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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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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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更新日期:2008-12-9 16:44:04索引号:530524-0079-0041发文日期:2008-12-09名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2.1.1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2.1.3计算矿井设计资源燉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燉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不得开采的煤柱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燉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其煤柱留设要求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

2.1.4矿井采区的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3薄煤层不应小于85%;4水力采煤的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分别不应小于70%、75%和80%。

3.1.7井筒数量及兼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4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

3.2.15工业场地应具有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避开法定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区、涝低洼区和采空区,不受岩崩、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灾害威胁;3.3.12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3.3.4开拓巷道净断面,必须以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为原则确定。

净断面的选取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现行标准《煤矿矿井巷道断面及交叉点设计规》MT/T5024的有关规定。

4.1.33立井井筒装备中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4.2.22井底车场巷道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4.3.22井下硐室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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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预案等。
矿工安全培训
所有矿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 矿井安全规定、应急处理和自救 互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监管与检查
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与检查制度, 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检查,及时
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
合理设计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风流稳 定、风量充足,有效稀释和排出有毒 有害气体,为矿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 境。
井筒断面设计
根据矿井规模、运输方式、 通风要求等因素,确定井 筒断面尺寸,以满足生产 需要。
井筒支护方式
根据地质条件、岩石性质 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井筒 支护方式,确保井筒安全 稳定。
开拓巷道的设计
运输大巷设计
根据矿井开拓方式和运输方式,确定 运输大巷的位置和走向,满足煤炭运 输需求。
通风巷道设计
硐室及辅助巷道设计
根据生产需要,设计各种硐室及辅助 巷道,满足设备安装、检修及生产管 理的要求。
合理布置通风巷道,确保矿井通风效 果良好,降低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矿井的提升与运
提升设备选择
根据矿井规模、提升距离 和重量等因素,选择合适 的提升设备,确保提升效 率及安全。
运输方式选择
根据煤炭运输需求,选择 合适的运输方式,如带式 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等, 确保运输效率及安全。
和运营成本。
技术先进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提 高矿井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环保节能
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减 少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
现绿色发展。
矿井设计的主要内容
矿井开拓设计
确定矿井开拓方式、采区划分 、巷道布置等,确保矿井生产
能力、安全和经济效益。
矿井通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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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防治
瓦斯来源:煤层中天然存在的气 体
防治措施:加强通风、瓦斯监测、 瓦斯抽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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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危害:爆炸、窒息等安全事 故
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
矿尘防治与职业病防护
矿尘防治措施: 喷雾洒水、湿 式作业、个体
防护等。
职业病防护: 建立通风系统、 提供新鲜风流、 定期检查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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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目录标题 矿井安全与环保
矿井设计基本要 求
矿井资源利用与 节能减排
矿井开拓与开采
矿井经济效益与 社会效益评估
单击添加章节标题
矿井设计基本要求
开拓方式选择
开拓方式:立井开拓、斜井开拓、平硐开拓和综合开拓 选择依据:地形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 适用范围:不同开拓方式适用于不同条件下的矿井 优缺点比较:比较各种开拓方式的优缺点,有助于选择合适的开拓方式
开采工艺确定
矿井开拓方式: 根据煤层分布、 地质条件等因 素选择合适的 开拓方式,如 立井开拓、斜
综合效益评估与决策分析
矿井经济效益评估:包括投资回报率、成本效益比、利润水平等方面的评 估。
社会效益评估: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评估。
综合效益分析: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矿 井的综合效益。
决策分析:基于综合效益评估结果,进行矿井开发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版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版
3.1.7 井筒数量及兼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井或立井开拓的矿井,一般宜开凿2个提升井筒,即主井和副井;
2 分区开拓的矿井或在特殊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开凿2个以上的提升井筒;
3 风井数量应根据开拓部署、通风系统要求、安全生产需要、合理工期安排及投资效益等,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4 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 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进行第一开采水平或不小于20年配产;
2 新建和扩建矿井配产,均应符合合理开采程序,厚、薄煤层及不同煤质煤层合理搭配开采,不应采厚丢薄;
2.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种类型,其类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矿井为1.2、1.5、1.8、2.4、3.0、4.0、5.0、6.0Mt/a及以上;
2.1.1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2.1.2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分别根据井田详查和勘探地质报告提供的“推断的”、“控制的”、“探明的”资源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及《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计算“矿井地质资源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和“矿井设计可采储量”。
2.2.4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宜以一个开采水平保证。
2.2.5 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矿井设计
生产能力
(Mt/a)
矿井设计
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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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节选)Code for mine design of coal industryGB 50215--2005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履行日期: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7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5—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原《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目录前言1 总则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1 矿井资源/储量2.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3 井田开拓3.1 井田开拓方式3.2 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3.3 开拓巷道布置3.4 开采顺序与采区划分4 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4.1 井筒4.2 井底车场4.3 主要硐室5 井下开采5.1 采区布置5.2 采煤方法及工艺5.3 采区巷道布置5.4 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6 井下运输6.1 一般规定6.2 井下煤炭运输6.3 井下辅助运输6.4 矿井车辆配备数量7 通风与安全7.1 通风7.2 防水、防尘、防火、防煤与瓦斯突出7.3 抽放瓦斯7.4 安全监测、监控7.5 矿井热害防治附录A 固体矿产资源分类附录B 煤炭资源量估算指标附录C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附件储量计算中的名词解释及相关问题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年来我国煤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考虑了我国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入世要求,特别是引入了十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前言本规范根据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安排,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和分析,在基于我国煤炭工业矿井近几十年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经验,结合原煤炭部(81)煤基字第782号《煤炭部关于编报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的通知》,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各企业的不同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矿井概况、5矿井施工总体部署、6矿井施工准备、7施工总平面布置、8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方案、9建井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10矿井建设总进度计划、11目标管理计划、12施工安全管理、13绿色施工、14附图和附表。

本规范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管理,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乙路182号,邮编710054:),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64号,邮编:710054)。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安徽理工大学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工程大学山西诚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淮北矿业工程建设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许以俪张百祥张家勋康录安成蛟贾宏俊姜玉松刘建玲宋洪均龚炳江吴新华邢金林谭杰吕宝金魏允伯朱周岐左永红刘沛林秦佳之孙跃华王建设卜卫平刘志刚袁兆宽孔祥会原伟主要审查人员:张胜利孙守仁刘长安温百根李炳胜徐向荣李理化范强赵春孝目次1 总则.................................................................................................... - 0 -2 术语.................................................................................................... - 1 -3 基本规定......................................................................................... -4 -4 矿井概况......................................................................................... - 7 -5 矿井施工总体部署.............................................................................. - 8 -5.1 基本原则........................................................................................ - 8 -5.2 矿井建设主要条件分析与评价 ................................................ - 8 -5.3 施工总体部署............................................................................... - 9 -6 矿井施工准备..................................................................................... - 11 -7 施工总平面布置 ................................................................................ - 12 -8 主要单位工程施工方案 ................................................................... - 13 -8.1 一般规定...................................................................................... - 13 -页脚内容8.2井巷工程....................................................................................... - 13 -8.3 土建工程...................................................................................... - 14 -8.4 安装工程...................................................................................... - 15 -9 建井主要生产系统设计方案 .......................................................... - 16 -9.1施工设备配套原则 ..................................................................... - 16 -9.2 提升与运输系统 ........................................................................ - 17 -9.3 通风系统...................................................................................... - 17 -9.4 压气系统...................................................................................... - 18 -9.5 供排水系统 ................................................................................. - 18 -9.6 供电系统...................................................................................... - 19 -9.7 瓦斯抽采系统............................................................................. - 20 -10 矿井建设总进度计划 ..................................................................... - 21 -10.1 一般规定 ................................................................................... - 21 -页脚内容10.2 施工总进度计划...................................................................... - 21 -10.3 施工图供应计划...................................................................... - 22 -10.4 资源采购与供应计划 ............................................................. - 22 -11、目标管理计划................................................................................ - 23 -11.1一般规定 .................................................................................... - 23 -11.2质量目标管理计划................................................................... - 23 -11.3进度目标管理计划................................................................... - 24 -11.4 投资目标管理计划.................................................................. - 24 -12 施工安全管理 .................................................................................. - 25 -13、绿色施工............................................................................ - 25 -14、附图和附表 .................................................................................... - 27 -附录A:矿井建设逐年投资计划汇总表 (28)附录B:井巷工程施工进度及投资计划表 (29)附录C: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及投资计划表 (30)页脚内容附录D: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计划表 (31)附录E:建设工程其它费投资计划表 (34)附录F:主要设备供应计划表 (34)附录G:施工图供应计划表 (35)附录H: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 (36)页脚内容1 总则1.0.1为规范煤炭工业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管理,提高煤炭工业矿井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更新日期:2008-12-9 16:44:04索引号:53发文日期:2008-12-09名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1.1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2.1.3计算矿井设计资源燉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燉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不得开采的煤柱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燉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其煤柱留设要求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

2.1.4矿井采区的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3薄煤层不应小于85%;4水力采煤的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分别不应小于70%、75%和80%。

3.1.7井筒数量及兼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4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

3.2.15工业场地应具有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避开法定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区、内涝低洼区和采空区,不受岩崩、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灾害威胁;3.3.12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3.3.4开拓巷道净断面,必须以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为原则确定。

净断面的选取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现行标准《煤矿矿井巷道断面及交叉点设计规范》MT/T5024的有关规定。

4.1.33立井井筒装备中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4.2.22井底车场巷道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4.3.22井下硐室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1.1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2.1.3计算矿井设计资源燉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燉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不得开采的煤柱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燉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其煤柱留设要求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

2.1.4矿井采区的回采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厚煤层不应小于75%;2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3薄煤层不应小于85%;4水力采煤的采区回采率,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分别不应小于70%、75%和80%。

3.1.7井筒数量及兼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4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

3.2.15工业场地应具有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避开法定保护的文物古迹、风景区、内涝低洼区和采空区,不受岩崩、滑坡、泥石流和洪水等灾害威胁;3.3.12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3.3.4开拓巷道净断面,必须以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为原则确定。

净断面的选取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现行标准《煤矿矿井巷道断面及交叉点设计规范》MT/T5024的有关规定。

4.1.33立井井筒装备中所有金属构件及连接件,必须采取防腐蚀处理措施;4.2.22井底车场巷道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4.3.22井下硐室不得布置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冲击地压煤层中。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1. 引言煤炭工业是我国能源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井设计规范是确保矿井运营安全和高效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介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的一般规范。

2. 设计概述煤炭矿井的设计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 采矿方法:包括采矿工艺、开采方式等; - 矿井布置:包括井筒位置、矿井距离等; - 矿井结构:包括井筒结构、支护结构等; - 矿井通风:包括通风方式、通风设备等。

3.1 井筒位置选择井筒的位置选择应满足以下条件: - 离矿井井底的最大距离 - 离其他井筒的最小距离 - 离采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井筒的位置应通过工程设计和实地勘察来确定。

3.2 防止井筒堆积灰尘为防止井筒堆积灰尘,应设置合理的灰尘控制措施,包括安装除尘设备、矿井通风设计等。

4. 井筒结构设计4.1 井筒直径和深度井筒的直径和深度应根据矿井的采煤能力和生产要求来确定,同时要考虑工程经济性和安全性。

井筒壁厚应满足以下条件: - 承受矿井地压和水压 - 保证井筒稳定和安全井筒壁厚的设计需要进行结构力学分析和工程实践验证。

5. 支护结构设计支护结构是保证矿井采煤工作面稳定和安全的关键要素。

支护结构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承受地压和顶板压力 - 防止煤岩体塌落和冒顶支护结构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要求。

6. 通风系统设计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维持适宜的通风流量和质量 - 保证矿井内空气清新、不积尘通风系统的设计需要根据矿井布局和采煤工艺来确定。

7. 人员和设备运输煤炭矿井设计中还需要考虑人员和设备的运输问题。

人员和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路径应考虑安全性和效率。

8. 矿井灭火和安全逃生设计矿井灭火和安全逃生是保证矿井安全的重要措施。

矿井设计中应考虑逃生通道、应急救援设备等安全性要素。

9. 总结本文介绍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的一般规范,包括矿井布置、井筒结构、支护结构、通风系统设计等方面的内容。

煤炭矿井设计需要综合考虑地质条件、采煤工艺和安全要求,确保矿井运营安全和高效。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7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5—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1.1、2.1.3、2.1.4、3.1.7(4)(5)、3.2.1(5)、3.3.1(2)、3.3.4、4.1.3(3)、4.2.2 (2)、4.3.2(2)、4.3.3、5.1.2(3)、5.2.6、5.3.3、5.3.6、7.1.1、7.2.1、7.2.2、7.2.3、7.2.4、7.2.5 (1)(3)(4)、7.2.6(1)(3)(4)(5)、7.3.1、7.3.2、7.3.5、7.3.8、7.4.2、7.5.1、7.5.8、8.1.3(1)(2)(3)、8.1.4、8.1.6(1)、8.1.7、8.2.1、8.2.5(1)、8.1.6、8.3.1(1)、8.3.2(1)(2)、8.4.1(4)、8.4.3(6)、8.4.5(2)、9.2.1 (3)、9.2.4、9.2.5、10.1.6(1)、10.1.12、10.1.14(3)、10.1.15(1)(2)(3)(4)(5)(6)、10.2.1、11.2.1、11.2.2 (1)、11.3.1、11.4.3(1)、11.4.11、11.5.1、11.5.5、11.7.3、12.4.10、12.4.13(1)(2)(3)(4)(5)、12.4.14、12.5.1(1)(2)(3)(4)(5)(6)、12.5.2(1)(2)(3)(4)、12.5.3、12.5.7、12.5.8、12.5.9、13.1.3、13.1.5、13.5.3、13.5.6、13.5.9、13.6.1、13.6.3、13.6.4、13.6.5(1)、14.1.1、14.2.1、14.3.3、D.1.3、D.2.1、D.2.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XXXX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XXXX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采用矿用防爆型无轨胶轮车,应配备液压支架搬运车、多功能车和 人员专用车辆等。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开采水平划分:
应根据井田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与装备水平、储量和生产 能力等因素确定。
当矿井划分为阶段时,其阶段垂高宜为: ⑴ 缓倾斜、倾斜煤层:200~350m; ⑵ 急倾斜煤层:100~250。
■ 普通机械化装备的采区,当开采单一煤层时,回采工作面不应超过2 个;近距离煤层群联合布置开采,经工作面接替排产适宜时,可布置3个普 采工作面。
■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和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布 置,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2005
采区划分:
采区划分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及装备水 平等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条件适宜的缓倾斜煤层,瓦斯含量低、涌水不大时,宜采用上下山开采方式; 近水平多煤层开采,当层间距不大时,宜采用单一水平开拓; 当层间距大时,可分煤组(层)多水平开采;
⑴ 当井田内有较大断层或褶皱构造时,应以其断层和褶皱轴部作为采区划分的自然 边界;
⑵ 当井田地面有重要建筑(构)物,按其保护等级划分必须留设保护煤柱时,采区 划分应以其保护煤柱为边界;
⑶ 当井田内无影响工作面正常回采的断层或断层较少时,应按开采工艺、通风、运 输和巷道维护要求,合理划分采区;
⑷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和突水威胁的煤层时,应按开采保护层、抽放瓦斯及单 独开采等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划分采区;
井下辅助运输:
井下辅助运输系统应根据井下开拓部署、煤的运输方式、辅助运输物料和人 员的运距、运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⒈ 减少辅助运输环节及转载次数; ⒉ 减少辅助运输人员,提高运输效率; ⒊ 当大巷、采区上、下山沿煤层布置,且倾角适宜时,从井底车场至大巷, 采区上、下山至回采工作面顺槽宜实行直达运输。 ⒋ 当矿井用平硐开拓或副井为斜井,采区上下山沿煤层布置且倾角适宜时, 宜从地面至井底车场、大巷、采区上、下山至回采工作面顺槽宜实行直达运输。 ⒌ 开采近水平煤层的大型矿井,煤的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条件适宜时,辅 助运输可优先选用无轨运输系统。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9.14•【文号】建设部公告2005年第371号•【施行日期】2005.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建设部公告2005年第37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5-2005,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1.1、2.1.3、2.1.4、3.1.7(4)、3.2.1(5)、3.3.1(2)、3.3.4、4.1.3(3)、4.2.2(2)、4.3.2(2)、4.3.3、5.1.2(3)、5.2.6、5.3.3、5.3.6、7.1.1、7.2.1、7.2.2、7.2.3、7.2.4、7.2.5(1)(3)(4)、7.2.6(1)(3)(4)(5)、7.3.1、7.3.2、7.3.5、7.3.8、7.4.2、7.5.1、7.5.8、8.1.3(1)(2)(3)、8.1.4、8.1.6(1)、8.1.7、8.2.1、8.2.5(1)、8.2.6、8.3.1(1)、8.2.3(1)(2)、8.4.1(4)、8.4.3(6)、8.4.5(2)、9.2.1(3)、9.2.4、9.2.5、10.1.6(1)、10.1.12、10.1.14(3)、10.1.15(1)(2)(3)(4)(5)(6)、10.2.1、11.2.1、11.2.2(1)、11.3.1、11.4.3(1)、11.4.11、11.5.1、11.5.5、11.7.3、12.4.10、12.4.13(1)(2)(3)(4)(5)、12.5.1(1)(2)(3)(4)(5)(6)、12.5.2(1)(2)(3)(4)、12.5.3、12.5.7、12.5.8、12.5.9、13.1.3、13.1.5、13.5.3、13.5.6、13.5.9、13.6.1、13.6.3、13.6.4、13.6.5(1)、14.1.1、14.2.1、14.3.3、D.1.3、D.2.1、D.2.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版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版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矿井设计。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应根据矿井资源条件和外部建设条件、资源配置及市场需求、可能采取的开采技术及装备条件、资金筹措及投资效果等,全面分析研究矿井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矿井设计应体现生产集中化、装备机械化、技术经济合理化和安全高效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行科学管理。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94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十年来我国煤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考虑了我国煤矿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和入世要求,特别是引入了十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科研成果。初稿提出后,以多种形式征求了全国煤炭系统有关方面专家和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审查定稿,形成本规范。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矿井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矿井资源/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矿井资源/储量
矿井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批准的井田详查或勘探地质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进行,且必须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意义等作出评价。
划分矿井资源/储量类型及计算矿井资源/储量的具体规定见本规范附录A、附录B和附录C。
计算矿井设计资源/储量时,应从工业资源/储量中减去断层、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构)筑物等永久煤柱煤量及因法律、社会、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不得开采的煤柱煤量;计算设计可采储量时,应从设计资源/储量中减去工业场地、井筒、井下主要巷道等保护煤柱煤量;其煤柱留设要求和计算方法,必须符合现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矿井是矿山生产的重要设施。

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营,规范化的矿井设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1.设计目的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034-2013)的要求,矿井设计的目的是在最小的成本和最高的效益的基础上,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

同时,要考虑到未来的拓展和改造。

2.矿井设计的基本原则矿井设计必须始终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保证矿井运营的安全性,以减少矿山事故发生的可能。

(2)保证矿井运营的经济性,在达到安全的基础上,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效益。

(3)保障矿井运营的高效性,以提高矿产的开采、处理和交付效率。

(4)保证矿井设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客观科学地评价、审核。

3.设计内容煤炭工业矿井设计包括以下内容:(1)矿井规模的确定:矿井规模是指矿井实施的年产量和设备的规模,应该根据煤炭储量、矿床特征、开采技术及市场需求等综合考虑确定。

(2)矿山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矿山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是确定矿井设计方案的基础,必须对其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和评价,以便确定开采方式、支护技术、排水方案等。

(3)矿井的布置:矿井布置应考虑矿井开采、供电、通风、通信、排水、运输、支护等因素,使得矿井布置合理、便于管理,并且适应未来的发展和扩建。

(4)采矿方法的选择:采矿方法是指选用的采煤技术,包括露天开采和井下开采。

采矿方法的选择必须根据煤矿储量、地质条件、可采程度、水文、瓦斯爆炸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选择最佳采矿方法。

(5)支护方案的确定:支护方案必须根据煤层的岩性、构造及地质结构、煤层厚度以及瓦斯等危害因素,综合考虑采用不同的支护技术,以确保煤层的稳定性、充分采完和保障井下安全。

(6)安全防护措施:设计必须考虑到煤矿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如瓦斯爆炸、矿井透水、煤层突水、煤层突出等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生产安全。

GB 50215 202x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 50215 202x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C.1矿井初步可行性研究以详查地质报告为基础的资源/储量分类及计算 C.2矿井初步可行性研究以勘探地质报告为基础的资源/储量分类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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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一般规定 16.2井田开拓与开采 16.3矿井主要设备 16.4安全设施节能 16.5电气节能 16.6地面生产系统节能 16.7建筑、总图及地面运输节能 16.8给水排水及暖通节能 16.9环保设施节能
17.1一般规定 17.2污染防治 17.3生态保护
18.1移交标准 18.2施工进度 18.3建井工期
06
15给水排 水与供热通 风
05
14地面建 筑
17环境保护
16节能减排与综合 利用
18建井工期
01
附录A固体 矿产资源分 类
02
附录B煤炭 资源量估算 指标
附0 3录 C 矿 井 初步可行性 研究、可行 性研究和初 步设计资源 /储量分类 及计算
04
附录D建议 的资源/储 量比例
06
引用标准名 录
10.1矿井地面总布置 10.2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 10.3防洪及竖向设计 10.4场内运输 10.5管线综合布置
11.1一般规定 11.2标准轨距铁路 11.3场外道路
12.1一般规定 12.2供电电源 12.3电压和电能质量 12.4电力负荷 12.5地面配电 12.6井下配电 12.7照明 12.8防雷、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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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 说明
2.1矿井资源/储量 2.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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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巷道布置方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方法、采掘 机械化装备水平、采区运输方式、采区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
⑷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和突水威胁的煤层时,应按开采保护层、抽放瓦斯及单 独开采等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划分采区;
⑸ 井田内小断层较多且对工作面回采有一定影响,当采区划分避不开时,宜避免工 作面回采方向和断层走向呈小角度斜交;
⑹ 开采煤层群时,应按集中和分组布置开采方式的不同,划分集中煤组采区和分煤 组采区;
■ 普通机械化装备的采区,当开采单一煤层时,回采工作面不应超过2 个;近距离煤层群联合布置开采,经工作面接替排产适宜时,可布置3个普 采工作面。
■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和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布
置,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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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2005
采区划分:
⑺ 近水平煤层开采,宜在开采水平运输大巷两侧划分盘区;
⑻ 有条件时,应在井筒附近划分中央p采pt课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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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采区参数:
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方法及机械 化装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缓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区,当采用走向长壁开采时, 其采区一翼走向,或采用倾斜长壁开采时,其采区倾斜宽度,均不宜 少于回采工作面连续一年的长度;普通机械化开采,其区一翼长度 不宜小于0.6km。
采区划分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及装备水 平等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当井田内有较大断层或褶皱构造时,应以其断层和褶皱轴部作为采区划分的自然
边界;
⑵ 当井田地面有重要建筑(构)物,按其保护等级划分必须留设保护煤柱时,采区 划分应以其保护煤柱为边界;
⑶ 当井田内无影响工作面正常回采的断层或断层较少时,应按开采工艺、通风、运 输和巷道维护要求,合理划分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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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2005
初期采区位置:
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的初期采区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煤层赋存条件好,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地质勘探程度高; ⑵ 资源可靠、可采储量丰富,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比例不应低于井 田内其它采区; ⑶ 采区生产能力大,服务年限长,能保证接替采区的正常接替; ⑷ 地面一般应无影响开采的重要建(构)筑物,村庄少; ⑸ 首采区应位于工业场地保护煤柱线附近,工程量省,贯通距离短; ⑹ 当有中央采区时,中央采区应作为矿井首采区。
⑺ 厚度1.5~4.0m的煤层,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稳定,应采用 综采工艺。不具备综采条件的,宜采用普采工艺。
⑻ 厚度1.5m以下的煤层,条件适宜,应积极推广薄煤层综采工艺。 不具备综采条件的,可采用普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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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2005
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选择:
厚度大于15m的无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条件适宜,应采用水平分段综采放 顶煤工艺。不适宜综采放顶煤开采工艺时,可采用水平分段普采或爆破装煤 开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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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矿井同时生产的采区个数:
原则:采区合理集中生产和保证采区正常接替 数量:一般不宜超过3个,条件适宜时可考虑一矿一区一面
采区内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
原则:工作面合理集中生产和保证工作面正常接替
数量:
■ 综合机械化装备的采区,同时生产的综采工作面宜为1个,条件适宜 的盘区可布置2个综采工作面;
旱采机械化开采有一定困难的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可采用水力采煤 法及工艺,但需经技术经济比较,且和旱采相比在开拓、开采、安全、效率、 效益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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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采煤工作面回采率

厚煤层不应小于93%;

中厚煤层不应小于93%;

薄煤层不应小于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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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低瓦斯矿井,地质构造简单,煤层厚度小于2.5m,煤层不易自燃,可采 用长壁采煤法前进式开采。
⑶ 煤层倾角大于35°时,可采用伪斜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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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缓倾斜、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选择:
⑷ 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适宜时,可采用连续 采煤机开采的房柱式或短壁采煤法;
厚度7~15m的煤层,宜采用水平分层或斜切分层采煤方法; 厚度2~6m、倾角大于55°、赋存较稳定的煤层,宜采用伪倾斜柔性掩护 支架采煤法,其工作面伪倾斜角度以煤炭能自溜为宜; 当煤层赋存条件不适宜采用上述采煤方法时,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伪俯斜 走向分段密集采煤法、伪俯斜掩护支架采煤法、正台阶采煤法等;
⑵ 按盘区划分开采的煤层,当开采技术条件简单、不受断层限制、 综合机械化采掘装备标准较高时,其盘区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的长 度不宜小于3.0km。
⑶ 倾斜和急倾斜煤层的采区参数,应根据地质构造、选用的采煤 方法及工艺确定,一般应小于缓倾斜煤层采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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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采区巷道布置:
大型矿井应以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为主,条件适宜的中型矿井也宜采用综采 工艺。
设计生产能力3.0Mt/a及以上的矿井,条件适宜,应采用先进成套综采设备, 设计高产高效采煤工作面。
缓倾斜、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及工艺选择:
⑴ 缓倾斜、倾斜煤层一般应采用长壁采煤法。
当煤层倾角大于12°时,宜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开采; 当煤层倾角小于12°且条件适宜时,可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开采;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孙臣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矿物资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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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2005
采煤方法及工艺选择:
选择采煤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设备状况及 发展趋势等因素,以“安全、高效、低成本、高回收率”为目的,经综合技术 经济比较后确定;
⑸ 厚度5m以上的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符合现行《综合机械 化放顶煤开采技术规定》条件的,宜采用综放开采工艺。不具备综放 开采条件的,应采用分层综采或分层普采工艺;
⑹ 厚度4.0~5.5m的煤层,地质构造较简单、煤层赋存稳定、煤层 较硬,宜采用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不具备一次采全高综采条件的, 宜采用分层综采或普采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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