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施工工器具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电所施工工器具管理
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供电所施工工器具管理制度
1. 施工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工器具室要干燥、通风良好,并保持整洁,要有必要的工器具架(柜)。
2. 工器具应按配置标准喝实际需要进行配备,保证配备足够,工器具室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工器具。
3. 工器具应编号、分类存放,建立健全工器具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实施定置管理。
4. 工器具应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保养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对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进行另外封存,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补充完备。
5. 工器具出入库必须有领用单,对领取的工器具的名称、数量、领取时间以及用途登记清楚,领用单要有领用人、负责人签字。工器具使用完后要及时交回,专责人要对交回的工器具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如实记录,收交双方要签字。
6. 每月月底将本月领用单装订汇总并存档。
7. 供电所长变动时,工器具应具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帐、卡、物相符,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