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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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有哪些环境行政处罚的执法程序一、立案阶段:1. 采集证据:环境监察人员在执法前,需进行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采集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

2. 立案决定:根据证据,环境监察人员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立案申请,由该部门决定是否立案。

3. 立案通知:对涉案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通知其违法行为事实、法律依据等,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调查取证阶段:1. 调查取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包括问询相关人员、查阅相关文件等。

2. 调查报告:执法人员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撰写调查报告,详细描述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等。

3. 回执告知:将调查报告发送给涉案当事人,并告知其享有申辩权利。

三、申辩阶段:1. 申辩材料:涉案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辩材料,陈述事实、提出抗辩理由等。

2. 申辩答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案当事人的申辩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申辩答复。

四、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调查取证、申辩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处罚依据。

2. 处罚决定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处罚依据,制定处罚决定书,明确违法事实、罚款数额等。

五、处罚实施阶段:1. 处罚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涉案当事人,告知其处罚事实、数额以及缴纳方式等。

2. 处罚执行:涉案当事人应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处罚义务,如缴纳罚款、整改违法行为等。

附件:1. 环境行政处罚立案申请表格2. 环境行政处罚调查取证记录表3. 环境行政处罚申辩材料模板4. 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机构或者相关部门。

2. 立案通知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涉案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告知其立案事宜。

3. 申辩权利:涉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以提出申辩意见和证据的权利。

4. 处罚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处罚数额和具体处罚方式的法律依据。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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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保护环境需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规范和保障。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了环境监察的程序,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对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下的环境监察程序进行探讨。

二、环境监察的法律基础环境监察是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一种行政监察活动,旨在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了环境监察的权限、程序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部门是行使环境监察权限和管理职责的主要机关。

环境保护部门有权对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环境监察,并依法要求其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环境保护部门还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专家进行技术评估、环境检测和监测。

三、环境监察程序的主要内容1. 环境监察的准备工作环境监察前,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制定监察计划,并向被监察单位发出监察通知书。

监察通知书应当明确监察的目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 环境监察的实施环境监察的实施包括对环境设施的检查、环境数据的收集、信息的调查核实等内容。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通过现场勘察、访谈、取样测试等方式进行调查。

3. 环境监察的结果处理环境监察结束后,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向被监察单位出具监察报告,并要求被监察单位整改违法行为,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被监察单位可以就监察结果提出书面回复和解释,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环境监察程序的权利与义务1. 环境保护部门的权利环境保护部门在进行环境监察时,有权进入被监察单位的场所,查阅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对于拒不接受监察、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阻碍监察工作的行为,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 被监察单位的义务被监察单位有义务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监察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调查。

如果被监察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整改,并保证环境的良好状态。

五、环境监察程序的效果与挑战环境监察程序的实施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执法的程序

环境执法的程序

七 、告知听证
■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中的听证程 序 ,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向当事 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要求听证的可以在3日内 提出;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 ,确定 主持人 ,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 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听证 由法规处主持。
八 、送达
■ 3 、法规处在2 日内完成审查、立案程序, 报领导批准。
三 、调查取证
■ 1、执法人员对登记立案的环境违法行为 ,根 据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 2、对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 ,需要进行环 境监测的, 由监测站出据环境监测数据或环 境监测结果报告。
■ 3、调查终结 ,制作处罚卷宗和《环境违法案 件调查报告》 ,经总队长(监督管理处或污控、 辐射)签署意见后 ,பைடு நூலகம்法规处审查。
十 、立卷归档
■ 1 、案件终结 ,办案人员应填写《 结案 审批表》 ,将案件的有关材料整理后移 交办公室 , 由档案管理人员立卷归档 。
■ 2 、案件归档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 得私自增添或抽取案卷材料。
四 、审查复核
■ 1、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卷宗由总队(监督管 理处或污控、辐射) 送法规处 ,法规处对违法 事实、适用法律及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进 行审查。
■ 2、根据法规处审查意见 ,执法人员及时补充 证据 ,完善处罚卷宗。
■ 3、对证据不足 ,无法补充 ,适用法律不当的 案件 , 由法规处返回监察总队撤消处罚。
环境执法的程序
环境执法的程序
一 、现二 执立 案、调四 取审 查、复法 办审 签告 听送 执十 立 卷 归 档
一 、现场执法
■ 1、执法人员按分管范围、权限实施现场检查,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取证。

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

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

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环境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而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与监督机制,对于保护环境和维护公众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加强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理与监督。

一、行政执法程序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

以下是一般的行政执法程序:1. 立案调查:一旦获得关于环境污染的投诉或线索,行政执法机关应立即展开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此阶段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和聆听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等。

2. 处罚决定:在调查取证完毕后,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决定。

此决定应当依法作出,且应正式通知相关当事人。

3. 处罚执行:一旦处罚决定生效,相关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相关的行政处罚,并及时整改。

二、监督机制环境污染案件的监督机制是保障执法公正和法律规范性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一些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1. 上级机关监督: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应严格对属地行政执法机关的环境污染案件处理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上级机关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属地执法机关加强监管。

2. 公众参与:公众对环境污染案件的监督和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行政执法机关应积极接受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案件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 第三方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也是保障执法公正的有效手段之一。

例如,设立独立的环境保护机构或聘请环境专家作为第三方,对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理与监督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案件的行政执法和监督,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较强的执法技巧和专业知识。

2. 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罚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以提高执法效果和震慑力。

Xx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Xx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Xx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一、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一)计划管理
1、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
2、按《污染源监察制度》制定现场监察计划。

(二)现场监察
1、正常;
2、异常;
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监测站采样分析。

(三)工况调查
1、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
2、查生产及工艺状况;
3、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4、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5、现场取证;
6、记录现场查访情况。

(四)视情处理
1、正常;
2、异常,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对违章的,填发《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依赖于一系列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

一、监察执法前的准备工作1、制定监察执法计划:合理制定监察执法计划,使其能够确保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编制执法方案:依照监察执法计划,结合环境执法实践经验,编制执法方案。

3、组织力量:组织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依照制定的规定进行执法。

4、制定文件:编制文件、凭证和印章等。

二、监察执法的过程1、取证:执法人员应进入现场获取环境违法信息的证据,收集、记录现场情况,并经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确认签字。

2、调查:核实信访、举报、控告等环境违法案件和行为;了解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涉及的主体和违法事实等。

3、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给予合理听取、批评和建议。

4、发现违法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立即制止和处理。

5、现场检查:开展现场检查,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配合协助,并向其讲明检查情况。

6、抽样检查:按照要求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7、讯问:对涉嫌违法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和取证。

8、检查笔录: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受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得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双方确认。

三、监察执法后的程序1、出具检查笔录: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留下被检查单位或个人负责人签字;2、作出决定:按照法律法规,结合环境实际情况,依据环境保护法规作出查处、处罚、责令改正等决定。

3、执行决定: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指令进行整改。

4、监察报告:对监察结果计算进行汇总,并形成监察报告。

5、公开信息:公开监察报告,在落实处罚决定的同时,将整改情况公开于社会。

以上就是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程序的介绍。

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各级环保执法部门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力度,积极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执法操作规程制度范本

环境执法操作规程制度范本

环境执法操作规程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环境执法工作,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生态环境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环境执法职责环境执法工作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二)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五)及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执法情况。

第三条环境执法程序环境执法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立案: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有违法事实的,应当及时立案;(二)调查取证:对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三)处理决定: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四)执行:对处理决定进行执行,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得到落实;(五)结案:对案件执行完毕,进行结案归档。

第四条环境执法手段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手段:(一)现场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二)查阅资料: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查阅、复制;(三)询问调查:对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四)监测检测:对被检查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检测,取得有关数据;(五)查封、扣押:对涉嫌违法的设施、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查封、扣押;(六)责令改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责令改正;(七)行政处罚: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条环境执法协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第六条环境执法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执法工作的监督,对环境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第七条环境执法培训和宣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环境执法培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流程

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流程

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流程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保障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对于地球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而环境执法与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起着确保环境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作用。

本文将介绍环境执法与监督的工作流程,并探讨其重要性及影响。

一、制定执法计划环境执法与监督的首要任务是制定执法计划。

执法计划的制定需要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地区的环境问题与需求,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和评估。

在制定执法计划过程中,需要了解环境执法的优先领域,确立重点执法区域,明确执法目标和任务,并合理安排执法资源。

二、信息收集与调查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的第二步是信息收集与调查。

执法人员需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与目标地区或企业相关的环境监测数据、日常检查记录、投诉举报信息等。

此外,执法人员还需要展开现场调查,走访企业负责人或从业人员,了解环境问题的具体情况,并收集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三、风险评估与监测在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后,环境执法人员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测。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评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潜在风险,并确定相应的监督和执法措施。

通过监测手段,可以及时获取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空气质量、水质情况等数据,为后续执法行动提供依据。

四、执法行动与处罚一旦确认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责任主体后,环境执法人员将采取相应的执法行动与处罚。

这包括对环境污染行为的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罚款等手段。

在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需注意法律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要保护好环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执行效果评估执行环境执法行动后,对于执法效果的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执法机关需要对执法行动的结果进行评估,包括对环境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企业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污染物排放是否减少等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执法方法,提高环境执法与监督的效果。

六、协同合作与宣传教育环境执法与监督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

执法机关需与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监察工作程序11.12

环境监察工作程序11.12

环境监察工作程序提纲:一、一般监察工作程序1、信息收集:搜集的内容;建库、建档;动态管理2、监察准备:证件、取证工具、监测设备、联系人3、监察形式:定期(监察、巡查、观察)、不定期(监察、巡查、观察);特殊形式监察(联片、假日、夜间、污染源实时监视、联合执法等);监察频次4、现场监察:表明身份、说明目的;检查(持证排污情况、计量装置运行、是生产及工艺、排污节点);取证(调取资料、询问);初步判断;处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5、补充调查:判断;处理意见6、处理决定:处理原则;研究讨论;处理决定(明确改正时间);签署;送达7、复查:时间;频次8、督察督办:对象;方法(限期改正)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一次或多次复查,监察改正的效果。

9、监察报告:监察经过;证据材料归纳;处罚;执行10、归档:文件、证据、资料、监察报告等二、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1、信息收集:建立数据库(按申报单位、类别建立);信息化管理2、组织管理:业务培训3、申报:正常申报(新、扩、改和技改项目的申报)、变更申报;申报期限;违法处理4、审核:内容(资料、依据、指标);异议处理5、核定:依据;内容(污染物种类、数量);通知;异议处理(复核、决定)6、计算:计算方法;审议(排污事实、依据、计算)7、送达:送达;公告8、缴纳:时间;方式;回单9、对账:银行对账;国库对账10、征收:依法征收(对象、期限、通知);强制征收(对象、期限、方法)11、减免缓:条件;程度;限额;审批;公告12、统计:数据来源;内容(征收情况、专项资金)13、归档:申报登记表、核定通知书、缴纳通知单、一般缴款通知书等。

三、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一)环境监察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立案登记:立案条件;撤销立案;紧急案件;案件移送。

2、调查取证:出示证件;当事人配合;询问;取样;数据(在线监测数据、现场监测数据);证据的登记保存;查封暂扣;调查终结;处理(初步意见、审查、补充调查)3、告知和听证:申辩的处理;听证程序4、处理: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可不处罚;可能构成犯罪的,移送。

执法程序

执法程序

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程序一、相关知识1、局机关将部分环保行政执法事项委托环境监察大队实施。

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单位必须定期签定"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执法事项,执法权限,执法要求,执法期限等相关内容;并将执法委托书抄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2、环境监察大队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可在委托范围内,以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应自觉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监督,并对其负责和按规定报告执法工作情况,定期向局报送备案资料。

3、环境执法人员在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稽查,现场调查处罚,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查处,环境污染纠纷查处等项工作程序中,必须按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操作,严禁执法程序上违法,执法行为上违规。

4、根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决定之日起3日内报法规宣教科备案。

调查终结,组织调查的环境执法人员应当提出已查明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初步意见,送局领导处审查、审批,局领导签字同意处罚后送法规宣教科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环境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程序,对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处罚和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应当报送局机关备案或进行审查后,报经局领导审批实施。

5、根据《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做出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适用听证程序。

6、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需要听证的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依法按听证程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已竣工并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和老污染源的防治需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实施。

第一部份环境监察执法大体程序标准

第一部份环境监察执法大体程序标准
任务审核
任务审核按照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的顺序进行逐级审核(审核人员的具体审核要。
任务归档
由单位主要领导将审核后的任务材料反馈给任务办理人员。任务办理人员将单位主要领导的审核后的材料进行整理,对任务材料进行登记,记录任务名称、任务类型、行政区域、归档单位、归档时间、档案编号、材料目录等,并按照档案建立规范的要求将任务材料整理归档。
任务办理
最终接受任务的工作人员为任务办理人。任务办理人要对任务类型进行初步判断(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农村与生态环境监察:包含自然保护区环境监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察/区域流域污染源环境监察:包含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异常涉气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流域水质异常涉水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排污费征收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包含排污费征收、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突发环境事件与环境污染纠纷现场调查:包含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环境污染纠纷现场调查/环境违法案件调查/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环境监察稽查/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然后按照具体分项工作规范进行办理。任务办理完毕后,由办理人将任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书证、物证、报告等进行整理,记录下报告时间,并将报告材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任务受理
由部门负责人受理任务(无部门负责人的,可由具体工作人员受理任务)。任务受理人要了解任务的详细情况,明确领导的批示要求、完成时限、注意事项等。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任务要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领导确认后进行重新转派,对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任务要进行受理确认,签字注明受理人和受理时间。任务受理人同时也是任务组织人,要明确任务属于一个部门办理还是属于多部门联合办理。以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复杂任务为例,任务组织人要清楚任务的协办部门是谁(其他科室还是下级机构),明确任务的执行人(主办部门人员和协办部门人员),提出任务的完成时限,并制定任务组织方案,形成任务组织阶段方案、通知或计划等。

河南省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河南省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河南省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试行)为规范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现场环境监察行为,提高现场环境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促使全省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和省环境监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环境监察要求(一)制定计划。

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和掌握情况,按照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完好情况、达标排放情况、清洁生产情况、环保诚信度等进行科学分类,并参照《河南省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试行)》(豫环文〔2008〕216号),确定环境监察重点和环境监察频次,制定本辖区年度、季度和当月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二)身份合法。

重点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需两名或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并持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察执法证》或者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三)亮证执法。

现场环境监察人员需主动向被监察单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

(四)主动回避。

现场环境监察人员与被监察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说明情况,主动回避。

(五)客观公正。

现场环境监察人员须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保守秘密。

现场环境监察人员须保守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七)采样规范。

现场环境监察人员需取得国家规定的采样资格,采样、储样、送样须符合相关采样监测技术规范,保障样本准确、有效。

(八)其他法律、法规要求遵守的行为。

二、环境监察准备(一)明确当次现场环境监察目标任务。

(二)组织成立两人或两人以上现场环境监察小组,并由相关负责人带队或指定一名现场环境监察负责人。

(三)保障现场环境监察所需要的调查取证设备、工具齐全;现场执法文书完备;执法车辆完好。

(四)将现场检查、笔录、采样、摄像、拍照等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现场环境监察任务。

三、环境监察程序(一)现场环境监察内容1、现场环境监察人员需充分了解被监察排污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流程、生产工况、生产负荷、原辅材料使用、产污环节、污染防治工艺技术、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相关情况,熟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产业政策要求。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精品

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精品

目录一、环境监察工作制度1、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内部管理制度2、嘉兴市秀洲区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3、嘉兴市秀洲区征收排污费工作制度4、嘉兴市秀洲区污染源现场巡视工作制度5、嘉兴市秀洲区事故和纠纷查处工作制度6、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制度7、嘉兴市秀洲区对排污单位来文、来函回复工作制度8、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档案管理工作制度9、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票据使用工作制度10、嘉兴市秀洲区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工作制度11、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报告工作制度12、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制度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1、嘉兴市秀洲区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2、嘉兴市秀洲区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3、嘉兴市秀洲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4、嘉兴市秀洲区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程序5、嘉兴市秀洲区排污许可证监察工作程序6、嘉兴市秀洲区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7、嘉兴市秀洲区现场处罚工作程序8、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9、嘉兴市秀洲区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程序10、嘉兴市秀洲区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11、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程序12、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程序13、排污费管理和使用工作程序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监察内部管理制度为加强大队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更有效地进行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热爱环境监察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专研业务,精益求精。

3、严格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品德修养,举止文明,仪表端正,态度和蔼,坚持原则,以理服人。

4、注重调查研究,不弄虚作假,不徇私情,不越权,不渎职,并做到:(1)公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公开环境监察办事程序;(3)公开环境监察举报电话。

5、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并做到:(1)不收受被监察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2)不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3)不参加被监察单位邀请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及内容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refers to the process of enforc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that are designed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 生态环境执法是指执行旨在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的过程。

The workflow of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involves several key steps. First, there is typically an initial investigation or inspection to determine if a violation has occurred. This may involve gathering evidence, conducting interviews, and collecting data. Then, if a violation is found, there may be a process of notification and warning to the responsible party, informing them of the violation and giving them an opportunity to come into compliance. If compliance is not achieved, there may be further enforcement actions such as citations, fines, or more serious legal consequences. 生态环境执法的工作流程涉及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通常会进行初步调查或检查,以确定是否发生了违规行为。

环境资源执法监察流程图

环境资源执法监察流程图

环境资源执法监察流程图该文档旨在呈现环境资源执法监察的流程图,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环境资源的合规性。

以下是该流程图的详细说明。

一、环境资源执法监察流程图graph TDA[环境资源执法监察流程] --。

B[收集相关数据]B --。

C[分析数据]C --。

D[评估违规情况]D --。

E[收集证据]E --。

F[制定执法方案]F --。

G[召集执法人员]G --。

H[开展执法行动]H --。

I[收集执法行动结果]I --。

J[整理执法行动报告]J --。

K[向相关部门报送执法行动报告]K --。

L[监督执法行动的执行过程]L --。

M[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评价]M --。

N[完成执法监察流程]二、流程图说明1.收集相关数据。

执法监察流程的第一步是收集与环境资源违规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1.收集相关数据。

执法监察流程的第一步是收集与环境资源违规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1.收集相关数据。

执法监察流程的第一步是收集与环境资源违规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2.分析数据。

收集的数据将被进一步分析,以确定违规情况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

2.分析数据。

收集的数据将被进一步分析,以确定违规情况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

2.分析数据。

收集的数据将被进一步分析,以确定违规情况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

3.评估违规情况。

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对违规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制定执法行动。

3.评估违规情况。

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对违规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制定执法行动。

3.评估违规情况。

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对违规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制定执法行动。

4.收集证据。

如果违规情况需要执法行动,必须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行动的合法性。

4.收集证据。

如果违规情况需要执法行动,必须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行动的合法性。

4.收集证据。

如果违规情况需要执法行动,必须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行动的合法性。

5.制定执法方案。

基于分析和评估的结果,制定详细的执法方案,包括行动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执法程序解读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执法程序解读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执法程序解读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重要的议题之一,而环境执法是确保环境保护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环境生态部的工作人员在环境执法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任务。

本文将解读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的环境执法程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执行过程。

二、环境执法程序概述环境执法程序是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一系列操作步骤。

下面将分别从执法准备、执法调查、处罚决定等环节对环境执法程序进行解读。

1. 执法准备执法准备是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进行环境执法工作的第一步,其重点在于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该步骤包括了解环境问题的性质和范围,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以及掌握执法所需的技术和设备等方面。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工作人员才能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执法调查工作。

2. 执法调查执法调查是环境执法的核心环节,其目的在于获取证据,判断违法事实,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定性和定责。

在执法调查中,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需进行现场勘查、取证,还可以依法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和调查。

此外,工作人员还应了解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履职情况等。

通过执法调查,工作人员可以全面了解违法行为的实质,并为后续的处罚决定提供充分的依据。

3. 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是根据执法调查的结果,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工作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中明确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进行科学的评估。

同时,应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合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处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应及时通知相关违法当事人,并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

4. 处罚执行处罚执行是环境执法的最后一步,目的在于确保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

环境生态部工作人员需要监督和检查被处罚单位是否按照处罚决定履行义务,如未履行,应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工作人员还需及时完善执法文书,做好案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进行案件的归档和档案管理。

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第四条环保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环保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三)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四)环境保护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第六条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查阅资料和文件;(二)实地查看;(三)听取汇报;(四)组织座谈会;(五)其他必要的方式。

第七条环保执法监督检查的程序如下:(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等;(二)向被监督检查单位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三)进行监督检查,采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四)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五)将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送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的整改和责任第八条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九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对被监督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

第十条生态环境部门在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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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1、收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
2、现场监察
听取治理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检查有关文件;检查治理进度。

3、视情况处理
正常:记录、登记;
异常: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填写《环境监察处罚建议书》上报。

4、总结归档
按项目立卷归档,注明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污染源监察的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污染源监察的基础工作之一。

它的目的是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环境监察计划。

为了对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首先要收集污染源的信息,污染源的信息米集有以下方法:
①污染源调查。

污染源调查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

在开展污染源监察的初期,应首先考虑采取调查方法,通过全面调查,搞清辖区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录和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污染源调查获取的资料是污染源监察工作的基础,然后通过一定频率的污染源监察,充实我们掌握的污染源资料。

②排污申报登记。

环境监察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对污染源进行正常监督管理,并对拒报、谎报、瞒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理。

③环境保护档案材料。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的规
定,所有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和检查、监督。

在宏观管理中所积累的各种建设项目的档案材料是获取污染源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

此外,在日常环境监察中对有关污染源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积累的材料也是污染源监察的信息来源。

对采集来的污染源信息要进行加工整理。

按污染源的位置分布,所属行业类别,排放污染物的类别、规模大小、经济类别,所属流域、污染物排放
去向等分类,建立污染源原始信息数据库,并应广泛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对数据进行管理。

应积极运用这些软件,以提高信息的提取速度和准确性。

另外用计算机管理还容易对变化了的情况进行随时补充和修改。

污染源原始数据库建立后,下一步就是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结合本辖区环境的特点,找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确定目前的主要环境危害,绘制主要污染源分布图,图中不仅仅要标识出污染源的位置和名称,还应该将污染负荷标识清楚。

一般来说,在地图上标识这么多的信息很难做到清晰和具体,有条件的地方应绘制计算机图形使之成为数据库的一部分。

在此基础上,制
定污染源现场检查计划。

2、污染源现场监察
这是污染源监察的第二个步骤,即按制定的计划进行现场环境监察,确定污染源排污是正常还是异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有时需要委托监测站采样分析,以获取污染源违章排污的确凿证据。

3、工况调查
工况调查是污染源现场监察中所采用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的有效途径。

工况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检查生产及工艺状况。

(2) 检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

(3) 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

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是实际发
生的生产活动记录,从中可以反映出原材料的利用、产品的产出、辅助原材料的消耗、工艺设备的维护和运行情况、事故发生、生产变动等情况。

这些都很难从污染源原始数据库中找到。

(4) 走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

分两种情况。

一般性的查询,了解近期生产与环保活动的基本情况;针对具体环境问题进行查询,以了解问题发生的过程和性质。

(5) 现场取证。

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取证。

有实物证据,如采集的样品,有关的文字记录材料,拍摄的录像片、照片,有查询的现场笔记、录音、群众的反映等。

现场取得的证据需经污染源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4、视情处理
对异常情况,除依法征收排污费外,还要做出相应处理:对环境违章的填发《当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环境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以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保证违章行为得到纠正。

6、总结归档
要求按期总结污染源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以及
处理结果等,并写出相应的监查报告。

对所有的原始记录、材料要分类归档备查。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分为六个步骤:
1、收集信息。

要掌握辖区所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详细概况,其中包括总的数量,分类数量,分布情况,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常见违章单位和违章行为。

这类信息资料一般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环保系统内部沟通;二是通过日常现场监察获得,如监
察中发现的有关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的问题,发现的违法行为等;第三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的有关停运、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异常等的信息。

要重视群众举报,许多污染防治设施违章行为都会给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带来影响。

常见的如有的单位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使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大增加,使周围群众受到极大影响;再如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会使周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增加,群众日常生活中感到呼吸不舒服,室内外浮尘增加。

利用好这些信息,既可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监察的效率,又可及时解决社会环境热点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2、分类建档。

辖区内所拥有的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都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内容主要是:基本情况:所属单位及生产、经营情况,建设日期,类型,"三同时"验收技术资料等;技术参数:处理的污染物来源,成份,防治设施的原理,设计处理量和处理效果,添加药剂种类,数量,排放口情况等;管理情况:负责人,管理机构,有关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等;存在问题:有哪些缺陷和隐患,如哪些设备不稳定,与变化了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否相适应,发生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和实际情况等。

违章情况:发生过哪些违章行为,处理结果等记
录情况。

3、目标管理。

按规定每年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至少计划监察和随机监察各一次。

计划监察要进行全面的检查,是按计划定期进行的,需要污染源单位做好充分准备。

在这种情况下,污染源单位一般要使污染防治设施在最佳状态下运转,因此反映的是最佳处理效果。

而随机监察是在污染源单位正常工作状态下,未经特别准备,反映的是通常情况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水平、运转情况和处理效果。

4、日常监察。

污染防治设施监察是污染源监察的一部分,一般应与污染源监察同时进行,除非有特别需要,如有群众举报。

所以,日常监察可按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进行。

5、视情处理。

即对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6、总结归档。

将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按年总结,注明其运行率、处理率、达标率,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搜集信息
环保系统内部沟通;日常现场监察信息;群众举报
2、现场监察
听取建设单位介绍;对有"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未投入生产或使用,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

对无"环评"及"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3、视情处理
情况正常的属于例行监察。

情况异常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4、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进行复查。

5、总结归档
按年总结,注明异常情况和处理结果;有关记录、材料按项目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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