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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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任华生,男,汉 族,42 岁,初中学历,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小辛庄村人, 2017 年 2 月 10 日应聘进入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从事前 纺车间合毛工序操作工岗位。 (二)直接经济损失:102 万元(事故赔偿 100 万元,事故处 理事务性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 2 万元)。 (三)事故类型:机械伤害事故。 (四)事故级别:一般事故。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直接原因 ( )作业人员任华生违规操作,未关闭电源进入打包机, 打包机处在自动状态,任华生进入打包机后触发光电,光电发出 信号后机器自动动作,使攻进挡板向前行走。导致任华生身体腰 部挤在攻进挡板与棉箱出口挡板之间,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 ( )任华生打开棉箱门进入打包机,棉箱门上的安全开关 正常工作状态下应当发出报警,打包机自动停止工作,但是该安 全开关没有起作用,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 、间接原因 ( )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现场 操作工安全意识淡薄,缺少必要的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技能。
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5·28”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7 年 5 月 28 日凌晨 3:00 左右, 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 司前纺车间合毛工序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一人死亡。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德城区人民政府 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成立了以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天衢街 道办事处、经信局、监察局、公安分局、总工会等部门分管负责 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名单见附表), 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 位为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 (一)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德州市德城 区天衢工业园萱蕙路 号,成立于 年 月,注册资本壹千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涉及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刘玉河,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面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作为该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未依法履 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不到 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与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没有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德州卡 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杨振华,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设备主管兼安保 科长。对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不到位,自动打包机日常维护 与保养不到位,棉箱门开关未能起到作用,致使该打包机存在事 故隐患,对该起事故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建议德州卡姆帕特纺织 有限公司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蔡丽红,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前纺车间车间主 任。对该车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现场操作 工安全意识淡薄,缺少必要的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技能,对该起 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依据本 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张秀芹,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企管部主管。对 车间操作现场安全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违规操作安全隐 患,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 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万元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东文,总经理:牛建伟,副 总经理:刘玉河。现有职工 业务。 (二)该事故涉及设备是一台自动打包机,其作用是将合毛 机处理好的原料打成包,供清花工序使用。自动打包机工作流程 为:由凝棉器将原料吸入自动打包机棉箱,棉箱上装有 个光电 余人,主要从事棉纱加工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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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分别控制横向推板的进退动作和踩压机的升降动作。自动
工序操作工任华生当值夜班,在合毛工序进行打包作业,凌晨 点左右,丙班轮班长蔡汝训在巡回检查时发现大合毛机处无人工 作,但机械处于开车状态,随即进入合毛工作现场检查。发现任 华生在自动打包机中部,上半身在机械内部,看不见面部,下半 身在外部,可看见有部分棉花挡住的半边身体,立即上前检查确 认被挤入设备。 事发后,经调查走访相关作业人员,并与技术人员现场模拟 后推断:事发时打包机出现故障,任华生违规操作,未关闭电源 进入打包机,触发光电,光电发出信号后机器自动动作,使攻进 挡板向前行走。导致任华生身体腰部挤在攻进挡板与棉箱出口挡 板之间。 (二)事故救援情况 蔡汝训发现现场情况后,立即将所有电源关闭,并通知企管 张秀芹、车间、公司相关领导,张秀芹立即拨打 120、119 报警, 经 119 切割设备救出后,于 4 点 30 分左右经 120 现场抢救无效 死亡。
打包机棉箱门装有安全检测装置,其作用是打开棉箱门时,安全 开关检测不到信号,所有自动动作均不工作。事发时,自动打包 机电源没有关闭,工作状态在自动状态。棉箱门安全开关没有起 作用,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年 月 日 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前纺车间合毛
( )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对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 查不到位,自动打包机日常维护与保养不到位,棉箱门开关未能 起到作用,致使该打包机存在事故隐患,打包作业前,没有对打 包机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违规操作等安全隐 患。 (二)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性质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任华生,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前纺车间合毛工 序操作工,在打包机操作过程中,违规操作,进入打包机时未关 闭电源,在该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免于 追究责任。 (二)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培训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不及时,没有发现 并制止违规违章作业等行为,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 定,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张东文,德州卡姆帕特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作为单 位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 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够,没有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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