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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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拟制:

审核:

主管:

会签:

批准:

2015年6月5日发布

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项目管理人员是指与XXXX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并受XXXX有限公司聘用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的相关管理人员。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高层管理人员,施工员、测量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采购员、库管员等相关人员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

3考核范围及考核重点

3.1 考核范围:凡属XXXX有限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

3.2 考核重点

3.2.1 根据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特殊性,项目管理人员作息时间应服从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需要,服从项目经理安排。

3.2.2 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续假手续,假期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如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项目管理人员无故旷工三次(一天算一次),公司视其主动离职。

3.2.3 项目管理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严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吃、拿、卡、要。公司一旦发现项目管理人员有该类违纪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2.4 因项目管理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工程项目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公司有权将其辞退,并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4考核评分办法

4.1项目高层管理人员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按月度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4.2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月度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报工程技术部和综合管理部备案。

4.3项目部造价员、材料采购员考核得分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得分与项目部考核得分组成,业务部门考核得分与项目部考核得分各占总分的50%。

5考核评分细则

5.1 评分方法:评分分基本素质评分和岗位工作评分,其中基本素质评分分值为30分,岗位工作评分分值为70分。

5.2 基本素质评分标准(总分30分):

5.3 岗位工作评分标准(总分70

分): 5.3.1 项目经理

5.3.2 项目副经理

5.3.3 技术负责人

5.3.4 施工员

5.3.5 测量员

5.3.6 安全员

5.3.7 质量员

5.3.8 造价员

5.3.9 资料员

5.3.10 材料采购员

5.3.11 库管员

6 附则

6.1 本考核办法由XXXX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以前文件规定如与本考核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考核办法为准。

6.2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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