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与农民收入关系——以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农问题研究论文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农问题研究摘要:为加大对县域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以来,在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其自身存在的一些体制上和运行上的缺陷将阻碍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支农;农村中图分类号:f830.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3)05-0015-02一、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为加大对县域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这一对民间金融疏堵并举的政策转变,迅速点燃了民间资本的热情。
在地方政府强力推动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纷纷设立并呈良好发展势头。
中国小额贷款机构2012年上半年快速发展,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新兴力量。
截至6月末,全国已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 934家,比去年末增加606家。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 248亿元,比年初增加47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 234亿元,比年初增加471亿元。
虽然全国范围内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势头强劲,但目前开业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客户主要是小企业,真正面向农村开展农民贷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多见,以5万元以下微型贷款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非常少,农村微型贷款市场发展依旧缓慢。
银监会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0年总体工作安排》提出,将在3年内建成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 027家,贷款公司106家。
黑龙江省已开业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38家,市地实现全覆盖,县域覆盖面达70%。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开拓了一个满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新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基于与民间借贷的比较分析
中图分 类号 :F 3 . 8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30 (02 - 07 0 09 19 21)1 03- 4
近几年来我 国 民间借贷规 模越来越大 ,已经
一
成 为企 业 、个人获得资金的一条重要途径 ,对于 活 跃地 方 经 济 、支持 中小 企 业 发展 、服 务 “ 三
、
民间借贷 与小额贷款公 司发放 贷款
的 区别
为 了分析的方便 ,我们有必要对于 民间借贷
农 ”都起 到了重要作用 ,央行公布的货 币政策 中
间指标 由新增贷 款规模变 成社 会融资规模 ,但是 和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做 一个 明确 的区分和界定 , 我们所讨论 的民间借贷 不包括 非法的 民间 中介融 对于 民间借 贷 ,长期 以来学 术界业 已形成 了一个 资 ,即以中介形 式非法集 资、非法放贷 和投 资等 准确的定义 ,即 民间借贷是 指 自然人之 间、 自然
现象 。除了民间借贷之外 ,2 0 年 金融危机 后另 人与非金融机 构之间直接 发生 的货 币借贷 ,而小 08
一
种放贷主体 ( 小额贷款公 司)也在各地兴起 ,
额贷款公司放 贷是指小额贷款公 司向 自然人或非
作为一种准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 司同样起 到了 金融机 构发放 的贷款 ,从定义上看 ,民间借贷与
展壮 大后形成的 。但是两者虽然类似 ,所起作用 同 ,一方 面民间放贷 主体并不是金融机构 ,另外 相 同 ,可长期 以来所受的待遇却差异很大 ,与 民 对 外贷款 并不一 定是其主营业务 ,很多 民间借贷
间借 贷相 比小 额贷款公司承受的压力更大 。
收稿 日期 :2 1 1— 3 0 卜 2 2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分析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分析胡雪苹【摘要】为改善农村金融现状,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在2005年成立.然而在发展过程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文章分析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关对策.【期刊名称】《江苏科技信息》【年(卷),期】2017(000)024【总页数】2页(P41-42)【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困境;对策【作者】胡雪苹【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 450000【正文语种】中文从2005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运行,到2008年《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再到各省市区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纷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867家,贷款余额9380亿元,然而发展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其发展的桎梏。
文章从小贷公司实际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出发,提出今后的发展思路,以期小贷公司能良性发展。
1.1 资金问题只贷不存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限制,导致其资金供应不足,许多地方出现了无钱可用的局面。
小贷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且不超过自身资本净额50%的融入资金,而实际上,小贷公司的资金几乎完全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
融资才能继续发展,而受法律限制,小贷公司融资面临尴尬局面。
首先,小贷公司法律上尚不属金融机构,只能按企业贷款利率向银行融资,同时还得承受严格的审查和担保;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非金融机构,无法获得人民银行面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
1.2 税费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是政府金融办批注成立,以三农和中小企业为服务目标,然而法律上非金融机构地位的限制,导致其和普通工商企业同等纳税,没有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
具体表现在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免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和印花税减免等方面。
1.2.1 涉农贷款利息免息《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和《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其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税。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小额贷款运作思考——对山东省威海市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情况的调查
农 户 小 额 贷 款是农 村 信 用 社 结 合 农 村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满 足 农 户 生 产 经 营 资金 需求 而 适 时推 出 的金 融 产 品 。 为提高区域农户小额贷款运作效果 , 本 文 结 合 辖 区 调 查 情 况 进 行 实 证 分 析 , 对 小 额 贷 款 发 放 中 面 临 难 点 和 制 约 问 题 ,从 制 度 及 政 策 层 面 进 行 探
《 中
国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 月 刊 维普资讯
经 目 管 理
下 ,与 淄博 得 益 乳业 有 限 公 司建 立 了 长期 的合 作关 系 , 养 殖户 销路 无忧 , 使 效益 得 到保 障 ,有 效 解 决 了一 家 一 户
难 以 解 决 的 问 题 。 该 村 的 王 友 春 先 后
等 村在 信用 社 的贷款 支 持下 ,从 1 9 98
年 开 始 发 展 养 牛 业 , 今 年 6月 份 , 到 信 用 社 为 3个 村 的 养 殖 户 发 放 贷 款 3 0 0 多 万 元 。 村 里 几 乎 家 家 户 户 靠 贷 款 发 展 起 养 牛 业 ,农 民 靠 养 牛 走 上 了 致 富 的 道 路 , 牛 奶 丰 富 了 城 乡 人 民 的 物 质
__ ■ ■
从信用 社 贷款 3 5万 元 , 断 扩大 了奶 不 牛养殖 规模 , 其一 户 , 牛存 栏 已达 仅 奶 5 0余 头 , 纯收 入 2 年 0万元 以上 。2 0 01
年 , 王 友 春 作 为 山 东 省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典 型 中 的 惟 一 农 民 代 表 , 赴 北 京 参 加 了 全 国 农 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座 谈 会 ,在 中 南 海 受 到 了 温 家 宝 副 总 理 的 接 见 。 是全 力 打造 明 星养殖 专业 村 、 二 专 业 镇 。 该 区 朱 台镇 后 夏 、 合 、 家 义 耿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缓解“三农”和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县级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确定试点对象,审查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县级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依法组织金融办(或相关机构)、工商、公安、经贸、银监、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跟踪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
(三)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2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000万元(欠发达县域3000万元);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超过1.5亿元.(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18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
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3000字》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1.国外研究情况孟加拉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试验,得出小额贷款概念,该实验的操作主要面向低收入阶层,为具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资金,以小额度资金开创金融服务,这是一种创新的金融服务方式,自此该国出现小额贷款业务。
这一举动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很多国家开始效仿和推广,这便是小额贷款的最初来源。
国外学者对于这一现象展开了分析和研究,各个学者的看法不一,主要有以下观点:Bin LI,Qiming TONG,Xinmei ZHANG(2011)发现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国信贷市场的新颖性,但作为一项新兴业务,对其缺乏系统的研究,也缺乏有效的监管。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结构进行探讨,时间安排,风险管理和盈利能力特征。
Bin LI, Qiming TONG, Xinmei ZHANG.(2011)发现小额贷款公司是具有新颖性,但作为一项新兴业务,对其缺乏系统的研究,也缺乏有效的监管。
通过这一研究探讨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结构、时间范围、风险管理和盈利特点等问题。
这一研究同时也为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参考作用。
Jing XU和Shujia CHENG(2015)提到融资难是一个普遍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阻碍我国“三农”问题和微型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的出现满足了市场空缺和个人理财的需要,为中小企业的建立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但是小额信贷的发展期很短。
公司缺乏成熟和完善的业务模型,让其发展十分困难。
本文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问题,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创建良好的外部开发环境,并着重于内部控制和选择系统,以确保:稳定的小额信贷发展与企业一起追随可持续发展的脚步。
Haoran Fu、Angran Fu和,Jinlei Zhu(2020)提到“三农”的发展与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关系密切,小额信贷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更多发展可能性,在实施这项业务的同时,在解决农民贷款问题的同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比如贷款前对贷款人的审查不到位,贷款中手续较为复杂等问题。
国有资本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国有资本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以山东省为例周倩【摘要】山东省政府对小贷公司行业的鼓励政策,为省管国有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打开了制度之门。
国有资本设立小贷公司是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有助于丰富国有资本经营业态,壮大国有企业金融板块,从而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国有资本小贷公司应本着风控首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原则,强化风险控制体系,重点在如下方面拓展和完善业务运作:加强对母公司供应链上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与银行合作进行跟投和联合贷款;银行贷款搭桥;围绕新三板等场外市场进行创新。
【期刊名称】《山东行政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3【总页数】5页(P77-81)【关键词】国有资本;小贷公司;小微企业;风险控制;运作模式【作者】周倩【作者单位】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 2501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6.3国有资本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研究——以山东省为例周倩(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250101)摘要:山东省政府对小贷公司行业的鼓励政策,为省管国有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打开了制度之门。
国有资本设立小贷公司是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有助于丰富国有资本经营业态,壮大国有企业金融板块,从而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国有资本小贷公司应本着风控首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原则,强化风险控制体系,重点在如下方面拓展和完善业务运作:加强对母公司供应链上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与银行合作进行跟投和联合贷款;银行贷款搭桥;围绕新三板等场外市场进行创新。
关键词:国有资本;小贷公司;小微企业;风险控制;运作模式中图分类号: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7238(2015)03-0077-05DOI:10.3969/J.ISSN.2095-7238.2015.03.014收稿日期:2015-03-31作者简介:周倩(1975-),女,山东济南人,经济师,现任职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发展部。
小额贷款打开服务“三农”新局面课件
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 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有效防范和控制 贷款风险。
提高服务质量
拓宽服务领域
小额贷款公司应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 服务质量,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适时拓宽服务领域,如 拓展到农村电商、旅游、教育等领域,以 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07
CATALOGUE
优化农村金融环境
小额贷款可以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引导和优化农村金融 环境,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以让更多的农民了解金融知识,增强金融风险 防范意识,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04
CATALOGUE
小额贷款服务“三农”的挑战与对策
政策法规的限制与对策
小额贷款打开服 务“三农”新局 面
目 录
• 引言 • 小额贷款的发展历程 • 小额贷款对农业发展的作用 • 小额贷款服务“三农”的挑战与对策 • 小额贷款服务“三农”的成功案例分析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contents
01
CATALOGUE
引言
背景介 绍
小额贷款在农村地区逐渐普及, 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以服务为核心,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详细描述
某小额贷款机构在服务“三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 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小额贷款、存款、转账等,满足 了农民的基本金融需求。
案例三
总结词
以创新为动力,推动农村旅游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对策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同 时,加强与农业保险机构的合作,为 小额贷款提供风险保障。
小额贷款机构的风险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浅谈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
浅谈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摘要】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种重要机构,扮演着促进经济发展和满足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需求的角色。
本文从引言部分开始,概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和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在详细探讨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简介、风险管理策略、资金来源、利润模式以及客户群体分析。
结论部分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并展望了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其未来发展提供参考与指导。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风险管理、资金来源、利润模式、客户群体、金融市场、发展影响、未来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概述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向个人或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通常以高效、便捷、灵活的特点而被广泛认可,为那些难以从传统银行获得贷款支持的群体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渠道。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消费信贷、个体工商户贷款、农村金融等多个领域,可以有效帮助个体和小微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之一是业务范围相对窄,专注于小额贷款领域,并通过简化流程、降低成本来提高融资效率。
与传统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注重客户需求的个性化定制,更具灵活性和快捷度。
在金融市场中,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不可忽视,它们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的小额贷款需求,促进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流动性。
小额贷款公司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广大个体和小微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服务,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1.2 探讨小额贷款公司在金融市场的作用小额贷款公司为那些无法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群体提供了融资渠道。
许多传统银行对于小微型企业或个人借款者采取严格的审查标准,导致这部分人群无法获得资金支持。
而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和灵活的贷款政策,为这些需求者提供了机会,促进了金融包容性。
浅析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及发展建议
浅析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及发展建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小额贷款公司逐渐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主要面向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提供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
自2008年我国首家小额贷款公司诞生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场上面临着激烈的竞争。
以重庆市为例,截至2021年末,全市共有61家小额贷款公司,而市场份额却不到整个信贷市场的5%。
一些大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崛起,也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在业务模式方面,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依靠传统的信贷业务,如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和监管政策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拓展业务范围针对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应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例如,可以涉足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加强风险控制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应注重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合规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业务合规。
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沟通,了解政策走向,以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科技金融领域,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风控能力和运营效率。
例如,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实现更精准的信贷投放。
还可以通过科技创新优化客户服务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
培养专业人才小额贷款公司在拓展业务和加强风险控制等方面,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支持。
公司可以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管理能力。
同时,积极引进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人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支农支小再贷款企业案例
支农支小再贷款企业案例
一、贷款对象
支农支小再贷款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和农户,旨在支持其发展生产、稳定就业、增加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小微企业纾困政策等要求,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扩大就业等方面。
同时,应满足借款人合法合规经营的需要,不得用于非生产经营和个人消费等。
三、贷款条件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 企业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有明确可行的还款计划;
4. 符合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定限额。
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确定,具体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五、贷款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2. 人民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金融机构;
3. 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4.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六、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可采用按月、按季、按年等分期还款方式,也可采用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等方式还款。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七、风险控制与保障措施
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防范信贷风险;
2. 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用于弥补可能出现的贷款损失;
3. 建立贷款担保制度,为一定比例的贷款提供担保;
4. 对违规使用贷款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
对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 )小 额 信 贷 的定 义 一 国 际主 流 观 点 认 为 。小 额 信 贷是 指 专 向 中 低 收 人
阶层提供 的小额度 的持续 的信贷 服务活动 。我国学者
对 小 额 信 贷 的定 义 比较 典 型 的有 姚 先斌 、程 恩 江 和 杜 晓 山 。姚 先 斌 、程 恩 江 认 为 小 额 信 贷 是 指 贷 款 和 存 款 两 方 面 的小 规 模 的金 融 服 务 .其 服 务 对 象 是 城 乡 低 收
对小颤贷款公司可持续发晨 的思考
卜 曼
( 山东财经 大学 ,山东
济南
20 1) 5 0 4
摘 要 : 新农 村建 设 的关键 时期 ,不仅 要从 观念 上重视 小额 贷款 发展 ,而 且要从 运作 机制 上实 现小额 贷款 发展 在
的可持 续 。本 文 以山东 省小 额贷 款公 司为例 ,分 析检 验其 经 营发 展 的可持 续性 ,并 提 出 了促 进小 额 贷款 可 持续 发 展
Ke o d : mi r — r d t yW r s c o c e i ,o e a i g me h im , s s i a l , i s i to a n v t n p rt c a s n n u t n b e n t uin ln o ai a t i o
中 图 分 类 号 : F 3 .9 文 献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 号 :1 7 .2 5 (0 2 0 .0 40 8 03 6 42 6 2 1 ) 30 2 .6
t ep p r k e eti u e f oiyr c m me d t n o es san bed v lp n f co ce i h a e ma s c rann mb r p l e o a o c n ai sf r u t ia l e eo me t mir -rdt o h t o .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变异:东营案例
业 的贷款 ,实现 民间资本 的阳光化 、规范化发展 。尽
管许 多 试 点 已成 功 运 行 .但 是 在 一 些 地 区小 额 贷 款 公
司 的演 变 路 径 反 而 从 “ 农 ”偏 移 到 解 决 中小 企 业 融 三
收稿 日期 :2 1— 0 1 0 01—5 作者 简 介 :刘 冲 ( 9 9 ) t 7 . ,男 ,山 东 广 饶 人 ,供 职 于 中 国人 民银 行 东 营 市 中心 支 行 ,经 济 师 ;石 文 华 ( 9 8 ) 1 7 一 ,女 , 山东 利 津 人 ,供 职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东 营 中心 支 行 ,经 济 师 ;王 树 春 ( 9 3 ) 1 8 一 ,男 , 山东 利 津 人 ,供 职 于 中 国人 民银 行 东 营 中 心 支行 ,硕 士 研 究 生 。
表1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开 始 试 图 从 金 融 角 度 找 到 破 解 “ 农 ” 问题 的 关 键 . 三
变 历 程 ,解 释 小 额 贷 款 公 司是 如 何 在 市 场诱 致 下 发 生
变异的?
从 根 本 上 提 高 农 民收 人 ,小 额 贷 款 公 司便 是 其 中 的一 次 积 极 尝 试 。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最 初 的 定 位 是 为 了 服 务
和激烈 的竞 争下 ,许 多 小额 贷款公 司的发 展路 径与 政策 定位 的 初衷 有所偏 离 ,究 其原 因是 约 束 条件 下 资本追 求 收益
最 大 化 的 结 果 。 本 文 从 规 范 经 济 学 角 度 以 政 策 定 位 为 参 考 系 , 以 山 东 省 东 营 市 小 额 贷 款 公 司 为 实 证 ,分 析 其 发 展 变 异 的基 本成 因 。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1.09•【字号】鲁金监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各小额贷款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优化监管政策(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坚守主业,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
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级II级及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依法开展股东借款、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业务。
本通知施行前已开展上述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规定申请批准相关业务资质;未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应当有序递减压缩存量规模,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逐步清零。
(二)小额贷款公司可适度对外融资,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现有存量融资超过上述规定的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调整到位,新增融资余额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原则,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
在遵循上述原则前提下,取消“对同一借款人及关联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中,投向自然人不超过200万元的和投向企业不超过净资产2%(与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限额规定执行孰低原则)的单户贷款余额占比不得低于60%”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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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2期山东社会科学No.12总第196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6·金融研究(学术主持人:胡金焱)·小额贷款公司与农民收入关系研究———以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孙健胡金焱(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摘要]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对农村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并基于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农民纯收入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研究结果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虽然对农民收入水平产生了促进作用,但是效果并不显著。
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虽然改善了当地金融环境,但效果并不显著。
鉴于小额贷款公司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发展现状,相应的政策建议: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创新政策;改善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环境,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机构合作;制定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农民收入;金融创新[中图分类号]F830.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12-0055-05一、引言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解决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下文简称为《指导意见》),将2005年五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明确了地方政府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是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选择贷款对象的原则为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在这个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定位,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将为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服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指导意见》的出台激发了各地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本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热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跟踪监测,①截至2010年底,全国多个省(市),如内蒙古、浙江、四川、天津、陕西、河北、上海、云南、山东、安徽、湖北、重庆、贵州、辽宁、黑龙江等地方政府都出台了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办法。
同时,各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已达2614家,贷款余额1975.05亿元。
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推动了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增加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有利于扩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广度,满足农村地区的有效金融需求。
收稿日期:2011-09-28作者简介:孙健,男,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胡金焱,男,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从金融深化理论角度看,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可以视为农村金融的深化行为。
《指导意见》出台之前,我国并未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作出相关制度规定,自从农村合作基金会取缔之后,农信社成为了农村小额金融供给主体。
农村地区其它类型的小额金融供给多以非正规金融形式存在,由于非正规金融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支持,因此经营过程中面临着相应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提供了政策依据。
民间资本以及其它资本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放贷,保证了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并且可以得到国家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可以优化农村地区的资金配给效率,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但是,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进行放贷,融资渠道仅限于自身股本和来自不超过两家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并且从银行获得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自有资本的50%。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和融资杠杆的相关规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配给作用的发挥。
本文将通过构建农村地区经济模型,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其金融产品创新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
然后,以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为样本,利用倍差分析法,实证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最后对实证结果进行解释,并得出相应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成立的农村金融机构,将对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产生一定的影响。
当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不同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服务时,小额贷款公司将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从而一方面有助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将提高农村地区金融产品供给水平,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是同质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可以改善当地农村金融产品的市场供给结构,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将是不确定的。
本文将对两种不同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进行理论分析。
(一)农村生产部门农村经济部门的企业面临一个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并使用以下生产函数进行生产。
Y(HY ,x)=HαY∫Ax(i)1-αdi(1)其中,Y为农村部门产品,H Y为在农村部门的人力资本,x(i)为第i个贷款产品的数量,A为贷款产品的个数。
①在这里,假设贷款产品的种类为一个分布在[0,A]的连续变量。
随着贷款产品种类的增加,贷款产品供给数量将增加,从而为农村地区的企业生产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农村部门的生产效率。
农村金融创新,增加了农村地区金融产品的供给,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提高自身收益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
当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完善时,农民的贷款产品选择增加,提高了农民获得贷款服务的可能性,有利于农民获得优质的金融服务,提高人均资本水平。
命题1:贷款产品的需求是贷款价格的减函数,随着贷款利率的提高,贷款产品需求量减小;贷款产品的需求量是农村经济部门的人力成本投入的增函数,农村人力资本投入提高会增加农村地区的贷款产品需求。
农村人力资本需求是人力成本的减函数,人力资本价格水平降低,人力资本需求量提高;人力资本需求是贷款产品供给品种的增函数,随着农村贷款产品种类的增加,农村地区贷款供给量增加,从而增加农村地区人力资本的需求量。
(二)农村金融部门假设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两个部门,小额贷款公司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
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传统农村金融产品,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经营传统农村金融业务,也可以选择金融产品创新。
假设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产品创新具有独创性,该专利为永久专利,该金融产品的供给为该创新机构所拥有。
假设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传统金融产品时的效用为H(A),从事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后的效用为U(A'),假设单位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本为C。
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函数为:ᵑ=U(A')-U(A)-C(A'-A)(2)其中,A'为金融产品创新后的金融产品数目,A为金融产品创新前农村金融市场已有的金融产品数目;当U(A')-U(A)≥C(A'-A)时,小额贷款公司才会从事金融产品创新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水平越高,则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积极性越高。
命题2:当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回报大于创新成本时,金融创新将持续存在,从而金融产品种类将不断增加;当金融创新的边际收益等于创新的边际成本时,小额贷款公司的创新利润水平最大,小额贷款公司将停止金融产品创新。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理论假说:当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后,进行自主研发,贷款种类A将增加,从而满足农村经济部门生产的信贷需求,提高人均收入水平。
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未进行金融创新,仅提供与原有农村金融机构相同的金融产品,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有限。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效应的实际影响,本文将以山东省为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效应进行实证检验。
三、小额贷款公司进入效应的实证分析在实证研究中,本文通过分析小额贷款进入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考察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根据理论分析的结果,当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金融创新时,贷款产品供给将增加,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会得到提高。
此外,本文还将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对原有金融机构贷款规模的影响。
(一)计量模型要考察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对农民纯收入和贷款规模的影响,直接比较前后两个时间点的变化,可能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因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前后农民收入水平变化和当地贷款规模的变化可能是由其它因素引起的。
因此,本文采用倍差分析法,对小额贷款公司进入效应进行分析。
倍差分析法的主要思路是利用一个外生的公共政策所带来的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的双重差异来识别政策的效应。
构建计量模型为(3)式:Yit /Yit-1=αl+βi+λDti+εit(3)其中,Y it代表在第t年样本地区i的农民纯收入或者贷款余额;αt为年度虚拟变量,衡量的是在同一时刻共同的冲击对增长率的影响;βi衡量的为地区i的长期增长水平;D ti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指标,第t期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地区i时,该指标为1,其它情况下为0;λ为进入效应的估计系数,衡量的是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后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εit为随机扰动项。
计量模型(3)在分析中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首先,控制了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效应,如当地的自然禀赋、社会环境等无法量化的因素.其次,通过在模型中引入时间的虚拟变量,对时间变化效应进行控制,排除了由于经济周期波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再次,利用倍差分析法,构建行动组和对照组,可以较好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效应进行分析。
在模型(3)中假设各地的增长周期是一致的,如果各地区之间经济周期存在不一致,则回归的结果将存在偏差。
所属相同城市的区(县),由于地域相近,经济差异可能相对较小,假设其具有相同的经济周期,所属不同城市的区(县)假设经济周期不一致。
基于此,构建地区效应模型,见(4)式:Yit /Yit-1=αjt+βi+λDti+εit(4)j代表各个地区i所属城市,在该模型中,αjt控制了t时期地区j的经济周期效应的影响,其它指标与(3)式相同。
(二)研究样本本文在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进入效应时,主要以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为研究样本。
本文选取山东省2008年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9个地区样本作为行动组,选取9个区(县)所属城市的其它区(县)作为控制组进行比较分析(见表1)。
为了全面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进入对该地区经济的影响,本文选取2000-2009年样本地区的数据。
选取的主要指标包括当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金融机构贷款余额。
①(三)实证结果分析1.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
在基本回归模型中,调整R2值为0.678,说明模型拟合水平较高。
根据基本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小额贷款进入效应的估计系数为0.0057,稳健标准差为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