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隶属度、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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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川西北高山高原区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以康定县新都桥镇土地整理项目为例摘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

通过选择川西北高山高原区典型土地整理项目,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对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进行了模糊综合评价。

结果表明,项目区补充耕地普遍属于“良好”等级,但不同坡度级之间耕地质量有明显差异,土地质量随坡度的增大而降低。

与项目区周边田块比较显示,85%的补充耕地质量水平仅仅相当于周边中产田水平甚至更低。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质量等级模糊综合评判川西北高山高原区Northwest Sichuan mountain plateau land Consolidation added arable landquality and rating evaluation—A case of Kangding xinduqiao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Dai Guangyin1 Zhang Zhilin1,Lei Mingrong1,Xia Lina2(1,Sichuan Neijiang Agriculture Bureau soil fertilizer station,Sichuan Neijiang 641000;2, Kangding Land Resources Bureau,Sichuan Kangding 626000)Abstract: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of farmland quality grade added to achieve the Divination balance of arable land. By selecting typical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in northwest Sichuan mountain plateau,the use of AHP to determine the quality of the added arable land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arable land to add to the quality and grade of 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added arable land of the project area in general are "good” rating, but different between-class slop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he quality of arable land, land quality increases with the lower slope. Field and the surrounding area showed that 85%of the added quality of arable land is only around the middle field is equivalent to or even lower levels。

四川省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PPT课件

四川省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PPT课件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
一、工作准备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 ➢编制实施方案 ➢技术培训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
二、划定实施阶段
➢内业上图建库
在二调成果基础上,依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 编成果,初步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两项内容)。
➢外业调查、核实
按照《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要求,实地调查补充基 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基本农田土地质量等级信息和 承包经营信息等;实地逐图斑核实,确保图、数、地 一致,特别是现状地类;外业实地采集标识牌、界桩 坐标及图像。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
二、如何理解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的概念?
保护级别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片 基本农田保护块
划定单元 乡(镇)
村 村民小组
保护责任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保护责任人 乡镇长 乡镇长 村长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省级确认后,省土地整理中心按照部备案要求 负责统一组织报部备案。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
六、成果报备阶段
➢报备内容:
✓备案到省: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 纸质资料信息; ✓备案到部和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数据库等电子 信息。
➢报备时间:
应在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四个月内, 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相协调
➢外业利用测量工具得到界桩、标识牌坐标信息,转绘成具有 实际坐标信息的矢量文件,对其新增属性结构并赋值。对界 桩、标识牌电子影像资料命名格式进行严格要求以坐标X、Y 形式表示。 ➢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图斑图层除国家规定属性字段外 增加责任人信息,便于保护责任书、卡的系统批管理,全要 素信息查询。 ➢数据库以二调最低一级汇总单位进行管理。数学基础保持一 致。统计单位及汇总表格调平以参照二调模式。 ➢县级建库相关拓扑限差继承二调标准0.0001.微短线不小于 0.2米。

四川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四川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四川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条例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环境等构成的满足农作物安全生产和持续产出的能力。

第三条耕地质量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耕地质量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耕地质量管理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耕地质量管理义务。

第二章耕地质量保护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科学施肥、地力培肥、保护性耕作和农业清洁生产等耕地质量保护技术,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业生产者维护田间基础设施,保护耕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耕作条件。

第八条农业生产者应当合理利用耕地,保护耕地耕作层,保持和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

第九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得破坏耕地的耕种条件。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审核制度。

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农业生产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第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和广告宣传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肥料。

禁止修改已登记肥料产品的标签内容。

第十二条作为肥料直接施入耕地的污泥、粉煤灰和城乡生活垃圾,以及耕地灌溉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XX省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乡镇级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17296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33469耕地质量等级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B51/T1048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第1部分:适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地力评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耕地cu1tivated1and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

3.2耕地地力cu1tivated1andproductivity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立地条件、自然属性等相关要素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

3.3耕地健康状况cu1tivatedhea1thcondition耕地作为一个动态生命系统具有的维持其功能的持续能力,用清洁程度、生物多样性表ZjSo注:清洁程度反映了土壤受重金属、农药和农膜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影响的程度;生物多样性反映了土壤生命力丰富程度。

耕地质量cu1tivated1andqua1ity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XX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3.5耕地质量等级cu1tivated1andqua1itygrade从农业生产角度出发,通过综合指数法对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XX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的质量安全的能力进行评价划分出的等级。

4内容与方法4.1概述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是在基础资料收集、调查点布设、调查采样、样品检测基础上,构建耕地质量基础数据库,形成耕地质量评价单元,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划分耕地质量等级并进行验证,形成最终耕地质量等级的过程。

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

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

DB/T 846-2008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田和旱地中高产粮田建设的等级划分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高产和中产粮田建设等级的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1995 无公害生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NY/T309—1996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10—1996 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SL190—96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3 术语3.1粮田建设grain field constructionDB/T 846-2008对以生产粮食为主的耕地,针对制约土地生产力提高的障碍因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造以提高生产能力的活动。

3.2基础设施basic supporting facilitiesDB/T 846-2008为保障和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所必需的田间工程设施,通常包括改土工程、培肥工程、田间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

3.3生产能力productivity of cultivated land此处指耕地生产能力,即在一定条件下,单位面积耕地年生产同一种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潜力。

3.4土壤肥力fertility of soil土壤供应植物生长发育所需水分、养分、空气和热量的能力。

土壤肥力高低表现在稳、匀、足、适满足作物水分和养分需求的程度。

3.5生产管理agricultural producing management农业生产管理者或经营者对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4 粮田类型划分在本标准中,仅对高、中产粮田的耕地类型进行划分,其中1~3级为高产粮田,4~7级为中产粮田。

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

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列入政府目标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应当根据基本农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为依据,并与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省土地管理部门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994年耕地面积的80%。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实际,确定基本农田的布局安排,并向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市(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逐级下达到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村社。

第七条下列耕地原则上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和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二)平原和丘陵一、二台土的水田和旱地;(三)大、中城市蔬菜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和良种繁育基地。

第八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本农田按两级划分:(一)高产、稳产农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经过治理改造和正在按计划实施治理改造的中低产田,以及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一级基本农田;(二)生产条件较好、产量较高、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划为二级基本农田。

最新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最新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

最新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最新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根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

第三条农业部指导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农业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组织开展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地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相关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具体工作。

第四条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保护机构(以下简称“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对从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并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的管理,保障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对外提供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须经农业部审核批准。

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对外提供调查监测与评价数据,须经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

农业部负责发布全国耕地质量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信息。

四川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四川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四川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环境等构成的满足农作物安全生产和持续产出的能力。

第三条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投入力度,采取措施提高耕地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以及其他相关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使用耕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和耕地质量状况,编制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中长期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保护、评估、监测和管理等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第二章耕地质量建设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耕作层表土剥离、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酸化改良、灾毁耕地恢复、退化和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等工作,实施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SCTD/T01—2007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二OO七年五月1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合理确定项目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投资水平,提高项目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1.2.1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2.2 本标准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引用方法、要点、注意事项。

为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1.2.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局部地区或单项工程已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不宜新增相应的工程措施,应保持现状或局部优化改进,项目区其余地区或单项工程按本标准执行。

1.3 基本原则1.3.1 因地制宜原则以自然、社会经济、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为基础,合理划定工程类型区,考虑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各区域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方向和限制性因素,结合土地开发整理的建设目标,确定不同区域内的工程模式、体系和建设等级。

1.3.2 科学性原则尊重科学,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基础,兼顾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规划设计合理、安全适用。

1.3.3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为前提,节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土地利用类型、结构、空间分布与自然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1.3.4 集中成片、综合整治原则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

1.4 引用标准下列规范、规程、标准所包含的相关条文,构成引用标准。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灌溉设计保证率进行了修订。

当下列规范、规程、标准出现新版本时,应按新版本执行。

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3.《防洪标准》(GB 50201-94);4.《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 50296-99);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6.《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92);9.《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10.《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 85-85);11.《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1996);1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 16453.3-1996);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技术》(GB/T 16453.4-1996);15.《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20203-2006);16.《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11~1013-2000);1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00);18.《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3-94);19.《地下水质量标准》(B/T 14848-93);20.《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1999);2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 18-2004);22.《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 267-2001);23.《机井技术规范》(SL 256-2000);24.《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 236-1999);2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 103-95);26.《水闸设计规范》(SL 265-2001);27.《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79-2002);28.《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SL 20-92);29.《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3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3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32.《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02);33.《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J 014-97);34.《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范》(CJJ/T 80-98);35.《水土保持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 289-2003);3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204-98);37.《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2001);38.《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2003)。

四川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四川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四川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田间基础设施、耕地环境等构成的满足农作物安全生产和持续产出的能力。

第三条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投入力度,采取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以及其他相关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督促耕地使用者合理使用耕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和耕地质量状况,编制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中长期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七条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保护、评估、监测和管理等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第二章耕地质量建设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耕作层表土剥离、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酸化改良、灾毁耕地恢复、退化和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等工作,实施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8•【字号】川府办发电[2009]91号•【施行日期】2009.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09年9月28日川府办发电[2009]9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管理,各政府责任部门要跟踪监管流转的承包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耕作层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不得以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为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种植非农作物。

各级人民政府要顾全大局,立足于区域粮食和主要农副产品自给有余的原则,正确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严禁以削弱粮食生产能力为代价进行所谓农业招商引资和变相改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农业用途,严禁在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侵犯土地承包者的权益。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规划,研究并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建立结构调整项目的审核机制,严格管理,认真实施,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让农民得到实惠。

二、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一要认真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

确保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规划指标。

二要依据法律规定足额划定基本农田。

积极运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将划定的基本农田转绘到二调成果图上,将其落实到田间、地块。

三要落实保护责任,县级人民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民委员会要分别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农户的承包地块,村组应与农户签定协议,准确载明承包土地中基本农田的位置、数量和保护责任与义务,其主要内容要在村组内公示,做到家喻户晓。

耕地质量等别和耕地质量等级对应表

耕地质量等别和耕地质量等级对应表

耕地质量等别和耕地质量等级对应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耕地质量等别和耕地质量等级是评价土地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对于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耕地质量等级是根据土壤肥力、土层深度、土壤质地等多种指标评定的,而耕地质量等别则是根据土地适宜性和农业生产潜力等因素划分的。

本文将介绍关于耕地质量等别和耕地质量等级的对应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评价标准。

一、耕地质量等别对应表1. 一等耕地:适宜种植高产作物,土壤肥力高,土层深厚,排水良好,农业生产潜力大。

4. 四等耕地:适宜园艺栽植或绿化用地,土壤质量较差,肥力低,排水不畅,需要大幅度改善才能进行农业生产。

5. 五等耕地:不适宜进行农业生产,主要用于草地养殖或其他非农业用途。

2. 中等耕地:土壤pH值适中,有机质含量尚可,富含部分养分,土层适中,农业生产效益一般。

5. 非耕地:土壤质量严重恶化,无法用于农业生产,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土地修复和治理。

通过以上对耕地质量等别和耕地质量等级的对应表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每个等别和等级所代表的土地质量特点和适用范围,有助于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也有助于保护好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和农业生产者能够充分认识土地质量等别和等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土地质量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共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

【2000字】。

第二篇示例: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其质量等别和等级的划分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耕地质量等别和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土壤的肥力水分保肥性和土壤病虫害综合情况评定的,不同等别和等级的土地适合种植不同作物,因此对于农作物的种植和土地的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耕地质量等别和等级是对土地质量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根据《土壤质量等级标准》(GB 15618-1995)规定,我国将耕地质量分为Ⅰ—Ⅳ等四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第Ⅰ等级:土壤质量优良,土壤肥力相对较高,土壤肥力水分保肥性好,无限制性病虫害,适宜种植高产作物。

四川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隶属度、划分标准

四川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隶属度、划分标准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四川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表E.1为四川省所属西南区的各二级农业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权重,表E.2为四川省所属青藏区的各二级农业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权重。

表A.1 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权重
表A.2 青藏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权重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四川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隶属度
表F.1为四川省所属西南区的各概念型评价指标隶属度,表F.2为四川省所属西南区的各数值型评价指标隶属度,表F.3为四川省所属青藏区的各概念型评价指标隶属度,表F.4为四川省所属青藏区的各数值型评价指标隶属度。

表B.1 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概念型指标隶属度
表B.2 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值型指标隶属函数
表B.3 青藏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概念型指标隶属度
表B.4 青藏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值型指标隶属函数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四川省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表G.1为四川省所属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表G.2为四川省所属青藏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表C.1 西南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表C.2 青藏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实施办法印刷材料(60份)

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实施办法印刷材料(60份)

四川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通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耕地的质量评定(一)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等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

(二)其它需要进行质量评定的耕地。

第三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管理工作;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工作;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土壤肥料工作机构负责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具体工作。

第四条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实地踏勘和抽样检测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遵守耕地质量标准的原则。

(三)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评定标准及内容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NY/T309--1996)和《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以及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DB51/T846--2008),制定《四川省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技术规程》,开展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工作。

第六条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的耕地质量评定主要内容:(一)农田基础设施状况。

(二)耕地立地条件。

(三)土壤理化性状。

规划设计中增加耕地质量等级的说明【精选】

规划设计中增加耕地质量等级的说明【精选】

关于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中增加耕地质量等级相关内容的通知为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充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中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级测算工作。

耕地质量等级以《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为主要技术依据,以四川省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基础数据,在规划设计中确定耕地及新增耕地利用等级。

在规划设计中科学合理布置工程内容,原则上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提高1~2个等级。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工作,请参阅:一、规划设计报告1.在《规划设计报告》文本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导则》要求的提纲内容进行编制,在“土地利用现状”章节中的“耕地质量现状”中,说明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现状,具体到每个图斑。

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现状情况表见附件1。

”2.在“效益分析”中的“耕地质量分析”中,增加耕地质量等级计算过程、项目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等内容。

耕地质量等级计算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公式计算。

项目整理后耕地质量等级计算表见附件2,项目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表见附件3。

二、项目规划图项目现状图为项目规划设计底图,项目现状图应包括地形、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斑、原耕地质量等级等要素。

在项目规划图基本情况中,明确整理后耕地质量提高几个等级,增加“田坎变化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及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明细表”内容,见附件4。

附件:1.耕地质量等级现状情况表2.项目整理后耕地质量等级计算表3.项目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表4.田坎变化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及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明细表5.某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计算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耕地质量等级现状情况表图斑号土地类别行政村国家利用等4附件2项目整理后耕地质量等级计算表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剖面构型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排水条件地面坡度灌溉保证率地表岩石露头度整治区块编号图斑号整理前耕地质量等级地类名称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质量分权重整理后补充耕地的自然质量分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作物产量比系数自然质量等指数综合土地利用系数省级利用质量等指数国级利用质量等指数整理后耕地质量等级1#格田整理2#格田整理3#格田整理4#格田整理……整理后补充耕地的自然质量指数=各质量分*权重的和自然质量等指数=整理后补充耕地的自然质量指数*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作物产量比系数利用质量等指数=自然质量指数*综合土地利用系数综合土地利用系数指全区土地利用等指数与土地自然等指数的比值13216附件3项目整理前后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表2.整理后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达到XX级的有XX亩(其中水田XX亩,旱地XX亩),达到XX级的有XX亩(其中水田XX亩,旱地XX亩),达到XX级的有XX亩(其中水田XX亩,旱地XX亩)。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1 案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33469-2022),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市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为耕地质量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22)对我市耕地质量进行等级划分,全面掌握全市耕地质量现状,查清影响耕地质量的主要障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对策与建议,为促进耕地资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提供支撑和保障。

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样采集等基础调查工作,农业总站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并形成耕地质量评价报告。

二、资金分配2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土样采集、化验等费用。

具体如下:1、土样采集1.9万元。

用于采集、处理、报送土样时产生的雇用向导费、雇工费、雇车费、午餐补助、包装费、小型器械购置等费用。

共计236个土样,每个土样费用平均80元。

2、委托化验8.1万元。

必检项目包括:容重、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8项常规项目。

并在样品中选择50%的数量,进行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8项中微量元素和铬、镉、铅、砷、汞5项重金属元素的检测。

三、重点任务(一)科学布设调查采样点。

以国土部门的最新耕地面积数为准,按照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1个调查点的密度设置耕地质量调查点,调查点位应尽量与上一年调查点位一致,确保延续性和可比性。

调查点3 位要覆盖本区域的主要土壤类型(土属、大的土种),分布均匀,代表性强;调查点应与测土配方施肥取土样点、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区域监测点、轮作试点区域监测点等相结合,避免重复设点、重复采样。

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

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

DB/T 846-2008四川省粮田建设等级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田和旱地中高产粮田建设的等级划分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高产和中产粮田建设等级的确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1995 无公害生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NY/T309—1996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10—1996 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SL190—96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3 术语3.1粮田建设grain field constructionDB/T 846-2008对以生产粮食为主的耕地,针对制约土地生产力提高的障碍因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造以提高生产能力的活动。

3.2基础设施basic supporting facilitiesDB/T 846-2008为保障和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所必需的田间工程设施,通常包括改土工程、培肥工程、田间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

3.3生产能力productivity of cultivated land此处指耕地生产能力,即在一定条件下,单位面积耕地年生产同一种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潜力。

3.4土壤肥力fertility of soil土壤供应植物生长发育所需水分、养分、空气和热量的能力。

土壤肥力高低表现在稳、匀、足、适满足作物水分和养分需求的程度。

3.5生产管理agricultural producing management农业生产管理者或经营者对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4 粮田类型划分在本标准中,仅对高、中产粮田的耕地类型进行划分,其中1~3级为高产粮田,4~7级为中产粮田。

耕地质量等别计算

耕地质量等别计算
1级
2级 3级 4级
1级
2级 3级 4级
1 级(充分)
2 级(基本) 3 级(一般) 4 级(无)
1级
2级 3级 4级
水稻 小麦 玉米 油菜 青稞 薯类
— 60 80
85
60
60
— 30 40
80
Hale Waihona Puke 3030— 30 20
75
20
20
10 10 10 10 10
100
0
0
0
0
0
90 90 80
90
90
90
基准作物
指定作物
盆西平原区
一年两熟
水稻
水稻、油菜、玉米
盆地丘陵低山区
一年两熟
水稻
水稻、小麦、玉米
盆周山地区
一年两熟
水稻
水稻、小麦、玉米
川西南山地区
一年两熟
水稻
水稻、小麦、玉米
川西北高原山地区
一年两熟、一年一熟
水稻
水稻、油菜、青稞、玉米
1.2评价指标选取及量化
以分等单元水田为例,评价各指标因素对应指定作物质量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结果为:
40
20
壤土
10 10
10 10
90
100
0
0
0
0
粘土
80 80 60
80
90
60
砂土
70 70 60
60
60
70
砾质土
60 50 40
50
40
30
通体壤、壤/砂/壤
10 10 10
10
10
10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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