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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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记:
1.劳动法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上,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狭义上,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号通过,自1995年1月1号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成为劳动法基本法。
2.我国《劳动法》通过和实施的时间1994.7.5通过,1995.1.1实施
《劳动合同法》通过和实施的时间2007.6.29通过,2008.1.1实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通过和实施的时间2007.12.29 通过,2008.5.1实施
3.劳动发调整的对象: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的其他社会关系。
4.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5.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
6.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
7.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特点、组织机构:国际劳工组织是一个有个会员国组成的国际性的政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用的一个突出是“三方性原则”。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8.我国批准的核心劳动公约:1951年《同工同酬公约》(第100号公约)、1973年《最低就业年龄公约》(第138号公约)和1999年《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公约》(第182号公约)、《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
9.国际核心劳动公约:第一类,1948年《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权公约》(第87号公约)
1949年《组织权与集体谈判权公约》(第98号公约)
第二类,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
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公约)
第三类,1958年《(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
1951年《同工同酬公约》(第100号公约)
第四类,1973年最低就业年龄公约(第138号公约)
1999年《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公约》(第182号公约)
10.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和执法的行为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这个劳动法体系。
领会:
1.劳动法上的劳动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2.劳动法的功能:(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3.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渊源,亦称为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表现形式。按其效力层次和范围不同,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如国际惯例等)。
4.劳动关系的种类:(1)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关系(其中企业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最基本的劳动关系)。(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国内劳动关系和涉外劳动关系。(3)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这是最具有实践意义的分类)。
5.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除劳动关系外,还调整一些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也可称为劳动附属关系或附随劳动关系。这些劳动关系本省虽然不会并不是劳动关系,但与劳动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它的当事人一般有一方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另一方则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外与劳动关系运行密切相关的主体。如何认定那些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主要基于一下特点:其一,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其二,是劳动关系消灭后的直接后果。其三,是劳动关系产生、变更、消灭而附带的。符合三点中的任何一点一个因素的社会关系都可确定其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6.劳动法产生的原因:劳动法的产生则是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长期斗争的结果。
7.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只要内容及特点:(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特点表现为:工厂立法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充实,但是发展的进程比较缓慢,而且很不平衡,也不稳定,不但劳动法的效力范围有限,而且对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还缺少必要的保障,实施效果并不理想。8.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劳动法的内容逐步增加,基本上包括了劳动关系的一切方面。劳动法扩大了适用范围,包括了所有的经济部门。特点:
9.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发特点:第一,劳资关系相对缓和。第二,劳资关系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第三,经济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发展形成冲击和挑战。第四,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
10.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11.旧中国的劳动立法:1,中国工人阶级争取劳动立法的斗争。2,北洋政府的劳动立法。3,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4,南京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12.新中国的劳动立法: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3,1957-1976年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4,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式时期。
13.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关于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规定;关于就业政策、职业介绍、职业保障方面的规定;关于最低工资、工资保障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产于各类职业安全与卫生的规定;关于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关于疾病、年老、失业及综合性社会保障方面的规定;关于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的规定;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规定;关于劳动检查与劳动行政方面的规定等。此外,还有关于移民工人、土著工人、非本部领土工人、海员、海民、内河航运工人等特殊问题的规定。
14.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劳动法的基本要求,结合法律部门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我们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2,贯彻按劳分配原则。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4,实行劳动行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