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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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建议
为促进我县各重点产业的有序发展,精准支持我县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全县经济发展步伐,推进县域经济提质增量,在全市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建议设立通化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扶持引导各产业发展。
一、扶持目标
围绕实施医药健康、矿产、食品、精细化工四大支柱产业振兴,“互联网+”、装备制造、新材料、特色旅游四大优势产业发展,服务业壮大提升“三大工程”,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民营经济对县域经济振兴推动能力,增强我县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通过促进各产业转型升级与企业扩能改造项目和自
主创新建设成果的集中释放,努力使通化县经济再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扶持范
…………
的企业进行奖补。
无偿补助。主要用于企业以自筹资金为主进行项目建设时,给予的财政资金无偿补助。主要针对企业进行转型升级、科技进步等方面进行补助。
发展补助。由企业自行制定发展目标,通过评审后,签订目标责任状,拨付发展补助资金。下一年完成后,根据企业上报的绩效目标,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主要针对新注册企业及新入规企业的发展进行补助及引导。
四、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通化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积极尽社会
义务和责任;
企业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偷、逃、欠税款和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励资格;
当年欠缴社会保险以及参保面不足的按比例扣减奖金;
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工业经济运行各项指标;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落实,项目要按要求完成前期工作程序;
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年度决算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申报引导资金的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根据申报项目类别还要具备相应条件:
申报经济运行提质增量鼓励资金项目:
1.申报的企业当年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就业人数100人以上,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按照纳税额度、就业人数打分定档,资金额度按照分数划档,最高130万元,最低1万元。
2.申报企业要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申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资金项目:
1.申报项目原则上需纳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额度按照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进行划定,每1000万元投资支持资金10万元,支持资金100万元封顶;
2.项目资金要以企业自筹为主,提供资金证明及工程进度证明;
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申报企业科技进步推动资金项目:
1.企业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经济效益较好,研发投入较高;
2.项目已列入年度技术创新计划或属于年度技术创新重点领域,技术条件
成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