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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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闽招委〔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24〕8号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6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录取管理第三章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第四章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第五章成绩排序规则第六章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第七章其他类型招生第八章志愿填报第九章附则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9〕5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体育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录取管理第三条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

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职能工作组,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福建明确高中新会考相关政策:文理学生反向考

福建明确高中新会考相关政策:文理学生反向考

本报讯省教育厅5日发布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会考的命题、试卷、免考范围等。

这个办法针对的是去年入学的参加高中课改的高一新生,过去所称的毕业会考现在改为“学业基础会考”(以下简称“会考”),也是我们通常说的新会考。

省会考将建立会考题库新会考各学科命题组的成员由各地普通高中的骨干教师和从事教学研究的专职人员组成。

《管理办法》说,省会考将建立会考题库,逐步实现会考标准化。

会考实行的是全省集中统一评卷。

免考范围进一步明确《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证书,可以认定其通过对应相关学科的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记载为A等级。

在高中学习期间,凡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或同意组织的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获奖学科可以免于参加全省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记载为A等级。

学生在校期间同一科目可反复考新会考最大的改变是文理学生“反向”考,即文科学生要考理科内容,反之亦然;其次,所有的学生都要参加会考。

解读一:注册高中的语数英由学校自行命题,通用技术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的操作考查由市教育局出题,其余由省自行命题。

解读二:书面考试按照常数法划分为A、B、C、D(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

解读三:会考每年组织2次,为1月初和6月中旬的双休日和星期一,每次开考10个科目。

学生要在获得某个科目的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会考,在此前提下,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会考的时间。

解读四: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多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成绩按最高的一次记录。

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允许在离校后两年内继续参加学业基础会考。

社会考生只发合格证书高中新课改后,社会考生(即普通高中在校生之外的学生和社会人员)仍可以参加会考,但是各科考试合格后,不再发毕业证书,只发同等学力证明的合格证书。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10.08•【字号】闽招委〔2024〕9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9号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

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

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

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性质与原则1.考试性质。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2.考试原则。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实行全面考核,引导学生认真修习国家规定课程,促进全面发展。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学会选择,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与高校考试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整体设计,积极稳妥推进,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高校科学选拔学生。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1.考试科目。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14门。

2.考试类别。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14门科目均设置合格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等级性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1.考试内容。

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规定各科目命题原则、考试题型、试卷结构等。

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学分要求的内容,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

考试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能力内容,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1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中职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试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22级、2023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技工院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三、考试组织(一)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由省里统一组织。

(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职学校负责组织,学校应在2024年10月底前将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报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备案,省属中职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试内容(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5门课程的考试内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执行。

福建福州2023年中考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福州2023年中考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福州2023年中考考试工作施行细那么福建福州2023年中考考试工作施行细那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施行意见》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23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施行细那么。

一、报考对象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与费用1.报名时间:3月15日—23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8日-10日补报名。

2.报名费:每生每科16元,于中考报名时由报考点代收。

三、资格审查与建档(一)应届考生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学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本市户籍地报考的应届考生:持①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③地理、生物成绩证明(2023年开场未参加福建省统一考试的省外成绩证明将不予认定)、④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应届考生档案:?考生报名表;?考生志愿表;?考生体检表;④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⑤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⑦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⑧休学审批证明(休学经历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往届生)1.社会考生(往届生):持①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闽教考〔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1〕14号各市、县(区)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闽教基〔2020〕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10日举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考试科目与报名资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1门科目。

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下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1.2019、2020级普通高中学生,其中2020级学生不得报考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科目,报考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5门学科中限选不超过2门科目(不含补考),且须保留不少于一门科目在2022年6月报考。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20、2021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4.报考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须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普通高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高中部(以下简称“普通高中”)。

第三条本《办法》按学校管理的隶属关系,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必须参加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或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按照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学校)制订的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招生考试成绩及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考生的德、智、体、美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不得拒收符合录取条件,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学生入学。

第五条普通高中的设班计划和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普通高中的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20个班。

班生数不得超过54人。

第六条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

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招生学校应查明原因,作出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

对取消入学资格的,学校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病须休学治疗的新生,按休学规定办理。

经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

第七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已随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且取得初中学籍的,要求在非户籍所在地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可允许其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闽招委〔2024〕1 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 号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高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稳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高水平考试安全体系(一)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

各市、县(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二)严格考试组织管理。

各地各考点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一、命题依据与原则(一)命题依据依据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本考试说明,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二)命题原则1.导向性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语文学科新课程理念,充分发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2.基础性原则。

突出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注重学科基本思想和方法。

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运用。

3.科学性原则。

试题设计必须与考试说明要求相一致,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

试卷结构合理,试题内容科学、严谨,试题文字简洁、规范,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4.时代性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学科与社会的联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

5.公平性原则。

充分考虑我省高中语文教学的实际,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保证测试的公平。

二、考试形式与题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写作题。

三、试卷结构与难度试卷分为I卷Ⅱ卷两部分,I卷为选择题,约30分,Ⅱ卷为非选择题,约70分。

I卷分为四类:语言文字运用6题12分;论述类文本阅读3题6分;实用类文本阅读3题6分;文言文阅读3题6分。

Ⅱ卷分为四类:名句名篇默写为填空题,1题10分;古代诗歌阅读为简答题,2题5分;文学类文本阅读为简答题,3题15分;写作1题40分。

试卷难度0.85左右。

四、考试目标与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学科考试考试说明通用技术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21级高中先生〕一、命题依据依据2021年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规范〔实验〕»〔通用技术〕、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学指点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法〔试行〕»和本考试说明,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践停止命题。

二、命题原那么1. 导向性原那么。

面向全体先生,表达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与学科的融合,充沛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智能化、信息化等相关范围的知识技艺与通用技术学科停止有效浸透和融合;表达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新理念,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先生片面、谐和、安康地开展;充沛发扬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对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2. 基础性原那么。

试题难易适当,可以真实反映出先生的学业水平,突出对先生中心素养的考察,以及初步运用学科有关知识剖析和处置实践效果的才干考察。

3. 迷信性原那么。

试题设计应与本考试说明的要求相分歧,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做到试卷结构合理,试题内容迷信、严谨,试题文字繁复、规范,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4. 实际性原那么。

坚持实际联络实践,关注迷信、技术与社会的联络,贴近先生的学习和生活实践,关注学科前沿。

三、考试目的与要求依据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规范的基本理念与目的,福建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迷信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旨在考察先生技术知识的掌握、技术设计的出现和实际技艺的习得等方面的详细才干,以及其技术思想和相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构成和开展状况,重点考察先生在技术看法、工程思想、创新设计、图样表达和物化才干等五方面的中心素养。

四、考试内容福建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迷信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试范围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规范〔实验〕»〔通用技术〕所规则的必修课程,包括〝技术与设计1〞和〝技术与设计2〞两个必修模块。

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普通高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高中部(以下简称“普通高中”)。

第三条本《办法》按学校管理的隶属关系,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必须参加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或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按照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学校)制订的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招生考试成绩及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考生的德、智、体、美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不得拒收符合录取条件,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学生入学。

第五条普通高中的设班计划和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普通高中的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20个班。

班生数不得超过54人。

第六条凡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学校可保留其入学资格。

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招生学校应查明原因,作出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

对取消入学资格的,学校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病须休学治疗的新生,按休学规定办理。

经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

第七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已随父母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且取得初中学籍的,要求在非户籍所在地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可允许其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2024年福建中考改革方案

2024年福建中考改革方案

2024年福建中考改革方案摘要:一、福建中考改革方案概述1.改革背景2.改革目标3.改革方案主要内容二、中考科目与分值调整1.考试科目调整2.各科目分值分配3.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强化三、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1.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综合素质评价体系3.评价结果的应用四、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1.招生录取模式的变化2.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3.学生志愿填报与录取方式五、福建中考改革方案的实施与影响1.方案实施时间与步骤2.对学生和家长的启示3.对初中教育教学的影响正文:福建中考改革方案于2024 年正式实施,旨在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科学、规范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方案主要涉及考试科目与分值调整、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等方面。

首先,福建中考改革方案对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

改革后,中考将涵盖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 个科目。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科目分值将调整为150 分,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分值将调整为100 分。

其次,改革方案对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进行了完善。

学业水平考试将涵盖所有中考科目,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则包括道德品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艺术素养等方面,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此外,福建中考改革方案还对招生录取方式进行了改革。

今后,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将采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方式。

招生名额将根据各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等因素进行分配,学生则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方向填报志愿,实现高中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

总之,福建中考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对初中教育教学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1.坚持发展性。

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的指导,明确发展方向,激发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2.坚持客观性。

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事出有据、评价客观。

3.坚持公正性。

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示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4.坚持可操作性。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三、评价内容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等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2.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

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特别是具有优势学科的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数学学科考试考试说明数学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9级高中学生)一、命题依据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中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本考试说明,并结合我省普通教学实际进行命题.二、命题原则1.导向性原则命题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按照“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总要求,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同时结合数学学科特点,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数学学科的立德树人不但体现在通过数学史的渗透弘扬数学文化上,更体现在突出数学的理性思维,引导学生树立法则意识,养成行必有据、依章办事的生活习惯,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命题应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的发展,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数学学科新课程理念,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普通高中数学学科教学的积极导向作用,把“使学生学会思考,成为善于认识和解决问题的人才”的要求落到实处.2.基础性原则命题应注重对数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的考查,处理好知识、技能、数学思想方法与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关系,要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考查学生用数学眼光观察世界,用数学思维分析世界,用数学语言表达世界的能力,充分关注学生在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数学建模、直观想象、数学运算和数据分析等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表现,试题难易适当,不出偏题和怪题.3.科学性原则试题设计必须与《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数学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9级高中学生)》要求相一致,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一定的区分度.试卷应结构合理、版面美观;试题内容科学严谨、文字简洁、图表规范、符号标准;试题答案正确无误,评分标准准确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4.实践性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试题背景应来自学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现实,符合学生所具有的数学现实和其它学科现实,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关注数学的应用及其与社会的联系,考查学生数学应用能力.命题可通过设立开放性问题和探究性问题,考查学生从数学角度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的思维过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5.公平性原则试题的考查内容、素材选取、试卷形式对每个学生而言要体现公平性,制定的评分标准应合理,尊重不同的解答方式和表现形式.6.综合性原则高中数学尽管内容多样,但在本质上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同知识、不同单元之间都存在实质性联系.命题时要凸显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突出理性思维.从知识层面看,应综合考虑知识主线的逻辑走向,注意相互间的关联,突出核心内容的考查;从素养层面看,应综合考虑各种能力和思想方法对高中数学知识的统摄作用,注重考查知识蕴涵的思想和方法.三、考试目标与要求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数学学科考试的考查方面包括:中学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1.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理解,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初步应用等.(3)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2.能力要求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1)空间想象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能力.识图是指观察研究所给图形中几何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画图是指将文字语言和符号语言转化为图形语言以及对图形添加辅助图形或对图形进行各种变换;对图形的想象主要包括有图想图和无图想图两种,是空间想象能力高层次的标志.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能根据条件正确作出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形;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2)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是指对具体的、生动的实例,经过分析提炼,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应用于解决问题或做出新的判断.抽象是指舍弃事物非本质的属性,揭示其本质的属性;概括是指把仅仅属于某一类对象的共同属性区分出来的思维过程.抽象和概括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有概括,而概括必须在抽象的基础上得出某种观点或某个结论.对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能够根据解题的需要熟练地实现三种语言(即文字、符号、图表)的相互转化;能从给定的信息材料中概括出相应的结论,并能将其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3)推理论证能力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它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论证是由已有的正确的前提到被论证的结论的一连串的推理过程.推理既包括演绎推理,也包括合情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证法和间接证法.一般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对推理论证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能根据题设条件符合逻辑地探求相应的结论,并能正确表达推理过程,推理言之有据、形式规范、结构严谨.(4)运算求解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是思维能力和运算技能的结合.运算包括对数字的计算、估值和近似计算,对式子的组合变形与分解变形,对几何图形各几何量的计算求解等.运算能力包括分析运算条件、探究运算方向、选择运算公式、确定运算程序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思维能力,也包括在实施运算过程中遇到障碍而调整运算的能力.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5)数据处理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主要是指针对研究对象的特殊性,选择合理的收集数据的方法,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整理数据,并构建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推断,获得结论.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提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推断与决策.(6)应用意识应用意识是指面对实际问题,能自觉应用所学知识和方法从数学的角度进行解决的意识.它包括在实际情境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意识,主动应用数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体现在:能综合运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进而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7)创新意识创新意识是指能自觉地发现、提出新问题,或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情境,创造性地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是理性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就越强.对创新意识的考查主要体现在: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3.数学思想数学思想是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它蕴含在数学知识发生、发展和应用的过程中.数学思想主要包括:数形结合思想、函数与方程思想、分类与整合思想、化归与转化思想、特殊与一般思想、统计与概率思想等,其含义如下:(1)数形结合思想数形结合思想就是充分运用“数”的严谨和“形”的直观,将抽象的数学语言与直观的图形语言结合起来,使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结合,通过图形的描述、代数的论证来研究和解决数学问题的一种数学思想方法.数形结合思想是数学的规律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通过“以形助数,以数解形”,变抽象思维为形象思维,使复杂问题简单化,抽象问题具体化,有助于把握数学问题的本质,有利于达到优化解题的目的.(2)函数与方程思想函数与方程思想就是通过分析所给问题的数量关系,构建相应的函数或方程,再用函数或方程的观点分析、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函数思想是利用运动变化的观点分析和研究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通过函数的形式把这种数量关系表示出来并加以研究,从而使问题获解;方程思想是从问题的数量关系入手,运用数学语言将问题中的条件转化为方程问题,然后通过解方程(组)使问题获解.函数思想主要是从运动、变化、对应的观点寻求量与量之间的联系,而方程思想则侧重于寻求各量之间的等量关系.函数与方程思想,既是函数思想与方程思想的体现,也是两种思想综合运用的体现,是研究变量与函数、相等与不等过程中的基本数学思想.掌握函数与方程思想有助于把握各量之间的联系,进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3)分类与整合思想分类与整合思想是依据数学对象本质属性的相同点和差异点,将数学对象划分为不同种类分别研究或分别求解的一种数学思想.它是当问题所给的对象很难从整体上统一进行研究时,能按照某个合理的标准对研究对象进行分类,然后对每一类分别研究得出相应结论,最后综合各类结果得到整个问题的结论的一种思想方法.分类与整合思想就是“化整为零,各个击破,再积零为整”的数学思想,它是数学严谨性与合理性的体现,是研究问题的一种逻辑方法.(4)化归与转化思想化归与转化思想是在研究和解决数学问题的过程中,依据数学知识的内在联系对问题进行变形、转化,直至将其转化为某个(或某些)已经解决或容易解决的问题的一种数学思想.其实质是采用某种方式,借助某些数学知识,将问题进行合理转化,使抽象问题具体化、复杂问题简单化、未知问题已知化等,进而解决问题.掌握命题的多种等价形式是灵活地进行化归与转化的基础,化归与转化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重要策略.(5)特殊与一般思想特殊与一般思想是通过对问题的特殊情形(如特殊函数、特殊数列、特殊点、特殊位置、特殊值、特殊方程等)的解决,寻求一般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法,或通过对一般问题的研究,再把解决一般问题的方法或结果应用到特殊问题上,从而获得特殊问题的解决的数学思想.特殊与一般是对立统一的,可以通过特殊探索一般,也可以在一般中研究特殊.一般化是把研究对象或问题从原有范围扩展到更大范围进行考察的思维方式;特殊化是把研究对象或问题从原有范围缩小到较小或个别情形进行考察的思维方式.特殊与一般思想是在解决问题时,通过探索合适的一般化或特殊化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得出结论的一种思想方法.(6)统计与概率思想统计与概率思想就是面对研究的问题需要获取总体数据,但又无法或不便得到总体数据时,能自觉地、合理地抽取样本,通过对样本数字特征及其规律的研究,把握样本的性质特征,并以此来估测总体性质特征的数学思想.其核心是通过合理收集、整理和分析样本数据而提取其中有价值的信息,并据此作出合理的估计与决策,它是在“偶然”中寻找“必然”,然后再用“必然”的规律去解决“偶然”的问题.统计与概率思想包含统计思想与概率思想两个部分,统计思想又包括统计推断思想,抽样思想等;概率思想包括随机思想,或然与必然思想等.4.个性品质个性品质是指学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思维的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5.考查要求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1)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数学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数学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综合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的交汇点处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2)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要与数学知识的考查结合进行,通过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学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查时,要从学科整体意义上考虑,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有效地检测学生对中学数学知识中所蕴含的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3)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数学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应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应着重关注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应着重关注对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应着重关注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要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本质的试题;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等类型的试题.数学科的命题,应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应用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体现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四、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五个必修模块的学习内容.具体分述如下:(一)集合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了解集合的含义,了解元素与集合的关系;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具体问题.2.集合间的基本关系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了解全集、子集、空集的含义.3.集合的基本运算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理解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能使用韦恩(Venn)图表达集合的关系及运算.(二)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1.函数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象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函数分段不超过三段);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小)值及其几何意义;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会运用函数的图象理解和研究函数的性质.2.指数函数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了解实数指数幂的意义,掌握幂的运算;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及其单调性,掌握指数函数图象通过的特殊点,会画底数为112,3,10,,23的指数函数的图象;知道指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3.对数函数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会用换底公式将一般对数转化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及其单调性,掌握对数函数图象通过的特殊点,会画底数为12,10,2的对数函数的图象;知道对数函数是一类重要的函数模型,知道指数函数x y a =(0a >,且1a ≠)与对数函数log a y x =(0a >,且1a ≠)互为反函数.4.幂函数 了解幂函数的概念;了解幂函数12321,,,,y x y xy x y x y x =====的图象的变化情况.5.函数与方程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会判断一元二次方程实根的存在性及实根的个数;会用二分法求某些方程的近似解.6.函数模型及其应用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的增长特征,知道直线上升、指数爆炸、对数增长等不同函数类型增长的含义;了解函数模型(如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分段函数等在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三)立体几何初步1.空间几何体了解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会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的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用斜二侧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会用平行投影方法画出简单空间图形的三视图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了解球、棱柱、棱锥、台的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公式.2.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理解空间直线、平面位置关系的定义,会用以下公理和定理进行推理:◆公理1:如果一条直线上的两点在一个平面内,那么这条直线在此平面内.◆公理2:过不在一条直线上的三点,有且只有一个平面.◆公理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公理4: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平行.◆定理:空间中如果两个角的两条边分别对应平行,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以立体几何的上述定义、公理和定理为出发点,通过直观感知、操作确认、思辨论证,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理解以下判定定理,并用以证明一些空间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平面外一条直线与此平面内的一条直线平行,则该直线与此平面平行.◆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平行,则这两个平面平行.◆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内的两条相交直线垂直,则该直线与此平面垂直.◆一个平面过另一个平面的垂线,则两个平面垂直.掌握以下性质定理并用以证明一些空间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一条直线与一个平面平行,则过该直线的任一个平面与此平面的交线与该直线平行.◆两个平面平行,则任意一个平面与这两个平面相交所得的交线相互平行.◆垂直于同一个平面的两条直线平行.◆两个平面垂直,则一个平面内垂直于交线的直线与另一个平面垂直.(四)平面解析几何初步1.直线与方程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掌握直线方程的三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学科考试考试说明物理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21级高中学生)一、命题依据依据教育部《一般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2021年《福建省一般高中物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福建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法(试行)》和本考试说明,并结合我省一般高中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二、命题原则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体会,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能力内容,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差不多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学生独立摸索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导向性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的进展,有利于实施素养教育,表达高中物理课程理念,充分发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对一般高中物理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2.基础性原则。

突出基础知识、差不多技能、差不多的物理思想和方法,注重明白得能力、初步应用物理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查。

试题难易适当,不出偏题和怪题。

3.科学性原则。

试题设计必须与一般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学科考试说明的要求相一致,内容科学、严谨,文字简洁、规范,答案准确、合理。

试卷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4.实践性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环境(S TSE)的关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关注学科前沿。

三、考试目标要求一般高中物理学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紧考查学生在物理学科方面的差不多素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知识性目标(1)了解(明白):对知识的再认或回忆;在具体问题中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举出例子;描述对象的差不多特点等。

(2)明白得:对知识的含义有深入的认识,把握内在的逻辑联系;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能在具体问题中利用知识进行说明、推断、区分和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

(3)应用:能在新的情境中使用抽象的概念、原则;进行总结、推广;建立不同情境下的合理联系,能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考试说明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程度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安康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21级高中学生〕一、命题根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安康全面开展的施行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安康全面开展的施行意见?的精神,根据2021年教育部?普通高中体育与安康课程标准〔实验〕?、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安康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程度考试施行方法(试行)?和本考试说明,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进展命题。

二、命题原那么1.导向性原那么。

面向全体学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施行素质教育,贯彻高中体育与安康课程的理念,进步学生体育与安康学科核心素养,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安康、体魄强健和全面开展,有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充分发挥学业程度考试对普通高中体育与安康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2.根底性原那么。

考察学生体育与安康根底知识、运动技能、体能、健身才能、娱乐欣赏才能、适应才能和学习才能。

将体能和体育与安康知识列为必考内容,同时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将简化二十四式太极拳列为必考内容,为学生终身体育锻炼奠定坚实的根底。

笔试和理论考试难易适当,可以真实反映出学生的学业程度。

3.科学性原那么。

试题设计和理论考试内容应表达体育学科特点,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能较全面反映高中学生的身心开展情况。

试卷构造合理,试题考试和理论考试内容科学、严谨,试题文字简洁、标准,试题和理论考试的评价标准准确、合理、有效。

4.选择性原那么。

鉴于各校因地制宜开展高中体育与安康的模块教学,根据学生的选学工程对学生的运动技能进展理论考试,促进学生形成运动爱好,掌握运动专长。

5.理论性原那么。

普通高中体育与安康课程的主要特点是以身体练习为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

本课程的构造主体是运动技能和体能的学习,通过身体练习的手段和方法,培养学生的运动技能、体能、健身才能、娱乐欣赏才能、适应才能和学习才能。

新政!起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类

新政!起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类

新政!起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类备受存眷的《福建省平庸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教诲部备案议决,此中最大的变化便是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实施,省教诲厅昨日对此举行了详解。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两类据明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品级性考试两类。

此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汗青、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能、通用技能、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14门科目均设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汗青、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设品级性考试。

不过,目前正在读高中的学生不必担心,因为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的时间节点是: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合格性考试;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开始实行品级性考试。

而2019年、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仍按现行的高中会考和高考模式,不会受到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影响。

高考生须先到场品级考敷衍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而言,要想到场2021年的“新高考”,即文理不分科,就必须按准则先到场学业水同品级性考试。

通常准备到场6月高考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专长和高校招生要求,在6门品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到场考试,也便是说,品级性考试科目每生限选3门。

这一点与现行高考的文、理分科是有区别的,目前考生仍只能根据“政治、汗青、地理”或“物理、化学、生物”来选择文科或理科,而从2019年开始,除了语、数、外3门主科外,高中新生可综合思虑个别喜好和高校招生的专业要求等来搭配别的的3门选考科目。

从高一至高三的三个学年里,陆续都有组织合格性考试,但品级性考试三年只部署一次,联合部署在高三年级4月份。

换句话说,学生在校时期选定的3门科目品级性考试均只能在高三年级到场一次。

3门品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招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但是这个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考生要是复读再次到场高考,3门品级性考试科目可以改换,也可选择联合科目再次到场考试。

合格考难度会低一些相比品级性考试,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难度会低一些,考试范畴为各科目必修学分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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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性质与原则1.考试性质。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2.考试原则。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实行全面考核,引导学生认真修习国家规定课程,促进全面发展。

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学会选择,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坚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与高校考试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整体设计,积极稳妥推进,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高校科学选拔学生。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1.考试科目。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14门。

2.考试类别。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14门科目均设置合格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等级性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1.考试内容。

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规定各科目命题原则、考试题型、试卷结构等。

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学分要求的内容,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

考试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能力内容,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核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

2.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考试时长均为70分钟。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测试时长均为20分钟。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考试时长根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确定。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1.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准备参加6月份高考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或等级性考试。

2.报名方式。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到学校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3.报考次数。

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重考。

重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重考。

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生限选3门。

学生在校期间选定的3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均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一次。

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

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

4.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组织测评,鼓励有条件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

由学校组织实施的,在施考前要制定考试实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统筹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并进行校际间交叉监考。

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考试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审核。

5.考试时间安排。

高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4月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注: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补考时间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

五、考试成绩评定与使用1.卷面分值。

所有笔试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2.成绩呈现。

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11门科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实验(实践)操作项目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是否合格。

等级性考试成绩分为五个等级,按位次由高到低为 A、B、C、D、E。

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

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其中内地民族班学生不合格比例单独划定)。

3.成绩使用。

(1)高中毕业认定。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其中操作测试项目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1所普通高中负责测试),在5年内全部达到合格要求者,由考生报名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并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2)高校招生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将折算成相应分数计入6月份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具体折算办法由《2018年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规定。

(3)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评价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高中学校要通过分析研究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加强反馈与指导,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六、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

省教育厅对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基础教育处负责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省普教室负责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组织领导,指定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

2.强化条件保障。

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备、教学组织管理等都提出更高的要求。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普通高中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增添教学仪器设备,统筹师资调配,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满足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

3.提高命题质量。

省级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和评定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要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建立考试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

加快题库建设,认真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4.严格考试管理。

省级统考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

省教育考试院要加强评卷管理,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

要加强安全保密制度。

建立健全考试诚信机制。

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加强教学管理。

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每个学期授课科目数量,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课程。

高中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

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帮助。

调整教学组织方式,尊重学生选择权,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切实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各地和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七、其他事项1. 本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实施。

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14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仍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

2.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先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后,方可参加等级性科目考试。

3. 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6级、2017级、2018级的高中学生,其已获得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科目成绩仅可认定为该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并须通过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根据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需参加我省等级性考试方可认定成绩。

从我省转出外省(区、市)的考生,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1.坚持发展性。

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的指导,明确发展方向,激发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2.坚持客观性。

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事出有据、评价客观。

3.坚持公正性。

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示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4.坚持可操作性。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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