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10号——企业年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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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年金基金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年金基金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发文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发文文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发文时间: 2006-2-15实施时间: 2007-1-1失效时间:法规类型: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全国发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

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

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以下简称“准则10号”)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一项重要的会计准则,主要涉及到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企业为其员工提供的养老保障计划,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资金支持。

准则10号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员工权益,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1. 企业年金基金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准则10号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养老保障计划,通过定期缴纳一定的费用或额外的福利来提供退休金或其他相关福利。

企业年金基金根据受益计划的性质可以分为两类:盈余计划和资本积累计划。

盈余计划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薪资收入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计算得出的退休金金额,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情况来支付退休金。

资本积累计划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投资账户余额来计算退休金金额,该余额包括员工和企业共同缴纳的费用以及投资收益。

2. 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10号的要求,企业年金基金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而言,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包括现金、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种形式。

准则10号要求企业对投资组合中的不同类别的资产进行适当的分类,并根据其特性进行相应的计量和披露。

企业年金基金的负债主要包括退休金及相关福利的预计支出、的员工权益支付、未分配投资收益等。

企业应当根据合理的假设和计算方法对负债进行评估,并将相关信息披露。

3. 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披露要求为了提高信息透明度,准则10号对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披露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企业年金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投资组合的情况、负债的计量依据、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等。

,企业还应当披露企业年金基金的风险管理情况,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并说明相关的控制措施和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一、前言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为员工提供退休保障的一种方式。

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为帮助企业正确应用该准则,财政部同时发布了应用指南,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进行详细解读。

二、应用指南的主要内容1.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应用指南明确了会计准则适用的范围,即企业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对于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不适用。

2.权益工具的分类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可以采用权益工具和债权工具两种方式。

但是应用指南明确规定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权益工具的分类标准,要求按照资产投资比例和资产风险分级确定具体的分类。

3.资产估值和减值测试应用指南指出,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且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具体的减值测试方法和程序,应用指南给出了详细的说明和案例。

4.收入和支出的确认应用指南规定了企业年金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应当如何确认。

对于应收利息和股利的确认,以及资产管理费用和行政费用的确认,应用指南提供了具体的计量方法和核算细则。

5.披露要求最后,应用指南明确了企业年金基金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要求。

除了必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外,企业还需要披露与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重要事项和风险。

三、应用指南的意义和影响首先,应用指南的出台可以统一企业对于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标准,避免因企业自身的理解差异导致的不一致性。

其次,应用指南提供了具体的计量方法和核算细则,可以帮助企业正确识别和确认企业年金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使企业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估和监控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最后,应用指南的出台可以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理解和评估,提高市场的信心和参与度。

四、结语《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的发布对于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⒈依据
本准则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规定了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会计处理、披露以及财务报告的要求。

⒉适用范围
该准则适用于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包括雇员福利计划和退休福利计划等相关企业年金基金。

⒊会计处理
⑴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应将企业年金基金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并通过估计计量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企业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程度,将企业年金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当期综合收益,或分摊于会计期间内。

⑵企业年金基金的费用
企业应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和计划选择,确定企业年金基金负担的会计处理方法,并将相关费用及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⒋披露要求
⑴财务报表披露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企业年金计划的相关信息,包括计量方法和假设、负债的公允价值、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披露金额等。

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企业应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披露企业年金计划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⒌相关附件
本文档相关的附件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的相关合同、计划说明、财务报表等。

⒍法律名词及注释
●企业年金计划:由企业发起并运营的员工退休福利计划,旨在为员工提供退休保障和福利。

●公允价值:指在市场上能够公开交易的资产或负债的价格。

●综合收益:包括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项的总和。

●当期损益: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产生的收入减去支出的金额。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报表中由企业管理层撰写的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估。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6-10-20一、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本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缴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的固有资产及其他资产,应当存入企业年金基金专户,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等。

(一)委托人,是指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及其职工。

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

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负责编报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等。

受托人是编报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

(三)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账户管理人根据账户管理合同负责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情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账户查询和报告活动等。

(四)托管人,是指受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

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等。

(五)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专业机构。

投资管理人根据投资管理合同负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和估值结果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中英对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中英对照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0 - Enterprise Annuity Fund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章总则Article 1 To standardize the confirm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enterprise annuity fund and the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these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 Basic Standards.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Article 2 The term "enterprise annuity fund" refers to fund raised by an enterprise in the light of the enterprise annuity plan and the supplementary endowment insurance fund raised by its operating income of investment.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Article 3 The enterprise annuity funds shall be confirmed, measured and presented as independent accounting subjects.The entrusting party, entrusted party, trustee, account manager, investment manager and other subjects providing servic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 annuity fund shall strictly distinguish the enterprise annuity fund and its fixed assets from other assets so a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enterprise annuity fund.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1:引言1.1 本文档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和报告的企业。

1.2 本文档的背景企业年金基金是由企业设立和管理的一种员工福利计划,旨在为员工提供退休金福利。

2:定义2.1 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是由企业按照设立计划和管理基金的方式,为员工提供退休金福利的一种资金池。

2.2 参与计划参与计划是指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受益员工可以享受其提供的退休金福利。

2.3 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由企业年金基金持有的投资资产,以及属于其他计划参与者的资产。

3:会计处理3.1 初始确认和计量企业年金基金在成立时,应确认计划责任,并计量计划义务的现值。

3.2 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应按照公允价值对合同资产进行评估,并将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表。

3.3 义务的重估企业年金基金的计划义务可能因计划参与者的变化、薪资增长等因素而发生重估。

重估的调整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表。

4:报告要求4.1 资产负债表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产负债信息。

4.2 损益表企业应在损益表中披露与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和重估义务等信息。

4.3 现金流量表企业应在现金流量表中披露与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现金流量信息。

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在法律上独立存在,具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力的组织。

5.2 义务义务是指企业年金基金为参与计划员工提供的退休金福利。

6:附件详见附件列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4)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初始计量、估值日及其后续计量;(5)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补亏(6)企业年金基金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报。

一、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本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6号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

企业缴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其确认、计量及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作是一种信托行为。

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严格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资产,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等。

各方当事人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严格区分。

1. 委托人,是指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及其职工。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二)企业年金基金
什么是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
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特点:
1. 是一种信托财产; 2. 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存入年金专户; 3. 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相关各方当事人; 4. 年金基金按国家规定范围投资运营; 5. 各方当事人依法终止清算的,年金基金不属于清算财产。
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 构。
职责:账户管理是账户管理人根据账户管理合同 进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管理。 正确记录: 职工的缴费情况、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增值情况、 企业年金待遇的支付情况、 提供账户查询和报告。
(5)投资管理人
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 业机构。
(五)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主要特点(续)
企业年金基金按日或至少按周进行估值,计算估 值日投资运营收益/基金净值和净值增长率;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均应按 各自职责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按年金计划的缴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适 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五)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主要特点(续)
占基金净 资产比例 活期存款类≥20% 银行活期存款、 中央银行票据、 短期债券回购等 流动性产品及货 币市场基金 国债类≤50% 银行定期存款、协 议存款、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等固 定收益类产品及可 转换债、债券基金 其中,国债≥ 20% 股票类≤30% 股票等权益类 产品及投资性 保险产品、股 票基金 其中,投资股 票≤ 20%
(四)新旧准则的差异
我国原无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准则,新准则主要 规范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层面的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 净资产进行的确认和计量,这将解决企业年金投 资股市后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即《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年金基金》,是我国对企业年金基金核算和披露的会计准则。

企业年金基金是一种由企业组织设立、通过员工的个人帐户作为划拨对象,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及程度进行划拨并进行运行管理的制度。

本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并确保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1. 适用范围本准则适用于设立和运作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以及提供服务于企业年金基金的相关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通常由企业雇主自愿设立,旨在为员工提供退休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2. 计量基础2.1 企业年金基金的计量基础应符合以下原则:可靠性原则:所有相关信息应该是准确、可靠和真实的;一致性原则:企业应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应根据实质经济性判断企业年金基金的性质和运作方式。

2.2 企业年金基金的计量应基于公允价值,即按市场价格进行计量。

3. 会计处理3.1 设立企业年金基金时,企业应按照现金流量的方式确认相应的负债,并将其列示为长期负债。

3.2 企业年金基金计划按照投资组合的性质进行分类,并分别列示为非流动资产。

3.3 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保障责任,确认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相关费用。

3.4 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投资收益和损失应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5 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财务报表应按照准则要求编制,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额外的披露,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4. 报告与披露4.1 企业应编制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4.2 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财务报表应经过独立审计,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审计报告的内容。

4.3 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提供有关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相关信息,包括规模、运作方式、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等。

4.4 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参加企业年金基金计划的员工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解释发文部门:财政部日期:2007-05-05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3)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4)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初始计量、估值日及其后续计量;(5)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提取与补亏(6)企业年金基金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报。

一、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本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类似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6号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

企业缴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其确认、计量及列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作是一种信托行为。

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一种信托财产,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严格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资产,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等。

各方当事人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严格区分。

1. 委托人,是指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及其职工。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1.引言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为满足员工退休或离职后生活需求而设立的资金。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涉及的企业年金基金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定义和范围2.1 定义企业年金基金是企业设立的计划,用于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参加人员在退休或离职后领取退休金等福利待遇。

2.2 范围本准则适用于根据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等约定,企业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3.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3.1 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的规定,将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2 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报告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的规定,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报告。

4.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4.1 投资策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投资管理规定,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策略,并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4.2 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的规定,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相关财务报表。

5.企业年金基金的评估和信息披露5.1 评估方法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的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法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评估,并定期进行评估调整。

5.2 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向相关方提供相关的财务报告和信息。

附件:1.企业年金基金设立申请书2.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规程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会计准则:指我国财政部颁布的用于企业会计管理和财务报告编制的准则。

2.企业年金基金:指企业为员工退休或离职后提供退休金等福利待遇而设立的资金计划。

3.公允价值法:指依据市场价格或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资产或负债价值的会计估值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应 当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投资范围,限 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 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股票等。
为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安全性和流动 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 基金的投资,按市场价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 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务院印发的《关 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中 将补充养老保险统一称为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不仅是一种企业 福利、激励制度,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对调动企业职工的劳动 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完善国家多层次养老保 障体系,提高和改善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适应人 口老龄化的需要,推动金融市场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具 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企业年金基金不属于委托人等各管理当事人 的清算财产;
五是企业年金基金不得与各管理当事人自身债务 相抵销。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 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中介服务 机构等。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根据各自的职 责,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和账户,对企业年金基金交 易或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年金基金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企业年金基金具有长期性、安全性、稳定性, 以及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是企业年金基金只能用于履行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的义务,不能支付给企业自己的债权人,也不能返 还给企业;
三是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企业 年金基金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应当归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第一章:引言1.1 本章节介绍企业年金基金的背景和目的。

1.2 企业年金基金的定义和分类。

第二章:会计处理2.1 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2.2 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基础。

2.3 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报告要求和披露事项。

第三章:企业年金基金的评估和计量3.1 企业年金基金的评估方法和计量原则。

3.2 企业年金基金的净额计量。

3.3 企业年金基金计量的相关事项。

第四章: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与财务报表4.1 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程序。

4.2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要求。

4.3 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审计事项。

第五章:企业年金基金的披露与信息披露5.1 企业年金基金的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

5.2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要求。

5.3 企业年金基金相关信息的披露事项。

第六章:企业年金基金的监管和审计6.1 企业年金基金的监管机构和职责。

6.2 企业年金基金的审计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其他事项7.1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管理措施。

7.2 企业年金基金的税务处理事项。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范本附件3、企业年金基金相关法律法规摘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年金基金: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退休金、生存金等福利待遇所筹集的资金。

2.会计处理:指企业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工作。

3.评估和计量:指对企业年金基金价值的评估和计量工作。

4.会计报告要求:指企业年金基金在财务报表中需要披露的信息。

5.净额计量:指除去企业年金基金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后的剩余价值的计量。

6.会计处理程序:指企业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的会计处理的具体操作流程。

7.信息披露:指企业向相关方披露与企业年金基金有关的信息。

8.监管机构:指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监管的或行业管理机构。

9.审计要求:指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审计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引言企业年金基金是由企业设立的为员工提供退休金福利的一种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对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中国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准则》)。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准则的应用范围、会计处理方法、报告要求等内容。

一、适用范围《准则》适用于设立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

二、定义和分类1. 定义企业年金基金是由企业设立并出资经营管理的,为员工提供服役期满后的退休、退职、离职或因疾病、伤残或死亡等原因需要支付福利的一种安排。

2. 分类按照受益资格,企业年金基金可以分为可控制型和不可控制型两种。

- 可控制型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对基金的资产和受益支出承担全部控制风险和收益责任。

- 不可控制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对基金的资产和受益支出只承担有限责任。

三、会计处理方法1. 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企业设立企业年金基金时,应将出资额作为资本公积或待分配利润中的专项储备,同时确认负债项目,反映企业对剩余基金资产所承担的责任。

2. 参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企业员工参与企业年金基金时,应按照参与员工的权益份额确认负债项目,并在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3. 财务报表的报告要求- 资产负债表: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明确列报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 利润表:企业应在利润表中明确列报企业年金基金的受益支出。

- 现金流量表:企业应在现金流量表中明确列报与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现金流量项目。

四、其他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制度,明确基金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规范。

- 企业应定期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的评估,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企业应披露与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重大风险和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事项。

结论《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对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指导。

cas10企业年金基金

cas10企业年金基金

法规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文号:财会[2006]3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发文日期:2006年2月15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

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_企业年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_企业年金
一、是企业和职工依照企业年金计划 规定的缴费,即企业年金基金本金。
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 的收益。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
•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 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 本生活。
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 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证券)因证券交易与清算代理机构办理资金清算的款项等,可以 单独设置“证券清算款”科目。
3、本科目可按清算代理机构,分别按“自有”、“客户”等进行明 细核算
4、结算备付金属于资产类,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指 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企业年金基金各方当事人的简单解释:
(一)委托人 企业年金基金委托人,是指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和职工是企业年 金计划参与者,作为缴纳企业年金计划供款酌主体,按规定缴纳企业年金供款,并作 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作。
(二)受托人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 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是编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的法定责任人。
• 企业年金不仅是一种企业福利、激励制度,也是一种社 会制度,对调动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 力和竞争力,完善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和改善 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推动金融市场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具有积极的促进 作用。
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 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由两部分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ppt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ppt
三、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企业年金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也是一项十 分重要的社会制度。企业年金稳定,客观上要求企业年金基金日常管理和投资 运营必须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确保企业年金 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以下 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明确了企业年 金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规范了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 计量和报告,以真实反映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状况、 投资运营情况、净资产变动情况,及时揭示企业年金 基金的管理风险等信息。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流程下图所示。
二、企业年金基金收到缴费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年金基金收到缴费等业务,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设置“企业年金基金”、“银 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年金基金”科目核算企 业年金基金资产的来源和运用,应按个人账户结 余、企业账户结余、净收益、个人账户转入、个 人账户转出,以及支付受益人待遇等设置相应明 细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年金基 金净值。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主要有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资金账户包括银行存款账户、结算 备付金账户等,其中银行存款账户又包括受托财 产托管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证券账户 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和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 托管账户等。
(四)缴费日,受托人向委托人下达缴费指令, 委托人向托管人划转缴费账单所列缴款总额, 并通知受托人。
(五)受托人向托管人送达收账通知及企业缴费 总额账单。托管人收到款项后,核对实收金额 与受托人提供的缴费总额账单,并向受托人和 账户管理人送达缴费到账通知单。
(六)受托人核对托管人转来数据后,通知账户 管理人进行缴费的财务处理。账户管理人将缴 费明细数据和托管人通知的缴费总额核对无误 后,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的约定在已建立的个人 账户之间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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