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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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阅件
榕物协综【2009】012号
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2009年11月20日
关于福州物业企业经营状况的紧急报告
一、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基本状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和住房商品化不断推进,福州市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物业管理行业开始起步并不断发展壮大。
根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已有1690个物业管理项目实施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达4000多万平方米,占房屋面积的55%左右,其中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186个、办公楼360多个、工业仓储用房80个、其他64个。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100%。受益住户100多万家。全市共有435家企业依法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其中一级资质2家,二级资质13家,三级资质303家,暂定三级资质117家。全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近4万人。迄今为止,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市优”项目282个,“省优”项目55个,“国优”项目22个,行业产值接近10亿元。据统计,在物业行业基层员工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占52%,复员转业人员占17.8%,下岗职工占6.7%,大中专毕业生占3.8%。物业行业是低端产业,但这个行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改善人居和工作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城市管理的总体水平,同时对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吸收消化城乡剩余劳动力,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以及扩大居民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等方面都产生着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二、福州物业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似乎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十几年来,尽管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猛,但行业总体发展前景却令人担忧。今年七月,市物协第三届理事会曾到厦、漳、泉三市考察,发现我市物业行业虽然发展最早,规模也最大,但这两年的状况表明,我们无论在高端企业数量,还是在政府支持方面都已经明显落后。最近俩个月市物协召开八次与三级资质企业共100多位负责人的座谈会,发现这些企业的运营状况十分不妙。
物业管理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正常人工成本占了主营收入的70%以上,按一个劳动或管理人员服务2000平方米、收费标准平均为0.80元/平方米.月计(相当部分的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的收费标准只在0、43/平方米·月,有的
小区干脆以12元/户·月包干),年劳动生产率仅为1.92万元。这就注定了物业行业是保体微利型行业,是抗风险的能力和赢利能力都极其脆弱的行业,加重其负担,就容易陷入亏损,滑进破产、倒闭的不归路。
根据2008年底省建设厅对全省1180家企业调查数据结果,2007年度全省物业企业总收入17.91亿元,上缴企业所得税为1.46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200万元,平均利润6.9万元,利润率仅为4.5%。其中盈利或持平的813家,占总数的68%,亏损企业376家,占总数32%。数据表明,整个物业行业在没有发生重大风险的情况下,只能达到勉强维持的状态,效益与风险比例严重失衡和不对称是显而易见的。
福州市的情况更不容乐观。福州市现有物业企业435 家,从业人员近4万人,2006 年收入6.7 亿元,利润832 万元,年利润率1.28% ,远低于全国5.13%的平均水平和全省4.5%的水平。其中关键原因是收支标准严重倒挂。以平均工资为例,1999 年7 月1 日起福州市区生活最低标准为300 元,至今已调整到650 元,增长了近116.7% 。2007 年福州市上半年月平均工资为1768.33 元,而作为物业企业人员的秩序维护员(原保安员)月收入只在800 元至1400 之间,保洁员月收入只有600 元至750 元之间,大大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十几年没有调整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远无法满足企业用工成本支出。因此,一些企业只好采取减少用工人数办法进行过渡,但这必然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反过来又引起业主的不满和投诉,矛盾增多。行业目前确实处在有苦难言的境地,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涉及物业企业成本支出的其他费用则不断增大。
福州早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实行物价部门定价,即一个项目报批一个收费标准,十几年来收费价格几乎一成不变。随着市场物价的不断调整和提高,物业管理企业日常成本开支不断加大。近年来涉及物业管理企业成本开支不断增大,而其中大部分本应由终端用户——即全体业主承担的费用由于无法实施,均转嫁到物业企业头上。例如:
(1)水价上涨83%(原0.7元/吨现均价1.32元/吨);三项排污费上涨112.5%(原0.4元/吨现0.85元/吨);居民电费上涨29%(原0.36元/度现0.4643元/度);
(2)人工费成本支出上涨24%(九十年代末至二000年初,一个保安员或楼管员的工资标准为800元/700元,现增长到1200元/1100元左右,按人工工资不考虑福利、加班、奖金部分,占主营收入的50%,目前基本工
资涨幅达50%,约占主营业务收入24%);
(3)强制性社保支出:增加14%(目前物业人员工资约占主营业务收入70%,企业承担工资总额20%社保支出);
(4)医保支出:增加4%[人均96元/月(1200元*8%)相当于工资总额8%,主营业务收入4%];
(5)电梯年检费:上涨127.6%[以18层高层住宅为例,原电梯年检费为350(1+0.04*18)=602,现电梯年检费为650+(18-6)*50+120=1370]注:120为两年一检限速器年检费240元,年分摊120元。
除了上述固定收费价格的上涨外,随着物价指数的上升,物业企业在管理项目中涉及设施、设备维修的原材料、零部件,房屋建筑维修所需的水泥、钢材,交通燃油、差旅费等等也在不断调高。人工成本、涉及公共事业单位不断上涨的收费价格,无时不在吞噬着处在持平或微利的物业企业仅存的利润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采取或抵制不合理的收费,或通过进一步裁减员工,降低服务标准来维持企业的基本的运转,实属无奈之举。对于广大业主而言,没有几个人会去客观地评价和理解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住管双方的矛盾加深,投诉不断,媒体抨击就是上述原因导致的必然结果。此外,相当部分业主花钱买服务,理性消费的观念还未形成和成熟。在很多物业管理小区中,一些业主片面强调自已享有的权利,对自已承担的义务却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不愿履行义务,以各种理由拖欠或拒缴物业服务费,以至于造成本来经营状况就比较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继而服务质量下降,形成恶性循环,矛盾加深,物业企业在社会的形象欠佳,舆论对物业企业的评价贬多褒少。
另外,我市物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三级企业和暂定三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7%以上,存在“散、乱、差”现象。三级资质企业和暂定三级资质是物业行业中低资质的企业。这些企业一是管理项目小、单位成本高,二是管理服务标准低、收费少。为维持生存,它们千方百计要多争项目,试图以规模取胜。为达到这一目的,它们之间或互相攻讦、拆台、或以超低价诱使业委会签约。这就注定了低资质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不断加剧。部分项目的委托方,小区的业主大会一味以低价选择物业管理单位,造成物业企业在投标中竞相压价,整个行业,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
三、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为拯救这个行业,我们建议:
1、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