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税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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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 制度(三)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一、三同时制度 (一)“三同时”制度概述 “三同时”制度,是指对环境资源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其环境资源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 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 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二)“三同时”制度适用范围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主
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加以确定。 从项目涉及行业看,主要包括工业、交通、水利、农 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 从项目类型看,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 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引进的建设项目、确有经济 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环保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 从项目建设类别看,主要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 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二)征收环境资源税制度
征收环境资源税制度,是指国家为实现特定的环境资
源保护目标,筹集环境资源保护资金,强化纳税人环 境资源保护行动而征收的一系列税种以及采用的各种 税收措施。 由于税收本身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其对环境污染及 生态资源破坏这一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有直接、 有效的调节作用。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我国的环境资源税正处在改革和完善过程中,这里只
介绍狭义的资源税,即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 《资源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对资源税的纳税人、应 税范围、税目、税额、减税免税条件等作出了比较具 体的规定。 (1)资源税的纳税人。 (2)资源税的纳税范围。 (3)资源税的税目和税额。 (4)资源税的减征和免征。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三、征收环境资源费制度
征收环境资源费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环境资源 和维护生态平衡,而向利用环境资源,排放污水、
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物以及破坏 生态环境者征收一定的排污费、环境赔偿费、资 源补偿费等环境资源费的管理措施。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对三个主要环节的要求
1.同时设计
2.同时施工
3.同时投产使用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在“三同时”制度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 责如下: 1、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进行审查; 2、对建设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3、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进行验收; 4、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依法对“三同时”制度的违反者,追究行政责任。
知识பைடு நூலகம்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对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以罚 款。 对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建设项目投入投入试生产超 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 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 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以罚款。 对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 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 以处以罚款。
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重要而影响广泛环境资源费制度。
根据该条例,目前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和依据
2、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
3、违反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责任。
谢 谢!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二、环境资源税费制度
(一)环境资源税费制度概述 环境资源税费,是环境资源税和环境资源费的合称,
指国家依法对排放污染物、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所征 收的税或收取的费用。 环境资源税,是指由国家税务部门依法向开发利用环 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强制无偿地征收的一定财产,是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环境资源费,是指环境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开发利用 环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定费用。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一、三同时制度 (一)“三同时”制度概述 “三同时”制度,是指对环境资源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其环境资源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 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 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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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同时”制度适用范围
“三同时”制度适用于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主
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加以确定。 从项目涉及行业看,主要包括工业、交通、水利、农 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 从项目类型看,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 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引进的建设项目、确有经济 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环保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 从项目建设类别看,主要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 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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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环境资源税制度
征收环境资源税制度,是指国家为实现特定的环境资
源保护目标,筹集环境资源保护资金,强化纳税人环 境资源保护行动而征收的一系列税种以及采用的各种 税收措施。 由于税收本身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其对环境污染及 生态资源破坏这一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有直接、 有效的调节作用。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我国的环境资源税正处在改革和完善过程中,这里只
介绍狭义的资源税,即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 《资源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对资源税的纳税人、应 税范围、税目、税额、减税免税条件等作出了比较具 体的规定。 (1)资源税的纳税人。 (2)资源税的纳税范围。 (3)资源税的税目和税额。 (4)资源税的减征和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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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环境资源费制度
征收环境资源费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环境资源 和维护生态平衡,而向利用环境资源,排放污水、
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物以及破坏 生态环境者征收一定的排污费、环境赔偿费、资 源补偿费等环境资源费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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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对三个主要环节的要求
1.同时设计
2.同时施工
3.同时投产使用
知识点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三)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在“三同时”制度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 责如下: 1、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进行审查; 2、对建设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3、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进行验收; 4、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依法对“三同时”制度的违反者,追究行政责任。
知识பைடு நூலகம்四 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三)
对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以罚 款。 对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建设项目投入投入试生产超 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 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 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以罚款。 对违反“三同时”制度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 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 以处以罚款。
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重要而影响广泛环境资源费制度。
根据该条例,目前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和依据
2、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
3、违反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责任。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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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资源税费制度
(一)环境资源税费制度概述 环境资源税费,是环境资源税和环境资源费的合称,
指国家依法对排放污染物、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所征 收的税或收取的费用。 环境资源税,是指由国家税务部门依法向开发利用环 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强制无偿地征收的一定财产,是 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环境资源费,是指环境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开发利用 环境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