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铁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表
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与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与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与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与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与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与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一、总则
1.本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路”)负责的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本规则旨在加强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确保事故调查处理的规范、快速、有效,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
二、调查处理责任
1.中国铁路负责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并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的铁路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并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调查处理程序
1.现场勘查
(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后,中国铁路或者其下属的铁路管理
机构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及时记录现场情况。
(2)现场勘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准备勘查报告,并在报告中
作出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2.受害人调查
(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后,中国铁路或者其下属的铁路管理
机构应及时联系受害人,了解受害人的情况,并及时向受害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2)受害人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准备调查报告,并在报告
中作出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事规》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7.23高铁事故调查报告
7.23高铁事故调查报告篇一:事故解析事故解析京沪线动车事故回顾初步分析无论是雷击铁轨造成故障,还是路段上突然有车停驶,在调度部门的屏幕上,都应该立刻出现刺眼的“红光带”,调度中心可以立刻指挥后车停止运行。
显然,这层安全策略没有起作用。
接下来,即便是雷击停车,前车司机还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停车地点及目前概况向调度中心报告,无论是用列车自带的通讯系统或“对讲机”显然,这层安全策略也没有起作用。
是的,根据目前情况来看,在D3115停下来之后,不知是前车人员的责任,还是调度中心的责任,导致后车没有及时收到这一消息。
而此时,同样晚点的D301次,正在以极高速度向前车驶来。
CTCS-2列车控制系统,设计之初就是用来做“制动”的。
列车在CTCS-2下,会被自动监控速度,一但速度过高,造成本车与前车的距离低于“离前车紧急制动的安全距离”,列车将被自动减速。
按理说,当前车突然停驶后,后车的自动控制系统将自动报警,并立刻停止运行。
显然,这层安全策略没有起作用。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7·23”动车追尾因温州南站信号设备设计存严重缺陷根据初步分析,前车 D3115减速运行后,闭塞信号经由钢轨传送给后续设备,安装在地面的信号灯并应该显示为红灯,但却错误显示为绿灯,调度人员也没有发出预警,引发追尾事故。
调查组表示存在设计缺陷的信号设施。
事故信号的还原分析事故信号错误,初始信号:车站 [红区] A车 [红区] [绿区] B车,调度发信号让A车进站,正常信号显示是车站 [绿区] A车 [红区] [绿区] B车,但信号错误显示为:车站 [绿区] A车 [绿区] [红区] [绿区] B车,红区过短甚至没有,B车行驶看到的全是绿区或者短暂遇红区后又突然变成绿区,最终造成追尾。
事故主要4方面的问题根据他们的汇报,这次事故主要是由于温州南站的信号设备在设计上存在严重的缺陷,致使在雷击下红灯变成绿灯显示(错误)造成的,主要的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电路设备发生故障以后,值班人员没有意识到信号有可能发生错误,说明他们的安全性和责任性不强。
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铁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表
《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
事故类别
责任程度
发生时间地点
事故概况
原 因
防范措施Βιβλιοθήκη 承担的经济损失费用主要责任者
关系责任者
职务
姓名
年龄
文化
路龄
现职龄
处分
情况
注: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即责任者可另付贞。
(保管
铁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表
基
本
情
况
地点
局
线
线别
站至
站
上下行
公里股道
米
省
市
保管3上下行公里股道单位场所列车配属担当旅客机车配属担当速度供电信号编组危险品超限车关系司机司机运转车长列车长值班员天气情况事故性质发生时间上行复旧时间上行中断时间上行下行耽误列车时间上行下行脱轨情况动车组机车客车货车设备破损动车组机车车辆其他直接损失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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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
下行
耽误列
车时间
上行
下行
脱轨
情况
动车组
机车
客车
货车
设备
破损
动车组
机车
车辆
其他
直接
损失
万兀
续上表
事 故 后 果
相撞
情况
机动车
非机动车
行人
道口情况
公铁并行
防护栅栏
公铁立交
速度区段
曲线半径
坡度
伤亡
人贝
情况
姓名
单位
性别
年龄
名族
工种
伤害程度
人员属性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轻伤人数
铁路系统18个典型事故案例及故调查处理报告范文
铁路系统 18 个典型事故案例及故调查处理报告范文案例一、列车运行中车门移开,安全意识淡薄错过时机,刮坏进站信号机1、事故经过:XXXX 年 X 月XX 日, XXXX 次在 A 站通过后 A 站值班员汇报机后 13 位运行方向左侧敞车车门未关,列车调度员没有已引起重视,布置 B 北站值班员停车处理,减小对运输的干扰。
当列车行至B 站 3 道进站信号机处时,未关闭的车门将 3 道进站信号机刮坏。
2、事故定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后处理规则》第十四条,构成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限速设备普通 C 类事故。
3、违反规章:《技规》 180 条:注意列车在车站到发及区间内的运行情况,正确、及时地处理暂时发生的问题,防止列车运行火灾。
《调规》第 58 条:调度指挥必须坚持数据安全生产。
当得到现场关于快车、路线浮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时则,应及时指示有关人员即将停车,查明情况,妥善处理;4、存在问题:1、快车调度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列车氢氧化铵在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未引起高度重视。
2、在接到危及行车安全的信息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布置车站停车处理,错过处理时机,给行车安全、事故频发埋下隐患。
5、吸取教训:1、列车调度员在日常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的原则。
2、当接到有关列车、路线浮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时,应及时发现指示有关人员即将应停车,查明情况,妥善处理,杜绝臆测行车。
6、思量问题:1、在突发情况下,如何把好列车运行安全管理关?2、在接到有关列车、路线浮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书时,应如何妥善处理?3、在遇到安全与效益效率发生冲突时则,如何错误摆正关系?案例二、中间站加挂轨检车,漏发限速下令耽误列车一、事故经过: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线 30681 次 1 时 29 分到达 D 站加挂到G 站轨检车一辆,因调度员漏发 D 站至 G 站间轨检车限速 80km/h 运行命令,导致 30681 次列车 D 站晚开 1 小时 03 分。
铁路交通事故分类表
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 车组带电进入停电 区
D19.电力机车、动 车组错误进入无接 触网线路
类别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 A 类
一般 B 类
一般 C 类
一般 D 类
C20.错误向停电 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D20.列车上工作 人员往外抛掷物体 造成人员伤害或设 备损坏
C21.电化区段攀 D21.行车设备故
爬车顶耽误列车 障耽误本列客运列
车 1 小时以上,或
耽误本列货运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 2 小时以上;固定
离
设备故障延时影响
正常行车 2 小时以
上(仅指正线)
C23.发生冲突、脱
轨的机车车辆未按
规定检查鉴定编入
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
施工,超范围施工,
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
漏传、错传调度命
轨 2 辆以上 18 辆 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 轨 6 辆以上 60 辆 以下
轨1辆
A4.9 货运列车脱 轨 4 辆以上 6 辆以 下
A4.5 客运列车中 途摘车 2 辆以上 A4.6 客车报废 1 辆 或大破 2 辆以上 A4.7 机车大破 1 台 以上
A4.8 动车组中破 1 辆以上
A4.3 客运列车耽 误本列 4 小时以上
D13.列车拉铁鞋 开车
D14.漏发、错发、
类别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 A 类
一般 B 类
一般 C 类
一般 D 类
线断线、倒杆或塌 漏传、错传调度命
网
令耽误列车
C15.关闭折角塞 D15.错误操纵、使 门发出列车或运行 用行车设备耽误列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目录一、基本情况3(一)事故线路情况 3(二)事故列车及司机情况 4(三)事故相关设备情况 5(四)事故地区气象情况 6(五)事故地段治安情况7(六)事故相关单位情况7(七)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上道情况11二、事故发生经过13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9四、事故原因和性质29(一)事故原因29(二)事故性质30(三)事故暴露出各有关方面的主要问题30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38(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38(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38(三)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56(四)建议对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单位依法进行整顿56(五)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57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57(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57(二)切实加强高铁技术设备制造企业研发工作的管理58(三)切实健全完善高铁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60(四)切实强化高铁技术设备研发管理61(五)切实严把高铁技术设备安全准入关62(六)切实强化高铁运输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63(七)切实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65(八)切实加强高铁规划布局和统筹发展工作66“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培训内容及其典型案例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其特定的规律性,而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应探究和遵循事故发生的规律性。
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要点:很多铁路交通事故是原因复杂的随机事件。
在一定综合条件实现的情况下,事故能否发生,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以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事先都不能肯定。
然而事故有其必然的统计规律性。
事故的最终发生是由许许多多相互关联的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产生事故的原因是多层次的。
不能把事故原因简单地归咎为“违章”等笼统的原因,必须从表面的直接可以观察的原因追踪到各个深层次的间接原因,直到揭示铁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当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运动轨迹交叉,事故就会发生。
人与物的运动都是在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运行的。
环境因素的扰动,往往是产生事故的诱因(起因),因此,要弄清环境对人产生不安全行为、对物产生不安全状态的影响。
人、机(物)、环境都是受管理因素支配,管理失误是在很多情况下是产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即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防止发生事故归根结底应从改进管理做起。
第一节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原则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其总体要求是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开展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一、依法调查的原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要求进行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事故调查中要调查事故要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调查,事故调查中所采信的事实,要反复论证,认真确认,并应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考验。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明细表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1辆
客车
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大破1辆
机车
大破1台以上
中破1台
动车组
中破1辆以上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漏传超速运行。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人员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100人以上
50人以上
100人以下
10人以上
50人以下
5人以上
10人以下
5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
1亿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
1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
客车脱轨辆数
18辆以上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D7. 调车作业碰扎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事故报告表格模板(可修改)
事故所在单位:(盖章)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财产损失(元) 事故经过详述
事故报告表
事故编号
文件编号:19--2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人员伤亡
事故实际发生状况
当事人签名: 目击人签名: 报告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事故情况及主要原因
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措施及处理情况
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日
注:在填写事故报告表时,请务必保持客观、真实、准确的态度,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 业秘密。完成填写后,请认真检查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确保报告的质量。
铁道部令(第3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3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已经2007年8月19日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号)、《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7号)、铁道部《关于重新修订<铁路路外伤亡报告、处理、统计办法>的通知》(铁安监字[79]2056号)同时废止。
前发有关文电与本规则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则为准。
部长: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通过查看 T195 次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记录,T195 次列车是在凌晨 4 时 38 分停止行驶,可以确定 T195 次列车是在凌晨 4 时 38 分脱轨、颠覆。通过查看 5034 次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记录,5034 次列车是在凌晨 4 时 41 分停止行驶,可以确定 5034 次列车是在凌晨 4 时 41 分与 T195 次列车发生碰撞。由此可以确定事故发生在 2008 年 4 月 28 日凌晨 4 时 41 分。
经全力抢修,胶济铁路受损铁轨已连接完成,恢复通车条件已基本具备。28 日 19 时 45 分,一列 10 多节满载 石子的货车缓缓驶上了中断线路。
3 事故原因分析 3.1 现场查勘 4 月 28 日,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进行了现场查勘。从北京至青岛的 T195 次列车有 9 节车厢脱轨。而与其发生 碰撞的 5034 次从烟台至徐州的火车,则有 5 节车厢脱轨。T195 次列车的第 9 节至第 17 节车厢脱轨,滑下五六米 高的路基,侧翻在地,滚到一个小山坡下边。5034 次列车上有乘客 1620 人,乘务员 44 人;T195 次列车上有乘客 1231 人,乘务员 35 人。T195 接近尾部的 14-16 节车厢乘客伤亡最惨重,16 号硬卧车厢被拦腰截断,这几节车厢 多数是软卧与硬卧车厢。本次事故列车是电力机车,事发后并未发生火灾或爆炸等,死者是由于列车相撞时冲击力 过大致死。事故现场 648 米铁路轨道损毁,大部分牵引供电设备破坏。另外,现场还散落着一些被褥、暖瓶等物品 , 其中部分被褥上沾有血迹。部分车厢严重变形。
4 月 28 日午夜 1 时多,路过王村的 2245 次列车发现,现场临时限速标志(80)和运行监控器数据(不限)不 符,随即向济南铁路局反映。济南铁路局在 4 时 2 分补发出 4444 号调度命令:在 k293+780 至 k290+784 之间, 限速 80 公里/小时。按照常规,此调度命令通知到铁路站点,然后由值班人员用无线对讲机通知司机。两者的通话 会被录音,并记入列车“黑匣子”。但致命的是,这个序列为 4444 号的命令,却被车站值班人员漏发。而王村站值
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7.23动车事故调查报告[工作范文]
7.23动车事故调查报告篇一:“ 7 • 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7 • 23 ”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 7 • 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二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目录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线路情况(二)事故列车及司机情况(三)事故相关设备情况(四)事故地区气象情况(五)事故地段治安情况(六)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七)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上道情况二、事故发生经过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四、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原因(二)事故性质(三)事故暴露出各有关方面的主要问题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三)建议责成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四)建议对LKD2- 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单位依法进行整顿(五)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二)切实加强高铁技术设备制造企业研发工作的管理(三)切实健全完善高铁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四)切实强化高铁技术设备研发管理(五)切实严把高铁技术设备安全准入关(六)切实强化高铁运输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七)切实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八)切实加强高铁规划布局和统筹发展工作“ 7 • 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张德江副总理于7月24日上午率有关方面负责人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对相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强调一定要坚决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抢险救援工作;要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全面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铁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课件
?伤规?第二十九条 规定: 铁路公检法人员在参加生产活动中发生
事故造成伤亡的,列责任事故。
?事规?中删去了这一条,并不是不再坚 持这一原那么,而是因为“参加铁路行 车相关作业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了这 种情况。虽然公安人员属于执法人员, 但假设是参加属于生产活动的作业,就 不属于执行警务,造成事故就应该与其 他作业人员同样看待。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 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 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 时以上。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未 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 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其余略〕
“行车事故〞、“人身伤亡事故〞、 “路外伤亡事故〞 三个名词不再使 用
“路内伤亡事故〞改为“铁路作业 人员伤亡事故〞,
501?条例?与493?条例?的关系 493?条例?=基本规章 501?条例?=专业规章
两个条例在法规层级上相等 两个条例在适用范围上不同
“作业人员〞的概念
在?事规?解释部分规定:
47.“作业人员〞:系指参加铁路行 车相关作业的所有从业人员,含已 参加铁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铁 路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 员。这个解释与?伤规?中的解释大 致相同。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 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 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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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表
报告单位:(公章)上报时间:年 月 日
《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
事故类别
责任程度
发生时间地点
事故概况
原 因
防范措施
承担的
经济损失费用
主要责任者
关系责任者
职务
姓名
年龄
文化
路龄
现职龄
处分
情况
注: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即责任者可另付贞。
(保管
铁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表
基
本
情
况
地点
局
线
线别
站至
站
上下行
公里股道
米
省
市
区
单位
场所
列车
次
车
站至
站
配属
担当
旅客
机车
型
号
配属
担当
速度
供电
信号
编组
吨
辆
计长
重车
空车
列尾
危险品
超限车
关系
人
司机
司机
运转车长
列车长
值班员
天气
情况
事故
性质
发生
时间
上行
(单)
月
日
时
分
下行
月
日
时
分
复旧
时间
上行
(单)
月
日
时
分
下行
月
日
时
分
开通 时间
上行
(单)
月
日
时
分1
下行
月
日
时
路内
路内
路外
路外
路外
事 故 概 况
责
任
认
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属性
责任部门
责任程度
原因类别
事故类别
等 级
值班监察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第 次报告
分
事 故 后 果
中断
时间
上行
(单)
下行
耽误列
车时间
上行
下行
脱轨
情况
动车组
机车
客车
货车
设备
破损
动车组
机车
车辆
其他
直接
损失
万兀
续上表
事 故 后 果
相撞
情况
机动车
非机动车
行人
道口情况
公铁并行
防护栅栏
公铁立交
速度区段
曲线半径
坡度
伤亡
人贝
情况Biblioteka 姓名单位性别年龄
名族
工种
伤害程度
人员属性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轻伤人数
路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