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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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_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医院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投资、筹资等。

第三条我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实际性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准确地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

3. 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

4.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医院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医院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3. 负责医院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4. 负责医院资产、负债的核算与管理;5. 负责医院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6. 负责医院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实施;7. 负责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我院财务预算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发展规划编制,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集预算编制所需资料;2. 分析预算编制依据;3. 编制预算草案;4. 提交预算草案审批;5. 执行批准的预算;6.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我院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制剂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九条医疗收入应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条药品收入、制剂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我院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管理经费、其他支出等。

第十二条人员经费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严格执行工资政策。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 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保障医院的经济利益,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民营医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部门下设财务科、成本核算科、出纳科等职能科室。

2. 财务管理人员医院应聘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设立合理的财务人员配备,建立专职财务管理团队。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1)负责医院日常的财务核算、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2)负责医院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调度、账户监管等;(3)负责医院的成本核算和管理;(4)负责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布。

2. 成本核算科(1)负责医院各项成本的核算和管理;(2)负责医院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

3. 出纳科(1)负责医院资金的管理和监督;(2)负责医院日常的资金收付工作;(3)负责医院的银行结算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医院应依据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2)预算审批应提交医院领导层,并经过审批后执行;(3)医院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2. 资金管理(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度、用款审批等;(2)医院资金应保持适当的流动性,确保医院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3. 成本管理(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系统,对各项成本进行详细的核算;(2)医院应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管理的短板,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成本控制。

4. 财务报表(1)医院应编制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财务报表,公布在医院内部;(2)医院财务报表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接受监督和审计。

五、财务管理监督1. 财务内部控制(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财务安全和规范运作;(2)医院内部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

2. 审计监督(1)医院应定期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医院应接受上级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的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完整。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总监负责领导财务部工作,对财务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的财务工作,监督财务核算工作。

第七条会计负责财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八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九条医院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检查检验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条医疗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严禁违规收费。

第十一条药品收入、检查检验收入等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十二条其他收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收取。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医院支出包括药品支出、检查检验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十四条药品支出、检查检验支出等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十五条工资福利支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按照预算和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医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八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第六章负债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第二十二条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第二十三条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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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

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

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

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

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概述民营医院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医疗机构,其财务管理制度是保证财务活动规范、透明、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民营医院的财务安全、规范运作、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1.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制度、会计凭证的具体操作步骤,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

2.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原则和程序,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民营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财务预算制度: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按照预算指标进行经营决策和资金使用,确保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4.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融资渠道、使用管理和监督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作。

5.成本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体系,确定成本的分类和归集方法,确保成本的准确计算和控制。

6.财务审计制度: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查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7.风险控制制度:制定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降低财务风险,并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风险时能够及时应对。

8.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财务处理和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措施1.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其财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2.明确财务管理层次,厘清权限、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3.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定期检查、验收和评估程序,调查和纠正不规范、不合法的财务活动。

4.加强与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合作,确保资金的正常流动和合规纳税。

5.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内、对外的财务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保障民营医院财务安全: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监管和控制财务活动,降低财务风险,保障财务安全。

2.规范财务运作: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民营医院的财务处理程序和规则,提高了财务运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医院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财务活动,包括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分析等。

(三)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理财,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财务机构设置与人员职责(一)医院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和执行医院的财务预算,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

2、管理医院的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筹集、使用和安全。

3、制定和完善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4、参与医院的经济决策,提供财务方面的建议和支持。

(三)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法律法规。

三、预算管理(一)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预算目标。

(三)预算的执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四、收入管理(一)医院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各项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收费管理,完善收费流程,杜绝乱收费、漏收费现象。

(四)及时入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五、支出管理(一)医院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

(二)支出应遵循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三)加强对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规范支出报销流程,报销凭证应真实、合法、有效,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民营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营医院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财务会计活动,包括医院内部各科室、各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会计资料完整、系统、规范。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五)保密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第二章财务会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本医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院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制定和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负责编制、审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三)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四)负责成本核算,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五)负责财务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税务申报、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六条财务核算:(一)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二)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确认收入、费用和成本。

(三)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提高核算质量。

第七条财务监督:(一)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四)加强对医院内部审计,确保财务会计工作合规、高效。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二)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定期进行资金分析,优化资金结构。

第五章成本核算与管理第九条成本核算:(一)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按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成本核算。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民营医院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医院稳定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医院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级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以及在医院预算、管理、审核、监督等方面具有职能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作原则在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时,应该严格信守以下几点工作原则:(1)全面规范。

确保医院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按规章制度行事,不偏失公正。

(2)严格监督。

保障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财务管理不受非法干扰及腐败行为的影响。

(3)精益求精。

不断革除不完善的部分、改进财务管理的方式,精简财务程序及流程,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4)积极稳妥。

在保证医院经济运营基础上,保障市场竞争能力,为医院的长期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费用管理第四条费用分类医院费用分人员费用、公用费用和杂费等。

其中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等。

公用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的费用等。

杂费包括通信、邮寄、保险、旅游等其他费用。

第五条费用核算医院应该每个月定期对各项费用进行核算并记录在册,核算的内容应该包括:人员费用、公用费用及杂费。

对核算结果中发现的异动支付,应立即核查并及时纠正。

第六条费用报销医院规定员工在报销费用时必须出具有效票据,并填写报销手续,出现的金额需符合财务规定标准,以便核算。

一旦发现恶意报销行为,应当严格处理。

第七条投资管理医院进行投资时,须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安全,投资项目也必须合法、安全并收益能够稳定。

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日常管理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编制医院各部门应每年决定新一年预算,并参照上一年的计划指标进行评估。

预算编制前,必须通盘考虑医院的经济状况以及资源量的实际情况,尽量减少短期开支,保障医院资产与财务安全。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管理目标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益,合理规划收支与资金使用,防范经济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健康经营,最终保证民营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民营医院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1. 财务主管: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

2. 会计:负责全院会计资料的登记、记录、核对和报表制作。

3. 出纳:负责全院收支款项的管理、结算、支票开发和财务凭证的存档管理。

4. 资产管理员:负责全院资产管理保管、盘点和报废处理。

三、财务管理流程1. 收入管理:民营医院在收入管理上应合理制定价格,并将收入按时纳入医院账户。

全院所有收入均须通过银行结算,并开具发票和收据,确保所有收入的来源合法、账目清晰、能够被反复核对。

2. 支出管理:民营医院在支出管理上应采取标准化的流程,严控预算。

所有支付款项应经过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财务主管对支付金额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财务部门应做好支付凭证的管理及存档,如支票、现金、汇票等。

3. 资产管理:民营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委托给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设置固定资产账户和低值易耗品账户。

资产管理员按折旧法计提资产折旧并进行资产盘点,以确保资产准确、规范进出和安全保管。

四、财务报表制作民营医院应按照财政制度规定完成财务报表的制作和上报工作,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财务部门应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并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对民营医院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核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五、财务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为确保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民营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同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全面配合,充分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运作。

私立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私立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内部审计等。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三条财务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合法、合规、合理。

第四条所有收支业务必须通过财务部门统一处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

第五条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设备收入、租赁收入等。

2. 所有收入必须如实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3. 收入核算应当准确、及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第六条支出管理:1. 支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 支出审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真实,严禁虚列支出。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效益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

第八条资产分类:1.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2. 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车辆等。

3. 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等。

第九条资产管理要求:1. 流动资产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加强银行存款管理,及时清理应收账款。

2. 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合理使用,确保设备完好。

3. 无形资产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合理使用无形资产。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条成本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成本核算范围:1. 医疗服务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2. 药品成本:采购成本、销售成本。

3. 设备成本:购置成本、折旧成本。

第十二条成本核算方法:1. 直接成本核算:按项目核算,确保成本的真实性。

2. 间接成本核算:采用分配率法或直接分配法,确保成本分配的合理性。

第五章内部审计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是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职责:1. 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民营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疗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及时性原则:及时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时效性;(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和资产安全。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二)编制财务预算,执行财务计划;(三)负责会计核算,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四)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五)负责成本核算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负责税收筹划,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七)负责财务风险防控,确保财务安全。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七条财务核算的主要内容:(一)收入核算:对医疗服务收入、药品销售收入、设备租赁收入等进行核算;(二)支出核算:对工资、福利、业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进行核算;(三)成本核算:对医疗服务成本、药品成本、设备成本等进行核算;(四)费用核算:对办公费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进行核算。

第八条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向管理层和股东报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二)授权审批原则:资金使用需经过授权审批;(三)预算控制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支出;(四)成本效益原则:优化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二)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资金支出;(三)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四)加强资金监控,防范资金风险。

医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医院整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筹措和使用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我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全院财务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具体实施。

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收支,监督管理医院财务活动。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 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3.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医院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4. 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 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六条医院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医院收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八条医院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九条医院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十条医院支出应本着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合理节约的原则,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等为依据。

第十一条医院支出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经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医院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三条医院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营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止资金损失;(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总监领导,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医院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负责医院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财务核算工作;(四)负责对外投资、融资等财务活动;(五)负责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财务决策等工作;(六)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预算管理(一)财务部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二)各部门按照预算要求,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经财务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三)财务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确保收入合法合规;(二)加强医疗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准确、及时;(三)对收入进行分类核算,定期进行收入分析。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支出合法合规;(二)加强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节约;(三)对支出进行分类核算,定期进行支出分析。

第九条资产管理(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二)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三)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民营医院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财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财务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财,规范管理;(二)公开透明,民主监督;(三)勤俭节约,高效使用;(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为医院内部管理机构,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制定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医院财务预算、决算;(三)负责医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四)负责医院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五)负责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六)负责医院财务档案的管理;(七)负责医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八)负责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六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编制医院年度财务预算,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政、税收等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编制医院年度财务决算,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第十条资金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资金结算应使用银行转账、票据等方式,严禁现金交易。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第五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对医院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降低成本。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加强与临床、医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成本控制工作。

第六章财务报表与档案管理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医院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民营医院在中国的地位日益重要。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作为民营医院管理的关键一环,对医院的经营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就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提高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促进财务透明,提升管理效率2. 保障经济利益,规范经营行为3. 提高投资者信心,吸引更多投资三、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1. 会计制度制定完善的会计政策和制度规范财务核算程序加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2. 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周密的财务预测加强预算执行和监控实施预算绩效评价3. 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审计制度建设防范和控制经济风险4. 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的收付款制度管理好医院的现金流量四、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1. 确立领导责任,强化财务管理团队2. 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3. 定期对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4. 不断完善和提升财务管理制度五、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挑战与对策1. 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应加强治理体系建设2. 人才短缺,应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3. 财务风险增加,应加强风险管理意识4. 外部环境变化快,应及时调整财务管理策略六、总结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是民营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院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医院的经营效率,增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可以对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民营医院_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财务安全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我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医院财务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各科室、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财务职责。

(三)勤俭节约: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使用资金。

(四)公开透明:财务信息及时公开,接受内部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第四条我院财务部门应设置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财务纪律。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我院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根据医院发展规划、业务需求、人员编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二)分级管理:医院总预算由院长审批,科室、部门预算由相应负责人审批。

(三)严格执行:预算一经批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七条我院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取得:收入来源合法,符合国家规定。

(二)应收尽收:及时催收应收款项,确保收入完整。

(三)规范核算:收入核算准确,及时反映收入情况。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我院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节约使用:合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

(三)明确责任:明确支出责任,确保支出合规。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九条我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规范管理。

民营医院_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营医院财务行为,确保医院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精益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 透明公开:确保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 科学决策:以财务数据为基础,为医院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第五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由院长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本医院实行年度预算制度,编制年度预算方案,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资源。

2. 可行性:预算编制应确保各项收入和支出可落实。

3. 适应性:预算编制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适应医院发展需要。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本医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条医院收入应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医院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本医院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

第十三条医院支出应本着节约、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医疗业务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医院支出应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五条本医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六条医院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医院资产应合理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第七章对外投资第十八条医院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医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营医院的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民营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民营医院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四)权责分明:明确财务责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民营医院院长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核算、监督和检查。

(二)编制和执行医院财务预算,组织实施财务计划。

(三)管理医院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四)参与医院经济决策,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支持。

(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控性。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提出年度财务预算建议。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进行汇总、审核。

(三)院长审批财务预算。

(四)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财务预算。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当经院长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医院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资金安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调配资金,降低资金成本。

(三)合规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

第十条医院资金来源包括:(一)医疗收入。

(二)政府补助。

(三)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医院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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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 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 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 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

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 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 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 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

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

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 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

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

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

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 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

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 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 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 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 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科室成本核算 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

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

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

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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