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一、目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社区党组织、政府和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社区建设和居民福利提升,有效解决社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二、组织形式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共同组成。
会议成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代表)等。
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参加。
三、会议职责1.协调解决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中的问题和矛盾。
会议成员共同研究和决策社区共建工作,协调解决社区内的矛盾和问题,推动社区发展和居民福利提升。
2.监督落实社区共建工作和政府决策。
会议成员对社区共建工作和相关政府决策进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共同制定社区共建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会议成员共同制定社区共建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实现共建共享,共同推动社区建设。
四、会议周期和形式1.会议周期: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会议周期。
2.会议形式:会议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线下会议可以在社区礼堂、会议室或其他适合的场所进行,线上会议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
五、会议程序1.会议召集: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代表)在会议开始前负责召集会议,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等内容,并确保会议信息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和人员。
2.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社区党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居民委员会共同确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相关单位或人员提供议题和议程。
3.会议准备:会议准备工作由社区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包括会议材料准备、场地布置、设备调试等工作。
4.会议主持:会议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代表)主持,负责组织会议进行,确保会议按照议程顺利进行。
5.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意见和决策结果,起草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给各成员单位和人员。
6.会议评估:每次会议结束后,可以对会议进行评估,收集各成员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和优化会议工作。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一、目的本章程旨在规定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程序等,以确保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结构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2. 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3. 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由社区工作人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4. 相关部门代表由各相关部门指派,每届任期不限。
三、职责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社区建设工作,解决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社区建设的规划、目标和政策,指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
3.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代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四、权限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有权调查和研究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需求,并提出解决方案。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有权协调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事宜,包括社区活动组织、公共设施建设等。
3.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有权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包括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
五、程序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主持,主席由社区居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主席提出,并经与会代表讨论通过。
3.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决议应以多数代表的意见为基础,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4.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应定期向社区居民公布会议决议和工作进展情况。
六、附则1.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需经过与会代表的讨论和通过方可生效。
2.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章程应当严格执行,违反章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以上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是指在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由社区居民、社区管理机构、社区服务提供者等相关方组成的联席会议,共同协商、决策和监督社区建设和管理事务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旨在促进社区居民的参与、增强民主决策和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效能和质量。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与运作1.组成:社区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管理机构代表、社区服务提供者代表等相关方代表组成。
各方代表应当通过公平、公开的选举或推荐产生,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2.职责:联席会议负责讨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事项,协商解决矛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社区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工作。
3.运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社区管理机构或相关方轮流主持。
会议应当提前公告,并在会前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各方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和了解议题。
会议应当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召开,会议记录应当留存并提供给所有代表和社区居民。
二、联席会议的职责和权限1.协商决策:联席会议应当就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形成符合多数代表意见的建议意见,如需决策,应当经过表决,以多数通过的原则决定。
2.审议监督:联席会议有权对社区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情况、工作计划与落实情况等。
并要求相关方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3.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有权要求社区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并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同时,联席会议也有责任向社区居民传达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决策和相关信息。
4.投诉处理:联席会议应当接受社区居民关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问题的投诉,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诉,联席会议应当及时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1.完善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社区共建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运作机制和职责权限,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职责的明确性。
2023年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2023年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落实社区共驻共建工作,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区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提高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性质与任务第一条本会议是社区共驻共建的工作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社区共驻共建工作,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条本会议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1. 调研、研究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需求和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和建议;2. 组织召开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汇报、研讨、培训等会议;3. 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社区共驻共建问题;4. 指导、协调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推进和实施;5. 审查、评估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第三条本会议由社区党组织、社区政府、社区执法部门、社区居民代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组成,建立多元参与、协商决策的机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会议设立联席会议组织机构,由社区党组织、社区政府、社区执法部门、社区居民代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组织机构由书记、副书记、主任等职能人员组成,负责会议的日常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与预算。
第四章会议的职责与权利第六条联席会议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参加会议,并做相关解释。
第七条联席会议有责任研究社区共驻共建的工作内容、发展趋势和成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划。
第八条联席会议有责任协调解决社区居民反映的共驻共建问题,促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联席会议有责任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会议的程序与议事规则第十条联席会议由主任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每次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不少于半天。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需事先制定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批准上次会议纪要;2. 研究和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问题;3. 审查和评估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4. 组织研究和制定社区共驻共建的政策和规划;5. 其他需要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增强社区自治能力,建立有效的协商沟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社区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协商和决策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小组负责人、社区管理机构代表和相关社会组织代表组成。
第三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加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推动社区共驻共建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民主、协商、公开、公正。
第二章组织与人员第五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主要组成成员包括: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小组负责人、社区管理机构代表和相关社会组织代表。
第六条社区居民代表的产生方式由社区居民根据自愿原则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的人数根据社区规模确定。
第七条社区居民小组负责人由社区居民小组成员自行选择产生,每个小组选出一名负责人。
第八条社区管理机构代表由社区管理机构推选产生,其中包括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主任。
第九条相关社会组织代表由社区管理机构与相关社会组织协商推选产生。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研究制定本社区的共驻共建规划和计划;2.研究解决社区居民的共驻共建问题和矛盾;3.协调各方面资源,推动共驻共建工作的开展;4.选拔和培养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骨干力量;5.评估共驻共建工作的落实效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审议和决定社区共驻共建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经费;2.安排和协调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3.审核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绩效考核;4.调解和解决社区居民之间的共驻共建纠纷;5.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反映社区居民合理诉求。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会议的具体工作安排。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是一种组织形式,旨在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建设。
该制度可以由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和政府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共同决策和协商的平台。
具体来说,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通常涉及以下要素:
1. 参与主体:社区居民、社区组织和政府代表是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参与主体。
他们可以通过代表、委员会成员等途径参与会议。
2. 决策和协商: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一个集体讨论和决策的平台,会议成员可以就社区发展、环境保护、社会事务等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
3. 会议机构:共驻共建联席会议通常设有议事机构,如常务委员会、工作小组等,用于协助会议进行具体事务处理。
4. 会议议程: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制定每次会议的议程,确保会议讨论的议题涵盖社区的各个方面。
5. 会议结果执行:共驻共建联席会议通过会议决议产生的结果需要被各参与主体落实和执行,以推动社区的共建共治。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质量,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实现社区共建共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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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组织代表与社区管理机构代表共同组成,以协商、决策和监督社区事务的机构。
第三条联席会议负责就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并提供意见和建议给社区管理机构。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和透明。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职责包括:(一)协商和决策社区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和公共事务;(二)监督和评估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三)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四)协调解决社区内的矛盾和纠纷;(五)向社区居民宣传社区政策、法律和法规;第六条联席会议的组成和结构:(一)联席会议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联席会议全体会议。
(二)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实施。
(三)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履行联席会议授予的职责和任务。
(四)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由所有成员组成,负责审议和通过重要决策和议题。
第七条联席会议的成员选举:(一)社区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在选举会议上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二)社区组织代表由社区组织自行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
(三)社区管理机构代表由社区管理机构任命产生,任期为两年。
第八条联席会议的会议形式:(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每月召开一次,讨论和决策日常事务。
(二)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
(三)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和决策重大议题。
第九条联席会议的决策:(一)主席团会议和常务理事会的决策由多数成员同意通过。
(二)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的决策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成员同意通过。
第十条联席会议的工作报告:(一)主席团会议和常务理事会应定期向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应定期向社区居民进行工作报告。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制度旨在促进社区成员间的共同合作和共建,推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了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机制,旨在提高社区共建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1. 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社区党委、社区物业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等各方代表组成。
会议主席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秘书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2.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和协调社区共建工作,制定年度共建计划和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2) 及时处理社区居民的诉求和建议,解决问题,做好反馈工作;(3) 审查和评估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4) 加强对社区公共安全和环境整治的监督和管理;(5) 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和居民组织建设。
三、会议周期和议程安排1.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秘书处负责组织;2. 会议议程应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并接受来自各方代表的议题建议;3. 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 前一次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汇报;(2) 社区共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3) 重要事项和问题的讨论和决策;(4) 社区居民诉求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汇报;(5) 下次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安排等。
四、决策和执行机制1. 联席会议的决策原则是以一票否决制,即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2. 会议决议后,联席会议主席将决议内容及时传达给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落实;3. 责任单位需按照决议要求,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信息公开和居民参与机制1. 联席会议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开会议信息,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2. 会议期间,应设立意见箱,接收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3.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向社区居民公布会议决议和执行情况;4. 联席会议应定期组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六、监督和评估机制1. 联席会议的工作应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的监督;2. 联席会议成员之间应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助解决;3. 联席会议应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方向,提高工作效果。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2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一、总则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社区管理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机制,旨在促进社区自治和居民参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
本会议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组织方式、参会人员、议事程序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组织形式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
会议一般以线下会议形式进行,定期召开,并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职责1. 促进社区自治:会议将就社区发展规划、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社区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讨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推动社区共建共享。
2. 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会议将对社区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推动社区管理水平的提升。
3. 加强居民参与:会议将通过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参与,促进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和监督,增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归属感和责任心。
4. 拓宽渠道沟通:会议将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搭建有效沟通平台,畅通信息流通的渠道,及时交流反馈问题和解决方案。
5. 确保决策公正:会议将通过合理的议事程序,确保决策的制定过程公正透明,凝聚共识,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会议参与者的智慧和权益。
四、参会人员1. 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由居民自治组织根据社区居民的意愿和代表性选举产生,代表居民参与会议,表达居民的意愿和需求。
2. 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代表等,负责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会议,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3. 相关部门代表:相关部门代表是指承担社区建设和管理相关职责的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的代表,能提供法律、政策、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五、议事程序1. 会议议程确定:每次会议前,由主持人和会议组织者确定会议议程,明确会议的主题和议题。
2. 会议准备工作:会议组织者提前收集与议题相关的信息材料,准备相关演示文稿和提案,以便会议顺利进行。
2023年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2023年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为了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行使而制定的。
本章程旨在规范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职责和运行机制,加强社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二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协商决策机构,是促进社区自治、推动社区事务的平台。
第三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创造力,倡导民主参与,推行行政容纳,促进社区发展。
第四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工作范围涵盖社区治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对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公共设施等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和决策。
第五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居民的意愿和权益,坚持科学决策,保证社区建设工作的合理、公正和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组和会员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席会议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由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共同组成。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的日常工作机构,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专项工作组是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设立的工作小组,由相关成员组成,负责研究、协商和决策相关事项。
第十条会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负责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第三章职责与责任第十一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的职责是:(一)组织开展社区建设工作,解决和化解社区矛盾和问题;(二)对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的改进、社区治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协商和决策;(三)评估社区建设工作的成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四)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区居民自治权的行使;(五)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整治、公益事业等活动;(六)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三篇)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居民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社区的共驻共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指社区居民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会议,旨在集思广益、协调解决社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推动共同建设和居民自治,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组织机构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设立联席会议主席团以及办公秘书组。
第四条职责1.联席会议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组织议程、安排会议场地等工作,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议,并对会议决议负责执行。
3.办公秘书组负责起草会议议程、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向各方通报会议的结果。
第五条会议程序1.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和地点。
2.会议前一周,办公秘书组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所有与会人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3.会议按照议程依次进行,主席团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和决策。
4.会议结束后,办公秘书组整理会议记录,并向与会人员发放会议纪要和决议。
第六条决议执行1.联席会议的决议为共识决策,对社区居民和政府部门均具有约束力。
2.政府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配套措施,并按照决议执行。
3.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决议执行,发挥监督作用,对决议执行情况提出建议和反馈。
第七条评估和调整1.联席会议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和改进的依据。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制度的调整和改进。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由社区居民代表和政府部门代表共同商议确定,经公示后生效。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促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管理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由社区相关部门、居民代表和共建单位共同组成的会议,负责协商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问题和提出建议,推动共建工作的开展。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和社会发展的进程,社区建设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出现恰逢其时,它是指由社区的相关利益相关方参与共同管理社区事务的一种组织机制。
实施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旨在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治理能力,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的实现。
二、机制及主体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个联席会议机制,由社区居民、社区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共同组成。
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规划和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主席与秘书分别由政府部门和社区居民自行选举产生。
会议成员应不同利益相关方的代表,确保各方的参与和权益得到保障。
三、职责和权力1.制定社区建设规划: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包括道路、绿化、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会议成员应针对不同领域的优先事项进行研究和评估,确保社区发展的全面性和可持续性。
2.社区管理和治安维护:联席会议协商确定社区内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环境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治安巡逻等。
会议要制定防范犯罪和处理纠纷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和舒适。
3.社区公共服务:联席会议负责统筹社区的公共服务资源,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
会议成员要制定社区内公共服务的标准,保证社区居民的基本福利和权益。
4.沟通和协调:联席会议负责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并向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协助政府解决社区问题。
四、运作流程1.召集会议: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进行特别会议。
会议由主席负责召集,并提前通知会议成员。
2.议程制定:会议秘书负责制定会议议程,并于会前发给会议成员。
议程应包括工作总结、问题解决、规划讨论等议题。
3.会议决策:会议成员就各项议题进行讨论,形成决策意见,并以表决形式通过。
若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和妥协解决。
《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为实现社区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实现基层民主自治,提高议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社区大家建”的原则,形成“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共驻共建良好局面。
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联席会议是由参与社区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构成的新型组织形式,由社区党总支主持,共驻共建企事业(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3名,一般在共建企事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企事业(机关)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3、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4、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5、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6、联席会议召开前,由社区党总支将会议的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通报给各共建单位。
7、联席会议上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分析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策群力,互相启发,共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途径。
社区要对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向共建联席会议进行通报。
会议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讨论在共建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目标。
8、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的共建单位,事先要向共建社区党组织请假,并将有关问题的意见提交社区共建联席会。
9、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征求社区党建和社区共建意见,并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要主动配合社区做好本辖区内各项工作。
10、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的场所、设施、人才等资源,充分做到“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共建”。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一、会议目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而设立的。
通过联席会议,各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共同推动工作向着既定目标前进。
二、会议组成联席会议由各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组成,每个部门可以派遣一至两名代表参加,确保每个部门的声音得到充分表达。
会议应设有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程序,保证会议秩序井然。
三、会议周期联席会议的周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通常建议每月召开一次,以确保各部门工作的及时协调和安排。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
四、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制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发送给各部门参会代表,以便大家提前准备。
议程内容应包括各部门工作汇报、问题讨论、工作计划制定等,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
五、会议记录每次联席会议应当有专人进行记录,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讨论内容、决定事项等。
会议记录应在会后及时整理成文,并发送给各部门代表和相关人员,以便大家共同遵循执行。
六、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各部门代表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应保持专注听取他人意见,不得私下做出与会议一致决定相悖的行动。
七、会议效果通过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推动全体成员更好地在工作中相互配合,达成既定目标。
八、总结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工作协调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各部门间的工作效率,加强团队合作,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组织管理方式。
通过不断完善和调整,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将对机构的整体工作效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愿我们共同努力,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实现更加辉煌的成绩!。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范本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各方合作与沟通,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组织与运作,旨在明确联席会议的职责、权责分工和工作机制,促进社区建设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商业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会组织代表、村委会主任等组成成员,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决策与计划制定。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与发展规划、研究解决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推动社区重点项目的实施与落地、协调各方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加强社区宣传与文化建设等。
第五条联席会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约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群众路线,积极倾听居民的意见与建议,推动社区建设工作与居民利益的紧密结合。
第六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是联席会议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依据,为联席会议成员规范行为和履行职责提供指导。
第二章职能第七条联席会议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研究、制定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与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二、统筹协调社区内各方资源,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有序发展,并加强社区重点项目的实施与落地;三、组织召开社区建设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与意见,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反馈机制;四、加强社区宣传与文化建设工作,提升社区文化素质与居民的文明意识;五、积极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社区居民参与决策的机制,增强社区的自治与服务能力;六、及时研究解决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为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七、协调各方面的资源,促进社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第三章组织第八条联席会议由主任和成员组成,主任负责召集会议并主持会议的进行。
第九条联席会议设于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会议时间原则上定为每月一次,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2023年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2023年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加强联席会议的组织管理,增强联席会议的协调、决策和落实能力,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是指由相关社区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会议形式,旨在协调社区共驻共建各方面的工作,并推动落实工作任务。
第三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包括主任委员团、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工作组。
主任委员团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日常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针对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和推进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坚持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协同推进、民主参与、依法治理。
第二章主任委员团第五条主任委员团是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最高决策和协调机构,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相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等担任,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主任委员。
第六条主任委员团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社区共驻共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二)协调解决社区共驻共建的重大问题和矛盾;(三)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落实和推动;(四)组织和协调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主任委员团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要以主任委员团成员的多数意见为基础。
第八条主任委员团可以设立常设或临时工作小组,具体工作职责由主任委员团确定。
第九条主任委员团成员必须履行职责,保证会议决策的贯彻落实。
如有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等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三章联席会议办公室第十条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由社区党委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一)组织联席会议的召开和相关文件的起草;(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推动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三)搜集、整理和分析社区共驻共建的相关情况和信息;(四)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一、背景和意义社区共驻共建是指政府、社区居民、相关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一种模式。
通过共驻共建,可以有效发挥各方的资源和力量,提升社区的服务水平和居民的获得感。
而联席会议作为共驻共建的组织形式和沟通平台,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方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召集人:负责召集和组织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持会议的进行,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开展。
2.会议成员:包括社区党委书记、社区居民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和企事业单位代表等。
各会员单位应派出专人参加会议,并负责传达本单位的相关政策和意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主要任务1.研究制定社区共驻共建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2.协调解决社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会议成员可以提出社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
3.推动社区共驻共建的各项工作。
会议成员应共同研究并推动社区共驻共建计划的落实,确保相关项目的顺利进行,提升社区的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
4.加强社区共驻共建的宣传和推广。
会议成员应共同宣传社区共驻共建的理念和成果,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四、会议周期和流程1.会前准备:召集人应提前通知会议成员,并向各成员单位征集提案和议题,并审核汇总成会议议程。
2.会议召开:按照提前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首先对上次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然后逐一进行讨论和决策。
3.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由会议秘书拟定会议纪要,并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给各会议成员。
会议纪要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的主要议题和决定事项等。
2023年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2023年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共驻共建工作,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获得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决策、协调和推动机构,负责研究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共驻共建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和组织工作。
第四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任务是:制定和完善共驻共建工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共驻共建工作的落实;听取和解决社区居民的诉求和意见;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共驻共建工作。
第五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按年度原则召开,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会议由主席单位负责召集和组织,每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
第六条会议形式可包括常规会议、调研会议、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
会议应有议程和会议纪要,记录会议主要内容和决策意见。
第七条会议决策原则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优先解决现场问题,掌握社情民意,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对接和协作配合。
第八条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和决定共驻共建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协调部门间的职责和任务;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共驻共建工作;定期评估和反馈共驻共建工作的成效。
第二章组成和职责第九条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以下成员组成:1. 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和组织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2.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共驻共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协助协调各方工作;3. 企事业单位代表:作为共驻共建项目的供应方或合作方,负责推动共驻共建工作的落实;4. 社区居民代表:代表社区居民利益,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共驻共建工作。
第十条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制定共驻共建工作的规划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共驻共建工作的落实。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
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推动共驻共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建立和完善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民、社区管理机构和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共驻共建事宜,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平等、透明、科学、便民。
第四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协调处理共驻共建事务,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的共驻共建工作计划,推动共驻共建项目的实施等。
第五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常设的或临时的,具体由社区居民和社区管理机构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设立主席团和成员单位,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管理机构代表以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
第七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席团由社区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主席,其他成员单位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八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社区文化、卫生、教育、安全等各个领域的相关机构和社区居民代表。
第九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席团负责召集会议,主持并组织会议的进行,协调处理共驻共建事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文件、建议等,参加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积极参与共驻共建活动。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按照召集会议、确定议题、讨论决策、执行事项等程序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设会议,并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会议议程由主席团确定,并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
第十四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决议由与会成员单位按照程序进行表决,表决原则是多数通过。
第十五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的决议事项由主席团负责执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配合执行。
第十六条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应当及时总结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向社区居民公布,并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
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社区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社区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组织与运行。
第三条联席会议是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等相关方单位和个人组成的,负责讨论、决策、实施和评估社区建设工作的协商机构。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任务是研究、协调和推动社区建设事项,建立多层次、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自治和民主化。
第五条联席会议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联席会议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居民的意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行政部门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与合作,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成第七条联席会议的组成由下列成员组成:(一)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联席会议主任;(二)社区居民代表;(三)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四)其他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代表。
第八条联席会议的社区居民代表应当通过普选产生,代表居民的利益,任期三年。
第九条联席会议成员应当积极履职,互相配合,共同推动社区建设事项的完成。
第十条联席会议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事项的研究和落实,由联席会议成员推举产生。
第三章职权第十一条联席会议的职权包括:(一)研究、制定和修改社区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方案;(二)提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建议;(三)评估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四)监督社区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的具体职权和工作程序可以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制定相应的细则和规定。
第四章会议第十三条联席会议按照需要举行议事会或主题会议,议事会由联席会议主任召集,主题会议可以由相关成员联合发起。
第十四条联席会议会议的组织与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会议记录应当详实完整。
第十五条联席会议会议可以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也可邀请相关人员到会交流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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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为实现社区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实现基层民主自治,提高议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社区大家建”的原则,形成“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共驻共建良好局面。
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联席会议是由参与社区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构成的新型组织形式,由社区党总支主持,共驻共建企事业(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3名,一般在共建企事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企事业(机关)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
3、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
4、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
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
5、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6、联席会议召开前,由社区党总支将会议的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通报给各共建单位。
7、联席会议上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分析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策群力,互相启发,共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途径。
社区要对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向共建联席会议进行通报。
会议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讨论在共建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目标。
8、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的共建单位,事先要向共建社区党组织请假,并将有关问题的意见提交社区共建联席会。
9、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征求社区党建和社区共建意见,并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要主动配合社区做好本辖区内各项工作。
10、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的场所、设施、人才等资源,充分做到“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共建”。
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社区至少做两件实事。
11、突出社区党建,举办主题鲜明的社区党建活动,发动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员利用其政治优势、行业优势、职业优势,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12、共建联席会议成员要深入社区和居民中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映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要求,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13、共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社区工作进行监督,并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等社区公益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4、积极参加社区各种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发挥政治引导作用,不断加强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15、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达成共识的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共建单位。
16、各共建单位要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共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会议汇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