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说明:模板分项工程是为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板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1一般规定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说明:本条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这是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混凝土成型质量起后果要作用的项目。
多年的工程实践证明,这些要求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是必需的。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说明: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对避免重大工程事故非常重要,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结构可能尚未形成设计要求的受力体系,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应特别注意。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2模板安装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说明: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模板及其支架安装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以利于混凝土重力及施工荷载的传递,这是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有效措施。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
•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
• 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 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 符);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
•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4、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验收规定(新规范3.0.9)
•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用于同期施工且属 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时,可合并进行进场验收。
• 说明:允许多个单位工程材料检验批合并验收,与GB503002013中第三章3.0.4中的第1条“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 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 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2条“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 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可按相关 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相关条文相符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25
目录
• 一、新规范简单介绍 •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项目名称:XXX工程项目地点:XX市建设单位:XXX监理单位:XXX施工单位:XXX验收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验收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对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
二、质量验收内容本次质量验收主要对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的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施工工艺是否正确、合理;3.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4.现浇混凝土的浇筑、养护情况;5.现浇结构的尺寸、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构件的质量、强度是否符合要求;7.现浇结构的防水、防腐、防火等性能是否达标;8.现场施工组织、卫生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质量验收过程1.施工图设计验收核对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包括现浇结构的平面布置、剖面示意图、构件的尺寸、标高、钢筋布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工艺验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如在浇筑混凝土前是否测量模板尺寸、模板安装是否牢固、支撑是否稳定等。
3.施工材料验收对现场使用的混凝土、钢筋、模板等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是否合格,并核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
4.现浇混凝土验收检查混凝土配合比、浇筑工艺、振捣情况、浇筑速度等,采取取样检测并进行强度试验。
5.现浇结构尺寸、位置验收测量现浇结构的尺寸、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柱、梁、板等构件的高度、宽度、长度、偏差等。
6.构件质量、强度验收对现浇构件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其表面是否平整、无裂缝、无拆模缺陷等,同时取样进行强度试验。
7.防水、防腐、防火验收检查现浇结构的防水层、防腐层、防火涂料等施工质量,确认其厚度、覆盖面积等达标要求。
8.现场组织、卫生验收对施工现场的整体卫生状况、安全设施、施工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和卫生。
四、质量验收结论经过对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的检查,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现确认如下:1.施工图设计合理,符合规范要求;2.施工工艺正确、合理,无明显违规行为;3.施工材料质量合格,符合标准要求;4.现浇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良好,强度满足设计要求;5.构件质量、强度达到要求,无明显质量问题;6.现浇结构的防水、防腐、防火等性能达标;7.现场施工组织、卫生状况良好,安全措施得当。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要点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要点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者依据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故验收主持工作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参和单位和人员依据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故验收中参和的单位和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
其中设计单位验收人员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
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依据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留意事项1)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按规范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模板分项工程: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备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一、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二、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三、对跨度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为跨度的1/1000~3/1000。
四、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个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五、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六、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L为构件长度(mm)。
七、模板拆除:1.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2.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钢筋分项工程: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承台,基础梁 ~ 轴
√
检 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论
所含检验批无遗漏,各检验批所覆盖的区段和所含内容无遗漏,全部符合要求,本分项符合要求。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2003年5月28日
验 收 结 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不涉及全高垂直度检查、无特殊要求的分项工程使用本表表(分项A类)。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桂建质(分项A类)
工程名称
金地世家·南宁仙葫电器城12#楼
分部工程
名 称
地基与
基 础
检验批数
1
施工单位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南宁分公司
项目经理
鞠毅军
项目技术负责 人
丁建明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项目
经 理
序号
检验批部位、区段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有的是不适合作为强制性条文,如原8.2.1混凝土外观质 量的严重缺陷处理;原8.3.1现浇结构尺寸的严重偏差的处 理;原9.1.1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1、修订完善了现浇结构及混凝土设备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增加了部分内容) 1、现浇结构和混凝土拆模后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新规范8.3.2)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1、修订完善了现浇结构及混凝土设备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增加了部分内容) 1、现浇结构和混凝土拆模后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新规范8.3.2)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 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 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 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 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说明: 1、“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为:下表中的裂缝、连接部 位的所有严重缺陷,也包括漏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 外形、外表等严重缺陷中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部位。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9.4条 ,对混凝土结构外观严重缺陷的修复作出了规定。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4、增加了材料进场合并收规定(新规范3.0.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4 模板分项工程〔说明〕模板分项工程是对混凝土浇筑成型用的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安装、拆除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由于模板可以连续周转使用,模板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通常根据模板安装和拆除的数量确定。
本次修订删除了模板拆除的内容,主要因为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已经包含模板拆除的规定,且模板拆除属于施工过程,不宜作为模板工程的验收内容加以要求。
4.1 一般规定4.1.1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
〔说明〕根据住建部建质[2009]254 号文件的要求和多项国家标准的规定,编制、审查并认真实施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单位控制模板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本措施之一。
因此本规范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列为验收要求。
高大模板支架是指具备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模板支架工程:支模高度超过8m,或构件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超过15kN/m2,或施工总荷载超过20kN/m。
上述条件系由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 号文件所规定。
该文件明确给出了高大模板的定义,并对施工单位组织论证、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做出了具体规定。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宜包括下列内容:模板及支架的类型;模板及支架的材料要求;模板及支架的计算书和施工图;模板及支架安装、拆除相关技术措施;施工安全和应急措施(预案)、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
关于模板工程现有多本专业标准,如行业标准《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 96、《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19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 等,应遵照执行。
4.1.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分项工程)
√
1 外观质量一般缺陷
第8.2.2条 20 全 / 20 共20处,全部检查,合格20处
100%
整体基础
15
轴线 位置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20 3 / 3 / /
≤6m
10
/
层高
>6m
12
/
垂直 全高(H)≤ H/30000+20
度 300m
(H=
mm)
/
现 浇 结
全高(H)> H/10000且≤80
预埋板
10
/
预埋
件中 预埋螺栓
5
/
心位 预埋管
5
/
置
其他
10
/
预留洞、孔中心线 位置
15
/
抽查3处,合格3处
抽查3处,合格3处 抽查3处,合格3处 抽查3处,合格3处
/ / 抽查3处,合格3处
100%
100% 100% 100%
/ / 100%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 足规范规定要求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
员: 年月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同意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验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4-2015
验收项目 主
设计要求及 样本 最小/实际 规范规定 总数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控 项
1
外观质量
第8.2.1条 20 全 / 20 共20处,全部检查,合格20处
√
目
2
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 功能的尺寸偏差
第8.3.1条 20 全 / 20 共20处,全部检查,合格20处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汇编)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GB50204-2002(2011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 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 B50666-2011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2)
工程名称
检验批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序号
GB50202-2004的规定
施工单位
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验收记录单位
主控项目
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2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一般项目
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2
项次
项目(现浇结构)
允许偏差(mm)
1
轴线位置
1
基础
15
2
独立基础
10
3
墙、柱、梁
8
4
剪力墙
5
2
垂直度
层高
≤5m
8
>5m
10
全高(H)
H/1000且≤30
3
标高
层高
±10
全高
±30
4
截面尺寸
+8,-5
5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
定位中心线
+25,0
井筒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6
表面平整度
8
7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10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8
预留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9
5.检验批的验收 ①实物检查
a.对原材料、构配件、器具等产品进场复验。 方法是: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 案。
b.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 方案进行检验。
c.对本规范中采用计量检验的项目,应按抽 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验。
1.施工县城的质量管理规定
①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 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这实质是对统一标准规定的重申。
现实中为发生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不全, 有质量管理体系,但运行欠佳,质量控制, 质量检验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 落实在行动上。
②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 审查批准。
3.模板拆除
主控项目:
①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要符合规范要求
构建类型 板
梁、拱、壳 悬臂构件
构建跨度(m)
≤2 >2,≤8
>8 ≤8 >8 —
达到设计的混凝 土抗压强度的百分率
≥50% ≥75% ≥100% ≥75% ≥100% ≥100%
②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的构件,侧模宜在预 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 工技术方案执行,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 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规范对受力钢筋箍筋弯钩弯折弯弧内直径弯后平直长度提出要求目的是保证钢筋与混凝土协同受力特别是配筋率较高的柱受扭的梁有抗震设防33性要求的结构构件更为重要也是确保结构质量的预防性要求可以认为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9
(2019年版) 2019.04.01实施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一)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应有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
<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预应力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 4.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检验批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6>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6.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各章有专门要求外,其在检验批范围内及某一构件的计数点中的合格点率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均不得有严重缺陷和偏差;< 6.3>资料检查应包括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进场验收资料、重要工序施工记录、抽样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抽样检测报告等。
< 6.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及质量检验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7>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不应低于以下规定:<7.1>检验批的容量为2~8时,最小抽样数量为2;<7.2>检验批的容量9—15时,最小抽样数量为2;<7.3>检验批的容量16—25时,最小抽样数量为3;<7.4>检验批的容量26~5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5;<7.5>检验批的容量51-9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5;<7.6>检验批的容量91-15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8;<7.7>检验批的容量151~28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13;<7.8>检验批的容量281-50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20;<7.9>检验批的容量501-120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32;<7.10>检验批的容量1201~3200时,最小抽样数量为50。
(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新)GB50204--2015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宄,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O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9.增加了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箱:GB50204@16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宄院本规范参编单位: (略)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略)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略)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5)4 模板分项工程 (6)4.1 一般规定 (6)4.2 模板安装 (6)5 钢筋分项工程 (9)5.1 一般规定 (9)5.2 材料 (9)5.3 钢筋加工 (10)5.4 钢筋连接 (12)5.5 钢筋安装 (14)6 预应力分项工程 (15)6.1 一般规定 (15)6.2 材料 (15)6.3 制作与安装 (17)6.4 张拉和放张 (18)6.5 灌浆及封锚 (19)7 混凝土分项工程 (20)7.1 一般规定 (20)7.2 原材料 (20)7.3 混凝土拌合物 (21)7.4 混凝土施工 (22)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23)8.1 一般规定 (23)8.2 外观质量 (24)8.3 位置和尺寸偏差 (24)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26)9.1 一般规定 (26)9.2 预制构件 (27)9.3 安装与连接 (29)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31)10.l 结构实体检验 (31)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32)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33)附录B 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36)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41)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41)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45)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46)1 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最新版建筑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mm)
6 凹穴尺寸(mm)
平面水平
7
度
(mm)
每米
20 0,-20
±20 0,-20 +20,0
5
/
选择计数抽样方案:
/
按专业验收规范规定
/
/
/
/
一
平面水平
7
度
(mm)
全长
一 般
8
项
目
垂直度 (mm)
每米 全高
标高(顶
部)
9
预埋地脚 螺栓(mm)
中心距
中心线位 置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结构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苏 TJ4.4.4.1
单位(子单 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 部)工程名称
混凝土基础
分项 工程名称
现浇结构施工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施工依据
《混凝土工程》 DGJ32/130-2006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部位
验收依据
设计文件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10版)GB50204-2002
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 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
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
/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未发现严重缺陷。
现浇结构未发现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 的尺寸偏差。
检查 结果
1 外观质量一般缺陷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 宜有一般缺陷
/
观察检查: 技术处理方案:
2 坐标位置(mm)
3 不同平面的标高(mm)
4 平面外形尺寸(mm)
预埋地脚 10 螺栓孔
(mm)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
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铺固长度
39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位置,箍
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和位置。
5.1.2钢筋、成型钢筋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
5.3钢筋加工
主控项
5.3.1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圆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
其2.335MPa级、400MPa级带肋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4倍到
3500MPa级带肋钢筋,当直径为28mm以下时不应小于
钢筋直径的6倍,当直径为28m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的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查斜
5.2.2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
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5
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并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
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
工操作记录。
3.0.5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
代表性的要求。
3.0.6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1、修订完善了现浇结构及混凝土设备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增加了部分内容)
2、现浇设备基础拆模后的位置及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并应满足工艺和设备的 要求(新规范8.3.3)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11、修订完善了现浇结构及混凝土设备的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增加了部分内容)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5、强化模板材料进场验收规定(新规范4.2.1)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6、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新规范4.1.1)
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滑模、爬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 大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
说明:此条规定与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 定,规定高大模板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的相关规定略有差别,建 质[2009]87号的规定为对安全性进行论证,本规定为对方案的实 施性、技术性进行论证。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GB50300为 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 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 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 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原材来源、同一组生产 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应大于30t。每批抽取3个试件 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拉伸屈服强度、抗拉 强度、伸长率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 1 成型钢筋的类型包括箍筋、纵筋、焊接网、钢筋笼等; 2 对冷轧钢筋 组成的成型钢筋,应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压 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 3 成型钢筋同样适用检验批容量扩大的相关规定; 4 当每车进场的成型钢筋包括不同类型时,可将多车的同类型 钢筋合并为一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成型钢 筋,当钢筋加工所有钢筋为统一企业生产时,可按一次进场的成 型钢筋验收。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说明〕现浇结构分项工程以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四个分项工程未依托,是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结构实物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检验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缝划分检验批。
8.1 一般规定8.1.1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2.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部位应有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其图像记录资料。
8.1.2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应根据缺陷类型和缺陷程度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8.1.2的分类规定。
表8.1.2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8.1.3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质量、位置偏差、尺寸偏差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缺陷,质量验收应作出记录8.1.4 装配整体式结构现浇部分的外观质量、位置偏差、尺寸偏差验收应符合本章要求;装配结构与现浇结构之间的结合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8.2 外观质量1. 主控项目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 一般项目8.2.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3 位置和尺寸偏差1. 主控项目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要求且影响结构性能、设备安装、使用功能的结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设计单位及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后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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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说明〕现浇结构分项工程以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四个分项工程未依托,是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结构实物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检验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缝划分检验批。
8.1 一般规定
8.1.1 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
2.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修整或返工的结构构件部位应有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其图像记录资料。
8.1.2 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应根据缺陷类型和缺陷程度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8.1.2 的分类规定。
表8.1.2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8.1.3 混凝土现浇结构外观质量、位置偏差、尺寸偏差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缺陷,质量验收应作出记录。
8.1.4 装配整体式结构现浇部分的外观质量、位置偏差、尺寸偏差验收应符合本章要求;装配结构与现浇结构之间的结合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8.2 外观质量
1.主控项目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一般项目
8.2.2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3 位置和尺寸偏差
1.主控项目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要求且影响结构性能、设备安装、使用功能的结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设计单位及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后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2.一般项目
8.3.2 现浇结构混凝土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3.2-1、表8.3.2-2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
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表8.3.2-1 现浇结构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表8.3.2-2 混凝土设备基础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