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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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现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现金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单位的资金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现金的收支、报销和核算等一系列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付第四条单位接收来自外部的现金,应当按照单位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存放,并开具正式的收据。

第五条单位向外部支付现金,应当经过合法途径,以正规的方式支付,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清点现金的存量,核对实际与账面金额的一致性,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现金的报销第七条单位成员如需报销现金支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报销单据,经过审核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八条报销单据应当真实准确,并将必要的支出明细列清楚,以便于审核和核对。

第九条报销单据应当附带相关的经费预算和用途说明,以确保报销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现金的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现金的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第十一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和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保护单位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和清点现金,确保现金的实时可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和保管制度,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范现金的丢失、损毁和盗窃等风险。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现金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现金的滥用和挪用。

第五章现金的核算和报告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制度,明确核算的范围和方法,并设置相应的账户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现金核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确保账面与实际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收支计划,加强对现金运动的监控和控制。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现金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的经济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现金管理责任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及相关账务处理。

2. 公司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金的申领和使用,确保合理、规范使用现金。

第三条:现金的申领和支付1. 现金申领必须填写申领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 现金支付必须有相应的支出凭证,且由财务部门核对并确认后方可支付。

3. 每笔现金支付必须有收款人签字确认,并留存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现金的保管和存储1. 公司现金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放在公司指定的保险柜或金库中。

2. 保管人员需定期盘点现金,做好现金清点记录,并报告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第五条:现金的使用限制1. 现金只能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私人或非公司相关的用途。

2. 现金使用必须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超出预算。

第六条:现金的报销和核销1. 公司员工有因公出差或其他合法事由支出现金的,需填写报销单据,经财务部门审批核销后方可报销。

2. 公司员工从公司现金账户支取现金的,需填写领款单据,经过财务部门核对确认后方可核销。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等。

2.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将另行制定。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二)一、定义与范围本公司现金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员工,旨在规范公司现金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

二、现金收款1. 一律原则:凡涉及到现金收款的业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和收据进行收款登记。

2. 款项核对:收款人应在当面核对款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

3. 款项保管:收款人应当及时将收款的款项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现金,严禁私自保留、挪用或私自动用现金。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规定(3篇)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被盗、遗失、损毁等风险;2. 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现金收支;3. 及时性原则:及时办理现金收支业务,确保资金流转顺畅;4. 透明性原则:现金收支业务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范围包括:1. 薪酬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2. 费用报销:办公费用、差旅费用、招待费用等;3. 日常开支: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4. 应收账款:客户预付款、退货款等;5. 应付账款:供应商货款、服务费等;6. 其他现金收支业务。

第三章现金收支审批第五条公司现金收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权限如下:1. 1000元以下现金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1000元(含)至5000元现金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总监审批;3. 5000元(含)至10000元现金支出,由财务总监审批;4. 10000元(含)以上现金支出,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现金收支审批流程:1. 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现金支出申请;2. 经审批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3. 《现金支出申请单》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现金支付手续;4. 现金支付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将《现金支出申请单》存档备查。

第四章现金收支核算第七条公司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每日核对现金实有数,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现金收支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1.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隐瞒;2. 现金支出应当有合法凭证,不得虚列支出;3. 现金收支核算应当准确、完整、及时;4. 现金收支核算应当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和会计准则。

现金收支规范管理制度

现金收支规范管理制度

现金收支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流动,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

第三章现金收支的管理1. 现金日常收支需由专人负责,仅限于经费使用,严禁用于私人目的。

2. 现金支出必须经过预算审批,未经批准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3. 预算外的支出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报销。

4. 现金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转让。

第四章收款管理1. 凡涉及到现金收取的款项,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到日清月结。

2. 每一笔现金收款需及时登记,包括金额、来源、日期等信息。

3. 现金收款必须在现场出示相关业务凭证,确保账目真实性。

4. 现金收款不得私自占为己有,一律交与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章支付管理1. 凡涉及到现金支付的事项,必须有相关凭证和审批文件。

2. 现金支付需经过专人核对金额、收款方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现金支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延迟支付需提出书面解释。

4. 现金支付需在凭证上签字确认,确保账目清晰可查。

第六章财务监督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2. 财务部门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开展现金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3. 发现财务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4.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员执行。

第七章处罚条例1.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人员,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对涉嫌挪用、私吞公司资金的人员,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依法处理。

第八章其他规定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

3.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不得私自变动或违规操作。

以上为公司现金收支规范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5篇)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5篇)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提取现金。

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注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

4、企业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直接从自己的先进收入中支付现金的做法。

5、因采购地不同、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急需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支付。

6、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7、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8、其他规定,如实行“钱账分管”等。

银行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____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结算起点定为____元。

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____备案。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2)日常现金收支管理是每个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个人的经济状况和财务安全。

一个有效的现金收支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我们合理规划和使用我们的资金,避免浪费和债务问题。

在下面的____字里,我将为您详细介绍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制定预算1. 设立目标和优先级:在制定预算之前,我们应该明确我们的目标和优先级。

我们需要思考我们的长期目标,例如买房、养老、教育金等。

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规定一、现金管理目的为确保公司现金资产安全,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现金收支、保管、报销及审计等环节。

三、现金管理机构1. 财务部门为公司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现金管理制度,并对现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现金管理负直接责任,应确保本规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四、现金收入管理1. 现金收入来源必须合法,严禁违规收取现金。

2. 营业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财务部门,严禁私设小金库、截留现金。

3. 财务部门应定期与收入相关的部门进行对账,确保现金收入准确无误。

五、现金支出管理1. 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无凭证支付现金。

2. 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权限执行,超过规定金额的支出需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3. 严禁现金支付公司内部员工工资、奖金等。

六、现金保管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保管,确保现金安全。

2. 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并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

3. 现金保管场所应配备保险柜、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以防盗窃、火灾等安全事故。

七、现金报销管理1. 员工因公产生的现金支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2. 财务部门应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

3. 严禁虚报、冒领、重复报销等行为。

八、现金审计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现金管理合规。

2. 发现现金管理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 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公司领导,作为决策参考。

九、培训与考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现金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现金管理意识和能力。

2. 将现金管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5篇)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5篇)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出差人员差旅费;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____元以下的;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____日或____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

关于现金管理规定(3篇)

关于现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2. 安全可靠: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遗失、被盗或被挪用。

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周转顺畅。

4. 规范操作:规范现金收支流程,确保操作透明、公开。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现金收支管理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现金支出应当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支付。

第五条现金收入管理:1. 各部门收取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填写现金收入日报表,并在当日交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 财务部门应当对现金收入进行登记、核对,确保收入准确无误。

3.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长期占用。

第六条现金支出管理:1. 各部门需要现金支出时,应当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由财务部门审核。

2. 财务部门应当对现金支出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的现金支出,应当及时支付,并做好支付记录。

第七条现金支付方式:1. 现金支付限于小额零星支出,如购买办公用品、零星费用等。

2. 对于大额支出,应当采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第三章现金保管与监督第八条现金保管:1. 企业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工作。

2. 出纳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现金,确保现金安全。

3. 现金应当存放于保险柜中,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

第九条现金监督:1.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合法。

2.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现金预算与控制第十条现金预算:1.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现金预算。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规定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的工作。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2. 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3. 日常零星开支,如小额支付、现金报销等;4. 出差人员差旅费;5. 其他按规定可以支付现金的业务。

第五条公司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根据业务需要和风险控制原则,财务部确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七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出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每日下班前,财务部应将库存现金存入保险柜,并做好登记。

第八条财务部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现金支付与报销第九条公司现金支付需经过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支付现金。

第十条现金支付审批流程如下:1. 部门负责人提出支付申请,填写《现金支付申请单》;2. 经分管领导审批;3. 财务部审核并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一条现金报销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审核报销。

第五章现金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现金收支负总责,应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现金收支的审核、监督和核算,确保现金收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四条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现金收支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秩序。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4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4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一、概述现金是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为了确保公司现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高效性,公司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现金的使用、存储和监督管理。

二、现金管理职责和权限1. 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的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的收款、付款和存储等。

2.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审查现金管理制度,并指导各部门执行。

3. 公司各部门负责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提出现金的申请,并按时归还。

4. 财务部门有权对其他部门的现金使用和归还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现金的收支管理1. 收款管理1.1 公司接受现金支付的业务,应安排专人负责收款,并及时将收款信息记录到财务系统中。

1.2 公司应设立专用收款账户,所有现金收款必须经过银行进行存款处理。

1.3 现金收款记录应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付款管理2.1 公司付款应尽量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减少现金支付的使用。

2.2 如确实需要现金支付,必须规定专人负责,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付款,并及时进行相关记录。

2.3 每笔现金支出均应有相应的付款凭证,包括收款人、金额和用途等信息,并由付款人签字确认。

2.4 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付款记录和相关凭证,确保支付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 现金存储管理3.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现金库房,由特定人员负责管理。

3.2 现金库房必须具备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盗和防潮等。

3.3 现金库房内的现金必须按照面额、种类和来源等进行分类、编号和记录。

3.4 现金库房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现金的数量和账面一致。

四、现金监督管理1. 财务部门对公司现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每笔现金的收支记录、账目的核对和现金库存的盘点等。

2.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现金核算制度,对现金的收支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并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

3. 财务部门有权对各部门的现金使用和归还情况进行核查,对重大问题进行报告和纠正处理。

公司的现金收支管理规定(3篇)

公司的现金收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员工,涉及公司现金收支活动的各项业务。

第三条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活动合法合规。

2. 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遗失、被盗、损坏。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合理流动。

4. 透明性原则:现金收支活动应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支付小额零星费用,如小额办公用品、差旅费、餐饮费等。

2. 现金支付给个人,如奖金、津贴、福利等。

3. 预付款项,如预付水电费、物业费等。

4. 现金收付款项,如客户预付款、押金等。

5. 现金支付给供应商的小额货款。

6. 其他经公司财务部门认可的现金收支活动。

第三章现金收支流程第五条现金收支流程如下:一、申请审批1. 部门或个人需支付现金时,应填写《现金支付申请单》,详细列明支付事由、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2. 《现金支付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二、支付执行1. 财务部门审核《现金支付申请单》无误后,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2. 财务部门开具现金支付凭证,并登记《现金支付登记簿》。

三、现金收取1. 部门或个人收取现金时,应填写《现金收款申请单》,详细列明收款事由、金额、付款人等信息。

2. 《现金收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3. 财务部门审核《现金收款申请单》无误后,办理现金收取手续。

4. 财务部门开具现金收款凭证,并登记《现金收款登记簿》。

第四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现金出纳,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工作。

第七条现金出纳职责:1. 严格按照本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现金收支活动。

2. 保管好现金,确保现金安全。

3. 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确保账目清晰。

关于单位现金管理的规定(3篇)

关于单位现金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所有现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收付、现金保管、现金结算等。

第三条单位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现金被盗、遗失和损毁。

(三)合理性原则:合理确定现金持有量,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四)效率性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单位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超出现金收支范围。

第五条单位现金收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现金收入:收款人应向付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收款人应妥善保管收据,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二)现金支出:付款人应向收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付款人应妥善保管支付凭证,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第六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做到以下要求:(一)真实性:现金收支应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二)及时性:现金收支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三)完整性:现金收支应全面反映经济业务,不得遗漏。

第七条单位现金收支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现金收支账目准确无误。

第三章现金保管管理第八条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现金保管员,负责现金的保管工作。

第九条现金保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现金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三)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现金保管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盘点。

(二)定期核对现金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三)妥善保管现金收支凭证和收据。

(四)及时报告现金收支情况,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一条现金保管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现金保管:(一)现金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设置在安全、隐秘的地点。

(二)现金应按照金额、种类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盘点。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范文(4篇)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范文(4篇)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日常现金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部门和个人的日常现金收支管理。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三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收入的现金,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管理。

第四条收入的现金应当及时上缴,并办理相应的收据或凭证。

第五条收入的现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核对、认定和登记。

第六条对于收入的现金,单位和部门应当有明确的收款人和用途。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七条对于现金支出,单位和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预算和计划,并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管理。

第八条现金支出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程序,严禁挪用或私自处置。

第九条现金支出应当与支出凭证相一致,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支出事项。

第十条现金支出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和节约的原则。

第十一条现金支出应当与收款人一致,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

第四章现金收支记录和报告第十二条单位和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现金收支记录和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现金收支记录应当包括收入、支出和余额等明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和部门的资金状况。

第十四条现金收支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和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单位和部门应当对现金收支记录和报告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现金保管和保险第十六条单位和部门应当对现金进行安全保管,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十七条对于较大额度的现金,单位和部门应当购买相关的保险,以应对意外情况。

第十八条对于现金保管和保险,单位和部门应当设定明确的责任人和管理制度。

第六章处理违规行为的规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单位和部门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惩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现金收支,应当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单位和部门所有。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现金收支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无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现金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范围包括:(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除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外,其他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七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

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

第八条库存限额不足时,可从银行提取现金,提取现金需填写《现金领用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现金收支审批与支付第九条现金收支审批权限如下:(一)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本部门日常现金支出,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

(二)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批公司现金收支计划,以及超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的现金支出。

(三)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公司重大现金支出,如大额采购、投资等。

第十条现金支付方式:(一)现金支付:对于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现金收支范围,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二)转账支付:对于超出现金收支范围的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送现金收支报表,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1 为加强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下列款项可以使用现金支付:(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2)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

2.2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将现金收入上缴财务部门;(2)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收入账户,做好现金收入的核算和保管工作;(3)严禁坐支现金,禁止将现金收入挪作他用。

3.2 支出管理(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现金支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2)现金支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我单位财务制度,严禁违规支出;(3)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支出的审核,确保现金支出合规、合理。

四、现金库存管理4.1 财务部门应根据单位日常现金流量,合理确定现金库存限额;4.2 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4.3 财务部门应做好现金库存的保管工作,确保现金安全。

五、现金核算与报告5.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制度,确保现金收支数据的准确、完整;5.2 定期进行现金流量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5.3 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现金收支报表。

六、监督检查6.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开展现金管理监督检查工作;6.3 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七、附则7.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7.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财务部门。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

2024最新现金管理条例(最新)一、总则1.1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现金收支管理。

二、现金使用范围2.1 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以下列范围内的支出可以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3)支付各种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以使用现金的支出。

2.2 单位不得以下列方式使用现金:(1)支付大额交易,超过规定金额的部分;(2)支付贷款本金、利息、融资租赁租金等;(3)支付购地、购房、购设备等大额支出;(4)未经批准的其他用途。

三、现金收支管理3.1 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审批程序、责任人等。

3.2 单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合理设置现金库存限额,确保现金安全。

3.3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会计核算,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准确。

3.4 单位应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现金交易限额4.1 单位现金收支限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个人劳动报酬,每人每笔不超过5000元;(2)购买零星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小额物资等,每笔不超过1000元;(3)支付赔偿、补偿、捐赠、赞助等,每笔不超过10000元;(4)支付个人劳动报酬、稿费、讲课费等,每笔不超过5000元。

4.2 单位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非现金方式办理。

五、监督检查5.1 各级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现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

5.2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公司资金收支和账户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合规运作。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资金收入管理1. 所有公司的资金收入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账户进行收款,不得私自存入个人账户。

2. 收款人必须核对付款方的银行账号和名称是否与公司提供的一致,如有不符,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并暂停收款。

3. 收款人在收到款项后,必须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收款记录,并存档备查。

同时,财务部门将核对收款记录并及时进行账务录入。

三、资金支出管理1. 所有公司的资金支出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账户进行支付,不得私自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款项。

2. 支付人必须核对收款方的银行账号和名称是否与公司提供的一致,如有不符,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并暂停支付。

3. 支付人在支付款项后,必须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支付记录,并存档备查。

同时,财务部门将核对支付记录并及时进行账务录入。

四、账户管理1. 公司的资金账户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开立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账户的巡查和核对。

2.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账户密码和授权人,如需更改,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书面审批并进行记录。

3. 财务部门将定期对账户余额进行监控和预警,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4. 所有资金账户的日常与月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账户余额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5. 财务部门将定期进行账户的审计工作,确保账户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五、异常情况处理1. 如发现资金收支和账户管理中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 对于账户被盗、资金损失等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案,并协助警方及时采取措施。

3. 财务部门将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精选7篇)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篇11、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员工个人的工资、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现金管理要求:(1)库存现金限额以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额为限,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保险柜密码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码必须打乱。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慌报用途套取现金。

(5)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保存账外现金等各种形式的账外公款。

(6)公司购置国家规定的社控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现金收付管理程序:(1)任何现金形式的收付业务,财务人员要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验,对于超出标准和未经批准开支的款项,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的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发票还是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内容属实、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发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对于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错的发票(单据)应予以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3)凡现金收入必须于当天送交银行,不得在保险柜内留存;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现金,可由经办人预先垫付,数额较大需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理由、金额,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但应在三天内归还,可用发票报账补齐或退回所借金额。

(5)公司职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一式二联的借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金额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大额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

(6)出差人员要于返回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冲账,报销时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即可报账。

现金开支管理规定(3篇)

现金开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现金收支行为,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财务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下列支出可使用现金:1. 日常零星开支,如小额办公用品、小额交通费、小额差旅费等;2.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且一次性支付不超过三千元的;3. 依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等;4. 国家规定的其他现金支付范围。

第五条下列收入可使用现金:1. 日常零星收入,如小额现金销售收入、小额现金退款等;2. 收到的个人劳务报酬,且一次性收入不超过三千元的;3. 国家规定的其他现金收入范围。

第三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六条现金收支必须通过企业指定的出纳人员办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办理现金收支。

第七条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及时、准确、完整。

第八条现金收支凭证必须齐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据、现金支出凭证、银行进账单、银行汇款单等。

第九条现金收支凭证应注明日期、金额、用途、收款人、付款人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条现金收支应每日进行汇总,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并报送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现金收支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现金收支审批第十二条现金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日常零星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付超过三千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收入现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收入不得入账。

第十五条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收支,如紧急支出、重大收入等,需经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五章现金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七条现金存放应使用保险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收支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现金收支过程可监控。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三篇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三篇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现金收支管理制度一、现金收入管理制度1.各经营部门的经营收入,必须当天交公司财务;公司当天收入要当天存入保险柜或尽早进银行(最迟不得超过三天),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挪用营业收入款;2、经营收入必须坚持制单(票)、收款、缴款相分离,并相互制约的原则,不得单独经手;3、小卖部售货员当天出售的商品,必须填写商品零售登记台帐;领取商品出售,填写领料单,并注明零售单价,月底填报零售报表;当天营业收入缴款以零售台帐为据。

二、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一)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二)购入山庄办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三)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四)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五)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准确性列为经费支出;(六)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入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入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七)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废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八)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定列为经费支出。

(1)持单据人在交票据时就进行台帐登记,登记后的票据交接收人。

(2)接收人根据台帐登记簿上的数量、金额等进行票据核查,核查后签字确认。

(3)确认后的票据由接收人交财务,并由财务部门审核后开据发票。

接收人将财务开据的发票交持单据人并签字确认。

篇二: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收人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

各单位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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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年月日( )财字第号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收人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人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是指各单位的费用。

各单位应自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人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收支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并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领导。

第三条各单位的可控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不可控费用,则由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核后划拨。

第四条各单位的收人(包括支票、现金),除留存必要的准备金外,均应于当日18点以前存人公司账户,任何人不得截留,也不得从收入中预支任何费用。

第五条各单位应填报现金收支旬报表,一式两份。

第一份于每旬第一日中午前报财务部汇总,第二份由各单位留存备査。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附件一)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服”、“管”等字表示,其代表意义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坏账等。

2、服务费用,属于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坏账等。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和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运费、电话、电报费、上网费、自来水费、汽车修理费、人事广告费、报刊杂志、租金、邮寄、物业管理费用、税捐等。

上述所列各项费用,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予以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七条各单位与总公司或者其他分公司之间如有代收代支事项,一律用“内部联络函”(附件二)联系,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者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何单位款项,代收现金应换成汇票,代收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人账的同时将人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当日,由财务部“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资金明细表上加人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人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人金额栏内径行加人该笔款项。

第八条各单位员工借支总额在人民币元以内的,须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库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超过人民币元的,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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