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海运租船运输合同
国际贸易国际货物运输
定程租船运费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第一:按运费率,同时规定装船时的货物重量 , 来计算总运费。 第二:整船包价,即规定一笔整船运费,不管 租方实际装货多少,一律按整船包价付费。
2)定期租船 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 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
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不同: 第一,定程租船是按照航程租船,而定 期租船是按照期限租船; 第二,定程租船的船方负责船舶的经营 管理,还对货物的运输负责。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一、装运时间和地点
1.装运时间 (1)规定具体装运期限。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3)规定近期装运术语
提单是货物使用权的凭证,提单在法律 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船货抵达目的港后 ,承运人应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货物。
3 .运输契约的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 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明确规定了承、托双 方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责任与豁免,是 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争议的法律依据。
(二)海运提单的格式与内容
表、航线费率表、附加费率表、冷藏货物及 活牲畜费率表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
附加费的种类: 1.超重附加费 2.超长附加费 3.选卸附加费
4.直航附加费 5.转船附加费 6.港口附加费 7.燃油附加费
8.港口拥挤费 9.绕航附加费 10.货币贬值附加费
班轮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先从货物分
1)定程租船 2)定期租船 3)光船租船
1)定程租船 特点:第一,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
第二,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货物的种 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
国际货运代理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二、班轮运输主要货运单证
(一) 在装货港使用和编制的单证
托运单 (Booking Note,B/N) 装货单 (Shipping Order,S/O 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 载货清单(Mani Fest,M/F) 危险物品清单(Dangerous Cargo)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过驳清单(Boat Note) 货物溢短单 货物残损单(Delivery Order,D/O) 提货单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第二节 租船货运业务流程 第三节 海上货物运输出口代理业务 第四节 海上货物运输进口代理业务 第五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节 海上货运事故的处理 案例分析
本 章 结 构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实务
学 习 目 标
掌握货物海运进出口的实际操作程序 掌握运输单证的流转和缮制方法 逐学会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 进行处理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一、班轮运输操作流程
9. 货运代理或者出口商付清运费,领取已装船清
洁提单。出口人将提单连同其他单证送至议付银 行结汇。议付银行将提单寄回国外开证银行。 10. 船代根据提单副本编制出口载货清单 M/F ,送 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编制出口 载货运费舱单 F/M 以及提单副本, M/R 送船公司。 卸港代理需要的寄给船公司国外代理。 11.船舶载货从发货港运至收货港,途中船方对货 物负责照管。
第一节 班轮货运业务流程
三、班轮货运单证流程图
6.理货长将大副签发收货单(M/R)转交给托运人。 7.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交清运费 (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船公司 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 8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据到议付行结汇(在L/C方式下) 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据邮寄开证银行。 9.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起航。 10.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凭B/L副本(或M/R),编制 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送交到船 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邮寄给船公司 在卸货港代理人。
第三章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 4、运输与保险的办理
运输:卖方 保险:卖方 • 5、主要费用的划分 卖方:交货之前的费用及保险费 买方:交货之后的费用去除保险费 • 6、适用的运输方式
水上运输
卖方工厂 装运港
交货地点
目的港
买方工厂
• (三)使用CIF术语时应注意的问题 1、保险险别问题
若合同中未规定卖方投保险别,则卖方按照惯例应 该投保最低险别。(平安险或C险)
• 问:仲裁机构将如何仲裁?
• 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 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 关费用有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 了对方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 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 到装运期满时货还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 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
第三章 适用于水上运输 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一节 FAS 术语 第二节 FOB 、 CFR 和 CIF 术语
第一节
FAS术语
• 一、FAS术语 (一)FAS术语的含义 1、英文全称:Free Alongside Ship (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2、中文含义: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二)关于买卖双方义务的规定 1、交货地点 装运港口船边 2、风险界限 货交船边 3、通关手续 出口手续:卖方办理 进口手续:买方办理
•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 我国外贸公司向法国出口化妆品一批,以FOB福州对 外报价,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公司业务员 于10月11日将货物存于福州码头仓库,不料因当夜仓库 发生火灾,货物全部灭失,由我方承担货物损失。
• 问:该笔业务中,我方若采用FCA术语成交,是否需 要承担案中的损失?为什么?
租船合同范文六篇
租船合同范文六篇租船合同篇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轮(下称船舶)达成以下协议:一、船舶资料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船舶规范须保持与附表所列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扣减以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上述不符严重影响甲方正常营运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二、船舶状况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乙方须保证船舶水密、坚固、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在各方面适于集装箱运输;船壳、机器、设备、海图等维持在充分有效状态;船舶持有有效的所有营运所需证书,按规定配齐和维持合格的船长及船员。
三、航行范围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上述自航船舶,按船舶证书规定在香港、广东、广西、海南各港口间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
甲方如超出以上范围使用船舶,须事先经得乙方同意。
四、租期乙方提供船舶出租,甲方承租本船24个月,租期从本船交付之日起算。
在24个月期满时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续租船舶12个月。
五、交还船时间和地点交船时间和地点:从__日至__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船舶交接确认书为准。
还船时间和地点: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
六、交还船检验双方协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船舶检验。
交船检验时间视为甲方时间,甲方支付租金;还船检验时间视为乙方时间,甲方不支付租金。
所产生检验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检验人员由甲乙双发共同指定。
七、交还船量油甲乙双方在交还船时必须测量燃油,双方应尽可能使船舶在交还船时的存油基本相同,并按交还船时日的香港油价全部接受船上尚存的燃油。
油款差额在船舶退租时一并结清。
八、船东供应乙方支付船员工资、膳食费、福利费、船舶润物料费、船员生活用品费、淡水费、船舶保险费、船舶维修保养费、船舶备案费用、船舶吨位税、运管费或航道费及其他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
乙方根据船舶证书所列载箱量配备足够的绑扎索具;保证船舶能够提供与冷箱插头数相适应的充足电力,并具有发生故障的合理维修应急措施;保证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货舱可同时安全作业。
《国际商法》第五章__国际货物运输法
(2)承运人的义务-管货
• 《海牙规则》第3条第二款: – 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 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 《海商法》第48条:承运人应当妥善地、 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 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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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公司委托B公司所属的“新生轮”运输 6000箱冻鸡,经过月余航行,到达上海港卸 货后发现全部冻鸡结冻变质,造成损失 132000美元。B公司称货物装船前冷藏舱设 备已由当地船检局检查,整个航程中机器正 常,温度为负12-17度之间。货损原因是由 于冷却器冻塞,冷气打不进冷藏舱所致。并 主张管船过失免责。 • 问题 – 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35 – 提示:管船和管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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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规则
(1)承运人的最低责任和义务,适航和管 货义务; (2)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 ( 3 )承运人赔偿限额为每件或每单位 100英镑或相当于100英镑的等值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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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比规则
• 《维斯比规则》是对《海牙规则》的 修改和补充,在单位赔偿限额、提单的证 据效力、侵权行为之诉、承运人的受雇人 或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诉讼时效以及适用 范围等方面作了重要修订,但并未改变 《海牙规则》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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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抵达科伦坡港卸完货后,收货人以脏包 造成其损失为理由,向斯里兰卡高等法院 申请扣船并提起诉讼,船被扣达13天。 经与收货人多次交涉,终于达成由我公司 赔付162 366.67美元而收货人撤回起诉 的协议。后原告以被告出具的保函为依据, 起诉被告。 问题:(1)该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该保函能否对抗收货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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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单当事人的责任制度 • • • • (一)承运人的责任制度 1、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妥善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载、运输、 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 禁止不合理绕航 • 合理速遣 • 货交收货人
租船运输合同范本6篇
租船运输合同范本6篇租船运输合同范本【篇1】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1)品名及规格____(2)数量____(3)单价____(4)金额____合计____允许溢短装__%(5)包装:(6)装运口岸:(7)目的口岸:(8)装船标记:(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
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沿海运输航次租船合同范本
沿海运输航次租船合同范本出租人:地址:传真:电话:承租人:地址:传真:电话: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合同:第一章定义与解释1.1 本合同所述词汇,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具有以下含义:(1)"船舶"指出租人提供的用于运输货物的船舶,船名、船旗国、建造时间、船级、登记船东、总吨/净吨/载重吨、夏季干舷、总长/型宽、散装舱容/包装舱容、舱/舱口、吊杆、二层甲板等详见本合同第一条。
(2)"货物"指承租人交由船舶运输的货物,货物的名称、数量、品质、规格等详见本合同第二条。
(3)"沿海运输"指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地区进行的货物运输。
(4)"装货港"指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装船的港口。
(5)"卸货港"指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卸船的港口。
(6)"受载期"指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装船的开始和结束日期,详见本合同第三条。
(7)"装卸时间"指船舶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装卸作业时间。
(8)"工作日"指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1.2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不应被解释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形式的允诺或保证,除非本合同明确约定。
第二章船舶规格与货物2.1 出租人应保证船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规范,并具备良好的适航条件。
船舶的详细规格详见本合同第一条。
2.2 承租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和品质提供货物,并确保货物的包装符合国际和国内运输的要求。
货物的详细信息详见本合同第二条。
第三章受载期与装卸港3.1 出租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受载期内,将船舶停靠在约定的装货港,准备装载货物。
受载期的具体日期详见本合同第三条。
3.2 出租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装货港和卸货港,完成货物的装卸作业。
装货港和卸货港的具体名称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第四章装卸时间与装卸率4.1 出租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装卸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装卸作业。
第二篇第三章 海洋运输单据(海运提单和海运单)
五、提单格式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六、提单使用的有效性 1、正本提单(Original B/L) ◆性质:凭1份提货,其余的作废,为防 止冒领,要求提供“全套”提单 2、副本提单(Copy B/L) ◆性质:仅供参考
七、船舶经营性质 1、班轮提单(Liner B/L) 2、租船提单 (Chapter Party B/L) ◆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一种提单,受租船合 同条款的约束 八、收费方式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 CIF、CFR 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 ◆ FOB
海洋货物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和海运单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第一节 提单概述
一、含义: ◆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 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 付货物的单证
二、当事人与关系人
1、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 ◆承运人:利用提单保护本身的利益 ◆托运人:货物已为承运人收讫的收据 2、关系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收货人 和货物所有人 ◆提单持有人可凭提单提取单上所列货物 3、除此之外还涉及进出口商、银行、保险 人和运输代理等
第四节 提单的内容及主要条款
(一)正面内容 1、必要记载事项 ◆法定记载事项 (1)内容 ◆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 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 的说明 ◆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船舶名称(内陆签发的多式联运提单) ◆托运人的名称 ◆收货人的名称 ◆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卸货港 ◆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 货物地点(海运提单) ◆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运费的支付 ◆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整理
第1章国际货运概论1、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的代理人,负责从A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海里外的B港交货。
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要求货运代理在规定的日期之前于B港交付全部货物。
货运代理在A港接收货物后,通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部分货物陆运到B港。
由于定期货运卡车出现季节性短缺,一小部分货物无法及时运抵。
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要求其于指定日期之前抵达B港。
而后,该承载货物的货车连同货物一起下落不明。
分析:货运车造成的损失,货运代理是否也要负责呢?对此,有人提出货运代理仅为代理人,对处于承运人掌管期间的货物灭失不必负责,这一主张似乎有道理。
然而根据FIATA关于货运代理的谨慎责任之规定,货运代理应恪尽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造成货物灭失的原因与货运代理所选择的承运人有直接的关系。
由于其未尽合理而谨慎职责,在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掌管之前,甚至没有尽到最低限度的谨慎,即检验承运人的证书,考查承运人的背景,致使货物灭失。
结论:因而他应对选择承运人的过失负责,承担由此给货主造成的货物灭失的责任。
2、某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外运公司办理一批服装的出口运输,从上海运至日本。
外运公司租用某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承运,但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
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发现部分服装已湿损。
于是,收货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赔偿收货人后,取得代位求偿权,进而向外运公司提起诉讼。
分析:很明显,本案并非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而是运输合同纠纷。
但由于外运公司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这一行为使其成为契约承运人,从而承担了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因承运人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
当然,外运公司仍有权依据其与远洋运输公司(实际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关系,向远洋运输公司进行追偿。
结论:货运代理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3、A是广州市的一家货代公司,B是深圳的一家进口公司,C是湖南省的一家工业供销公司。
海商法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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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的种类
不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Foul B/L) ) 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货物表面状况非良好的提单 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上述条款或批注, 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上述条款或批注, 银行将不接受载有此类条款或批注的运输单证。 银行将不接受载有此类条款或批注的运输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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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 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 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 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海商法》 43条 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海商法》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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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航次租船合同: 常用航次租船合同 A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GENCON,简称“金康合同”)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 ,简称“金康合同” B 北美谷物租船合同(NORGRAIN,1973) 北美谷物租船合同( , ) C 煤炭租船合同(POLCOALVOY,1971) 煤炭租船合同( , ) D 铁矿石租船合同(SCANORECON,1962) 铁矿石租船合同( , ) E 波罗的海木材租船合同(NUBALTWOOD) 波罗的海木材租船合同( ) F 油轮租船合同(EXXONVOY) 油轮租船合同( ) G 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油轮租船合同 ( INTERTANKVOY, 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油轮租船合同( , 1976) )
按收货人栏的记载
按背面条款简繁
按运输方式
按是否有批注
分 类
海上运输合同样书(二篇)
海上运输合同样书订立合同双方:(简称甲方)委托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
根据《民法典》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
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
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第五条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
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
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按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
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
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3章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 ⑶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 风险。
• ⑷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 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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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 关于风险划分界限的变更 以前的《通则》中都规定, FOB、CFR、和CIF是以 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船舷为界”表明 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 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 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 失,则由买方承担。 《2010通则》规定以货物装到船上,风险才由卖方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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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FAS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对FAS的不同解释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定本》对FAS的解释
Free Along Side,即交通工具旁边交货,因此 在同北美国家用FAS术语成交时,应在FAS后面加 上“Vessel”字样,才表示“船边交货”。 2.注意船货衔接问题 如果因买方原因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由此而 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3.应考虑不同的运输包装方式 如果是集装箱运输,最好采用FCA。
3、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属于非根本违约或者轻微违约, 对于装运港交货系统的合同,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 发生了货物风险损失,那么买方仍对此项风险负责, 买方只能按卖方违约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和有关 法律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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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PT与CFR的主要区别
类 别 CPT
CFR
运输方式 各种运输方式 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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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方义务
⑴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 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 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⑵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 交的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2011
假如上例中,承运人在启运前未发现货物的真 实情况,到目的港向持有提单的收货人交货时, 发现货物有问题,承运人能否通过上述检验方 式对抗收货人的索赔呢?
(六)关于提单的国际 条约
英国普通法的严格责任 →承运人滥用契约自由 →1893美国《哈特法》 及各国立法→公约
1924年海牙规则 1968年维斯比规则 1978年汉堡规则
5.按船舶经营的性质分为:班轮提单和 租船提单
6.其他几
案例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 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 的?(2002)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
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
2.租船合同,包括: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 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
3.海上货物运输包运合同,亦称海上货物 运输总合同.
4.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指两种 以上的运输方式的合同。
二、提单运输
(-)提单概念
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 给托运人,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 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 付货物的书面凭证。特点:
6)索赔通知和诉讼时效,索赔通知为15日,诉讼时效 由1年改为2年
三、租船合同
(一)航次租船合同 1. 航次租船合同概念,也称程租船合同,是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 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 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2.航次租船合同法律特征
①船方即出租人按航次租船合同的规定把货物运 送到目的港,船舶出租人对船舶具有控制权; ② 船舶出租人必须提供一艘适航的船舶,航行时必 须按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 运往卸货港。 ③承租人可以租用船舶的全部舱 位或部分舱位。 ④航次租船合同有关装卸时间、 滞期费、速遣费是该合同的特殊内容。 ⑤航次 租船合同是格式化的合同 。如波罗地海国际航 运公会制订的《金康合同》(Gencon),《奥 斯特拉尔》(Austral)。
第三章 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的作用
1、租船一般是通过租船市场,由船租双方根据自己 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船舶,满足不同的需要,为开 展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2、国际间的大宗货物主要是以租船运输,由于运量 大,单位运输成本较低。 3、租船运价受供求关系影响大,属于竞争性价格,, 所以租船运价一般比班轮运价低,有利于低值大 宗货物的运输。 4、由于租船运输限制较小,只要是船舶能安全出入 的港口,都可进行直达运输,极大方便货主需求。 5、当贸易量增加,船位不足,而造船、买船又赶不 上需要时,租船运输可起到弥补需要。另外如舱 位有余,可租船揽货或转租,为避免停船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实务___冯春丽
国际船级社协会
• 1968年9月,一些海运发达国家的船舶检验机构— —船级社或船舶登记局,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成 立国际船级社协会。 • 协会主席由各会员社的首脑轮流担任,任期两年, 负责协调会员社的活动,担任协会的发言人。 • 现有10个正式成员: • 意大利船级社,挪威船级社,法国船级社,英国劳 埃德船级社,美国船舶局,德国劳埃德船级社,日 本海事协会,中国船级社,韩国船级社和俄罗斯船 舶登记局。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实务___冯春丽
• “节”的代号是英文“Knot”的词头,采用 “Kn”表示。1节等于每小时 1海里,也就是 每小时行驶1.852千米(公里)。 • 航海上计量短距离的单位是“链”,1链等 于1/10海里,代号是英文“Cable”的词头, 用“Cab”。 • 海里是海上的长度单位。它原指地球子午线 上纬度1分的长度,由于地球略呈椭球体状, 不同纬度处的1分弧度略有差异。在赤道上1 海里约等于1843米;纬度45°处约等于 1852.2 米,两极约等于1861.6 米。 •
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实务___冯春丽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3国际货物运输
新亚欧大陆桥
国内铁路货物联运:主要指对香港的铁路运输,其特点是“租车方式,两段运输”
[演示]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三、航空运输
[讲解]
1.航空运输的特点
交货迅速,包装简化,减少风险和储存费用,货损货差小,不受地面条件限制。
适合运输:贵重物品、鲜活物品、精密仪器、急救物资、季节性强的产品。
六、大陆桥运输
[讲解]
1.运输单位:集装箱
2.概念:海-陆-海
大陆桥运输是指以集装箱为媒介,大陆上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运输连接起来,构成海/陆/海的连贯运输。
3.用于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大陆桥
(1)美国大陆桥:贯穿美国本土东西海岸。
连通的是:太平洋-大西洋。
(2)(前苏联的)西伯利亚大陆桥(第一条欧亚大陆桥)。
教师演示幻灯片,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点。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铁路运输的特点。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航空运输的特点。
[分组讨论]
学生分组讨论邮政运输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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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遣费和滞期费:
滞期费:租船人未按时完成装卸任务而支付给船方的罚款。
速遣费: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船方支付给租船人的奖金。
速遣费一般为滞期费的50%。
二、铁路运输
[讲解]
1.铁路运输的特点
运量大,速度快,运输成本低,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安全可靠,受气候影响小。
在我国其运量位于第二位。
2.分类
二、海洋运输的分类
(一)班轮运输
[讲解]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如果装运件杂货物,因品种较多,货量零星,装卸港口也分散,应采用班轮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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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负责完成运输任务。 (3)合同中都规定由托运人或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
航次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不同点:
租船方式 是责任与费用的划分:
租船方式
定程租船 单程 (程组)
来回程
连续单程
责任
船方:运转货物 经营管理 租方:按合同支付
费用 管理航行中的 费用
运费
定期租船 (期租)
船方:维护、修理, 按 ? /月吨
只规定航行区域
船方:维修、
租方:船舶经营管 保险、配备船
理,可装任何货物 员等固定费用。
光船租船
海运租船运输合同
学习要点及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内容,能对国际租船合同有全 面了解。要明确租船合同的分类;航次租船合 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各自的特点 及主要条款;租船合同成立和解除的条件;掌 握速遣费的计算方法。
租船运输方式主要包括定程租 船和定期租船两种,不论是按 航程或按期限租船,船、租双 方都要签订租船合同,以明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租船合同的解释原则
1.依租船合同条文本身进行字面解释。 2.对租船合同中所用术语的释义,一般均根据 商业和航运惯例加以解释。 3.以争执事件的近因为主要依据。 4.如果条文可以有两种或多种解释,则根据当 事人的行为来判断其意图。 5.解释应尽量支持租船合同的每个条款。
六、租船合同的解除
1.船舶开航前的任意解除 2.开航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的解除 实践中常见的船舶在开航前法定解除事由主要有: (1)船舶或货物全损; (2)装货港或卸货港被宣布封锁; (3)船舶被政府征用或扣押; (4)货物被禁止从装货港输出或向卸货港输入; (5)船舶或货物因军事行动有遭劫夺的危险; (6)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 3.船舶开航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
承租人使用和经营,即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 但船舶的处分权仍属船东。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具有某些 物权的特征。 (3)在光船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是二船东,必须对履行合同负 责,由该船发生的海事请求可以扣押该船或承租人拥有的 其他船舶。但由于船东不承担运输责任,不能扣押船东拥 有的其他船舶。
航行和内部管理实务,并负担有关费用,承租人负责船 舶调度和营运管理,并负担船舶营运费用。 (2)租金按租用船舶的时间长短计算,由承租人定期向船东 支付,在租赁期内,船舶的营运时间损失原则上由承租 人承担,合同内不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
(3)合同内不指定载运货物,除特别规定外,可 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合同内也不规定船舶 航线和装卸港,而知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一、租船合同范本
标准航次租船合同范本 (1)统一杂货租船合同 (2)威尔士煤炭租船合同 (3)巴尔的摩C式 (4)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
标准定期租船合同范本 (1)定期租船合同(土产格式) (2)标准期租船合同(波罗的姆) (3)中国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中租1980)
二、租船合同的种类及性质
(一)航次租船合同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
(4)航次租船合同的承租人一般是货主或托运人, 而定期租船合同的承运人不一定是货主,可 能是班轮运输公司租入船舶以抵补现有班轮 的不足。
(三)光船租赁合同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
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的合同。 具有的特点: (1)船舶在租赁期内,由承租人雇佣和配备的船员占有,并由
(1)班轮运输是公共承运人,而航次租船合同中 的出租人不是公共承运人,而是所谓的私营 承运人或专门承运人。
(2)班轮运输的提单是一种固定的运输合同条款, 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谈判地位不同;航次租船 合同的出租人和承运人“完全”处于平等的 谈判地位。
(3)班轮运费定有运价表,按所运货物吨数或体 积乘以运价去计算运费;租船合同的运费双 方按市场供求情况协议确定。
一、程租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航次租船, 它是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 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 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 物的租船运输。
定程租船 单航次程租 来回航次租船 连续航次租船 包运合同
二、期租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它是船舶所 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 期的租船运输,承租人也可以将此期租船充 作班轮或程租船使用。
价(还盘)—报实盘—接受订租(受盘)— 签订订租确认书 (二)租船确认书 为进一步明确已经双方磋商同意的所有主要 条款;作为制定租船合同条款的主要依据。 (三)租船合同的形式要求
四、租船合同条款种类
(一)条件条款 是合同的基础,合同的订立、履行有赖于这种条款的可靠
性和真实性。 (二)保证条款 指合同中相对较为次要的条款 (三)中间条款 指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一类条款。 (四)默示条款 指有些事项虽在合同中没有载明,但根据法律和惯例已成自然。 (五)明示条款 在合同中铭文规定合同(Charter Party)是海上运 输合同的一种,是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 订约自由原则达成的租船协议。根据协议船 舶出租人将船舶全部或部分提供给承租人, 承租人支付给船舶出租人一定的运费或租金,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与豁免等各 项条款均在合同中作出规定,是日后各方当 事人承担责任或行使权力的依据。
(4)班轮运输由承运人负责安排泊位进行装卸, 班轮提单上没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的条款; 而租船合同装卸货物均由承租人负责,装卸 期限和滞期、速遣条款成为航次租船合同的 重要条款。
(二)定期租船合同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 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与航次租船合同相比,定期租船合同的特点: (1)在船舶管理方面,船东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负责船舶
(4)承租人无权任意转让合同的权益。由 于承租人以二船东的身份经营租赁的船 舶,在光船租赁合同定有租购条款时, 承租人还处于在最终付清全部费用后取 得船舶所有权的地位,因此,他的权益 的转让或者再以光船形式转租必须征得 出租人的同意。
三、租船合同的成立及合同形式
(一)冾租过程 询价(询盘)—船东报价(发盘)—承租人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