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设备标准
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1. 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也逐渐提高。
本文将介绍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相关内容。
2.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电脑和显示器•电脑:每个办公人员配置一台高性能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每个办公人员配备一个高清显示器,尺寸不小于21英寸。
打印设备•打印机:根据办公规模配置多台彩色或黑白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每个办公区域至少配置一个多功能一体机,包括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功能。
影印设备•复印机:根据办公规模配置多台速度较快的复印机。
电话通讯设备•电话:每个办公人员配置一个座机电话;•语音会议设备:每个办公区域至少配备一套语音会议设备,方便会议时使用。
网络设备•路由器和交换机:每个办公区域至少配置一台路由器和交换机,提供稳定的网络连接;•无线网络设备:每个办公区域至少配置一个无线网络设备,方便移动办公。
3. 家具配置标准办公桌•办公人员:每个办公人员配备一个宽敞的办公桌,桌面尺寸不小于120cm*60cm;•会议室:每个会议室配置一个大型会议桌,供会议使用。
办公椅•办公人员:每个办公人员配备一把人体工学椅,保证长时间办公的舒适性;•会议室:每个会议室配备多把舒适的会议椅。
文件柜•文件柜:根据办公规模配置足够数量的文件柜,方便存储和管理文件资料。
会议桌椅•会议桌:每个会议室配置一套配套的会议桌椅组合,方便开会使用。
4. 总结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制定,能够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办公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以上仅为一般的配置标准,具体配置还需根据行政单位的规模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5. 注意事项功能齐全•配置的设备和家具要保证功能齐全,能够满足办公工作的需求。
质量可靠•选购设备和家具时要选择品牌和质量可靠的产品,以确保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人体工学设计•办公椅和办公桌的选择要考虑人体工学设计,保证办公人员在长时间办公中的健康和舒适。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公示曝光: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曝 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相关 责任人严格遵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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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配置流程
确定配置需求:根据工作 需要和人员编制,确定所 需的办公设备家具种类、
数量和规格。
审核配置方案:配置方案 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确保符合规定和实际需求。
制定配置方案:根据配置 需求,制定具体的配置方 案,包括设备家具的选型、
数量、摆放位置等。
采购配置:根据审核 通过的配置方案进行 采购,确保设备家具
品牌及型号:配置复印机时应考虑品牌及型号,以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 性。
维护保养:为了确保复印机的正常使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清洁、检 查等。
扫描仪
扫描仪是用于将 纸质文件转换成 数字格式的设备
根据中央行政单 位通用办公设备 家具配置标准, 扫描仪属于必备 设备之一
配置标准中对扫 描仪的性能参数、 品牌、型号等有 明确规定
会议椅
材质:木质或金 属框架,海绵或
皮革坐垫
功能:可调节高 度和倾斜度,便 于不同人群使用
颜色:黑色、灰 色、深蓝色等深
色调
保养:定期清洁, 避免长时间暴露
在阳光下
其他办公家具
办公椅:舒适度高,可调节 高度和角度
办公桌:符合人体工学,材 质环保,款式简约
文件柜:容量大,易清洁, 可调节层板
电脑桌:提供足够的空间放 置电脑和周边设备
的质量和合规性。
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
配置流程:按 照标准要求, 逐级申请、审 批、采购、验 收、使用、维 护等环节进行
管理
采购方式:采 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协 议供货等方式
进行
验收要求:按 照标准要求进 行验收,确保 设备家具质量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一)办公计算机1.中央国家机关一般应当配备桌上型电脑,屏幕尺寸应大于19英寸,处理器应具备最新技术,内存不少于4G,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7及以上,个别岗位在特殊情况下可配备MacBook笔记本电脑;2.至少配备一台激光打印机,打印分辨率大于300*300dpi,速度不低于20页/分钟;3.至少配备一台多功能一体机,具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和网络共享等功能;4.至少配备一台信息化设备服务器,主机配置须具有防护能力,可满足政务信息处理和网络共享要求。
(二)多媒体设备1.中央国家机关应当安装投影设备,要求显示性能优良,银幕尺寸应大于15英寸;2.安装多媒体音响设备,音响驱动需具备良好声音处理能力;3.安装摄像机设备,能够覆盖所有仪式场所;4.安装应急报警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报警功能及报警控制功能。
1.桌面尺寸应根据岗位不同有所区别,一般不小于1*1.5米,深度不小于60cm;2.桌腿应采用高强度钢管加强结构;3.桌面材料应采用实木、厚实的人造板或其他耐划痕、耐腐蚀材料;4.桌面应配备调节脚、档位固定装置,调节方便灵活。
(二)办公椅1.中央国家机关配备的办公椅应当高度可调,材料采用优质皮料;2.座椅应具备合理的弹性座垫,坐姿的舒适性,背后支撑应具备良好技术;3.扶手、坐正把手等部位应采用实木材料,断筋、劈裂不得发生。
(三)文件柜1.中央国家机关文件柜通常为三抽屉或四抽屉,抽屉使用轨道固定;2.柜体,抽屉应采用环套接环、抗扭现成安装、互不影响装卸;3.柜体材料应采用净水板、精密板或类似环保材料制成;4.柜表面应经过防潮、防油、易清洁处理;5.锁具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
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主要按以下列表划分:一、办公设备配置标准:1.电脑设备:根据人员数量配置一定数量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其中包括主机、显示屏、键盘、鼠标等配套设备。
2.打印设备:配置一定数量的打印机、扫描仪和复印机,以满足文件的打印、扫描和复印需求。
3.网络设备:配置路由器、交换机、无线AP等网络设备,实现内部办公网络的连接和无线网络的覆盖。
4.电话设备:配置一定数量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以满足通讯需求。
5.音视频设备:配置会议室音视频设备,包括投影仪、音响设备等,以支持会议和培训等活动。
6.安全设备:配置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安全设备,保障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1.办公桌:配置符合人体工学要求的办公桌,包括有足够面积的桌面和适合长时间工作的椅子。
2.文件柜:配置一定数量的文件柜,以存放和管理文件和资料。
3.会议桌椅:配置适合会议使用的桌椅,以满足开会和接待等需求。
4.接待台:配置符合接待工作需求的接待台,以方便接待来访人员。
5.休息区家具:配置舒适的沙发、茶几等休息区家具,提供员工休憩的场所。
6.书架和展示架:配置书架和展示架,以存放和展示相关书籍、文件和奖状等。
7.其他功能性家具:根据需要配置其他功能性家具,如印章台、文件车、白板等。
三、配置原则:1.符合工作需求: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配置要以满足行政单位工作需求为基础,合理安排数量和种类。
2.人性化设计:配置的设备和家具要符合人体工学要求,保障员工的舒适性和工作效率。
3.耐用性和可维护性:选择耐用、易于维护的设备和家具,以降低维修和更换的成本。
4.可扩展性:在配置设备和家具时要预留一定的扩展空间,以适应单位的发展和变化。
5.节能环保:选择节能、环保的设备和家具,推动单位的绿色办公。
以上是关于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管资〔2009〕221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局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管局二○○九年七月二日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公务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国管办〔2007〕293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符合本标准,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第二章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五条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1.台式计算机1台;2.打印机1台;3.电话机1部。
第六条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台式计算机1台。
第七条司局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便携式计算机2台;2.复印机1台;3.碎纸机1台;4.扫描仪1台;5.投影仪1台。
第八条处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2.电话机1部(按房间配置);3.传真机1部。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跟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公务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国管办〔2007〕293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符合本标准,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第二章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五条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1.台式计算机1台;2.打印机1台;3.电话机1部。
第六条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台式计算机1台。
第七条司局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便携式计算机2台;2.复印机1台;3.碎纸机1台;4.扫描仪1台;5.投影仪1台。
第八条处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2.电话机1部(按房间配置);3.传真机1部。
第九条办公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第十条办公设备性能标准以满足基本功能需求为原则,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第十一条办公设备价格标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配置价格标准》(附表一)执行。
第三章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第十二条正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1.办公桌1组;2.办公椅1把,桌前椅1把;3.文件柜1个,书柜2个;4.三人沙发1个或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三条副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1.办公桌1组;2.办公椅1把,桌前椅1把;3.文件柜1个,书柜1个;4.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四条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1.办公桌1组;2.办公椅1把;3.文件柜1个。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行政单位家具标准
行政单位家具标准第一篇:行政单位家具标准郎溪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一、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1、台式电脑,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每人1台配置,另可适当配置单位公用台式电脑。
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20%,单价不超过4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2、笔记本电脑,处级以上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每人可配置1台。
笔记本电脑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单价不超过5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确应工作需要经批准可适当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
3、打印机,以联网打印、共享使用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A4打印机及票据打印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每人可配置1台A4打印机,其他工作人员每间办公室可配置1台打印机;A3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A3打印机单价不超过6500元,A4打印机单价不超过1500元,票据打印机单价不超过25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4、中高速复印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单价不超过15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5、传真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单价不超过1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6、投影仪,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单价不超过8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7、扫描仪,每个单位原则上可配置1-2台,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单价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8、数码照相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单价不超过3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9、电视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单价不超过4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10、碎纸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总数不得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单价不超过8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11、空调,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但已配备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独立空调,分体式空调单价不超过3000元,柜式空调单价不超过6000元,原则上8年内不予更新。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管资〔2009〕221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局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管局二○○九年七月二日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公务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国管办〔2007〕293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符合本标准,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第二章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五条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1.台式计算机1台;2.打印机1台;3.电话机1部。
第六条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台式计算机1台。
第七条司局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便携式计算机2台;2.复印机1台;3.碎纸机1台;4.扫描仪1台;5.投影仪1台。
第八条处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2.电话机1部(按房间配置);3.传真机1部。
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一、前言嘿,朋友们!咱都知道,在办公室里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那可太重要了。
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得有趁手的兵器一样。
随着现代办公的发展,各种各样的办公设备和家具琳琅满目。
但是呢,要是没有个标准,那可就乱套了。
有的地方可能设备超豪华,浪费资源;有的地方可能设备简陋,影响办公效率。
所以啊,咱们今儿个就来唠唠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配置标准,让大家心里都有个谱儿。
## 二、适用范围(一)企业办公环境这可是最常见的啦。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从员工的工位到会议室,从老板办公室到公共办公区,都得按照一定的标准来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比如说,一个普通的互联网创业公司,员工们需要电脑来处理日常工作、桌椅得舒适,这样才能长时间高效工作。
要是在客服部门,还得有专门的耳机等通讯设备呢。
(二)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政府机关那也得办公呀。
从基层的办事窗口到高层的办公区域,都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就像办事窗口得有合适的电脑、打印机,方便给老百姓办理业务。
桌椅的高度、舒适度也很重要,毕竟工作人员可能一天都得坐在那儿呢。
(三)学校行政办公区域学校里除了教学,行政办公也得有序进行。
办公设备和家具得满足学校行政人员的工作需求。
比如财务部门需要专门的财务计算器、保险柜等设备,而普通的办公室桌椅要适合办公,而且要符合学校整体的风格和预算。
## 三、术语定义(一)办公设备简单说呢,办公设备就是咱们在办公室里用来干活儿的那些机器、工具啥的。
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这些都是办公设备。
电脑呢,又分台式机和笔记本,它们都是用来处理文档、做数据分析、上网查资料之类工作的设备。
打印机就是把电脑里的东西打印到纸上的设备,有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不同类型。
(二)办公家具办公家具就是办公室里的那些桌椅板凳、柜子啥的。
办公桌就是咱们平时办公放电脑、文件的桌子。
办公椅呢,就是用来坐的椅子,它得舒服,能让咱们长时间坐着不累。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第一条为了规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1]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公务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国管办〔2007〕293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符合本标准,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标准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第二章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第五条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1.台式计算机1台;2.打印机1台;3.电话机1部。
第六条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台式计算机1台。
第七条司局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便携式计算机2台;2.复印机1台;3.碎纸机1台;4.扫描仪1台;5.投影仪1台。
第八条处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1.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2.电话机1部(按房间配置);3.传真机1部。
第九条办公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第十条办公设备性能标准以满足基本功能需求为原则,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第十一条办公设备价格标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配置价格标准》(附表一)执行。
第三章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第十二条正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1.办公桌1组;2.办公椅1把,桌前椅1把;3.文件柜1个,书柜2个;4.三人沙发1个或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三条副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1.办公桌1组;2.办公椅1把,桌前椅1把;3.文件柜1个,书柜1个;4.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四条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1.办公桌1组;2.办公椅1把;3.文件柜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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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党政机关办公设备标准篇二
2016年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解读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我们结合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2016年6月20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布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并于7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上,中央行政单位将执行严格的统一标准,“豪奢”超配等行为再也行不通了。
办公家具: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
“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设置更严格的标准,是公务支出预算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为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配置办公设备、家具需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数量上限,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上限。
具体数量、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配置。
新标准规定,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司局级配置的办公桌,价格上限为4500元,处级及以下为3000元;办公椅司局级价格上限为1500元,处级及以下为800元。
办公桌椅的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
新标准还规定,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
此外,对办公室书柜、文件柜、更衣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椅的配置,新标准也做了详细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
此次对办公家具的配置出台新标准,是在满足必要的正常办公条件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了奢侈浪费的空间。
”白景明说。
办公设备:台式电脑价格上限5000元,笔记本电脑价格上限7000元
新标准规定,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比如,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5000元,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每台价格上限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打印机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A4打印机价格上限为1200元,A3为15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6年。
除了电脑和打印机,通用办公设备还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等,新标准对这些设备配置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新标准对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使用更加严格。
以笔记本电脑为例,价格上限由原来的1万元降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由原来的5年提高到6年。
未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新标准也将适时调整。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办公家具和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是根据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因素确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超过了这一年限,就必须要报废更新。
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白景明说。
公务支出标准更细化,制度体系更完备,有利于管住乱花钱
“新规定在适用对象上实现了全覆盖,适用于所有中央行政单位。
标准统一、覆盖面广,有利于控制政府行政成本,管住乱花钱。
同时,对地方政府部门如何细化管理公务支出,也具有示范作用。
”白景明表示,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中央行政单位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这些举措包括连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确保支出规模“只减不增”;严格管理制度,细化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标准;实行公务机票政府采购,住宿费一地一标准等。
“公务支出标准更细化,制度体系更完备,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清正廉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白景明介绍,目前,各项支出标准基本覆盖了中央行政单位的公务活动,超出标准的费用无法列入预算,也报不了销。
随着行政成本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开会去旅游景点、培训上高档菜肴、出差住豪华酒店行不通了,一些借公务活动“捞实惠”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