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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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管理制度(3篇)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3篇)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____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灵武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

对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2、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发展。

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5、建立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分级分类管理,做到项目填写清楚、齐全。

建立流动人口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档案。

6、掌握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督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验证率均达到____%以上。

7、对新来员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员工预防艾滋病和计划外生育工作。

8、在暑假和春节期间,____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9、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

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10、每年____月____日前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队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备案。

11、计生领导小组按时向矿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馈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育龄妇女管理制度:1、建立职工及家属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

定期____“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计划外生育。

2、协助职工家属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服务。

2023计划生育承诺书

2023计划生育承诺书

2023计划生育承诺书2023计划生育承诺书1夫妻:男方:身份证号:女方:身份证号: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年月日,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女方:(签名加手印)年月日2023计划生育承诺书2为了切实加强公司所属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特签订本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确定同志负责我公司驻柳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二、将公司或公司聘用驻柳的育龄夫妇(包括随公司的'家属,下同)登记造册,定期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并向原籍政府和现居住地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汇报情况;接受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对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认真执行各级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接受原籍和现居住地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教育,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做到计划生育。

四、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公司负责人、当事人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五、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X__月__日2023计划生育承诺书3为了切实做好2__X年本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稳定现有的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无违法生育,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遵纪守法。

生育合同4篇_合同范本

生育合同4篇_合同范本

生育合同4篇甲方:乙方:为了加强我村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村(或居委会)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以及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或炭步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

(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为乙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供指导,按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检查流动(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节育、避孕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免费为乙方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与流动人员签订承包或时,应把计划生育列为合同主要内容之一。

流动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要予以辞退、解雇或停止租赁。

(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赁、容留未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或未办理有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

(三)乙方要主动负责被招用或出租等关系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如实反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积极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记、建立档案,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率、持证率和验证率要达100,并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监督、检查。

(四)乙方不得阻挠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检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或在检查中威胁、殴打工作人员。

(五)乙方应按时组织本单位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结扎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查环查孕,保证本单位流动(暂住)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率达100。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二篇)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二篇)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导言】本协议书是根据《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制定的。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规范出国育龄人员的生育管理行为,保障国家的生育资源和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特制定本协议书。

本协议书适用于准备出国的育龄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国育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并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本协议书所称出国育龄人员,是指准备出国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中国籍外国人)中具备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

第三条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应加强对出国育龄人员的宣传,提醒其维护国家利益,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第二章申报登记与审批】第四条出国育龄人员准备出国之前,必须办理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申报登记。

第五条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申报登记应该提供以下材料:1. 出国育龄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薄等);2. 出国育龄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等);3. 出国育龄人员的出国计划书或居住国家的签证材料;4. 出国育龄人员的生育能力鉴定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婚前检查、生育检查等);5. 出国育龄人员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根据出国育龄人员的申报材料,审核其申报资格,决定是否准予出国。

第七条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申报审核通过后,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应包括出国育龄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出国计划、计划生育审核机关等内容。

【第三章出国育龄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出国育龄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出国育龄人员有权自愿选择是否生育;2. 出国育龄人员的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权利要得到保护;3. 出国育龄人员享受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服务;4. 出国育龄人员享受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5.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而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出国育龄人员有以下义务:1. 出国育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2. 出国育龄人员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后适龄生育,并根据协议约定的子女数量调整生育;3. 出国育龄人员离婚后,应及时报告计划生育部门,并根据协议要求调整生育;4. 出国育龄人员应当遵守居住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其计划生育政策;5. 出国育龄人员应当配合地方计划生育部门的相关工作,提供相关信息;6.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义务。

出境定居人员管理规定

出境定居人员管理规定

出境定居人员管理规定出境定居人员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出境定居人员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近几年来我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做好出境定居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一)凡有条件的市、县(区)侨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为出境定居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

为他们组织外语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介绍定居国情况及有关移民法规,提供出境事务咨询,代翻译证件,代填申请表格,代办签证,代订购车、船、机票,接送出境等“一条龙”服务。

要坚持服务为主,合理收费。

(二)获准或申请出境定居人员,需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机关应予优先办理。

公证收费应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多收费。

(三)医疗卫生检疫部门按出境定居人员前往国家或地区移民当局的要求和出境定居人员的实际需要,进行体格检查和防疫检查,并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增加或重复检查项目以及多收费。

(四)申请出境定居人员,只要符合政策、理由正当、证件齐备,有关部门应及时发给申请表,不得拖延。

申请人填表送交所在单位后,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分别在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回境内择偶申请登记婚,其境内一方虽未达到晚婚年龄但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应准予办理结婚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二、处理好出境定居人员的权益问题对获准出境定居人员的权益应按照《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妥善处理好,对未作具体规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原住房问题。

1.获准出境定居人员,在出境前已向单位购买住房的,其所有权不变;已领护照尚在等待前住国家或地区入境签证的人员,租住公房的,租房或买房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

2.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原租住单位公房的,允许保留,按职工租住单位公房标准交租。

房改时如本人要求购买原住房的,可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

农村领证独女户计划生育协议书范本(六篇)

农村领证独女户计划生育协议书范本(六篇)

农村领证独女户计划生育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乙方: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合同一、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政策为乙方申办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二孩生育证;准予收养证明(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条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离开户籍地____日以上者)。

2.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按乙方需求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申请育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

3.双月____日(星期日后延)为计划生育知识讲座日。

4.按时对乙方进行随访,配合街道计生办做好"三查"服务工作。

5.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规及人口政策的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6.依据《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为乙方落实有关的优惠奖励政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政策申请生育计划,持《生育证》怀孕、生育。

申请抱养要符合《条例》和《民法典》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抱养。

2.定期接受甲方随访服务,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三查"及培训学习,接受甲方管理。

3.向甲方申请生殖健康服务和育指导。

4.持《生育证》到区计生服务站接受孕期保健服务,婴儿出生后,当月向甲方申报出生日期。

月底出生的婴儿,出生24小时内向甲方申报出生,如遇新生儿死亡,应在当日向甲方汇报,并持医院有关证明登记备案,如有虚假,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计划外怀孕,在两个月内到指定地点做流产手术。

持证怀孕的,不得自行流产、引产,如有意外,及时通知甲方。

6.女方离开户籍地____日以上者,要向甲方身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有亲属或邻居担保。

在外期间,每季度末向甲方交回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三查"证明。

7.分娩后90天以内及时落实避孕措施。

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

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

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

为了实施好计划生育政策,保障育龄人员的生育权益,规范管理育龄人员的生育行为,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制度。

一、管理卡的颁发对象。

计划生育育龄人员管理卡是针对已婚、未婚的育龄妇女和育龄男性的一种身份证明和管理工具。

管理卡的颁发对象包括已婚育龄妇女、未婚育龄妇女和育龄男性。

管理卡的颁发是依法依规进行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人员都可以申领管理卡。

二、管理卡的作用。

1. 身份证明,管理卡是育龄人员的身份证明,可以用于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登记等手续。

2. 生育管理,管理卡可以记录育龄人员的生育情况,包括已生育子女的情况,计划生育手术的情况等。

3. 生育服务,管理卡可以享受相关的生育服务,包括生育健康咨询、生育保健等服务。

4. 生育奖励,管理卡可以作为享受生育奖励的凭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育龄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生育奖励。

5. 生育指导,管理卡可以记录育龄人员接受的生育指导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情况,有助于加强对育龄人员的生育指导。

三、管理卡的管理。

1. 颁发管理,管理卡的颁发由计生部门进行管理,申领管理卡需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 使用管理,管理卡的使用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不能随意挪用、伪造或者变造管理卡。

3. 更新管理,管理卡需要定期更新,包括更新个人信息、生育情况等。

4. 挂失管理,管理卡遗失或者损坏需要及时挂失,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管理卡的意义。

管理卡是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工具,有利于加强对育龄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通过管理卡,可以及时了解育龄人员的生育情况,为他们提供相应的生育服务和指导。

同时,管理卡也是保障育龄人员生育权益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防止强制堕胎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管理卡的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完善,管理卡制度也将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未来,管理卡可能会更加智能化,可以实现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为育龄人员提供更加便捷、个性化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____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引言: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国家法律、社会政策和行政管理等手段,对人口数量、结构、质量等方面进行调控和管理的制度。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被认为是人口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平衡人口与资源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原有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本文将探讨____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政策目标、政策措施、政策影响和社会反应等方面。

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讨论,为未来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一些建议和借鉴。

一、政策目标____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的政策目标应该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

具体来说,政策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人口数量控制: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设定人口数量控制目标。

这个目标应该既要避免过度生育所带来的人口过剩问题,也要避免人口老龄化过快的问题。

2.人口结构调整:人口结构不仅涉及到年龄结构,还涉及到性别比例、教育程度和人口流动等方面。

政府应该通过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鼓励优生优育,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

3.生育权利保障:尊重妇女的生育权利,保障每个家庭依法享有计划生育政策提供的各项权利。

同时,政府应该切实加强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打击,保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二、政策措施为了实现上述政策目标,____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

1.继续实行两孩政策:考虑到人口老龄化问题,维持或者适度放宽现行的两孩政策,使得夫妻可只生育两个子女,以平衡人口总量和质量。

2.加大优生优育政策力度:鼓励优生优育,通过提供医疗保健、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健康育龄人口的生育行为。

3.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的生育保险制度,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保险等,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4.加强违法生育行为的打击:对于通过违法手段进行生育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维护计划生育制度的公平与公正。

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一、协议原则对于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结合出国育龄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1.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在出国育龄人员中同样适用。

2.出国育龄人员在出国前应当按照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婚育登记和技术服务,确保不违法生育。

3.出国育龄人员在境外不得违法怀孕生子。

二、协议内容1. 出国前管理对于即将离境前的出国育龄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期进行婚育登记和技术服务。

2.进行生育指导和咨询,不得违法怀孕生子。

3.签订《出国计划生育协议书》并保持生育档案。

4.对未满足《计划生育法》规定的育龄夫妻,限制其出国时间,直至满足法定要求。

2. 境外管理对于已经离境的出国育龄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境外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核查、控制和保障。

2.进行远程咨询和指导,及时了解其生育情况。

3.建立境外计划生育管理公告栏,宣传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

4.对违法生育行为立即纠正,及时予以处理。

3. 回国管理对于已经回国的出国育龄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返乡免费接受人工流产术或者其他措施。

2.进行生育检查,保证未生育,按时补办违法生育手续。

3.对无法移交的保护妇女和儿童机构的出国育龄夫妇,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予以处理,并对其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三、协议执行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的执行须得到以下部门的支持和协助: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必须对出入境人员严加管理,确保计划生育政策得以贯彻执行。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支持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管理,确保生育行为得以规范。

3.互联网和社会媒体机构要承担起发布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的社会责任,宣传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

4.出国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出国育龄人员离境前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第三十九条 军队出国留学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计划生育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一条 各总部、军兵种、军区、武警部队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1月5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即行废止。
(二)原有一个子女因故死亡,又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第三十二条 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所在单位应当自批准之月起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三条 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二条 军队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
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达到晚婚年龄以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第十三条 女方达到晚婚年龄的育龄夫妻,可自行选择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并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或者生育服务证。
(七)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营、连计划生育指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组织落实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机关的军务、动员、组织、干部、宣传、纪检、财务、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协助和配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婚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队所有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第三条军队所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军队依法保障军队人员合法生育、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第五条军队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坚持与部队全面建设相结合,与官兵成长进步相结合,与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拟制军队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军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二)审定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审批军师职领导干部人口理论集训计划;(四)定期总结全军计划生育工作,推广计划生育工作经验;(五)组织实施全军性计划生育工作的评比、表彰活动;(六)中央军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制全军计划生育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二)组织和指导全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婚育管理;(三)组织军队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四)组织军师职领导干部人口理论集训和军级以上单位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五)编报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六)制定全军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负责避孕药具的订购、分配和管理;(七)负责全军计划生育工作统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八)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范文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抓好计生工作,是卫生院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卫生院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年”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卫生院的两个“文明”建设和卫生院的“就医环境”结合起来,抓实抓好。

制定以下制度一、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行政中层干部、女职工及其他根据需要指定的人员,根据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并上报有关计划生育主管部门。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成员分工主要有:①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检查落实情况;②具体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③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工作;④职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⑤临时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⑥流动人口子女学籍档案管理工作;⑦工会女工的管理工作;⑧卫生、健康咨询教育工作;⑨日常具体事务检查工作。

二、管理措施(一)、认真____执行上级卫生部门及计生部门的计生政策,广泛开展计生宣传工作,使全体职工认识到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人都必须自觉执行。

(二)、号召青年教职工晚婚晚育。

【按法定年龄(女____周岁,男____周岁)推延三年,(即女____周岁,男____周岁)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____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三)、督促育龄人员落实节育措施,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

(做到一孩“上环”,每季度到计生服务所查环一次)。

(四)、做好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的登记和检查工作。

(建立统一的育龄妇女登记卡)。

(五)、为育龄人员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并向有关单位提供情况。

(凡符合政策申请生育第二胎的对象,必须在本年度八、____月间提出申请,凭准生证生育)。

(六)、雇用临工时,要查验婚育证明,凡无婚育证明或证明不合格的一律不雇用。

(七)、雇用的临时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卫生院将按规定中止或解除合同。

(八)、流动(暂住)人员的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范文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范文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范文尊敬的各位出国育龄人员: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出国育龄人员的生育计划,保障国家人口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如下:第一条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目的和原则1. 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出国育龄人员的生育计划,加强对其生育行为的指导,促进人口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 出国育龄人员应遵守国家的相关人口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和教育,自觉抵制超生行为。

3. 出国育龄人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理性规划生育计划,合理安排生育时机和数量,保证自身和家庭的健康。

第二条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权益和义务1. 出国育龄人员享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权益,并有权收到相关计划生育政策和知识的指导和帮助。

2. 出国育龄人员应积极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照国家的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目标,参与生育计划和生育数据的收集,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 出国育龄人员应认真配合相关部门的统计调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个人和家庭的生育情况和相关信息。

第三条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指导和帮助1. 国家将加强对出国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指导和帮助,提供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读,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和服务。

2. 出国育龄人员可随时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咨询和申请相关服务,包括生育政策咨询、生育健康检查等。

3. 出国育龄人员如若发现自身有生育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就医并接受医生的指导和治疗,确保自身和孩子的健康。

第四条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和教育1. 国家将加大对出国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其计划生育意识和管理能力。

2. 出国育龄人员应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其计划生育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第五条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奖励和惩罚1. 出国育龄人员如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未超生,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和优惠政策。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2023年版7篇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2023年版7篇

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2023年版7篇第1篇示例:《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2023年版》为了正确引导外出育龄人员合理规划生育,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特定制定本合同。

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请双方认真阅读,谨慎签署,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

第一条合同目的外出育龄人员与所在地计生相关部门签署《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是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合理控制人口数量和质量,促进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同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1. 外出育龄人员在签署本合同后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管理,如实履行相关义务。

2. 外出育龄人员需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和节育措施,认真执行生育证明审核、婚检和家庭避孕技术服务等制度。

3. 外出育龄人员在未获得合法生育资格前,不得擅自生育,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外出育龄人员要自觉接受计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完成相关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5. 外出育龄人员要维护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和严肃性,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严禁进行任何破坏计划生育秩序的活动。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或双方另行签订新约后终止。

1. 外出育龄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如有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2. 计生相关部门应负责监督和指导外出育龄人员履行合同规定,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育保健指导和服务。

1. 在合同期限内,若外出育龄人员的户籍迁回原籍或其他地方,计生相关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解除本合同。

2. 若外出育龄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经计生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如对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则应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的附件有《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政策详解》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的补充、解释和具体指导。

本合同如有变更,应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023年计划生育协议书通用15篇

2023年计划生育协议书通用15篇

2023年计划生育协议书通用15篇计划生育协议书1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甲乙双方都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完善“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社区育龄妇女(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如下:一、甲方:必须遵守职责,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1.成立社区计生服务室,建立人口学校,为乙方提供培训场所;2.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做好“五期教育”(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3.及时为乙方提供产后、术后、药具随访服务,及时传播节育知识。

定期组织(乙方)待业、失业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超孕、环、病情检查;4.及时向外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申请。

二、乙方:遵守“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争创模范公民:1.乙方将提供甲方资料建立联系户制度;2.依法登记结婚,依法怀孕生育,树立婚育新风;3.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行使监督权利,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的各项服务活动。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迁移、调出甲方管辖地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划生育协议书2甲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备注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学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计划生育合同: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规定,接受甲方的依法管理监督;2、甲方应向乙方开展宣传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教育;提供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岗;甲方应及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当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验;4、乙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5、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依法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6、乙方有监督甲方依法行政的权利;7、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有关计生法规宣传教育、知情权和相关服务的权利;8、当乙方婚育、节育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到甲方申报,并回原户籍地发证机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变更手续;9、乙方欲离开甲方居住地前,应主动告知甲方;10、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2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2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引言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成为了我国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然而,由于流动人口本身的特殊性质,其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难度较大,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制订2024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显得尤为迫切。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平台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首先需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平台。

该平台将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重要基础,用于收集、存储、共享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计划生育意愿和需求等。

各地相关机构通过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状况,便于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了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的认知度和意愿,需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向流动人口传达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政策法规,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和态度。

同时,可以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流动人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方法,提高生育决策的科学性。

三、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针对流动人口的特殊需求,需要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确保服务能够覆盖到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

其次,要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和相关政策支持,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的计划生育服务。

例如,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医疗机构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点,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解决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

此外,还可以采用互联网和手机APP等方式,为流动人口提供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获取计划生育信息和服务。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对其进行监督与评估。

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管力度,发现并纠正服务中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计划生育责任书范例(五篇)

2024年计划生育责任书范例(五篇)

2024年计划生育责任书范例执行计划生育乃国家之根本政策,公民负有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之责任。

依据计划生育管理法规,员工于入职合同期间,已与用人单位确立计划生育管理关系,并接受用人单位之计划生育管理。

用人单位依法对员工之计划生育状况进行跟踪管理。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愿意遵循以下要求,确保各项计划生育管理措施得以落实。

一、本人将恪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自愿接受用人单位之计划生育管理。

二、本人于入职时,将如实填写并提交《民航中南空管局社会招聘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本人将按照用人单位之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对本人计划生育状况之函调工作。

若员工被举报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且不配合调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四、已婚女性员工应采取有效避孕节育措施,若避孕失败导致意外妊娠,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不超生、抢生。

每年至少进行三次环孕检查,并按时向用人单位报告检查情况。

已婚男性员工应真实反映配偶之生育及避孕节育状况,不得有任何隐瞒。

五、本人若结婚或生育,须符合法律所准许之条件和手续,并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六、本人若有收养、助养、代养情况,必须符合法律所准许之条件和手续,并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七、若本人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或隐瞒违规事实,愿意接受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之处理。

员工签名:日期:年月日2024年计划生育责任书范例(二)为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的均衡,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推动计划生育体制的创新,加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更新,依据主管部门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____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责任目标1、坚持持证怀孕凭证生育,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

2、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流出人口登记率达到98%以上,流出人口证件办理率达到95%以上,流入人口持证验证率达到95%以上。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2004年 12月 10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

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

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2篇)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2篇)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国家人口政策的顺利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具备出国条件并符合出国计划生育政策的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

第三条出国计划生育是指有出国意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育龄人员,按照国家人口政策,在出国前生育符合计划的子女的行为。

第四条本协议的目的是加强对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指导,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第五条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保护计划生育者的合法权益,尊重个人意愿,同时加强宣传,提高计划生育知识水平,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六条国家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国内外人口政策宣传教育和服务指导,支持计划生育者健康出国,同时建立健全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七条 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出国育龄人员应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提前向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申报出国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计划生育部门应加强对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自觉性,普及国内外人口政策宣传教育,为计划生育者提供咨询和服务。

第十条出国前,计划生育者应接受健康检查,保证身体健康,确保能够安全出国并顺利怀孕和生育。

第十一条出国育龄人员应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配合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国家将加大对2024年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政策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计划生育知识,提高计划生育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

第十三条国家将建立健全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咨询服务体系,为计划生育者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和生育指导等服务,保障其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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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职别出国性质出国期限婚姻状况生育情况
本人离校前已接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在离校期间,自觉用计生政策、法规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遵守以下条款
1.夫妻双方系初婚未育者,意在国内生育的;或未婚者在离校期间结婚指双方为初婚,意在国内生育的,需在女方妊娠两个半月内,男女双方各自与本单位联系,办理一胎生育指标。

2.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再婚者,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意在国内生育第二胎的,必须提前与所在单位联系,经单位严格审核离婚证件等,申办二胎生育指标,不能造成先孕后申请的情况。

3.发现计划外怀孕二胎,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4.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缴纳社会抚养费,接受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5.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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