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非法疫苗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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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事件面试题目(3篇)

疫苗事件面试题目(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疫苗安全问题频发,尤其是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该事件暴露出我国疫苗监管体系的漏洞,给公众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应对疫苗事件,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以山东疫苗事件为例,分析疫苗事件背后的原因,探讨如何防范疫苗事件的发生,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疫苗事件回顾1.事件背景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疫苗案,涉案疫苗涉及25个省市。

这批疫苗未经批准,未经检验,流向了全国多个省份,涉及疫苗种类繁多,包括儿童疫苗、成人疫苗等。

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自查自纠,部分疫苗已投入使用,引发公众恐慌。

2.事件原因(1)监管漏洞。

山东疫苗事件暴露出我国疫苗监管体系存在诸多漏洞,如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力,导致非法疫苗流入市场。

(2)企业违规操作。

涉案企业为追求利润,非法购进疫苗,未经检验合格即销售,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基层防疫部门监管不力。

部分基层防疫部门对疫苗进货、储存、使用等环节监管不严,导致非法疫苗流入接种点。

三、疫苗事件引发的思考1.疫苗安全的重要性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疫苗事件的发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疫苗安全的重要性。

2.疫苗监管体系的完善(1)加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

(2)建立健全疫苗追溯体系,实现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3.提高公众疫苗安全意识(1)加强疫苗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疫苗安全的认识。

(2)倡导科学接种,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疫苗。

四、防范疫苗事件发生的对策1.加强疫苗监管(1)完善疫苗监管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

(2)加强对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疫苗质量。

(3)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实现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提高企业自律意识(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符合国家规定。

从“山东疫苗事件”看两个舆论场的互动与博弈

从“山东疫苗事件”看两个舆论场的互动与博弈

视听2018.08|习近平总书记的“2·19”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将新闻舆论工作提到了“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高度。

并指出将网上舆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传统媒体受到新兴媒体的冲击,更深层次则体现了两个舆论场之间地位的变化。

两个舆论场的概念最早由新华社原总编南振中出,是指传统媒体所营造的意见环境形成的官方舆论场,与草根民意形成的民间舆论场。

两个舆论场经常在公共事件报道中存在冲突和分歧①。

在公共事件中“两个舆论场”或良性互动或冲突博弈,直接决定着事件的走向,所以在此基础上进行的舆情分析具有指导意义。

本文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对“山东疫苗事件”发酵过程中两个舆论场的报道量及关注度量化研究基础上,结合霍尔“编码解码”理论和皮埃尔·布迪厄“场域理论”,对引爆舆论点的重要报道进行内容分析,从而理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山东疫苗事件”舆情演变脉络2016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对外通报,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12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

3月18日澎湃新闻以《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人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商函》(以下简称《或影响人命》)进行报道,“疫苗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焦点。

通过慧科新闻数据库以“山东疫苗事件”为关键字检索,可以看出2016年3月-5月媒体关于该事件的报道趋势。

早在2月份央广网就以《在济南查获大量失踪人用二类疫苗案,涉国内24省(市)有疾控人员参与》(以下简称《查获》)为题已经对事件进行了报道,但并未引起重视。

3月19日至21日,事件迅速发酵,《广州日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各大地方媒体跟进的同时,网上的微博意见领袖也活跃了起来,章子怡、李亚鹏等纷纷发声。

大概在3月22日左右形成舆论最高点。

当日,一篇由南方都市报记者写于2013年的报道《疫苗之殇》刷遍朋友圈。

各微信公众号为了吸引眼球,纷纷以此为契机推出文章,惶恐的情绪在网上蔓延开来。

疫苗典型案件分析总结汇报

疫苗典型案件分析总结汇报

疫苗典型案件分析总结汇报疫苗典型案件分析总结汇报一、引言疫苗是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近年来疫苗领域发生了一些典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次汇报将对几起典型的疫苗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和管理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案例分析1.长春长生疫苗案件该案件于2018年曝光,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质量造假。

该公司使用劣质原料或冒充批签发无效原料,制造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疫苗。

此案件暴露出疫苗生产环节存在的质量管理漏洞,需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检查。

2.湖南韶山疫苗案件该案件于2016年曝光,一家私人疫苗经销商在韶山市销售假冒疫苗。

该经销商将过期疫苗重新贴上新标签销售,严重危害公众健康。

该案件揭示了疫苗流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3.浙江温州疫苗案件该案件于2013年曝光,一家香港公司通过假冒医药公司身份购买卫生局招标疫苗,并非法销售给浙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该案件暴露出疫苗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和不当行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疫苗采购环节的管理机制。

三、案件原因分析1.监管体系薄弱上述案件中,可以看出监管体系薄弱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监管部门在疫苗生产、流通和采购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因此,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十分重要。

2.责任追究不力在部分典型案件中,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严肃的追责。

这导致了监管的失职和不作为。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是提高疫苗监管效果的重要手段。

3.信息不透明在一些案件中,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公开不够透明,企业不敢或不愿意及时报告问题。

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和公开,有助于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解决措施建议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生产、流通和采购等环节的监管制度和规范,增加监管力量和经费投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果。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案例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案例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案例
12月,数起婴儿接种深圳康泰乙肝疫苗后死亡的案例引发公众不安,这究竟是偶合症,还是异常反应,抑或疫苗质量出了问题?安全起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宣布暂停使用康泰全部批次乙肝疫苗。

事实上,国内疫苗生产环节乱象频出。

2004年,江苏省宿迁市药监局暗访查出,宿迁市妇幼保健所以现金结算方式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安徽人张鹏处购进九种疫苗共6000余支。

药监局称“这批药品质量无法保证。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布,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2008年生产11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元月6日检查出违法添加的核酸物质。

此后,这家企业生产的两种人用狂犬病疫苗被全部召回。

2010年,有媒体报道称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2年,山东潍坊警方破获一起涉及全国价值过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大案,这些疫苗通过非法渠道流出,有的还流向了医院和药店,运输和储存环节都存在重大隐患。

而康泰生物董事长杜伟民也在网上遭到“人肉”,其在2009年生产的狂犬疫苗被查出存在造假嫌疑,国家药监局当时勒令其停产整顿。

律法规要求的企业能够抵御违规的不正当竞争手段。

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企业不再依靠非法手段获取利润,才能使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得到培养和发展,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

2016年山东疫苗事件

未冷藏疫苗危害:
疫苗失效: 和无效的假药一样,超温失活的疫苗流入市 场也会带来严重危害,对个体而言,接种无效疫苗的后果如 何要看疫苗本身的种类。未严格按照疫苗保存温度要求保存 的疫苗我们可以叫做超温疫苗,疫苗中的抗原成分失活,接 种之后也无法激活免疫反应,再次遇到病原体的时候,机体 也就无法得到保护了。举例来说,如果接种的已经失效的水 痘疫苗,产生不了效果,有可能会让接种者又得上水痘,但 发发烧、出出疹子,过上十天半个月,大多也就自愈了。
一是改革完善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机制。 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集中采购,由县级 疾控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接种单位。接种 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疫苗生产企业 直接向县级疾控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 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这将大大减少中间环节,有效解决第二 类苗流通混乱的问题。 二是加强疫苗冷链管理。 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 温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制定疫苗生产、储存、运输的 操作规范,加强冷链运输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疫苗生产企业、疫苗 进口单位、配送企业、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依法建立真 实完整的销售、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并做到票证一 致、票货一致、票款一致。
应对措施:
疫苗是一种脆弱的生物制品,对温度敏感,存储要在冷库、 运输要靠专用冷藏车。除极个别种类的疫苗需要在零下20℃的 低温冷库中存放外,一般的疫苗,需存放在2℃到8℃的常温冷 库中。针对未冷藏情况,补救的方法就是补种一次正规有效的 疫苗。补种疫苗对于防御传染病的好处,远大于不良反应的风 险。很多省市疾控部门已经开始调查,之后应该会逐步公布涉 及的区域和批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 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 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强化制度监管,研究建立进一 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长效机制。

【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和感想】假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

【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和感想】假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

《【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和感想】假疫苗事件的心得体会》摘要:概是昨天晚上吧我打开新浪微博发现都不约而地讨论着件事情——山东问题疫苗由引发了我些思考,问题疫苗背有着深刻社会原因和人原因,由不能不说到计划济些处那候按指令分配很少会有伪劣产品出现起码能保证人身安全与健康概是昨天晚上吧我打开新浪微博发现都不约而地讨论着件事情——山东问题疫苗由引发了我些思考问题疫苗背有着深刻社会原因和人原因就社会原因而言概有是整社会浮躁心理与金钱至上利益观其实就这还可以延伸改革带些思想价值观改变不可否认是改革开放我们带了巨济效益生活水平节节攀升但随而是对金钱极渴望对金钱诱惑导致了那些不法分子做出危害身体健康事情从毒奶粉、毒米到三鹿奶粉再到今天疫苗事件哪桩背不是赤裸裸金钱交易二是医疗制信息漏洞目前我国民众对医疗卫生类相关领域了少甚少对各种疫苗认知程都处低端水平医疗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民众十分相信医生、护士话语有候句话就能让病患及其属担心怕很多天三是医疗法律空白亟待弥补屡屡出现些问题事件背无不是相关法律建设落或者可以说不适应代潮流惩罚力低甚至仅仅以罚代管这样草草了事必然会让更多违法者趋若鹜四是监管部门不作或者说多头管理导致无人管理虽然目前相关食品药品已合并成部门但部门部岗位划分以及监管围还是处比较模糊界限这样就容易导致人岗不分或者交叉管理可能会相推诿疫苗事件监管部门事发前有真真实实监管码期失效疫苗真彻底监管没都值得深思其实人原因主要还是社会原因部分趋利人性使然以及对传统道德漠视问题疫苗出现已失效却仍些医疗机构继续使用隐藏金钱交易让人不禁叹然虽然说爱财没错可是爱财到违法地步还是令人发指另外就是部分医疗人员待遇低这里待遇并不是与其他行业相比而是培养医疗人员与精力然而医疗人员工与其付出不成比例对从业医疗行业人员而言不能不说是种伤害由不能不说到计划济些处那候按指令分配很少会有伪劣产品出现起码能保证人身安全与健康这里不是要宣扬回那种代而是当下市场济建立与市场相对称制与信任模式依然要社会各界出谋划策我想说儿童是祖国花朵是民族明天儿童健康不光关系到身庭更关系到祖国建设让问题疫苗早些离开我们身边让孩子能美蓝天下奔跑每人都应该付诸实践关心儿童健康还要持续关不能发几句牢骚就了事只有高压式持续关才能让那些违法分子不敢嚣张还儿童片蓝空。

山东疫苗

山东疫苗

事例:上海除了规范疾控系统疫苗采购流程,确保疫 苗采购渠道可靠、安全,同时为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提 供了安全的冷链保障。上海的每一个接种点的疫苗均 向上海市疾控中心统一订购,按各接种单位依据接种 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全程冷链监控下配送至各接种单位。 疫苗出入库在信息系统中均保留痕迹,各接种单位存 放疫苗的冰箱均有温度监测。疫苗来源和储存、运输 安全可靠。全面严格的监控让不法分子毫无漏洞可钻。
组员:玉、闫鑫鑫、 赵玉智、赵继帅、 朱文彪、高立鑫
“山东济南疫苗案”案件描述
目 录
“ 山东济南疫苗案”案件分析
“山东济南疫苗案”案件总结
案件概况

山东疫苗事件是 指2016年3月,山 东警方破获案值 5.7亿元非法疫苗 案,疫苗未经严 格冷链存储运输 销往24个省市。 疫苗含25种儿童、 成人德也提出了一些新
的要求。制度和政策设计欠 缺伦理的考量,职业道德就 难以抓实、抓好。
不管各行各业多么不同, 也不管同一行业的岗位多 么不同,都必须敬业,承 担自己的责任,不能“捣 浆糊”、更不能“忽悠”。
Thangk you for watching
参赛系部:建工系 参赛班级:管A1501 参赛成员:吴玉涛 张志 国 梁晋禹 赵丽蓉 辅导老师:王媛媛
我们应该如何堵塞漏洞, 保障人们群众生命健康
1、科学认识疫苗的作用和意 义,打疫苗是为了防群发疾 病,而不是个体疾病
2、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 责。
3、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
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健康。我们国家的 法律不可谓不完善.
如何保障疫苗安全接种的呢?

在犯罪嫌疑人的22个银
行账户(卡)中,涉嫌非法
经营收款金额3.1亿元,支 出2.6亿元。

关于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与思考

关于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与思考

关于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与思考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负面典型案例让我们警醒,让我们反思。

这些案例或许是个人行为,也可能是组织或企业的行为。

它们因为违反了社会道德、法律法规或者职业操守,成为了被批判和反思的对象。

本文将对一些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深入思考其背后的原因和教训。

一、反面典型案例1. 假疫苗事件:近年来,假疫苗事件在中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谴责。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暴利,生产销售假疫苗,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2. 某大集团财务造假:某大型企业集团因为财务造假被曝光,不仅公司声誉受损,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3. 网络诈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诈骗也日益猖獗,许多人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二、案例剖析对于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我们需要深入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和背后的机制。

以假疫苗事件为例,生产销售假疫苗的主要原因是商家道德沦丧、利欲熏心,但同时也暴露出监管的漏洞和不足。

如果监管部门能够加强对疫苗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行为,那么假疫苗事件或许可以避免。

再比如某大集团财务造假案例,除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失效等原因外,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不作为或失误有关。

如果审计机构能够恪守职责,严格把关,那么财务造假行为或许也能被及时揭露。

三、思考与启示通过这些反面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 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只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提供保障。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2.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各行各业的监管,特别是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更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同时,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各种风险。

4.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广告宣传,不参与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8•【分类】其他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牛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用针管灌装生理盐水假冒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销售案例二:高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黑作坊”将中药和西药混合研磨成粉冒充纯中药销售案例三:北京某肿瘤药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药品公司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并销售假药案例四: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药行为案例五: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劣药行为案例六:秦某诉甘肃省陇西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案例七:某药店诉重庆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州区分局行政处罚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及销售假药行为案例八:钟某某、杜某甲、杜某乙与某药房、袁某某生命权纠纷案——销售中药饮片应告知煎服用法及注意事项案例九:许某与某药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消毒产品标示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购买构成欺诈案例十:杨某某诉某药房合同纠纷案——销售未注明产品批号的药品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一:牛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用针管灌装生理盐水假冒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销售简要案情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牛某某在得知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九价疫苗)畅销之后,遂寻找与正品类似的包装、耗材及相关工艺,准备生产假冒产品。

2018年7月至10月,牛某某通过他人先后购买针管、推杆、皮塞、针头等物品共计4万余套,并订制假冒九价疫苗所需的包装盒、说明书、标签等物品共计4.1万余套。

其间,牛某某与同案被告人张某某在山东省单县以向针管内灌装生理盐水的方式生产假冒九价疫苗,再通过商标粘贴、托盘塑封等工艺,共生产假冒九价疫苗2.3万支。

争议大的法律案件(3篇)

争议大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摘要:2016年,我国疫苗行业爆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波,即“夺命疫苗”事件。

这起事件涉及数十万儿童的健康安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

本文将深入剖析这起案件,探讨其背后的法律问题和社会影响。

一、案件背景2016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一名3个月大的婴儿因接种“问题疫苗”死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介入调查,发现这起事件并非个案。

经调查,涉案疫苗生产厂家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涉案疫苗包括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

二、案件经过1. 揭露真相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长生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生产销售的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其中,百白破疫苗可能影响儿童免疫力,导致疫苗失效;狂犬疫苗则可能无法有效预防狂犬病。

2. 调查结果公布2018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调查结果,认定长生生物违法行为严重,涉及产品不合格。

随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3. 社会反应“夺命疫苗”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哗然,公众对疫苗安全问题、监管漏洞等问题产生担忧。

多地家长要求退换疫苗,部分地区出现疫苗恐慌现象。

三、法律问题1. 疫苗质量问题长生生物生产的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2. 监管不力“夺命疫苗”事件暴露出我国疫苗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监管部门在疫苗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管不力,导致疫苗质量问题长期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刑事责任长生生物及相关责任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6年刑事热点案事件

2016年刑事热点案事件

2016年刑事热点案事件为提高报考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民警的应试能力,法制支队搜集了今年以来社会公众关注的刑事热点案事件,并进行了知识点的梳理,敬请参考。

一、徐钰钰被骗死亡案件—从涉嫌罪名及罪名间的竞合分析简要案情:2016年山东临沂徐钰钰高考后,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

8月19日,陈文辉等6名嫌疑人非法获取徐的信息后,知道其需要助学金,于是冒充教育局干部,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取徐9900元钱。

徐在报警回家路上心脏骤停,经医院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

经审查,2016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租住房屋,购买手机、手机卡、无线网卡等工具,从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手中购买五万余条山东省2016年高考考生信息,雇佣郑贤聪、黄进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名义对高考录取生实施电话诈骗。

其中杜天禹掌握黑客技能,通过技术手段侵入“山东省2016年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下载了60多万条山东省高考考生信息,并非法出售。

其间,郑金锋又与陈文辉商议,由郑金锋负责提取诈骗所得赃款。

在得到“得逞后抽成10%好处费”的约定后,郑金锋联系陈福地,由陈福地向郑金锋提供多张用于实施诈骗的银行卡。

分析:该案涉嫌的罪名有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九新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所涉四个罪名中出现两组竞合。

(一)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竞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两罪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

前者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分或者职称进行诈骗;后者的手段无此限制。

(3)犯罪主观目的有所不同。

前者的目的是追求各种物质的或者非物质的非法利益;后者的目的仅限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国内新冠疫苗接种事故案例

国内新冠疫苗接种事故案例

国内新冠疫苗接种事故案例
以下是一些国内新冠疫苗接种事故案例:
1. 湖南省肺科医院疫苗冷链管理失误:2020年12月29日,湖南省肺科医院接种新冠疫苗时,由于冷链管理不当,导致部分疫苗失效,使数百人接种的疫苗无效。

2. 山东省疾控中心疫苗配送错误:2021年1月12日,山东省疾控中心在将疫苗发往济南市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部分疫苗运送至错误地点,延误疫苗接种进程。

3. 广西钦州市疫苗接种过敏疑似致死:2021年3月23日,广西钦州市一名32岁男性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尚未确定疫苗与其死亡之间的直接关联,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4. 河南郑州市疫苗冷链管理问题:2021年4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一家接种疫苗的医疗机构因冷链设备故障,导致3支疫苗冻结失效,使70多名接种者的疫苗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事故案例并不代表疫苗接种的整体情况,疫苗的安全性已经在大规模临床试验中得到证实。

发生的事故多为人为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相关部门也会加强监管和改进工作,以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山东省问题疫苗事件的始末

山东省问题疫苗事件的始末

最新消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透露,山东疫苗事件已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 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 予以问责,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 处分。
Thank You .
The End
此次非法疫苗新闻曝光中造成最大恐慌的原因就在于
没有进行冷链保存 导致疫苗失效并销往各地
疫苗通过其含有的「抗原」来刺激人体免疫系统,来生 产抗体从而保护人体健康。为了保证抗原的生物学活性, 大部分的疫苗都应该被贮存在2~8℃的恒温环境里面。
问题疫苗:未通过冷藏储存就直接流入市场,疫苗是必 须贮存在2~8℃的恒温环境里面。不论是高温还是冷冻, 甚至长时间的光照,都有可能影响疫苗的效力,甚至导致 疫苗失活、无效。
问题疫苗引起社会恐慌
首要风险是人体无 法得到正常的免疫能 力,面临更高的死亡 可能性。
补救的方法是补 种一次正规有效的 疫苗。
选择放心的机构(一线 城市的正规防疫中心)进 行补种。也可待案情明确 后,再决定是否补种。
香港推限苗令
疫苗事件曝光后,内地网络疯传“带孩子去香港 打疫苗全攻略”。香港卫生署30日突然宣布限制非 香港本地儿童注射疫苗预约。此前在29日,澳门卫 生局表示:除紧急需要的疫苗(如破伤风)外,卫生 局采购的防疫接种疫苗不会供应给非澳门居民。 香港卫生署宣布每月限120个非本地儿童接种疫 苗名额,香港共有31家母婴健康院,意味着每家母 婴健康院只有不到4个配额。 但香港的“限苗令”仅针对公营医疗服务系统, 并不禁止非本地儿童前往私营医疗机构接种疫苗。 香港出现“疫苗荒”不是最近的事情。去年下半 年,就有内地媒体报道称,部分疫苗在香港“一针 难求”。部分内地家长早知道,在香港注射“六合 一”疫苗,可比在内地少挨11针。

疫苗领域受贿案件剖析

疫苗领域受贿案件剖析

新冠疫苗诈骗警示与防范措施随着新冠疫苗的研发和推广,全球范围内的疫苗接种工作正在加速进行。

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疫苗接种的机会进行诈骗活动。

这些诈骗行为不仅对个人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对新冠疫苗诈骗的警示,并探讨一些防范措施。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新冠疫苗诈骗的常见手段。

一种常见的手段是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虚假信息,声称可以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

这些诈骗分子通常会冒充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此获取受害者的信任。

他们会要求受害者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并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预约或接种费用。

另一种常见的手段是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疫苗信息,吸引人们点击链接或下载附件,从而获取个人信息或植入恶意软件。

为了防范新冠疫苗诈骗,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并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首先,我们应该建立正确的认知,明确新冠疫苗接种的渠道和程序。

我们应该通过官方渠道获取疫苗接种的信息,如政府官方网站、健康部门的公告等。

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疫苗接种的费用政策,明确是否需要支付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其次,我们应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在接到来自陌生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信息时,我们应该保持警惕,不轻易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如果有疑问,可以通过拨打官方电话或咨询相关部门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此外,我们也应该保护好自己的电子设备,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不明附件,以免给诈骗分子提供机会。

另外,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社会宣传来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政府和媒体可以利用各种渠道发布关于新冠疫苗诈骗的警示信息,如电视、广播、报纸、社交媒体等。

同时,也可以组织专门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新冠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和防范措施,提醒人们保持警惕,不上当受骗。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执法力度,打击新冠疫苗诈骗犯罪行为。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诈骗行为。

同时,也应该加大对诈骗分子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

山东疫苗案件始末

山东疫苗案件始末

山东疫苗事件一、山东疫苗事件的始末2016 年3 月11 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翟金亮告诉澎湃新闻,2010 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 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 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 亿元。

山东疫苗事件始末2015年4月,山东济南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

随后济南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2016年2月2日,济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6年3月18日——山东济南某母女涉嫌非法经营二类疫苗被查出,涉案金额达5.7亿元,流入了全国18个省市2016年3月19日——被发现从此购进的疫苗涉及的24省市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2016年3月20日——山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

公布具体出事的疫苗名单。

2016年3月21日——山东食药监局发布最新公告《山东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经营疫苗案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卫计委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要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查清疫苗去向。

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销售渠道被通报。

2016年3月22日——央视新闻【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毒疫苗事件

毒疫苗事件

近来,毒疫苗事件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民的深思。

这也应该引起各位2017考研的学子们的关注。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事件的始末吧。

2016年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查获了一起毒疫苗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悍然大波。

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

舆情发酵速度极快,在曝光当日就被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重要新闻媒体报道,多家地方媒体发布评论文章。

“问题疫苗”事件在舆论场中引发较大的恐慌情绪。

事件惊动了中央领导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

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从毒疫苗事件的不良负面影响,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作为对时事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的各位2017考研考生们,应该能从中嗅到考研政治的时事热点。

下面,文都考研政治老师李颖老师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考点,提醒大家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

考点链接1: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普遍联系的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都处于普遍联系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

联系具有普遍性,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

人们从毒疫苗事件中想到庞某及其女儿与不法商人之间的联系,进而想到国家监管部门的职责、法治问题,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考点链接2:毛中特“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山东庞某非法销售疫苗,涉嫌什么罪

山东庞某非法销售疫苗,涉嫌什么罪

山东庞氏母女非法经营疫苗,涉嫌什么罪?2015年,济南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案件:自2010年起,庞某某母女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未经冷藏运输,对外销售已近药品失效期的狂犬病疫苗、乙肝疫苗等,疫苗已流向24省80区县,涉案金额高达5.7亿元。

庞某某母女非法经营疫苗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庞某某母女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疫苗,违反了法律规定,疫苗流向24省,涉案金额5.7亿元,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生产、销售的行为;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庞某某母女销售已近药品失效期的疫苗,且未经冷藏处理,可能造成疫苗失效或变质,危及生命,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

庞某某母女最终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还是生产、销售劣药罪,要看其销售的疫苗是假药还是劣药。

疫苗是假药还是劣药,要由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确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产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行为。

疫苗也是一种商品,庞某某母女销售已近失效期的、未经冷冻运输的疫苗,疫苗有可能失效或变质,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庞某某母女一个销售疫苗的行为,同时涉嫌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四个罪名,那么,庞某某母女是否最终要被判四个罪呢?不是的。

国内重大法律案件(3篇)

国内重大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系列重大法律案件的审理,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我国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的不断完善。

本文将盘点近年来我国国内发生的几起重大法律案件,以期为读者呈现我国法治建设的缩影。

二、案件一: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我国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彻查。

经过调查,认定事故原因包括:违规操作、违规储存、违规建设等。

2017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一审宣判,1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案件二:山东非法疫苗案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疫苗案,涉及疫苗品种多达25种,涉案金额高达5.7亿元。

这起案件震惊全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经过调查,认定被告人非法经营疫苗,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017年,山东非法疫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四、案件三:重庆“8·10”公交车坠江案2018年8月10日,重庆万州一辆公交车坠江,造成15人死亡。

经过调查,认定事故原因系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导致司机操作失误。

2019年,重庆“8·10”公交车坠江案一审宣判,乘客家属被判赔偿司机家属及乘客经济损失。

五、案件四:湖南“7·19”男子持刀伤人案2019年7月19日,湖南岳阳一男子持刀伤人,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经过调查,认定被告人因家庭纠纷持刀伤人。

2020年,湖南“7·19”男子持刀伤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六、案件五:北京“4·18”网约车司机杀人案2020年4月18日,北京一名网约车司机因家庭纠纷将乘客杀害。

经过调查,认定司机因家庭矛盾产生报复心理,将乘客杀害。

2021年,北京“4·18”网约车司机杀人案一审宣判,司机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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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非法疫苗案例分析
作者:赵尉梅
来源:《文存阅刊》2017年第06期
摘要:山东非法疫苗案2015年曝光,次年3月引发热议,在网络舆情一再升温的情况下,政府不断回应并引导舆情,同时完成内部整合。

但同时也存在着回应迟缓、信息公开不足的问题,针对此种情况如何改进值得探讨。

关键词:舆情;应急;沟通
一、事件回顾
山东非法疫苗案2010年发生,2015年曝光,2016年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

根据目前社会事件所引起的舆论反映的一般过程,即:事件曝光—自媒体广泛传播—舆论反响—官方媒体跟进—舆论继续讨论—事情解决,下面就这一事件的发生经过进行简单梳理:
(一)事件发生
2014年底,济南警方开始就这一事件进行侦查。

2015年4月28日,山东济南警方突击检查了庞某租用的仓库,当场抓获庞某的女儿孙某,查获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腮腺炎等的二类疫苗、生物制品共25种,价值近70万元。

其违法经营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4月29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1]。

(二)事件曝光
2016年2月2日,央广网发布报道:《济南查获大宗失效人用二类疫苗案,涉国内24省市有疾控人员参与》。

3月18日,山东疫苗事件“震动”微信朋友圈以及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澎湃新闻当日的报道“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查函”引发广泛关注。

(三)政府回应
3月15日,济南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队长郝永刚向澎湃新闻表示,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

22日,最高检挂牌督办。

23日,李克强对案件作出批示;28日,国务院批准组织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部门联合调查组,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截至4月25日,已查实45家涉案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编造药品销售记录、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疫苗
等生物制品、出租出借证照、挂靠走票等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对这些企业依法予以查处[2]。

(四)次生事件
除了官方的处理,社会也产生一些“次生事件”:2016年3月22日,一些西安市民的QQ 和微信群里收到关于“西安问题疫苗流向接种地点”的消息,并附上68家具体的接种单位名单,引起恐慌。

下午,西安市卫生计生委紧急辟谣。

二、事件分析
(一)网络舆情分析
从舆情走势看,自2月份该事件的信息出现,到3月18日在网上引发强烈关注,关注度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澎湃新闻的报道起到关键作用。

根据本果网的检测系统,截至3月21日,该事件引发的舆情信息高达180000条。

就舆情信息类型而言,媒介中新闻占91.5%,微博占5%,论坛占3.5%。

18日之前,微信朋友圈信息较活跃;之后,新闻媒体开始加大报道量且主导地位日益明显,中央和传统媒体的加入将舆情推向最热点。

这与本文开头提到的社会事件引发舆论讨论的一般过程是相符合的[3]。

(二)政府应急沟通分析
从事件梳理中可以看出,18日澎湃新闻引发热议后,国家食药监和山东食药监多次回应,这无疑是舆论倒逼官方的现象,政府在“山东非法疫苗案”中的应对舆情的应急沟通中有以下较好方面:一,沟通方法多样,充分利用新媒体。

主要采取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公布等方法,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占据舆论有利位置,与网络舆论有天然的互动性、亲近性。

二,政府内部沟通较好,集体发布。

主要是政府内部各部门的配合以及不同省份之间的配合,前者如公安部与最高检,后者如陕西、广东等省份与山东省的配合。

信息发布并未出现矛盾,权威性强。

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并非第一时间。

在18日经澎湃网报道引起热议后,才引发了政府的多次回应。

而此时舆情已经相当热,政府应急沟通错过了最佳时机,对舆情的引导、控制能力减弱。

二,信息公开不足,引起恐慌、诈骗。

由于并未及时公开涉事的具体企业,西安便发生了造谣事件,进一步引发民众恐慌。

三,由于未占据时间上的优势,政府处于被动的状态。

不仅不能引导舆论、被舆论倒逼着一次次做出解释,甚至不能树立权威[4]。

三、总结及建议
在“山东非法疫苗案”中,政府的回应方法多样,对新媒体的利用也较为充分,但表现的较为迟缓,且信息公开的不足导致了针对该事件的造谣、诈骗等次生事件,进一步加剧了舆情的升温。

从近年政府的应急沟通时间看,政府的首次响应时间基本上较快:据人民网舆情检测室统计,政府回应率达到95%,有超过60%以上的事件政府首次响应在事发24小时之内,“快速反应,及时出击”为减缓事态恶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首先建议应急沟通中政府应把握好时机,占据有利位置。

二,网路舆情的反映地在网络,政府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培养自己的专业型意见领袖,在舆情疏导中处于主动位置。

三,防止政府被民意挟持,防止网络暴力将舆情引向极端。

四,要加强网络方面的法制保障。

参考文献:
[1]涂章志,《论网络舆情视角下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2]张旭霞、李慧媛,《网络舆情视域下政府公信力的重塑与提升》,甘肃行政学院院报,2015年第5期
[3]刘建华,《网络舆情视角下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政治考量》,政治与社会,2012年第8期
[4]《山东非法经营疫苗舆情专题》,决策,2016年第4期
作者简介:
赵尉梅,(1996-),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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