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容规《新容规问题解答》
新的固容规和旧固容规之间的对比
(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基层材料(包括钢板和钢锻件)按照基层材料标准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冲击功合格指标符合基层材料标准或者订货合同的规定。
9,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
为新增内容详见:
详见固容规第2.9条的内容。
10,材料的复验
对于采购的第III类压力容器用IV级锻件,以及不能确定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复验,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后方可投料使用。
适用范围:
1)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m3;容积是指几何容积,为不扣除内件体积的容积。
2)适用范围无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
2
不适用的范围:
(l)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
(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余热锅炉;
(3)正常运行工作压力小于
对比新固容规和旧固容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对比相
固容规
老容规
1,名称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范围
1
适用范围:
1),1.3条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且容积是几何容积,为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的内件体积。
2),1.4条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适用于容积更小的压力容器,且都为I类压力容器。按容积共分了三类:1.容积大于等于25升的,2.容积大于1L且小于25L的,3.容积小于等于1L的。增加了无壳体套管热交换器和钎焊板式热交换器。
压力容器选材除考虑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外,还应考虑与介质的相容性。压力容器专用钢材的磷含量(熔炼分析,下同)不应大于0.030%,硫含量不应大于0.020%。如选用碳素钢沸腾钢板和碳素钢镇静钢板制造压力容器(搪玻璃压力容器除外),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碳素钢沸腾钢板和钢板不得用于制造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用钢材新标准问题收集-及解答
疑问、问题及其说明:一、固定容规材料部分及其修改单1固定容规2.1(3)条“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何为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哪些厂家取得了特种设备(材料)制造许可证?1) 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是指: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2011)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2)特种设备(材料)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对境内牌号,目前有53家材料制造厂取得了该证,对境外牌号,目前有如下几家通过评审,获得许可: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事业部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新标准材料(指按固定容规、GB150.2、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标准生产材料)的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内容是否与老标准材料有区别?有区别,新标准材料,材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内容中必须包含如下标志和编号: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是否每张钢板一张质量证明书原件?不需要每张钢板一张质量证明书原件。
由于目前的国内材料市场无法做到每张板一张质量证明书原件,故规定容规的修改单将该条款删除。
4境外牌号的哪些钢种需要通过技术评审后方可使用?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
例如: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SA302 Gr.B,SA508Gr.3Cl.2,BHW35,JFE- HITEN610U2、JFE-HITEN610U2L用于-40℃以下的低温钢 EN10028-4 13MnNi6-3 ,SA203Gr.A/D/E,SA334Gr.3,SA350LF3二、“质检特函【2010】86号”与GB150.21“质检特函【2010】86号”与GB150.2是什么关系1) GB150 处于公示阶段,没有正式实施;2) 固定容规又急需GB 150.2支持,所以“质检特函【2010】86号”提取GB150.2中的部分内容,以附件的形式供暂时使用;3) 由于只有引用了部分GB150.2内容,容易引起困惑和误解,建议结合GB150.2报批稿全文使用。
新容规考试题及答案
新容规考试题及答案TSG 21-2016《大容规》考试姓名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40分)(√)1、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
(×)2、换热器管板和管热管不属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原件。
(×)3、TSG 21-2016同样适用于板式热交换器。
(×)4、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钢板应逐张超声波检测。
(√)5、压力容设计单位及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设计质量负责。
(×)6、压力容器设计总图的设计专用印章复印也同样有效。
(√)7、《大容规》规定,压力容器的自行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
(√)8、耐压试验分为液压试验、气压试验以及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9、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包括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和涡流检测等。
(×)10、压力容器的计算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也就是设计压力。
(√)11、使用境外进口压力容器用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
(√)12、《大容规》规定,设计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13、《大容规》规定,使用登记机关确认制造资料齐全的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
(√)14、压力容器设计专用章至少包括设计单位名称、相应资质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等。
(×)15、简单压力容器也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16、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可以不经过专业培训,只要业务熟练就可以进行带压密封作业。
(√)17、奥氏体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焊接后一般不要求做热处理。
(×)18、压力容器全面检验过程中,容器内部检验用照明用电电压不超过36V。
(×)19、M36以上螺柱不是是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20、《大容规》规定:定期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固定容规有关问题
二、新容规实施注意事项
2.2在压力容器设计审图时,应注意按新容规设计的压力 容器总图上,增加或明确了新的内容(新容规3.4.2.2 条)如: 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疲劳容器标明循环次数)、 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储存容器应当注明腐蚀介质的限 定含量、预防腐蚀的要求、特殊制造要求、安全附件 的规格和订购特殊要求、节能要求等。
二、新容规实施注意事项
6焊接控制问题 6.1新制作焊接工艺评定 监检人员应对焊接工艺的评定过程进行监督。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规程由单位焊接责任工程
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监检人员签字确认。 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焊
接工艺评定试样应当至少保存5年。
二、新容规实施注意事项
5 .3材料制造许可问题 (1)采购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应当注意其制造单位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 (2)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涉及标准:
钢板标准: GB713-2008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3531-2008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 GB19189-2003 《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 GB24511-2009《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 钢管标准 GB9948-2006《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钢锻件标准 JB4726~JB4728《压力容器用钢锻件》
特别应注意有安全泄放装置的压力容器做气密试验时, 应在图样上标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并应明确气密试 验时是否装配齐全安全附件。
二、新容规实施注意事项
2.3采用国际(境外)标准设计制造问题 采用国际(境外)标准设计压力容器,应当经
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同意,也可以按新容规的规 定提供设计文件与新容规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 性申明。
2.2对按老容规设计,未投料生产的产品,请根据生产周 期、制造能力等,务必慎重投料生产;
实施新固容规注意事项
实施新固容规注意事项一、关于过渡期的要求(一)2016年10月1日起,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改造和修理单位与用户签订合同时应当执行“新固容规”;(二)2016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合同或按照“原规程”下料投入制造的压力容器,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和“原规程”的规定完成制造、监督检验; (三)2016年10月1日前按照“原规程”已经签订了改造或重大修理合同的压力容器,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完成改造或重大修理;(四)2016年10月1日前已完成的设计文件,需要继续用于制造时(属于本条第(二)款的除外),应当对设计文件与“新固容规”规定不一致的部分进行修改;二、“新固容规”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一)产品标准的符合性申明;采用“新固容规”1.10协调标准以外的产品标准(包括境外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设计、制造压力容器时,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151号的规定,在质量证明书首页上申明本单位设计、制造的产品符合“新固容规”的基本安全要求,并在质量证明文件中提供“符合性申明”及“比照表”;(二)材料;1.关于材料的可追溯信息化标识;“新固容规”2.1.1(4)中可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包括二维码、条码等,可追溯的材料信息包括材料制造单位名称、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热处理状态、材料生产日期等内容;2016年10月1日起,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订购在材料质量证明书上印制可追溯信息化标识的材料,压力容器制造监检人员也应当审查该信息化标识;2.关于境外牌号材料的复验;“新固容规”2.1.2.1(4)对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验证性复验,原则上要求采用境内的检验和试验方法,复验结果实测值应当符合要求;(三)设计;1.关于设计专用印章;“新固容规”3.1.2规定了设计专用印章的要求,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设计许可印章继续有效,但应当在设计许可印章下方加盖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印章;在2016年10月1日后取得(含换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的单位统一使用新名称“设计专用印章”,其内容应当满足“新固容规”3.1.2(2)的要求,其中“主要负责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2.关于无延性转变温度;“新固容规”3.2.12.2所述常见压力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可参考《GB150-2011<压力容器>标准释义》GB150.4中11.4.9附表选取,未列出的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可参考相关金属材料手册;3.关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要求;设计者应当在设计文件中规定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的使用环境、校验周期、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该装置还应当满足设计所依据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果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结构本身具有安全联锁功能,可以不再另外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四)制造;1.关于制造许可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级别仍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执行(由于《特种设备目录》的调整, 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项目中已取消球壳板制造);2.关于单独出厂受压元件、部件的监检;“新固容规”施行后,单独出厂且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部件为:具有焊缝的筒节、封头、球罐用球壳板,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管束;3.关于采用应变强化技术制造压力容器;在国家标准GB/T 18442.7发布实施前,制造企业可参照国家标准报批稿《固定式低温绝热深冷压力容器第7部分:内容器应变强化技术规定》(可在下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并按规定办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或者备案;企业首次采用应变强化技术制造的低温绝热深冷压力容器,应当按照“新固容规”4.1.2的要求,约请低温绝热深冷压力容器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真空绝热深冷容器型式试验;采用应变强化技术制造内容器前,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新固容规”4.2.7.3(4)的要求对应变强化工艺进行验证,进行样品容器的试制,试制过程应当事先通知型式试验机构并经过监检机构监督检验;4.关于型式试验机构;“新固容规”4.1.2中瓶式容器的型式试验暂由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气瓶型式试验机构进行;5.关于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新固容规”注4-1所述大型压力容器指由于重量或体积等原因无法运输的容器;现场制造大型压力容器应当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的规定,其中不论压力容器产品属于何种类别,持证的制造单位均直接向现场制造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审核或批准,无须再向质检总局申请;6.关于静态蒸发率;“新固容规”4.1.5.1(2)所述静态蒸发率检测结果,指根据型式试验结果或按照产品标准检测结果由企业确定的真空绝热压力容器静态蒸发率的保证值;(五)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1.关于监检签字(章);“新固容规”规定了监检员在设计总图和监检工作见证上签字(章)确认;对于材料、焊接等环节的监检签字(章)方式应当由各监检单位质保体系规定;2.超高压容器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按照“新固容规”规定,超高压容器划分为第Ⅲ类压力容器;从事超高压容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仍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应当分别持有RJ1和RD1资质;(六)使用管理;1.不需办理使用登记的在用压力容器;按照“原规程”制造出厂、办理使用登记的在用压力容器,在“原规程”监管范围内但“新固容规”不监管的,或者“原规程”要求办理使用登记但“新固容规”不要求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可以不再进行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参照“新固容规”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各地可以从使用登记信息化数据库中注销上述设备;2.关于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机械设备系统(以下简称“设备系统”)的使用登记; (1)安装在“设备系统”上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过制造监督检验;(2)包含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的“设备系统”,其制造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系统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其中安全技术规范中未规定制造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元件可参照安装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3)“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作为压力容器附属装置一并按照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只有压力管道的,按照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4)“设备系统”由使用单位直接申请办理使用登记(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除外),不需要办理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和安装监检;。
《大容规》相关问答
《大容规》相关问答1、问:总局领导,您好!学习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时,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第1个问题:4.1.1 条中“主要负责人”指的是制造单位的企业法人代表还是公司质保工程师?第2个问题:4.1.9.4.1 (1)气压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且派人进行现行监督,撤走无关人员。
而原《固容规》写的是“制造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为什么将安全管理部门删掉了?第3个问题:为了更好地学习、正确理解《大容规》的条文,能否编制一个释义发行给使用者看?答:1.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具体哪个部门人员参与气压试验,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3.我们会尽快发行。
2、问:关于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接管焊接接头问题总局领导你好: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要求“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的压力容器接管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与压力容器壳体焊接接头要求相同”翻看原容规TSG R0004-2009此处为“接管对接接头”、“压力容器壳体主体”。
此次将“接管对接接头”改为了“接管焊接接头”,将“压力容器壳体主体”改为了“压力容器壳体”。
请问: 1.此处的接管焊接接头具体指什么部位的焊接接头,接管与筒体或封头的角接接头?接管与外部管道的环向焊接接头?与接管相焊的其他角接接头?还是其它什么? 2.压力容器壳体是指壳体的A、B接头,还是其他与壳体相焊的所有接头?答:1、接管焊接接头包括接管自身、接管与管件(如管法兰)或外部管道的焊接接头;2、所有接头。
3、问: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如果各单项都是合格的,是否可以只出《大容规》附件J的结论报告和报告附页(结论汇总),而不出各单项检验报告,但检验记录各单项检验记录齐全。
答:所进行的检验项目均应出具报告,报告的具体格式规程不做要求,以所在单位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为准。
4、问:请问包括同样功能同样使用场合的烘缸吗?凹形封头的,有铸铁的,有铸钢的,也有碳钢的,都包含在这次大容规调整的范围内吗?都不再监管了?原先已经办理使用登记的如何处理?谢谢。
新容规考试题及答案教学内容
TSG 21-2016《大容规》考试姓名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40分)(√)1、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
(×)2、换热器管板和管热管不属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原件。
(×)3、TSG 21-2016同样适用于板式热交换器。
(×)4、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钢板应逐张超声波检测。
(√)5、压力容设计单位及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设计质量负责。
(×)6、压力容器设计总图的设计专用印章复印也同样有效。
(√)7、《大容规》规定,压力容器的自行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
(√)8、耐压试验分为液压试验、气压试验以及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9、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包括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和涡流检测等。
(×)10、压力容器的计算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也就是设计压力。
(√)11、使用境外进口压力容器用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
(√)12、《大容规》规定,设计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13、《大容规》规定,使用登记机关确认制造资料齐全的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
(√)14、压力容器设计专用章至少包括设计单位名称、相应资质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等。
(×)15、简单压力容器也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16、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可以不经过专业培训,只要业务熟练就可以进行带压密封作业。
(√)17、奥氏体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焊接后一般不要求做热处理。
(×)18、压力容器全面检验过程中,容器内部检验用照明用电电压不超过36V。
(×)19、M36以上螺柱不是是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20、《大容规》规定:定期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大容规》相关问答【最新版】
《大容规》相关问答1、问:总局领导,您好! 学习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时,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 第1个问题:4.1.1 条中“主要负责人”指的是制造单位的企业法人代表还是公司质保工程师? 第2个问题:4.1.9.4.1 (1)气压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且派人进行现行监督,撤走无关人员。
而原《固容规》写的是“制造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为什么将安全管理部门删掉了?第3个问题:为了更好地学习、正确理解《大容规》的条文,能否编制一个释义发行给使用者看?答:1.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具体哪个部门人员参与气压试验,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3.我们会尽快发行。
2、问:关于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接管焊接接头问题总局领导你好: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要求“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的压力容器接管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与压力容器壳体焊接接头要求相同”翻看原容规TSG R0004-2009此处为“接管对接接头”、“压力容器壳体主体”。
此次将“接管对接接头”改为了“接管焊接接头”,将“压力容器壳体主体”改为了“压力容器壳体”。
请问: 1.此处的接管焊接接头具体指什么部位的焊接接头,接管与筒体或封头的角接接头?接管与外部管道的环向焊接接头?与接管相焊的其他角接接头?还是其它什么? 2.压力容器壳体是指壳体的A、B接头,还是其他与壳体相焊的所有接头?答:1、接管焊接接头包括接管自身、接管与管件(如管法兰)或外部管道的焊接接头;2、所有接头。
3、问: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如果各单项都是合格的,是否可以只出《大容规》附件J的结论报告和报告附页(结论汇总),而不出各单项检验报告,但检验记录各单项检验记录齐全。
答:所进行的检验项目均应出具报告,报告的具体格式规程不做要求,以所在单位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为准。
新容规试题(含答案)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试题部门:姓名:分数: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一般不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2、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档案,其保存期限不少于7年。
(√)3、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2.5MPa·L,即为本规程管辖。
(×)4、压力容器设计压力p=1.6MPa为低压容器。
(×)5、多腔压力容器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按照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6、压力容器制造允许强力组装,不宜采用十字焊缝。
(×)7、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对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可由本单位自行确定,不必征得原设计单位批准。
(×)8、压力容器最小厚度的确定应当考虑制造、运输、安装等因素的影响。
(√)9、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在分割后应当进行标记移植。
(×)10、制备母材热处理试件,若同时需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允许将两种试件合并制备。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确定压力容器是否适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的压力条件指的是(B)。
A. 设计压力B. 工作压力C.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2、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跟下列哪个压力有关(A)。
A. 设计压力B. 工作压力C.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3、钛和钛合金的设计温度应当(B)。
A. 不高于350℃B. 不高于315℃C. 不高于300℃4、不锈钢-钢复合钢板剪切强度应不小于(B),镍-钢复合板剪切强度应不小于(B),钛-钢复合板剪切强度应不小于(D)。
A. 170B. 210C. 100D. 1405、下列压力容器中,哪种压力容器不适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监察范围?(D)A. 水处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
B. 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C.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旧标准对照
1,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质量证明书(原件)的份数;
2,由中间商销售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給中间商出具每张钢板一份质量证明书(原件)。
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质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造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
没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和“一般压力容器用钢”之分。
2,新增三条“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1.4.1~1.4.3,明确监督管理模式。
旧版本《容规》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本体的主要受压元件
“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壳体、封头(端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含M36)的设备主螺栓以及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 mm的接管和管法兰。”——去掉了开孔补强圈。
新旧《容规》主要变化内容对照
新旧对照
变化内容
新《容规》
旧《容规》
《容规》全称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监检主体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修订原则
1,转化《容规》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定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旧容规要求不详细
0.025% S≤0.015% ;低温低合金钢P≤0.025% S≤0.012%;低温高强钢P≤0.020% S≤0.010%
4,增加了冲击功、伸长率等基本要求。
压力容器用铸铁
1,新容规中不再选用铸钢、可锻铸铁材料。
2,铸铁容器设计压力、温度的限制严于旧容规。
与新容规在选材及设计压力、温度方面有所不同。
新容规TSG-21-2016与固容规TSG-R0004-009-主要变化内容对照可编辑全文
2.12 (1) 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 材料,应当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者 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当需要时,其他性能也 不得低于母材的相应要求;
件的焊接材料,应当保证焊缝金属的拉 伸性能满足母材标准规定的下限值,冲 击吸收能量满足本规程表 2-1 的规定; 当需要时,其他性能也不得低于母材的
2.1 (3) 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 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1 (5) 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向材料使用单位 提供质量证明书,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 齐全、清晰,并且盖有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 章; 2.6 (2) 球墨铸铁,牌号为 QT400—18R 和 QT400-18L
力容器的焊接接头进行表面无损 检测的要求,这就要求干式蒸发器 壳程都要改为液压耐压试验,而且 我们的干式蒸发器管程、干式冷凝 器壳程和降膜壳管壳程的焊接接 头都要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需将压力容器铭牌中的“容 器净重”需改为“容器自重”。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用的整体 式封头不再进行监检,可降低封头 价格,节约成本并且到货期大大缩 短。
《大容规》与《固容规》主要变化内容对照
新旧对照 变化内容
全称
根据 1、容积单
位变化
总 则 2、适用范
围
1、材料制 造许可
材 料
2、材料追 溯信息化
3、球墨铸 铁牌号增
加
《固容规》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L
1.3 (2) 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 等于 2.5MPa·L
①、容积≤0.03m³的压力容器; ②、内直径≤150mm 的压力容器;
以上这两类压力容器都不归 《大容规》管辖,即可不监检且不 需划分类别,但其设计制造要符合 有关规范及标准(GB 150-2011、 GB/T 151-2014 或 NB/T47012-2010 等)的规定。
新容规问题解答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问题解答主审:宋继红主编: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本书编著人员主审:宋继红主编: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编著人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晓雷张迎恺李军李世玉冷浩汤晓英杨国义陈学东陈朝晖周文学周伟明徐峰贾国栋戚月娣缪春生前言2009年8月31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以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先后在北京、苏州、西安、厦门、太原、重庆等地举办了宣贯培训班,在这些宣贯活动中,广大技术人员提出了上千个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起草组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由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等主要起草人员对其中有代表性的近300个问题给予解答,包括新容规与GB 150的协调应用、设计使用年限、采用国际或境外标准问题、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焊接工艺、监督检验、重要名词术语等。
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后,本《问题解答》的成书时间仓促,疏漏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谅解并且批评指正。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本《问题解答》旨在帮助理解《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属于解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
编者2009年12月目录一、总则 (1)二、材料 (9)三、设计 (18)四、制造 (27)五、安装、改造与维修 (36)六、使用管理 (37)七、定期检验 (42)八、安全附件 (44)九、名词术语 (45)十、其他问题 (56)附件: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5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问题解答声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本问题解答不属于解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
本问题解答中用到的简称:新容规—2009年8月3 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83号)],或者简称本规程。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旧标准对照
3,焊接工艺评定试样至少保存5年。
“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
焊接试板
应制作产品试板的情况:
1,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
2,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540Mpa的低合金钢压力容器。
3,须经热处理改善或恢复材料力学性能的钢制压力容器。
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标志(压力容器专用钢板)
1,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质量证明书(原件)的份数;
2,由中间商销售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給中间商出具每张钢板一份质量证明书(原件)。
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质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造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
没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和“一般压力容器用钢”之分。
2,改用Ⅰ类、Ⅱ类、Ⅲ类的容器类别写法,不易混淆,国际通用,便于国际交流。
考虑设计压力、容积、介质危害程度、容器在生产的作用、材料、制造工艺等诸多因素——划分方法重点不突出、不够科学严谨、人为规定的成分大。
不符合本规程的特殊情况处理处理程序
明确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或特殊情况等的压力容器的出路和评审程序,简化了省级审核:
——主要变化:强度计算书、风险评估报告。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技术条件、强度计算书(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Ⅲ类容器)、必要时还应包括设计或安装、使用说明书。”
设计总图的主要内容
新增加内容: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疲劳容器标明循环次数);
其他具体内容见3.4.2.2。
无太大变化
液化气体压力
4,增加了冲击功、伸长率等基本要求。
“压力容器专用钢材的磷含量不应大于0.030%,硫含量不应大于0.020%。——”
新容规条例释义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容规)1.总则1.1目的为了保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1.2 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处使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注1-1)。
注1-1:对于为了某一定用途、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
注意:1、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定义。
2、生产区域内运送物料的罐车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
3、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特点:①商业行为②环境变化。
1.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注1-4)其中,超高压容器应当符合《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当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注1-2:工作压力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
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注意:1、现在工作压力其实就是原来的最高工作压力,且是对各压力腔而言的。
2、在同张图样上不能同时满足如:《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关于“气相空间”;如果已经断定一个容器是《固容规》管辖的压力容器,则进行类别划分时,计算其PV值的容积应当取该容器(压力腔)的整个容积,不是仅考虑气相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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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4:一台储存粉末材料的储罐,正常状 态为常压。但是卸料时需要加压0.2MPa,时间 大约需要2~3小时,是否算瞬时承压?是否属于 压力容器?【1.3】
答:如果该储存粉末材料的储罐,正常状态为常 压,卸料时虽需要加压0.2MPa,但如果该储罐 与大气连通,该储罐不属于容规管辖的压力容器。
问题1-2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 规定:“军事”、“海上设施”中的压力容器不 受该条例的约束,是否可以认为,这些压力容器 也可以不受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基 础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约 束?如果不受容规的约束,是否有现行的法规对 上述容器进行安全技术控制?且它的行政主管部 门是谁呢?【1.5】
答:计算壳程容积时应扣除换热管所占的 体积。计算管程容积时应包括换热管内容 积。
问题1-10:管壳式换热器的容积是指整 体容积,还是指各腔的容积?划分类别时 按整体还是按各腔划分?【1.3】
答:管壳式换热器按多腔压力容器考虑。 可以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 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对各压力腔进行类 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 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最终取 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台压力容器的类别, 并按该类别进行监督管理。
“瞬时承压”一般仅指进料过程中,管道压力高 于容器压力(或0.1MPa),只有容器进料部位 的局部压力可能超过0.1MPa,但整个容器内的 压力不可能超过0.1MPa(一般与大气连通)。
问题1-15:按照新容规1.4.2、1.4.3条的要 求,制造厂应持有制造许可证,应将这一要求予 以公示(包括进口设备厂商、商检局等),对此 类制造厂取证要求是否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 可条件》应予以明确?【1.4】
如果不充满,工作压力大于0.1MPa,也分两种情况:如 果水的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并且气相空间的容 积(应当考虑最低液位)与气相空间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 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小于 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如果其最高工 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并且容器整体容积与工 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 适用范围,小于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答:1.5条的“可拆卸垫片式板式热交换器(包括 半焊式板式热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与1.4 条的“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是不同结构类型的 热交换器,1.5条指的板式热交换器必须是可拆卸 垫片式的,而冷冻空调装置中使用的铝制板式冷 凝器或蒸发器不属于这种结构,是否受新容规管 辖,取决于其参数是否符合压力容器的条件(参 见本书第九章有关名词术语解答)。
问题1-11:计算压力容器体积时,填料 是否扣除?分子筛是否扣除?塔盘是否扣 除?【1.3】
答:不扣除,因为不是永久连接件。
问题1-12:1.3条第(3)项“盛装介 质……的液体。”如设计温度高于标准沸 点,但最高工作温度低于标准沸点,是否 归容规管辖,是否取设计温度评定?【1.3】
问题1-7:换热器管程介质冷却水,工作压力大 于0.1MPa,管程是否受新容规管辖?【1.3】
答:假设管程充满水,如果水的最高工作温度低 于其标准沸点(100℃),则不管压力多大,该 管程不属于压力容器;如果其最高工作温度高于 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并且管程容积与工作压力 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 适用范围,小于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 用范围。
答: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按新容规不需定 期检验,其使用年限按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年限确 定。
问题1-18:新容规中,锅炉房内的分汽 缸未作特殊规定,即要使用登记、检验。 以前已安装使用的分汽缸如何处理(部分 分汽缸铭牌已丢失)?【1.4】
答:按新容规规定,所有分汽缸今后都需 要进行定期检验。对以前已安装使用的分 汽缸可延续原规定(即,随锅炉登记的, 可随锅炉检验;按照压力容器登记的,按 照容器检验)。
问题1-4:在新容规1.3条与1.4条中, 是否一定先满足1.3条?还是1.4条是对 1.3条的补充?【1.3】【1.4】
答:先满足1.3条,1.4条是对一些特殊容 器监管环节简化的特殊规定。
问题1-5:“气相空间”是指容器内介质液面以上的空 气空间,还是指整个容器的体积?(或者问:对于气、液 两种介质的空间,应如何考虑容积问题?)【1.3】
如果已经断定一个容器是本规程管辖的压力容器,则进行 类别划分时,计算其pV值的容积应当取该容器(压力腔) 的整个容积,不是仅考虑气相空间。
问题1-6:注1-4气相空间问题,如一个盛水的容器, 工作压力大于0.1MPa,怎么界定它是否受新容规管辖, 充满和不充满是否有区别?【1.3】
答:充满水,工作压力大于0.1MPa,分两种情况:如果 其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则不管压力多大,不属 于本规程管辖的容器;如果其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 其标准沸点,并且容器整体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 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小于 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问题1-3: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计算时,取压 力为0.1MPa,请问在填写设计压力时,是否应 该写0.1MPa?此容器是否有可能纳入容规的适 用范围,归容规管辖?【1.3】
答:“设计计算时,取压力为0.1MPa,”说明 该容器计算压力为0.1MPa,如为塔器,设计压 力并不一定“应当填写0.1MPa”;但工作压力为 常压(小于0.1MPa),故不归容规管辖(是否 属于容规管辖按工作压力判断,设计压力用于类 别划分)。
答:应当根据同规格容器生产的数量(批量)和 经济性考虑使用哪一个规程更合适;不需要同时 满足两个规程(但不能在同一个产品上同时使用 两个规程),选择哪一个都是满足安全要求的, 没有矛盾。
问题1-2:新容规适用的压力范围是多少? 【1.3】
答: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 容器。
问题1-16:铝制容器(电力电容压力容 器)是否要实施制造监检?【1.4】
答:除1.4.2和1.4.3条的压力容器外,均 应当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Hale Waihona Puke 问题1-17:1.4.1条第(1)项“《简单压力容 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适用的移动式空气压缩 机的储气罐”,这里储气罐体积从25L至1000L 是否只需要满足新容规的总则、设计和制造要求, 在设计寿命里不用定期检验?按旧容规这类储气 罐150L以上还需要定期检验,新容规颁布后这 类储气罐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无设计使用年限, 按20年来计)是否就都不用定检了?【1.4】
答:对。这类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如军队、海事 局等有相关规定。
问题1-22:1.5条第(1)项中的移动式压力容 器,现阶段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没有明确定义, 我们认为应该不包括火车、汽车上安装的制动用 的压缩空气储罐和筑路车辆安装的压缩空气储罐 等。但《释义》对此没有说明。【1.5】
答: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包括火车、汽车上安装的 制动用的压缩空气储罐和筑路车辆安装的压缩空 气储罐等。铁路机车上的特种设备不在《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
问题1-24:新容规释义中第1.6.1条解释设备 法兰时,给出了定义,其中有一句话“……不直 接与外部管道连接的法兰。”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设备上焊接的所有法兰都是“设备法兰”?与 JB4700—4707中所指设备法兰有所不同? 【1.6】
问题1-19:1.4.2条中小型压力容器, 大型石油化工装置中的小型压力容器(如 仪表缓冲罐)是否属于该条不用办理注册 登记? 【1.4】
答:只要在1.4条范围内,都不需要使用登 记、定期检验等。
问题1-20:新增加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进入管 辖范围,而在1.5不适用范围第(5)项又提到板式 热交换器、空冷式热交换器,这两条是否矛盾? 例如:冷冻空调装置中使用的铝制板式冷凝器或 蒸发器,究竟是否在管辖范围内?【1.4】【1.5】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
问题解答
声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 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 释。本问题解答不属于解释,也不具备法 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
本问题解答中用到的简称:
新容规——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颁布的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9年第83号)],或者简称本规程。
旧容规——1999年6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 局锅发【1999】154号)。
《释义》——新华出版社出版的《〈固定式压力 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容规——泛指,新旧容规均包括。
一、总则
问题1-1:《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与本规程都适用时,按哪个规程使用?二者之间 有冲突吗?(或者目前有《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又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在执行中如何对待处理?)【1.3】
如果该换热器已经判定属于本规程管辖的压力容 器(按壳程划分是),则作为一个整体设备,该 管程也应当按容规进行管理;但在设计制造时, 壳程和管程可以分别来制定技术条件。
问题1-8:制冷装置用管壳式换热器中一侧介质 为水,工作温度远低于水的沸点,那么水侧所使 用的材料是否按压力容器材料进行要求?水侧是 否进行监督检查?【1.3】
问题1-23:《释义》中对1.5条的释义提到 “造纸、纺织机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承压容器, 转动机器装置中的其他附属容器如缓冲罐、蓄能 器、储气罐等”,符合本规程使用范围的均属于 压力容器,应当按本规程管理,是否是指按1.4 条管理或者说要进行定期检验的管理?【1.5】
答:不是单纯指按1.4条管理或者说要进行定期检 验的管理,而是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 理。
答:当另一侧介质的压力壳被划为压力容器时, 该整台容器按压力容器要求受到监督检验,监督 检验证书是对整台设备而言的。如果水侧不属于 压力容器,则水侧完全与另一侧介质不接触的材 料可以不按压力容器用钢要求;但同时受两侧介 质作用的受压元件(如管子、管板、法兰等), 应按最苛刻的工况选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