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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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核算、降低车辆使用费用,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办公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领导用车由领导自行调动,在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司机照常上班,车辆由行政部部长或车队队长调派。

(二)在行政部长领导下,车队长负责机关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三)因公使用公务车的部门须提前一天向车队递交《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车队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单》,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四)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单上的相关数据。

(五)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和公务车驾驶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向车队长说明原因。

(六)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单及时上交车队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七)公司每年由车队长统一为各车购置车辆保险。

每辆车年检时由车队长陪同驾驶员共同办理,驾驶员应在检车前处理完交通违章,按期检车。

(八)节假日值班车辆由行政部长负责安排。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一)机关车辆必须统一到指定的修配厂进行维修、保养。

(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如需维修,经车队长检查、确认、同意后,由车队长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去指定修配厂修理。

(三)维修费用在____元以下,由车队长批准确定;维修费用在____元,由车队长报行政部长批准后确定;____元以上,由行政部长报主管经理批准后确定。

(四)驾驶员对维修车辆认真负责,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回车队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五)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六)驾驶人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____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准备。

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一)工作职责1.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____日常检查、保养、维护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七篇)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七篇)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

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

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

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

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

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

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

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____、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一、用车原则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1、局领导不设专车。

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____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

市外出差在____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六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为满足集团公司机关领导、老干部及机关人员的工作需要,确保行车安全,优质服务,节约开支,促进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车辆和驾驶员使用制度1.车辆和驾驶员由车队实行统一调控,集中管理。

为便于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对驾驶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车的办法。

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车辆的行驶、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建立车辆及驾驶员档案,按月对安全防事故、单车行驶里程、油材料消耗、车辆维修和出车情况登记汇总,考核奖惩。

2.集团领导使用的固定车,由领导自行支配。

领导外出不用车期间,车辆和人员由车队统一安排。

如遇重大活动或领导外出用车时,车队要选派车况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对车辆和人员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和安排后方可出车。

3.机关各部门工作用车(含夜间和节假日)相对固定(除特殊情况外)。

各部室在用车时,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保证车辆的安全与正常维护,作好出车登记。

结对子处室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考虑到对方上下班和外出办事用车,互助友爱,互相关心,共同完成好本职工作。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纠纷处理不当,追究使用处室负责人责任,并收回车辆。

4.正常工作时间,在市区(六区)出车由车队领导安排。

出市区或非值班时间和节假日出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5.所有车辆和驾驶员一般不予私用或外借。

特殊情况需外借或有偿用车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酌情确定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6.机关车队驾驶员请销假,____天以内由车队领导批准,超过____天由分管领导批准。

7.处(室)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由本处(室)自行管理,严格要求。

二、车辆值班制度值班车辆是为了保证机关值班人员在节假日和夜间处置____或紧急公务等情况时专门配备的应急交通工具。

除此情况,一般不予出车。

(一)值班时间1.正常工作日为下午____时至次日上午____时。

____公休日实行____小时值班。

____节假日值班由车队统筹安排。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十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十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使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做到统一、规范、有序,强化行车安全,降低车辆消耗,提高车辆利用率,更好地为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用车范围(一)市局机关(含物流中心)用车1、局(公司)领导公务用车;2、上级领导、外省市兄弟单位因公来我局(公司)接待用车;3、机关各科室(中心)部门必要的工作用车;4、办公室、机要、财务人员特殊业务用车;5、物流中心送货用车;6、机关职工及离退休干部急重病就诊住院用车;(二)各县局(营销部)用车1、局长(经理)公务用车;2、专卖、营销等部门必要的工作用车;3、送货用车;(三)其它特殊用车三、车辆的使用管理1、按照“经费集中控制、车辆统一调配”的原则,机关所有车辆一律为公务用车,不设专车,由车队统一调配使用,并对全市系统所属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修。

2、市局(公司)机关车辆属车队管理,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和车队的安排,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出车。

无派车的用车,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职工急重病或发生灾害、抢险救护等用车)由车队负责人告知,驾驶员必须无条件出车。

3、车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用车单位工作的轻、重、缓、急,按照重点优先的原则安排用车。

4、未经车队派车,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准将车辆借于他人并在外停放过夜等。

如果私自出车、借于他人或在外停放、过夜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并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5、车辆必须严格按审批程序动用,驾驶员持《派车审批单》到车队开具与所执行任务相符合的《派车命令》;各县局(营销部)的派车由各县掌握。

6、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台帐,实行一车一档,同时利用卫星定位系统(GPS),加强对车辆运行和驾驶员状态的安全监控。

7、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实行“三交一封”(交车辆钥匙、交行驶证、交上岗证、定点封存车辆)。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参考范本(3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参考范本(3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____等紧急情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5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5篇)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第三条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5、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调派与费用结算第五条根据用车部门申请次序及任务轻重缓急,车管人员统一调派车辆,派车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方便部门要车用车。

第六条司机凭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非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越过车管人员指定车辆或自找司机直接出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及油费承担执行以下规定:1、车管人员根据用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填发派车单,费用列支部门经费。

2、值班车辆仅限于接送值班人员上下班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使用,未经同意,严禁挪作他用;接送值班人员的区域限于新密市城区、矿区中心城范围内,每班接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当次值班人员总数的____倍。

若办理部门公务需使用值班车辆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公务车辆执行长途任务(郑州市域范围外)或节假日用车,用车部门应在工作日内提前申请,车管人员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出具派出单,司机凭单出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八条出车时司机必须向用车人明示里程起始底数;收车时应如实核算出当次费用(精确到“____元____角”),请用车人当场签字后立即交车管人员核查。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样本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

泰州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泰州市以外、本省以内的公务用车报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副局职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及省外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1、公务用车。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老干部有关活动。

2、因私用车。

工作人员因私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因特殊情况借用公车时,须经局长批准,并按相关廉政制度规定到办公室履行登记缴费手续,先缴费后用车。

缴费标准参照兴机管[____]____件执行,收费时一律开具正规财政票据。

三、用车程序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在无公车可调度时,可视情况安排租赁车辆,确保执行公务需要。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

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用车及缴费情况。

四、费用结报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

泰州市内每周结报一次;泰州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

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

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1、车辆加油统一使用政府采购指定网点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单独考核。

车辆离开兴化前,应在本市加满油,途中加油须在定点联网加油站刷卡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节约使用、提高效率;(四)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车辆购置计划由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情况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车辆购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优先选用国产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务出行需求,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使用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

(二)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公务出行应合理规划路线,避免浪费时间和燃油。

(四)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用于私事,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五)车辆使用结束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九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二)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故障及时上报。

(三)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四)车辆报废前,应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报废车辆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条车辆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遵循以下程序:(一)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应提出报废申请。

(二)报废车辆应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

(三)报废车辆应办理相关手续,上缴报废证明。

(四)报废车辆所得款项,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一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7篇)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7篇)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2024年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为有效管理车辆使用,确保安全、高效的运行,依据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局内所有车辆由局长统一调度(在局长出差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负责调度)。

未经统一调度擅自使用车辆的,将视为非正常用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事故责任均与单位无关,并将受到严肃批评。

二、无论是因公还是因私出差使用单位车辆,均遵循“谁用车、谁自备资金”的原则。

出差结束后,因公出差的费用将按规定报销;经批准的本单位人员因私出差,需自行承担汽油费(特殊情况除外);外单位人员借用车辆,则需承担汽油费、路桥通行费及驾驶员的食宿费。

三、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维修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车辆需维修时,由局办公室主任与驾驶员共同负责实施,维修费用将严格管理并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严格车辆停放管理。

单位车辆在非使用期间,必须停放在县政府机关院内。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停放的,使用者及驾驶员需妥善保管车辆,防止发生盗窃等事故。

五、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在车况不佳或路况复杂时,应及时报告并避免使用车辆以确保安全。

县城内用车(含到附近乡镇当天返回的),驾驶员每月将按固定金额领取补助;县内出差当天无法返回或县外出差的,将按县财政规定领取出差补助。

驾驶员的出差补助按月发放。

年终时,根据车辆规范使用和安全行驶的情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对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将给予一定的年度安全补助奖;若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则取消其年度安全补助奖。

2024年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为积极响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效能,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调配与行车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局机关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模式,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调度。

依据公务活动的紧急性与重要性,优先保障关键公务、接待及会议等用车需求。

二、关于公务用车的派遣流程,具体规定如下:本县区域内的用车需求,由办公室直接负责派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板(7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板(7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板一、用车管理(一)局机关和市企业调查队的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需要及要车时间先后和轻重缓急派车。

(二)实行派车登记制度,由办公室主任派车,主任不在,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派车,分管领导不在,由在家的其他局领导派车。

每次出车,须对派车人、派车事由、出车时间、乘车人、出车地点、行车里程等进行登记。

(三)现有车辆主要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

各科室(队、中心)下县联系工作和到外地或省上开会,原则上不派车接送;如科室(队、中心)遇特殊工作需用车,在保证局领导和县级干部工作用车的前提下,可予以安排。

(四)局机关职工因病住院、出院、急诊,可以向单位申请派车,经批准后使用;其他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用车的,油料费(每公里____元)和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自负。

(五)局领导工作用车,科室(队、中心)因特殊情况工作用车,一般情况下均需在前一天向局办公室派车人要车,局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找驾驶员出车。

(六)未经办公室派车,驾驶员出车,视为私自出车,其费用由驾驶员负担(一律按____元/公里收取费用);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负担,严重的对驾驶员要给予行政处分。

(七)接待用车、全局性重大活动、专项活动用车优先于一般公务用车。

(八)除本单位人员外,其他人员搭便车需经领导同意,否则出现意外由驾驶员负责。

二、安全管理(一)办公室负责全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职业道德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情况检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谦虚谨慎,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不得随意冲站、抢道、占道或违章停放车辆等,做到车在人在,人离车进库或交人看守。

(三)驾驶员要认真钻研业务,提高驾驶技能。

要戒骄戒躁,不开“霸王车”、“赌气车”;要坚持中速行驶,准确判断和处理行车途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把保护乘车人和行人生命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前提,做到有十分的把握开七分的车,确保行车安全。

局日常公车管理制度

局日常公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公务用车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合理使用、节约开支。

第二章公车编制和标准第四条公车编制根据本局职能、工作任务、人员编制等因素,由局领导审批确定。

第五条公车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具体车型、数量由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第六条公车购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要求,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第三章公车使用第七条公车使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公车。

第八条公车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1. 局领导执行公务;2. 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3. 执行抢险、救灾、应急等紧急任务;4. 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

第九条公车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经济合理原则,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2. 安全文明原则,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3. 效率优先原则,合理规划路线,提高出行效率。

第十条公车使用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使用事由;2. 使用时间;3. 使用地点;4. 乘车人员;5. 预计行驶里程。

第十一条公车使用结束后,驾驶员应当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等。

第四章公车维护和保养第十二条公车维护保养由指定的维修单位负责,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公车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不得虚报冒领。

第十四条公车维修保养记录应当详细记录维修保养时间、项目、费用等,便于监督检查。

第五章公车管理责任第十五条局领导对本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公车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车管理人员负责公车的日常调度、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十七条驾驶员负责驾驶公车,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板为加强办事处车辆管理,保证正常工作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处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原则上保证办事处领导工作用。

双休日及节日用车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二、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安排,需用车的站所和工作人员原则上须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临时急事也需及时向办公室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三、车辆的小修,原则上由驾驶员自检自修,需要送修理厂修理时,由驾驶员报送修车计划,由办公室指定维修地点,修理费报主管领导批准。

不在指定的地点维修或擅自更换部件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担负。

四、汽车在外执行任务,发生临时性故障时,需要修理,由驾驶员掌握,尽量减少费用。

五、加强油料管理,做到节约用油。

六、驾驶员需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应认真学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行车安全。

七、加强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打扫,勤检查。

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及警示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八、禁止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发生有妨碍安全行车的情况时,要主动向单位报告,不准驾驶车辆。

九、上班时间,驾驶员要在单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办公室请假,不得随意脱岗。

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归位。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严禁将车辆私自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否则将视情节按机关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处理。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板(二)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

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

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

2024年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样本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提升机关车辆使用效率,实现开支节约,并规范车辆管理,经深入研究与讨论,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制度:一、用车制度1. 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

2. 优先保障局领导因公外出的用车需求。

对于一般性的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如遇紧急情况确需租车,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明确批准。

3. 在春节、清明、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单位在职领导及职工若非因公事,一律不得使用公车。

二、车辆维修、维护及油料管理制度1. 车辆维修需由驾驶员根据车辆实际状况提出维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前往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

单次维修费用在____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____元的,需由办公室提交集体研究并批准。

维修过程中,应由两名驾驶员共同办理相关手续,维修费用由办公室、驾驶人员及维修单位三方共同核算,并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2. 车辆使用的油料实行刷卡制度。

乘车人在出差前需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凭卡结算。

出差结束后,乘车人应及时将加油卡和发票交回办公室。

驾驶员不得直接参与刷卡操作。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刷卡时,需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驾驶员使用现金结算,并由乘车人在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三、纪律要求1. 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细致保养,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良好,严禁带故障行驶。

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控制车速,安全驾驶,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 驾驶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在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内休息待命,确保随叫随到。

如需离开,应报告去向以便联系。

驾驶员应坚决服从调度安排,不得无理拒绝出车任务。

4. 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让他人驾驶、酒后驾驶及公车私用。

非出车时间,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同时,驾驶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5. 驾驶员应认真记录行车日志,详细记录每日的行车里程、地点、用车人等信息,并做到日清月结,定期提交管理人员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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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

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

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

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

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

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

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

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

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

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

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lt;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gt;。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

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

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

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

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

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

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

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

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

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

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

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

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

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E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

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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