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目录一、内容概要 (3)1.1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4)1.2 新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挑战 (5)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6)2.1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2.1.1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9)2.1.2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关键支撑 (10)2.2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11)2.2.1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2)2.2.2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3)三、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14)3.1 法律法规完善 (15)3.1.1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17)3.1.2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17)3.2 保护机制优化 (19)3.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20)3.2.2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21)3.3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22)3.3.1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3)3.3.2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 (25)四、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 (26)4.1 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 (27)4.1.1 推动知识产权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8)4.1.2 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30)4.2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交易 (31)4.2.1 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33)4.2.2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流转 (34)4.3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利用 (35)4.3.1 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7)4.3.2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应用 (38)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39)5.1 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41)5.1.1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42)5.1.2 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 (42)5.2 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 (44)5.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 (45)5.2.2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 (45)5.3 人才引进与国际合作 (47)5.3.1 吸引和汇聚全球知识产权优秀人才 (48)5.3.2 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49)六、结论与展望 (50)6.1 主要结论 (51)6.2 未来展望 (52)6.2.1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53)6.2.2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54)一、内容概要本文全面探讨了新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的重要性。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2015-2019)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2015-2019)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公布日期】2020.04.15•【分类】其他正文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2015-2019)目录1.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诉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2.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纽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虞某某等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3.佳能株式会社诉上海慕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4.胡某诉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5.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阔盛管道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虚假宣传纠纷案6.宝马股份公司诉周某、上海创佳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7.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诉上海保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8.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美食达人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9.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10.上海壮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硕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1.费希尔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教具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2.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3.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聚网视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4.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5.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6.潘某与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17.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8.马格内梯克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与李某某等侵害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9.深圳市乔安科技有限公司诉张某、上海凯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及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20.上海牟乾广告有限公司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案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诉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基本案情】原告晨光公司是ZL200930231150.3号名称为“笔(AGP67101)”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4.25•【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目录前言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本情况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结语知识产权检察大事记前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五个关系”的战略判断,全面阐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要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亟需创新机制、先立后破、提升质效。
为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202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四大检察”职能,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同时在全国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三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强化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强化综合保护;坚持高质效办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协同保护,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知识产权检察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新的成效。
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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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的现状
何 艳敏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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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 了解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现状的基础上, 主要讨论 了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其评析 、 司法
( ) 二 立法模 式 无法 适应 知识 产权 犯 罪现状 我 国受大 陆法系 传统立 法模 式的 影响 , 以法典 化 的形式集 中
对知识 产权 犯罪行 为 作出 了具体 的规定 , 这体 现 了我 国逐 步增 强 系 更 刑法 第 三章 第七 节 和这 两 个司 法解 释构 成 了 目前 我 国知 识产 权 的知识 产 权保 护意 识 , 统化 程度 也 比较高 , 具有威 慑 力 。但 刑事 司法 保 护最 主要 和最 基本 的法 律 依据 。 另外 , 法第 三章 第 同样 也存 在一 定 的弊端 , 刑 由于 法典 化修 改 的及 时性较 差 , 这就 导 节 规 定 的生产 、 售伪 劣 商品罪 以及 2 0 年 4月 9日发 布的 致无法 适应 快速 多变 的知识 产权 犯罪现状 , 击犯 罪 的力度会 减 销 01 打
现状及其评析等问题 , 以期对 完善我 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有所助益。 关键 词 知识 产 权 刑事保 护 立 法 司法
中 图分 类号 : 9 3 D 2. 4
立法 现状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0 90 9 (0 0 0 .9 .2 10 .5 22 1 )70 90 罪标准 是“ 法所 得数 额 巨大” 者是“ 法所 得数 额特 别 巨大” 违 或 违 。
当然 , 现行 的商 标法 第 5 条 和第 5 、 利法 第 5 条 、 4 9条 专 8 著作 权 不上经 济和科 技发 展 的步伐 , 打击 新型侵 犯知识 产权 犯罪 的难度 法第 4 条 和计算 机软 件保 护条例 第 2 条 、 7 4 植物 新 品种保 护条 例 非常 大 。 第4 0条、 反不 正 当竞争 法 第 2 条 也都 规定 , 关侵 权行 为构 成 l 有 ( ) 术语 含 义不 清 三 法律 犯罪 的 , 依法 追究 刑事 责任 ” 知 识产权 犯罪 作 为一种 新型 的犯罪类 型 , 其犯罪 形式 随着 生 就刑 事 诉讼程 序 而言 , 根据 我 国刑 事诉 讼法 和 《 最高 人 民法 物 技术 、 电子技术 、 计算 机 网络 技术 等科 学技 术 的发展 而 发生 变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目录前言一、妥善审理案件,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二、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三、加强监督指导,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四、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五、注重人才培养,打造国际一流审判队伍结束语附件:2020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与数量图前言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
一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审判基础,强化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大局,注重改革创新,开展国际合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一、妥善审理案件,提升服务大局能力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与使命。
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20年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5618件,审结524387件(含旧存,下同),比2019年分别上升9.1%和10.2%。
(一)强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一年来,人民法院加大对涉及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激励创新创造。
坚持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缩短审理周期、提高侵权赔偿数额,着力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470件,审结3260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38.58%和64.98%。
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4.22•【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White Paper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by Shanghai Courts in 2020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0年,上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作用,坚持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 司法政策,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为上海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知识产权审判总体情况(一)案件总量显著攀升2020年,上海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0,136件,审结37,435件,同比分别增长70.21%和59.23%,收、结案数大幅增长(图一)。
图一:2017-2020年上海法院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情况对比图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9,360件,审结36,690件,同比分别增长71.16%和60%。
其中,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8,778件,审结36,204件,同比分别大幅增长72.45%和60.94%(图二);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79件,审结480件,同比分别增长14.20%和10.85%;受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件,审结6件,同比分别增加1件和4件。
一审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垄断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专利权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增速趋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数量有所回升(图三)。
大标的额案件亦有较大幅度增长(图四)。
图二:2017-2020年上海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结趋势图图三:2020年上海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类型图图四:2019年与2020年上海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情况对比图(二)审判质效稳步向好面对收案量大幅增长的态势以及疫情防控形势下庭审方式变化、部分办案人员被抽调参与防疫工作等新问题、新情况,上海法院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审判质效保持良好:各类案件结案数保持上升;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7.08%,同比上升0.83% ;审限内结案率99.63%,同比上升0.4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202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2020)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7.28•【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2020)目录1.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网络抢购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认定2.“百威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知名商品商业外观模仿行为的规制3.“怪兽”诉“来电”共享充电宝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员工通过社交账号实施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4.《暗箱》诉《人民的名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思想表达区分理论在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判定中的适用5.“小老板”海苔商标侵权纠纷案--比例原则在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判定中的适用6.美国“宝拉珍选”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对恶意抢注商标并滥用权利行为的规制7.支付宝与斑马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国内首例涉App唤醒策略网络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8.方某等假冒“dyson”注册商标系列案--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9.菲桐公司假冒“波尔多”葡萄酒注册商标罪案--上海地理标志侵权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案10.美国李维斯公司起诉商标侵权纠纷案--全国首例境外争议解决机构参与调解知识产权案件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网络抢购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认定【推荐理由】近年来科技金融产业不断发展,通过网络平台推出的科技金融产品广受用户欢迎,但同时也催生了各类网络抢购服务。
网络抢购服务作为经营者实施的市场竞争行为,如何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评价与规范,不仅关乎科技金融企业竞争利益的保护和投资用户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更对维护金融平台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涉案网络抢购服务利用技术手段,为目标平台的用户提供不正当抢购优势,破坏目标平台既有的抢购规则并刻意绕过其监管措施,对目标平台的用户粘性和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应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07•【文号】法办〔2020〕99号•【施行日期】2020.04.0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法办〔202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19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营造权利受保护、侵权有代价、犯罪必惩罚的法治环境。
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提供有力保障。
一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打造过硬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树立良好国际形象,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结合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我院选定了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现将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单予以印发,供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20年4月7日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一、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二、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重庆恒胜鑫泰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恒胜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8号民事判决书〕三、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姚洪军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137号行政判决书〕四、明河社出版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与北京火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仑乐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终226号民事判决书〕五、平衡身体公司与永康一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53351号民事判决书〕六、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谭发文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407号民事判决书〕七、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1054号民事判决书〕八、杭州莫丽斯科技有限公司、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风尚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云南晋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盛林君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22号民事判决书〕九、河北山人雕塑有限公司与河北中鼎园林雕塑有限公司、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人民政府、遵义众和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慧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慧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终449号民事判决书〕十、厦门德乐盟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兴恒昌贸易有限公司、杨明凤、杨茂淦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2刑终632号刑事判决书〕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侵害专利权纠纷、专利权权属纠纷及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1.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48号民事判决书〕2.株式会社岛野与广东顺德顺泰智能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5466号民事裁定书〕3.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6342号民事裁定书〕4.黄峙伟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人奖励、报酬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再615号民事判决书〕5.甘肃洮河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与宁夏康惟鹏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宁夏帅之媛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宁01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6.和睦家医疗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428号民事判决书〕7.克诺尔·伯莱姆斯股份公司与衡水永信制动材料有限公司、衡水永泽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克诺尔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亚东实业(国际)有限公司、北京辉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赵树亮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冀知民终43号民事判决书〕8.成都马路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延吉市马路边边麻辣烫饭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24知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分公司、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黑民终610号民事判决书〕10.埃克森美孚公司、美孚石油有限公司与嘉兴市大众油业有限公司、上海彬恒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沪民终35号民事判决书〕11.汕头市澄海区建发手袋工艺厂与迈克尔高司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迈可寇斯(瑞士)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终157号民事判决书〕12.江西省国窖赣酒有限公司与江西省赣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赣民终286号民事判决书〕13.七波辉(中国)有限公司与超日(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丁俊伟、王水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民终728号民事判决书〕14.湖南银成医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怀化医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知民终642号民事判决书〕15.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与新兴县鲜仙乐凉果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粤民终1861号民事判决书〕16.长春市朝阳区王记酱骨头炖菜馆与海南东北王记酱骨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琼96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17.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与重庆红伊人食品有限公司、南岸区雅福链食品超市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渝0192民初6600号民事判决书〕18.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莉露化妆品有限公司、鱼池口佳嘉日化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甘01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19.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民终1194号民事判决书〕20.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岳龙刚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3知民终6号民事判决书〕21.刘宝平与内蒙古阿儿含只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巴音额日乐、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内民终156号民事判决书〕22.曹新华与濮凤娟、王信贺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1410号民事判决书〕23.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4268号民事判决书〕24.苗富华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知民终231号民事判决书〕25.武汉光亚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黄乾生与刘若英、叶如婷、上海拾谷影业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民初5015号民事判决书〕26.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137号民事判决书〕27.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拉萨高度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藏01知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案件28.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再151号民事判决书〕29.华阳新兴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与麦达可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王成刚、张红星、刘芳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268号民事判决书〕30.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小马奔腾壹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广电海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终229号民事判决书〕31.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5民初68514号民事判决书〕32.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与洪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6民初697号民事判决书〕33.亿能仕(大连)科技有限公司与捷客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民终1083号民事判决书〕34.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8)粤73民终1022号民事判决书〕35.吴宗区与永福县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01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36.重庆慢牛工商咨询有限公司与谭庆、重庆亿联金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5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五)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37.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寿县向东汽车电器修理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71号民事判决书〕38.蔡新光与广州市润平商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14号民事判决书〕39.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舒城万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藏友福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民终657号民事判决书〕40.北京希森三和马铃薯有限公司与商洛市泰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陕民终655号民事判决书〕41.云南热点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有限公司、云南小孩儿旅行社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8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六)恶意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及知识产权诉讼程序42.江苏中讯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与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366号民事裁定书〕43.深圳市乔安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志敏、上海凯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民终139号民事判决书〕44.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谌洪涛诉前行为保全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5行保1号民事裁定书〕45.郑州曳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丁晓梅、南通苏奥纺织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先予执行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687号民事裁定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6.贝林格尔英格海姆法玛两合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3961号行政裁定书〕47.北京康智乐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再240号行政判决书〕48.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行终1498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许振纬等假冒注册商标罪、王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沪刑终106号刑事裁定书〕50.林义翔、叶晏呈、郑博鸿侵害商业秘密罪案〔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13刑终361号刑事判决书〕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简介一、“机动车刮水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与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简称瓦莱奥公司)是名称为“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简称涉案专利)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
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3.09•【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目录前言一、行政检察工作基本情况二、全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三、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五、凝聚更强执法司法工作合力六、数据赋能促进深层次社会治理结语前言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
行政检察既包括传统的“诉讼内”监督,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又积极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监督等“诉讼外”监督拓展,同时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等贯穿监督办案始终。
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职能肇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自198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民事行政检察厅,1990年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试点工作以来,行政检察制度发展至今已逾30年。
2018年12月,最高检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确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单设行政检察机构,行政检察由此进入发展快车道。
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些都为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指明了前进方向,也赋予了更重责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行政检察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关键之年。
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监督力度持续加大,监督内容不断丰富,监督质效明显提升,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取得新成效、彰显新作为。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3.09•【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目录前言一、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四、积极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五、深入践行人民至上做实检察为民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结语前言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刑事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完善中提升。
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承担着追诉犯罪、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能,关系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回望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坚持法治理念,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依法办案、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原则作为监督办案基本遵循。
坚持人民至上,深化落实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新理念。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犯罪该严则严,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诉慎押,稳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推动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深化醉驾治理,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基本职能,检察监督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上海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工作案例)
上海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工作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0.10•【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上海法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典型案例(工作案例)目录1.发挥集中管辖优势,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聚焦重点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2.探索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构建生态保护协同治理新格局3.创设生态修复基地,织牢生态守护绿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为长三角“生态建设”构筑绿色法治屏障4.延伸海事司法职能,护航江海航运经济——上海海事法院发布服务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海事审判白皮书5.“三大举措”打通跨域理赔壁垒,“一站解纷”凸显司法为民实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探索涉及跨区域道路交通案件审理新模式6.护航G60创治共举,落地法治先试先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助力G60科创走廊司法保障7.金融司法合作系统发力,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上海金融法院牵头打造长三角金融司法合作新机制8.强化执法司法系统联动,优化走私犯罪联合治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拓展联席会议功能推动反走私工作高质量发展9.共享智慧海事法院建设成果,深化跨域海事司法互联互通——上海海事法院搭建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交流平台10.长三角协助执行“三优先”,“云在线”构建协作新模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构建“绿色通道”完善长三角区域协助执行机制案例一发挥集中管辖优势,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聚焦重点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案例背景】长三角地区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点,对全国经济贡献度高,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区域内的不少企业面临产业链供应链受阻、成本上涨、需求收缩的经营困境,对司法服务保障提出新的要求。
2022创新创业计划书模板5篇
2022创新创业计划书模板5篇商业计划书是一份全方位的项目计划,其主要意图是递交给投资商,以便于他们能对企业或项目做出评判,从而使企业获得融资。
2022创新创业计划书有哪些你知道吗?一起来看看2022创新创业计划书模板,欢迎查阅!2022创新创业计划书1目录第一部分前言第二部分综述第一章网店概要一、店铺设定店铺名称店铺风格店铺定位店铺资金投入①店铺版权费用②消费者保障服务押金③店铺刷信用支出④网站版权费用⑤进货费用二、经营目标第二章市场分析三、SWOT分析四、目标市场设定第三章竞争分析一、有无行业垄断二、主要竞争对手情况三、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第四章市场营销一、销售政策的制定二、销售渠道、方式、行销环节和售后服务三、主要业务关系状况四、销售队伍情况及销售福利分配政策五、促销和市场渗透六、营销模式结构七、核心营销运营模式八、口碑营销九、网店营销模式十、博客推广模式第五章网店宣传策划方案第六章店铺管理一、管理组织结构二、供应链管理①进货管理②库存管理③发货管理④物流管理⑤售后服务管理第七章风险管理①风险预测②风险对策第八章财务管理①初期投资②经营阶段投资③投资收益④坏账管理第九章顾客关系管理①新顾客管理②老顾客管理第十章投资说明第十一章风险分析一、资源风险二、进货的风险三、市场不确定性风险四、研发风险五、生产不确定性风险六、积压商品的风险七、成本控制风险八、资金链的风险九、竞争风险十、交易安全的风险十一、政策风险十二、财务风险十三、管理风险十四、破产风险第十二章应对风险的措施第十三章技能需要第十四章总结第一部分前言3网上购物是互联网作为网民实用性工具的重要体现,随着中国整体网络购物环境的改善、网上支付和网上银行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长趋势明显。
服装服饰类商品从07年开始超过手机、笔记本等数码类商品,成为网购交易量第一大商品品类。
众多中小型网站的涌现,行业领军企业的起起落落,垂直B2C网站中,新的商业模式和商品种类不断涌现,这都成为了电子商务和媒体各界的关注的焦点。
2020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
2020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1.05.1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2020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5月13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对2020年上海检察机关审理的金融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分析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因、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检察职能提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保障。
会上还发布了2020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已连续九年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金融市场的法治秩序,服务金融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提出对策建议。
2020年本市检察机关办理金融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165件1858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776件3361人,案件共涉及6类30个罪名,主要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301件2403人,金融诈骗类犯罪303件490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146件425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量和涉案人数较2019年呈现下降趋势● 案件构成类型发生变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虽然仍居首位,但首次出现了下降势头。
信用卡诈骗案件降幅明显。
与此相反,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案件呈现增长趋势,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8件33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6件425人。
● 涉银行、证券、保险业案件呈现不同发展态势2020年共受理涉银行业犯罪案件1577件2825人,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分别占当年金融犯罪案件数和涉案人数89%和84%,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60%和22.92%。
2020年,检察机关受理涉证券业犯罪案件数量152件294人,件数和涉案人数占当年金融犯罪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均为9%,较2019年占比上升,主要源于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案件的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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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白皮书中英文对照
中国政府白皮书中国一贯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坚持遵循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同时,按照国情确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平衡知识产权创造者、应用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使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应用形成良性循环。
China has always adopted a responsible attitude to actively promoting IPR protection. While adher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on IPR protection, China has decided on a level of IPR protection appropriate for its own national situation, and made great efforts to balance the interests amo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creators, user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so as to create a benign circle for the creation and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多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重大进展。
Major progress has been made on IPR protection in China over the past years thanks to concerted efforts made by people from all walks of life.——建立健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并颁布一系列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趋于完善。
涉企案件建立专门台账
涉企案件建立专门台账作者:施坚轩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19年第04期3月22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带领该院党组成员、局级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来到市大数据中心学习座谈研讨,就检察机关相关服务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部署,以落实上海“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019检察专项行动方案”。
(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出台是在全国两会刚闭幕不久的3月18日,市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在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同时,围绕落实上海新的三项重大任务,专题部署“行动方案”。
再往前可以追溯到8个月前的2018年7月,市检察院就制定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了20项服务保障措施,此次“行动方案”是对20项措施的进一步具体化。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最好的保障。
“行动方案”提出2019年全面推进六个重点专项行动,即:服务金融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涉企案件专项督办;未进入检察环节刑事案件专项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专项监督;检察公共服务专项建设;企业司法需求专项保障等,并对每个专项行动都分解细化,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对时间节点提出要求。
保护创新和维护金融安全相结合针对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行动方案”如何从检察保障的角度,防范探索、创新带来的风险呢?据市检察院介绍,检察机关将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后可能发生的金融犯罪新动态、新风险,如利用规则不尽完善的漏洞实施犯罪等,开展前瞻性研究。
科创板兼具金融和知识产权的双重属性,检察机关将探索把保护创新和维护金融安全相结合,为相关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除了继续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市检察机关将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诉讼权等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权利人从案件审查逮捕阶段起就能充分了解自身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能更好地参与到刑事诉讼程序中来,检察办案程序也进一步透明化、公开化。
GF—2015—0212
页眉内容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页眉内容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页眉内容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1页眉内容《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2012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2012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目录1、动画形象“葫芦娃”著作权权属纠纷案 12、上海玄霆公司委托创作著作权合同纠纷案 23、侵害英特尔公司商标权纠纷案 44、侵害立邦漆商标权纠纷案 65、侵害美国3M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案86、抢注“周立波姓名拼音”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97、侵害网站用户注册信息数据库商业秘密纠纷案118、电视剧《夏家三千金》植入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29、“龙之谷”网络游戏外挂侵犯著作权犯罪案1410、非法制造“茅台”、“芙蓉王”注册商标标识犯罪案162012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件)1、动画形象“葫芦娃”著作权权属纠纷案胡进庆、吴云初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0)黄民三(知)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院(2011)沪二中民五(知)终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案情摘要】原告胡进庆、吴云初是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职工,上世纪80年代,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指派两原告担任系列动画片《葫芦兄弟》的造型设计,两原告共同创作了“葫芦娃”角色造型形象。
两原告认为,“葫芦娃”动画形象作为美术作品可以独立于影片而由作者享有著作权,两原告从未利用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葫芦兄弟电影的分镜头台本,因此该美术作品属于一般职务作品,在双方未就著作权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葫芦娃”动画形象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应归两原告所有。
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葫芦兄弟》及其续集《葫芦小金刚》系列剪纸动画电影中“葫芦娃”(即葫芦兄弟和金刚葫芦娃)动画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两原告所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动画形象“葫芦娃”创作的时代背景、历史条件和法律规定,可以认定“葫芦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由被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享有,两原告仅享有表明其作者身份的权利,遂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上海高院发布中英文版2021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
上海高院发布中英文版2021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6•【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2021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上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不断健全完善审判机制,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为上海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知识产权审判总体情况(一)案件总量持续攀升。
2021年,上海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3,279件,审结49,100件,同比分别增长32.49%和30.88%,收案数大幅增长(图一)。
图一:2018-2021年上海法院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情况对比图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2,110件,审结48,106件,同比分别增长32.39%和31.11%。
其中,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1,122件,审结47,035件,同比分别增长31.83%和29.92%(图二);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79件,审结1,064件,同比分别增长51.55%和93.10%;受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9件,同比增加6件,审结7件,与去年基本持平。
一审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著作权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增速趋缓(图三)。
大标的额案件持续大幅增长(图四)。
图二:2018-2021年上海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结趋势图图三:2021年上海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类型图图四:2020年与2021年上海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情况对比图(二)审判质效稳步向好。
面对收案量不断增长的态势以及疫情防控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上海法院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审判质效保持良好。
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6.93%;审限内结案率为99.59%,与去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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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白皮书》立足检察职能,系统分析201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研判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发案趋势特点,并提出对策建议。
上海市检察院同时公布了2019年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一、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22件2092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43件959人,审查起诉案件479件1133人。
1.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如办理本市首例微信外挂软件侵犯著作权案,以及利用深度链接、解析工具等新技术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占比较大。
就案件类型来看,商标类案件在2019年全市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量1中占比较大,为90.13%,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245件648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5件87人。
侵犯商业秘密罪17件28人;侵犯著作权罪66件192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8件9人。
全年无假冒专利罪案件。
3.审前主导作用凸显,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
本市检察1案件量系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之和。
- 1 -机关坚持对重大有影响、新类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有效打击犯罪。
如及时介入“零口供”侵犯商业秘密案,就相关技术信息来源、保密措施、泄密过程、保密义务、损害后果等,提出较为详尽的侦查建议,形成完整证据体系,并及时准确追诉涉案公司及其经营负责人。
4.认罪认罚适用加强,权利人获赔比例显著提高。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比例为41.66%,同比增长31个百分点。
通过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推动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获偿比例,共有87名被告人在捕诉环节主动退赔人民币近2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同比增长32.8倍。
权利人获赔的情况不再局限于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案件,商标类案件权利人获赔数量、金额明显增长。
5.罚金力度明显提升,非刑罚性措施成功实践。
罚金适用率及罚金数额均有明显提高。
2019年已生效裁判均为有罪判决,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含3年)占比为8.91%,罚金刑适用率为95.54%,平均罚金数额18.1万元,同比增长91.5%。
已出现判处禁止令或实行职业禁止案件,如被告人长期经营多个视频网站、利用解析技术侵犯著作权,判处其在5年缓刑期间禁止从事视频网站经营,加大惩戒力度,遏制其再犯可能性。
(二)案件特点1.手法专业智能化持续上升。
制假售假案件中假冒商品仿真程度逐渐提高,侵权商品实行拆分发货、货标分离,加大侦查难- 2 -度。
侵犯著作权行为人往往在原作上二次修改、设计或者迭代开发,或对侵权产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更具隐蔽性、迷惑性。
网络化趋势明显,行为人多运用深度链接、视频解析、转码、爬虫等专业技术工具、技术手段实施侵权。
2.涉案领域逐步扩大渗透。
被侵权商标从常见的名烟名酒、奢侈品牌,逐步扩大到包括日化用品、电子产品、五金建材、汽车配件、工业原料等民生工业用品领域,价格低廉但利润高、需求大的商品被假冒的情况也日益严重。
著作权侵权对象从传统图书作品、美术作品,扩散到影视作品、网络图书作品、汇编作品等,并逐步覆盖《著作权法》所列各类著作权,涉及盗版视频网站的侵权案件也不断出现,逾侵犯著作权案件总数三分之一。
商业秘密侵权不局限于技术秘密,拓展到能为权利人带来市场竞争优势的经营信息。
3.犯罪组织架构精细化规模化。
传统摊贩式经营逐步减少,犯罪模式向公司化发展,侵权环节分工精细。
单位侵权主体利用企业运作模式,更迅速、有规模地实施侵权行为,犯罪波及面更广泛、后果更严重,增加了监管和查处难度。
4.上游犯罪打击成效显著。
公安、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犯罪源头治理,将打击重点向上游犯罪倾斜,摧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盗版产业链,出现多起案值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案件。
在商标类犯罪中,作为规制上游制假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在2019年案件数量达到245件,占比提高至24.2%。
- 3 -二、各类知识产权犯罪特点分析(一)侵犯商标权犯罪一是“直播带货”“以修带售”等新犯罪模式出现。
伴随着网络直播、手机快修、海外代购等新业态,销假途径从以往小商铺、网店等逐步扩展到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代购、直播等社交娱乐平台。
部分侵权人还通过展会、商场特卖会等群众认可度高的渠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二是酒店从业人员贩卖包装材料。
酒店、会所员工私自贩卖酒瓶、瓶盖、包装盒等包装材料,侵权人回收后以低端酒灌装、假冒高端品牌对外销售。
三是“老品牌”侵权值得关注。
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老品牌”商标侵权案件涉及食品药品、日常用品、工业用品等领域,包括本土“玉棠”白砂糖等知名品牌。
(二)侵犯著作权犯罪一是“深度链接”等网络新型案件破坏性较强。
深度链接类疑难案件趋近侵犯著作权审查起诉案件的1/3,已成为网络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行为模式之一。
设置深度链接的网站多为盗版网站,对分散的盗版资源有聚拢和规模传播效应,行为人通常在网站发布赌博、推销广告,对著作权保护、网络秩序等具有较强的破坏性。
二是侵犯图书、美术作品等传统案件复杂程度加深。
如将他人美术作品申请注册商标或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期间以其作为商标标识印于产品外部包装上对外销售,一旦被查处即以获得商标注册或外观专利为由对侵权嫌疑进行抗辩。
三是侵犯汇编- 4 -作品等新型案件出现。
汇编作品受刑法保护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独创性,如本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被侵权案,将具有编排独创性的汇编作品纳入刑法保护范畴,契合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全面化、严密化的趋势。
(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是案发行业集中。
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主要分布在信息科技、机械制造、硅晶体研发、服务咨询等领域,信息科技、机械制造领域占比超八成。
被侵犯的商业秘密内容集中于机械图纸、软件代码等技术信息。
二是侵权主体以内部人员为主。
侵权人有的直接负责商业秘密的研发或管理,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接触、窃取商业秘密,并采取内外勾结、另立门户、跳槽泄密等方式,将掌握的商业秘密非法披露或使用。
三、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工作成效2019年,本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将严惩知识产权犯罪与加强权益保护有机结合,不断深化创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
1.明确知识产权执法尺度标准。
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实证调研,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总结近五年全市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量刑情况,推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
推进完善著作权案件法律适用、证据规格标准,以“深度链接”行为作为切入点,制定“深度链接”类侵犯著作权案件办理指引。
2.建立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全市知识产权专业检- 5 -察官联席会议,规范具体流程,对各级检察院提交的疑难案件进行实务研讨,为一线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组建全市跨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组织团队成员提前介入本市疑难复杂、新类型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参与案件办理。
3.探索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
在首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一方面通过权利人参与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庭前会议、庭审等方式,给予权利人充分主张权益的空间;另一方面深入探索审查起诉阶段侵权人向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已有多起案件成功促成赔偿。
浦东新区检察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与知识产权局签署《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诉前调解合作协议》,推进试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诉前调解机制,及时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
4.依托白皮书等载体加强法治宣传。
通过发布白皮书、编写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指引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增强科创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5.因地制宜积极服务产业发展。
深化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统一平台应用,畅通权利人控告申诉、举报、查询办案进程等渠道,提供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在线服务。
拓展检察服务渠道平台,分别在浦东自贸区和高科技园区、杨浦长阳创谷、奉贤东方美谷、松江G60科创走廊等上海科创重要承载区设- 6 -立司法服务站、知识产权检察官办案组等,下沉检察力量,为科创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
6.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
市检察院在第三分院设立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
该中心系全国检察机关首家省级知识产权综合性实践研究基地,集案件办理、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宣传服务等四大功能。
四、对策建议(一)强化权利救济,完善刑事权利严保护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
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工作,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和促进侵权人向权利人进行合理赔偿,强化权利人损失弥补和权利“恢复原状”,并将积极赔偿权利人作为量刑的综合考量因素,体现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社会关系的抚平和修复。
二是推进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办案。
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作为全国首个在分院层面建立“三合一”办案机制的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其专业性,借鉴部分民事基础理论和理念,并运用到刑事案件办理中。
(二)强化“两法衔接”,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协作格局一是完善案件查办协作机制。
持续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检法等工作对接,完善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便于执法司法部门第一时间获取案件信息并提前介入,确保证据固定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通过会签规范性文件等方式,明确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和检察监督程序。
二是联合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治理。
开展商业秘密刑- 7 -事保护专项工作,确立多部门专项侵权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开展法治宣传;统一商业秘密犯罪证据标准,共同推进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专项整治;开展上海“老品牌”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完善案件情况通报制度,为本土品牌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检察服务。
三是共同推进侵权研判和人才培育。
依托执法、司法办案信息平台,多部门加强数据融通及分析研判、组建专家咨询库,共同研究解决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联合制定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工作培训规划,共享培训资源,打造知识产权专业执法司法人才梯队。
(三)强化共治共享,营造多元监督同保护的社会氛围一是探索建立侵权人“黑名单”制度。
在检务公开制度基础上,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公安、法院、司法局等行政司法部门协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具有前科侵权行为人的多方监管。
同时,定期汇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制作侵权人“黑名单”,及时向相关领域、行业协会披露。
二是加强犯罪法治预防宣传。
多部门共同发布侵权行为防范指南、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导权利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权利防护措施。
创新探索网络直播等更加接地气的方式以案释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