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公告(2020)

合集下载

云南省昆明市最新残疾人年审相关资料

云南省昆明市最新残疾人年审相关资料

云南省昆明市最新残疾人年审相关资料一、年审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先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之后再到税务部门申报减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直接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二、申报材料(一)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申报表;(二)印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三)在职残疾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四)残疾职工上年度在本单位就职的证明(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名册);在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工资套改审批表》等相关在编证明;(五)上年度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证明;(六)残疾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国家机关不含此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七)智力和精神残疾职工《同意就业声明》;(八)智力和精神残疾职工监护人关于该残疾人《适合就业证明》;(九)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年审申报单位提供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认可的书面说明或约定。

三、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1、登录"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进行申报;2、登录"云南省残疾人XXXX年审系统APP进行申报";3、登录"一部手机无识别结果4、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二)现场申报到税务登记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

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

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1、《大连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可到市地税局〈http:∥#url#〉、残联网〈http:∥#url#〉下载或到审核窗口领取,填写后加盖公章)。

2、单位法人代码证、地税代码、税务登记证号(必填)。

3、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汇总表(加盖公章)。

4、2011年度10月份会计原始记账凭证(附有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5、2011年度10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表(加盖公章)。

6、已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还须报送《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可网上下载或到年审窗口领取,填写后加盖公章)、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7、在2011年度安置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还须报送残疾人大学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建筑行业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本单位2017年度工伤险缴费明细表和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聘用劳务工的用人单位还须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2011年及2012年成立的企业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福利企业需携带《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

12、无经营收入的用人单位须携带2011年度《年终所得税汇算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

残疾人年审需资料及须知 [篇2]一、携带资料(需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需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仅用于残疾人就业年审)。

1、《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税务识别号;2、《武汉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武汉市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均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以上表格可在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告栏#url#下载或在武昌区残疾人劳动服务部领取;3、上年度三个月(具体月份每年另行通知)含工资发放表的会计凭证帐册;4、单位出具的经办人证明(含姓名、联系电话,与单位的关系)。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1.10.27•【文号】•【施行日期】2021.10.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残联: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10月27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过公开录用、遴选、选调、公开招聘等方法安排残疾人担任公务员、工作人员或职工。

第三条【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合理便利】国家或招录(聘)机关(单位)举办的各类录用、遴选、选调、招聘、职业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有残疾人参加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朱晓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国残联在推动政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的同时,通过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目前,全国已建成2000余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面向城乡残疾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多项就业服务;同时依托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建设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线上就业服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掌握了1700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基本状况和需求,统计系统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能够提供及时、精准的就业服务。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提出“做好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引入专业化组织和市场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训练、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心理测评、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个性化服务”。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

单位证明材料
1、对6、12月份的工资 原始凭证及工资单明细( 用人单位盖章)拍成照片 ,点击“上传”,选择对 应照片上传; 2、对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 拍照,点击“上传”,选 择对应照片上传; 3、对税务登记证拍照上传 。 4、对税务机关和用人单位 已经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 度纳税申报表拍照上传。 5、对其他补充材料拍照上
2016年6月
二、业务流程
• 系统使用流程简单可分为四步:注册->登录->申报->审批。

1>.首次使用,用人单位需要先注册申请,经年审大厅专管员认证核实用人单位身份信
息,审核通过,准予登录平台。

2>.用人单位通过链接“查看审核进度”,获取到登录单位编号。使用单位编号和注册
申请时填写的密码进行登录。
3.1.1网上申报
பைடு நூலகம்
注册步骤:
1.点击系统主页右 侧的“注册申请” ; 2.在弹出的注册申 请页面内填写注册 信息; 3.填写注册信息完 成后,勾选同意系 统注册及使用协议 ,点击“申请注册 ”即可完成注册。
• 注意事项:
① 带“*”的为必填项;
② 所属税务机关一定要选择到 税所;
③ 一定要勾选同意系统注册及 使用协议;
传。

3>.用人单位填报上年度在职在岗残疾职工信息并上传规定的残疾人证明材料、上年度
年末平均职工总数并上传单位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年一次申报
,未经大厅专管员审批之前,用人单位的申报信息可以撤回重新编辑。

4>.大厅专管员审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信息,如果审批通过,网上年审结束;如果审
4.审核不通过,此种情况为审核不通过,请重新申请或到大厅审 核。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表号:苏政残统101表制定机关: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填报单位(印章) ( 年度)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局批准文号:苏统法( 2011 ) 3号有效期:2012 年1 月底一、单位情况01 组织机构代码 07 通讯号码 06 单位名称及所在地 02 事业单位法人证单位名称 1 经办人03 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 经办部门单位地址 04 工商编号 3 电话号码4 传真号码行政区划代码 05 工商注册号5 邮政编码 09 主管部门08 银行开户情况 10 隶属关系户名开户银行 10 中央 61 街道 72 村委会帐号 20 省 62 镇 90 其他40 省辖市 63 乡 50 县(市、区) 11 单位类型 71 居委会1 机关2 事业3 团体4 企业5 其他经济组织12 登记注册类型内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1 私营独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独资110 国有 149 其他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120 集体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130 股份合作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141 国有联营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 240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2 集体联营二、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注: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必填项)年末残疾从业人员总数及其分类(人) 完成安排比例人数(人) 按年末从业人超应障人年末从业人员员总数的 , 听力视力残疾肢体残疾少人智力精神多重额缴金总数(人) 比例应安排的总计语言安安纳人残疾残疾残疾排数残疾人数(人) 一级盲其他一级肢残其他残疾排数保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其中劳务派遣人员三、单位残疾从业人员花名册(注:若单位安排残疾人数偏多,请自行做表附在表后)残疾人证序性年文化参加工职业劳动报残疾残疾姓名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或残疾军号别龄程度作时间或工种酬(元) 类别等级人证号码 1 2 四、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意见征询愿意安置残疾人人数(人)所需职业所需计划计划所需可提供备注或工种人数用工渠道用工期限残疾类别待遇情况五、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意见和建议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知识问答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知识问答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知识问答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1.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2.为什么要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答: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政策法规。

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以及《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同享有平等合法劳动权益,保障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

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

(2)《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内。

”(3)《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四条规定:“本省行政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中央部署、外省市驻本省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均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确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要遵循哪些原则?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择优录取的原则。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锡残[2014]10号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锡残[2014]10号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正文:---------------------------------------------------------------------------------------------------------------------------------------------------- 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锡残[2014]10号)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市各有关单位、驻锡部省属单位: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残发〔2013〕78号)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全市推行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补贴奖励的对象和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申请相关补贴和奖励。

2、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以下简称“按比例补贴”),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就业的人数超过1人(含1人)的,可按规定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以下简称“超比例奖励”)。

3、享受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用人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残疾人职工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下简称《残疾军人证》);(二)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合法劳动合同;(三)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四)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五)为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六)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年以上(含一年);(七)按规定参加当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9)-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9)-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

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9)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已经2009年9月11日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郭庚茂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应当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税务、统计、金融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第五条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其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业务。

第六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实行预算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安排。

顺德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顺德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顺德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2011年度
注: 1、“2011年度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12
2011均人数之和
年度内各月在职职工平; 2、“2011年度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指2011年度与本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残疾人,安排一名盲人或一名一级肢体残疾人按安排二名残疾人计算; 3、单位2011年度已安排残疾职工的,需同时提交:(1)《顺德区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原件;(2)在职残疾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第二代《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及复印件;(4)2011年1月、6月、12月残疾职工的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5)2011年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可通过“e 税通”电子税务系统“社保查询”模块自行打印);(6)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注:用人单位提交的复印件上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 4、2011年度应缴保障金数额=(2011年度平均在职职工人数×1.5%-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2011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 5、年审机构: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情可登录顺德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 查询。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临州办发〔2020〕107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省属在临各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残联、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人社局修订的《临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办发〔2017〕115号)同时废止。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9日临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残联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人社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指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下简称《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2024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

2024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

2024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2024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就业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广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对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年审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2024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的有关情况。

一、残疾人就业形势的变化近年来,残疾人就业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

随着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残疾人就业率逐年上升。

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提供就业援助、推出扶持政策等,为残疾人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政府部门对残疾人就业年审的政策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监管,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年审办法》。

该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每年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残疾人就业年审,确保本单位残疾人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审的,将面临一定的处罚。

三、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的情况根据广州市政府的要求,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本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相关材料,进行年审。

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残疾人员工的录用、待遇、保障情况等。

通过年审,用人单位可以及时了解和解决残疾人员工存在的问题,提高其就业质量。

四、对比全国其他城市的相关政策和做法与其他城市相比,广州市政府在残疾人就业年审方面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

比如,广州市政府明确规定了年审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其他一些城市可能没有如此详细的规定,或者执行力度不够。

此外,广州市政府还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公共服务建设,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五、总结2024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残疾人就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通过年审这一制度,不仅规范了用人单位的招聘和用工行为,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残疾意识,推动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关于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保金申报缴纳有关工作的公告(2020)

关于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保金申报缴纳有关工作的公告(2020)

关于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保金申报缴纳有关工作的公告(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488号令)、《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荆门市开展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年审和残保金申报缴纳有关工作公告: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年审工作(一)年审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荆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对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申报年审,确认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二)年审时间2020年4月30日之前。

逾期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年审方式、地点及所需资料1.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自行向其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市直、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监督管理处申报。

2.申报年审须提交以下资料:(1)《湖北省荆门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申报表可从荆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下载,网址为略);(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及残疾职工花名册,通过金融机构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凭证;(5)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6)为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二、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5%及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其费款所属期为2019年。

(一)缴纳金额计算方法残保金缴纳金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沈阳残保金年审和缴纳工作开始

沈阳残保金年审和缴纳工作开始

沈阳残保金年审和缴纳工作开始日前,沈阳地税局网站发布公告,就沈阳当地企业XXXX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和申报缴纳工作的具体事项给予明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缴纳的用于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性基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

由地税代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期为每年4月,代征时间为每年5月,与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同时进行。

根据《辽宁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含已安排人数)安置残疾人就业。

凡驻地在沈阳市行政辖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有义务安置残疾人就业。

对于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7%的单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公告明确,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驻沈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中方股份、比例承担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年审截止4月底报送材料有九类沈阳XXXX年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工作自XXXX年4月1日至30日止,在征收范围内单位须向税务部门报送以下9种资料: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单位公章、法人章;3.XXXX年工资手册;4.XXXX年财务决算报表;5.XX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报表附表(12);6.劳动局审批的临时用工手续;7.劳动合同;8.辽宁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9.有残疾职工的单位还需携带如下材料:(1)残疾人证(医院体检证明);(2)职工花名册;(3)工资表(XXXX年1-12月);(4)XXXX年劳动情况年报基础表;(5)残疾人职工档案;(6)残疾人职工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7)临时用工手续;(8)养老保险手册及XXXX年(1-12月份)《辽宁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9)医疗保险证明。

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第一条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福建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包括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驻军生产经营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和私营企业)、外地驻榕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本市常住人口,持有当地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生活能自理和具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员,从事劳动并取得报酬。

第四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领导下,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具体操作和管理。

劳动、工商、统计、卫生、人事、教委、财政、税务、交通、银行、新闻等部门应从业务上予以支持、配合。

各系统应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做好本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市、县(区、市)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同级劳动部门指导下,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介绍等项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应按在职职工总数(指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的总和)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不能按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的6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就业比例不到一人的单位,按比例差额0.1人缴纳,以此类推计算。

第六条全社会都不得歧视残疾人。

各单位在招用、聘用、转正、定级、晋升、职称评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等方面对残疾人应与健全人一视同仁。

录用大专院校、中专、技校毕业的残疾学生,应按其所学对口专业和残疾程度,安排适当的工作和岗位。

各医疗单位有条件设置按摩医疗项目的,应招用有医疗按摩技术资格的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

企业实行合理劳动组合或关、停、并、转,对残疾职工应予以适当照顾,妥善安排残疾职工的工作、生活。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二○_____年广州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表Ⅰ)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类型:行业:档案号:本单位注册地址:区邮政编码:注册登记机关:本单位通信地址:区邮政编码:填表主要指标说明:1、“单位类型”指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部队单位、其他(其中企业如属福利企业,须注明。

另:企业需注明注册类型:①国有企业、②集体企业、③股份合作企业、④联营企业、⑤有限责任公司、⑥股份有限公司、⑦私营企业、⑧港澳台商投资企业、⑨外商投资企业)。

2、“行业”指国家统计部门对我国国民经济划分的16大类:○1农业牧渔业,○2采掘业,○3制造业,○4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5建筑业,○6地质勘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9金融保险业,○10房地产业,○11社会服务业,○12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3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4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5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6其他行业。

3、“年度”指被审核的年度,如2011年审核2010年度,填写“2010”。

4、“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2职工平均人数之和被审核年度内各月在职。

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指被审核年度内,与本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残疾人,如安排1名盲人(视力一二级)或1名一级肢体残疾人上岗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在合计时一并计算。

6、“含下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申报单位在年审中所包含的下属非法人分支机构,需要另附《下属非法人分支机构一览表》(此表可登陆/下载),如无,则毋需填写。

7、“注册登记证(照)号”指有关职能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号,如营业执照注册号、事业单位登记证号、社团登记证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等。

8、“注册登记机关”是指依法核准单位或机构成立的广东省、广州市或**区(县级市)编办、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

9、“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惠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惠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联系电话:
法人或经办部门负责人:



你单位 审核结果: 市残疾人 劳动就业 服务机构 审核意见
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为
人,按1.5%比例应安排
名残疾人就业,已安排
名残疾人就业。
1、你单位已达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你单位少安排残疾人职工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年审员: 人(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请你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缴款手续。 联系电话:2353852、2353958 年 月 日(审核单位盖章) 年
说明: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依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全年申报社会保险费平均人数核定。
2你单位少安排残疾人职工人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请你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缴款手续
表一:
惠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项目 上年度平均在职 职工总数(人) 单 位 性 质: 主管税务机关: 年)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信用代码: 残疾人职工人数(人) 合计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多重残疾

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总结

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总结

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总结1、组织就业培训工作,使残疾人平等就业。

通过组织残疾人参加磐石市用工洽谈会,为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残疾人也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生活、为社会尽自己的力量。

各企业招聘残疾人就业,帮助弱势群体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也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尊重。

2、细致认真,做好调查登记。

通过调查模底核实,严格审核认定程序,为本社区残疾人做好残疾人代步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将我社区4名重度残疾人纳入“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计划,并为他们发放“阳光家园计划”托养补助金。

入户以问卷的形式,做好残疾人生活满意度指数调查工作,通过此次调查切实了解社区残疾人的生活现状,掌握残疾人生活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为在今后做好残疾人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提供第一手资料。

3、开展慰问救助,给残疾人关爱。

在春节、助残日期间,对我社区生活困难残疾人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困难家庭中,关心、帮助残疾人。

发放度扶残助残助学金。

4、巩固成果,深入开展康复服务。

为满足更多残疾人康复需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在助残日期间对本社区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免费配发。

继续开展“助盲”、“助听”、“助行”、精神病康复等重点康复工程,组织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家长参加磐石市残联第十二次“爱耳日”系列活动,免费向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赠送助听器,帮助残疾人补偿、恢复功能。

让残疾人真正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5、动员社会力量,真情帮扶残疾人。

在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周期间,我社区和前安、梅河社区组成磐石市助残志愿者,对本社区的生活困难残疾人献爱心,送去生活必须品并为他们做为所能及的家务清洁工作,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残疾人献一份爱心,办一件好事;希望能通过我们的努力增强了人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6、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关于2019年武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

关于2019年武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

关于2019年武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日期:2019年04月30日各用人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法规[2017]11号)、《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武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财规[2017]7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以下简称“安残”)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审核征收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安残或安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申报征缴时间所有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时间: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已安残用人单位到税务部门登记地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时间:2019年4月1日—10月31日。

三、征收标准和计算公式2019年审核征收2018年度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8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公告(2020)
为做好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无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相关事项公告: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在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略)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年审时间
即日起-2020年5月31日
三、年审申报资料
(1)已填写的《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及《残疾职工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表及花名册见附件);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2019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计算)。

(5)从业残疾人员2019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补贴与奖励
用人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关补贴和奖励。

用人单位可在年审期间,在无锡残联网站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直报系统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
倍给予按比例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超比例奖励(不重复享受按比例补贴),累计奖励不超过3年。

在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提高50%。

五、年审机构联系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仅接受网上年审,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请按行业或属地将年审资料邮寄到以下残疾人就业机构代为年审。

(1)全市金融保险、供电、邮政、电信、烟草、公用事业单位和市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健康路36号503室
电话(略)
(2)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各用人单位按属地邮寄年审资料。

本公告未列事项,可以通过无锡残联网站查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相关程序与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