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开题报告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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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幸福观研究

一、问题提出:

很多学生并不理解什么是幸福,如何获得幸福。现代的社会文化过于浮躁,功利主义盛行,有些学生在一次次追求功利的挑战中并没有获得更多的幸福,而是对生活中的挑战充满原卷恐惧。是什么导致大学生幸福感的缺失不可否认,由社会环境的关键因素。但环境的大背景是难以改变的,既然环境难以改变,我们就应该向自己找原因——大学生自身的幸福观、价值观入手。所谓幸福,就是一个人对于生活终极目的——幸福的理解与评价。它涉及到个人的价值观以及对幸福的主观感受。任何人的生命中都需要某个终极的目标作为追求,来规划我们的生命轨迹,而幸福正是这种无法超越之感使人的生活更快乐而充实。在这样的,以知识灌输为主要方式的大学教育方式中,学生人生观的教育过分依赖于思想政治课,已经使学生缺乏这种对人生的理解与把握的能力与意识。

二、研究意义:

(四)理论意义:

完善现有研究。目前对于大学生幸福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学的主观幸福感方面,通过实证的方法研究主观幸福感的人格等影响因素。这种研究结果往往比较机械,问卷的大规模调查很难准确掌握完整信息,虽然客观性较强,但缺乏后期的解决策略的研究。本研究通过教育学视角探讨幸福观的形成与影响因素,并就大学生幸福感提出自己的理论结构。一方面作为后续时政研究的新视角,另一方面为实证研究后的问题解决提供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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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践价值:

大学生幸福观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前途。现在中国大学中充斥着功利主义的环境,很多学生的因为过大的升学就业压力,使学生的幸福感降低,幸福观扭曲。本研究有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幸福观,更好的利用好大学四年的生活,为本校的幸福教育提供帮助;为本校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提供策略和支持。

三、研究目的

建立适合当代中国大学生的,新的幸福观及等相关理论的解释框架;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幸福观,调整自身的生活状态;为学校幸福教育,为心理咨询中心大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提供信思路和策略。

四、文献综述

大学生幸福观,涉及到大学生价值观,大学生幸福感等问题。所以在文献检索时采取了“大学生幸福观”,“大学生价值观”,“幸福观”,“大学生主观幸福感”方面作为文献检索词条,对最近五年以来的文献进行搜索。搜索到比较有价值的文献分别是大学生幸福观6篇,大学生价值观5篇,幸福观10篇,大学生幸福观6篇。另外,为了丰富理论基础,还参考了部分最近7出版的心理学相关著作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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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幸福观

1。什么是幸福

有关于幸福的概念分析,主要是中西方古代的哲学家的观点。他们从自己的哲学思想出发,对幸福进行系统的介绍。在西方,幸福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一直属于伦理学的范畴。亚里士多德将幸福置于伦理学中,最早提出系统的幸福定义。首先,幸福是一种最高的善。幸福是“善的顶点”即至善,这种善由自身而被选择,它同时也是“自足”、“终极”的目的。符合完满性与终极性的生活才是幸福的。其次,幸福时合乎品德的现实活动。亚里士多德从人的功能入手,分析出人的幸福与理性的德行相通。亚里士多德把幸福理解为“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性之实现活动。其三,思辨活动是最高的幸福。人的德性被区分为理智的德性和伦理的德性。理智的德性高于伦理的德性,理智的德性是最完满的德性,人的幸福归于理智的思辨活动。其四,幸福同样需要快乐。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并不排斥快乐,快乐伴随着幸福。他并不排斥快乐,关键在于何种快乐。在他的本体论中,快乐就是一种终极活动,思辨宇宙的真理,行美德之事,真诚之友情交往,事件美丽之欣赏,都是他提倡的快乐。另外,幸福是属于人的,人以外的万物也以善为目的,但不能称之为幸福。追求幸福是城邦及其公民共同的目的[15],也就是把个体幸福和集体幸福统一了起来。一个孤独的人不可能自我完善,只有在城邦国家即社会中才能达到自我完善。

在古希腊罗马哲学晚期两大派别——伊壁鸠鲁学派认为“快乐即幸福即善”,而斯多亚学派则认为“唯有美德才是幸福才是至善” [12],因为美德本身就足以使人快乐,使人幸福。但是二者都主张人的真正的快乐或者说真正的幸福应该是心灵的宁静、无纷扰。二者的幸福观,并没有脱离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基础。中世纪教父哲学家阿奎那神认为上帝是幸福的本原,人只有通过接近上帝才能获得幸福[18]。由于中世纪的哲学核心是人性的罪恶,所以并不提倡追求个人现实的幸福,而是对上帝,对天堂的幸福。

近代,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哲学观也对幸福进行了解释。首先,人是自身幸福的创造者,劳动是幸福的源泉。直接将幸福五物质生产相联系,使之成为一种更现实的概念。其二。。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作为人的主体性追求,对幸福的实现无疑会发挥重要作用[17]。其三,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其四,真正的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结合。不难看出,马克思的幸福观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第一次有了关于对物质生活的更多的关注,是幸福理论中第一个具有较强实践性的理论。

之后,更加富有实践意义的幸福理论出现了,就是罗素幸福。罗素把幸福视为善。他把“善”定义为“欲望的满足,或取得快乐,或者欲望与快乐均可得到[13]”,把幸福生活视为善的生活。对于善的生活,罗素明确指出,“善的生活由爱所激发,由知识所引导[13]”。爱和知识对于善的生活是缺一不可的。没有知识的爱会导致迷信和愚蠢。但是爱是更根本的,因为爱会使智慧之人寻求知识,以便找到为所爱之人谋福利的途径。

在古代中国也有对幸福意思的阐释。古汉语中有“幸”与“福”,但没有“幸福”这个现代概念。综述各家之言,我分析出一下几点。首先,“安贫乐道”谓之幸福。孔子开启了中国人“幸福只是一己之私事”,“仅仅在于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取得自我满足的先河[19]”。其次,“知足常乐”谓之幸福。与孔子几乎同时的老子因应自然之道,提出安天顺天的幸福之道,将自身的欲望与人生的环境相统一,要有节制。其三即心即佛”谓之幸福。这是佛家著名的出世观点。人生只有产物禅宗公案,才能在大智慧中大彻大悟,也就是幸福的境界了。

与西方不同,由于中国伦理学中幸福观的“大一统”倾向,由于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道德即幸福”思想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幸福即道德”的思想始终无法与“道德即幸福”的思想相抗衡[20]。因此在幸福观上,人们的思路是单一的、也只能是单一的。“中国伦理学顺着从孔子开始的义利之争这条路发展下去,发展到程朱理学、陆王心学的理欲之辨,结果是‘道德即幸福’的观点愈来愈占据绝对统治地位,以至走到存‘天理灭人欲’的死胡同中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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