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样表)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附件3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1.系统根据本表数据自动计算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2.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4.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5.对于本表中的数据项目,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据证件记载内容填写,没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6.纳税人类型(必填):分为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人、无偿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
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
7.土地使用权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土地使用权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填写土地使用权人的名称。
9.土地编号:由系统赋予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
10.土地名称: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
11.不动产权证号:纳税人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必填。
填写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证件编号。
12.不动产单元号:纳税人有不动产权证的,必填。
填写不动产权证载明的不动产单元号。
13.宗地号:填写土地权属证书记载的宗地号,有不动产单元号的不填。
14.土地性质(必填):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最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2015年9月)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表单目录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契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52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中国境内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填报.
二、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三、座落地点:土地管理部门已核发土地证的,应根据土地证填写.
四、土地等级按照纳税人占用的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划分的土地等级填列.
五、本期变动栏,增加用蓝笔填写,减少用红笔填写。
六、本期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上期占地面积+本期增减数
七、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纳税人保存,第二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做税收会计原始凭证.。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及纳税申报
明
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
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四、申报流程
1.对纳税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进行采集。
2.土地使用税申报。
每年4月1号-15号、10月1号-15号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楼用地,军队的训练场 用地等。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 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自用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如学校的教学楼、操场、食堂等占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如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 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索道公司等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非社会性的公共用地不能免税,如企业内的广场、道路、绿化等占用的土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 用税。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 税。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通过出让、转让、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已填海整 治的土地。 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对承担地方粮、油、棉、糖、肉等商品储备任务的地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经营上述地方储备商品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 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核电站的核岛、常规岛、辅助厂房和通讯设施用地(不包括地下线路用地),生活、办公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核电站应税土地在基建期内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税和免税土地不易划分清楚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应税单位的应纳税额。 2.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 (1)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2)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 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下列土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单位及个人兴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福利院自用的土地。 (3)残疾人达到从业人员总数规定比例的企业用地。 (4)经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手续后,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 份起免税五年。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 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税房产税申报表(空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XX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XXXXXXXXXX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本表除“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和“减征比例”外,其他数据项来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
3.税款所属期: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4.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件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6.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城镇土地使用税10049901、房产税08049901):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内有任意一个月份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7.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
如,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6月,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某企业在2019年2月11日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11日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日期为2019年3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3月”。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4:车船税、烟叶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1 / 18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2 / 18填表说明: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
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
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1)组织机构代码(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8)其他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
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征收品目:(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7)4.0升以上的乘用车(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10)货车(11)挂车(12)专用作业车(13)轮式专用机械车(14)摩托车(15)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3 / 18(16)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17)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8)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19)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2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21)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22)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8. 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3)游艇子税目,填报米9.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以及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税务机关办理业务需带资料和表格样本
税务机关办理业务需带资料和表格样本税务机关是负责国家税收管理的机构,为了保障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税务机关需要办理各种税务业务。
不同的业务需要不同的资料和表格,下面就会为大家详细介绍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和表格样本。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纳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税务机关通常需要以下资料和表格:1. 个人所得税税务登记申报表(表1):用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税务登记。
2.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表(表2):用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3.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表3):用于个人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表(表4):用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
5.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报表(表5):用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
二、增值税申报和缴纳增值税是一种以货物和劳务的流转环节征税的税种。
对于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税务机关通常需要以下资料和表格: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6):用于纳税人按月、按季度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增值税开票销售情况表(表7):用于纳税人记录和申报增值税开具的发票和销售情况。
3. 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查表(表8):用于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检查和调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各种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纳税。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税务机关通常需要以下资料和表格:1.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9):用于企业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
2.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报表(表10):用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
3. 企业所得税调整事项申报表(表11):用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调整事项。
四、其他税务业务除了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外,税务机关还需要办理其他各类税务业务,例如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参考医学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流水号:纳税人编码: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管理机关2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还纳税人。
说明事项: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首次)进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
对于同一税款所属期而纳税人多次申报的,实行差额申报,即该次申报不包含上次申报信息。
2、表头说明:2.1、“纳税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2.2、“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
2.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2.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3、主表说明:3.1、“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3.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3.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3.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账号所在的银行。
3.5、“账号” 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账号。
3.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 (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 (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 。
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 ,并就与延期申报预缴额的差额进行申报。
3.7、房产税“原值”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3.8、房产税“余值”=“原值”X( 1 —税法规定的扣除率)3.9、对同一房产,既有自用,又有出租的,应将其原值按自用面积和出租面积分开,分别按从价和从租申报,独立计算税额。
土地使用税表格模板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页脚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字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字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件上标注的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件上标注的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及填表说明 (样板)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样板)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3.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6.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7.土地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8.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9.土地使用权证号: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0.土地性质(必选):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1.土地取得方式(必选):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划拨、出让、租赁和其他。
12.土地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和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13.土地坐落地址(必填):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样例)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XXXXXXXXXXXXXX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本表除“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和“减征比例”外,其他数据项来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
3.税款所属期: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4.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件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6.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城镇土地使用税10049901、房产税08049901):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内有任意一个月份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7.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
如,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6月,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某企业在2019年2月11日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11日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日期为2019年3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3月”。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系统默认起始时间为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纳税人可以修改。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附件3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1.系统根据本表数据自动计算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2.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4.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5.对于本表中的数据项目,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据证件记载内容填写,没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6.纳税人类型(必填):分为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人、无偿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
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
7.土地使用权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土地使用权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填写土地使用权人的名称。
9.土地编号:由系统赋予编号,纳税人不必填写。
10.土地名称: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
11.不动产权证号:纳税人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必填。
填写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证件编号。
12.不动产单元号:纳税人有不动产权证的,必填。
填写不动产权证载明的不动产单元号。
13.宗地号:填写土地权属证书记载的宗地号,有不动产单元号的不填。
14.土地性质(必填):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本表除“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和“减征比例”外,其他数据项来源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
3.税款所属期: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4.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纳税人名称:填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件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
6.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城镇土地使用税10049901、房产税08049901):纳税人在税款所属期内有任意一个月份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7.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份。
如,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6月,按月申报增值税的某企业在2019年2月11日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11日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日期为2019年3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3月”。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系统默认起始时间为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纳税人可以修改。
最新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
最新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
一、附表二)
一、申报主表
1. 纳税人信息
请提供以下纳税人信息:
- 纳税人姓名:
- 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 纳税人电话号码:
- 纳税人地址:
2. 土地使用税纳税信息
请提供以下土地使用税纳税信息:
- 纳税年份:
-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
- 土地使用税实际纳税额:
3. 其他相关信息
请提供以下其他相关信息:
- 是否有补充附表:(是/否)
二、附表一:土地使用税纳税统计表
1. 纳税人信息
请提供以下纳税人信息:
- 纳税人姓名:
- 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 纳税人电话号码:
- 纳税人地址:
2. 土地使用税纳税统计信息
请提供以下土地使用税纳税统计信息:
- 纳税年份:
- 是否逾期缴纳税款:(是/否)
- 未缴纳税款总额:
- 纳税滞纳金总额:
三、附表二: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表
1. 纳税人信息
请提供以下纳税人信息:
- 纳税人姓名:
- 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 纳税人电话号码:
- 纳税人地址:
2. 减免申请信息
请提供以下减免申请信息:
- 减免类型:
- 减免金额:
- 减免原因:
以上是最新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附表一和附表二的内容。
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申报表。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2010年 7月1日至 2010年 9月 30日
填表说明:
一、 本表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填报。
二、 本表按照土地等级分别填报,各土地等级对应栏次根据附表“年初审报土地面积”和“年内增 减占地面积”相同土地等级对应栏次的供不应求填写。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公
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第
一联纳税人留存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2010年 7月1日至 2010年 9月 30日
填表说明:
一、 本表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填报。
二、 本表按照土地等级分别填报,各土地等级对应栏次根据附表“年初审报土地面积”和“年内增 减占地面积”相同土地等级对应栏次的供不应求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第二联税务会计核算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公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税款所属期限:自 2010年 7月
写
填表说明:
一、 本表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填报。
二、 本表按照土地等级分别填报,各土地等级对应栏次根据附表“年初审报土地面积”和“年内增 减占地面积”相同土地等级对应栏次的供不应求填写。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第三联主管地
税机关存档
1日至 2010年 9月 30 日。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所属期止
本期应 纳税额
本期减 免税额
本期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
人减征额
本期已缴 税额
本期应补 (退)税
额
合计
*
*
*
*
*
*
*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
序号
1 2 3 合计
本期申报租金收入 *
税率
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减免税额
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减征额
本期已缴税额
*
声明:此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写的,本人(单位)对填报内容(及附带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章):
8.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如果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人一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如果税款所 属期内纳税人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上月;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填写逾期当月所在的月份。如,税款所属期为 2019年 1 月至 6 月,某企业在 2019年 5 月 1 日前为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5 月 1 日为一般纳税人的生效之日,该企业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终止日期为 2019年 4 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 4 月”。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系统默认终止时间为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纳税人可以修改。
申报增值税的某企业在 2019年 2 月 11日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 月 11日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
策起始日期为 2019年 3 月,应在本栏填写“2019年 3 月”。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状态没有发生变化,系统默认起始时间为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纳税人可 以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9.09.23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施行日期】2019.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
公告
为减少纳税申报次数,便利纳税人办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中部分数据项目并对个别数据项目名称进行规范。
二、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税源明细表分别合并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三、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3.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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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章):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代理人(公章):
联系电话:
已缴本期 应纳税额 14
1
7
合
计
0
0
0
0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 靠的、完整的。
办税人员(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联系电话:
代理人名称: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为A4横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
小计 8=9+10 0 0 0 0 0 0 0 0 0 0
本期应纳税额 免(减)税额 期初欠缴税额 前期多缴税额 9=5×7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6×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1 12
小计 13=14+15 0 0 0 0 0 0 0 0 0 0 0
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应税项目
税款所属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土地情况 坐落地点 2 土地等级 3 土地面积 4 应税面积 5=4-6 0 0 0 0 0 0 0 0 0 0 免税面积 6 单位税额
申报时间:
年月日
本期税款计算
金额单位: 元(列至角分)
税款缴纳情况 本期已缴税额 本期应缴税额计算 本期已缴 欠缴税额 15 小计 16=17+1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本期期末 应缴税额 17=9-14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本期期末 应缴欠缴税额 18=11-12-15 0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