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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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用电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秩序,杜绝安全隐患,减少公司电能资源的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组装部,电子部,4F原料仓,新1F成品仓,IQC作业区)。
三、管理职责:
(1)生产部各主管/经理、负责本部门设备电源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并负责总闸开关的日常管理(可做标识牌贴在总闸处,标识出具体人员姓名,负责在晚上下班时拉闸)。(2)行政部(车间保安)负责生部晚上下班后对电源总闸是否已拉下(处于完全断电状况)的检查,并作值班记录保存备查。
四、具体内容:
1、责任区域划分:
(1)生产部主管/经理负责部门机器设备,风扇、照明用电等设备的日常使用的监督与管控。(2)车间各组拉长负责车间所辖组机器设备、风扇、照明等设备的日常使用的监督与管控。(3)仓库主管负责4F原料仓及新厂房1F成品仓的风扇、照明设备的日常使用监督与管控。(4)电工负责机器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机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5)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市场、研发、采购、品管)空调、照明、电脑电器及其它用电设备的关电情况;卫生间水龙头开关是否关闭进行监督与管控。
(6)行政部(车间内保)负责生产部各区域的电源总闸、洗手间水龙头、照明灯等公共区域的用电日常管理与巡查。
2、日常用电具体要求:
(1)各组要做到上下班或人员时必须关闭机器设备和生产辅助用设备(包括风扇、电源等),要求各组必须责任落实到人。
(2)各组拉长必须在每天下班后认真检查本组机器设备,照明、风扇等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3)生产部每天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巡查生产部各部门,确认用电设备关闭。
(4)休息日部门员工需要上班的,离开须经过保安确认设备电源关闭后方可离开。
(5)公室值班人员在下班离开时须检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脑电源、空调、风扇等用电设备是否关闭。
3、监督与考核:
(1)行政部(内保)人员在检查各部门在下班时未关闭设备电源的,按员工手册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记过处罚。
(2)经公司领导或行政班领导巡查发现生产部有设备电源未关闭的,对生产部直接责任人进行记过处罚。
(3)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将在工资中直接扣除。
5、说明:
(1)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实施。
(2)行政部负责对本制度的的制定,监督与解释。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制定: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