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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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游船的安全运营,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游船的运营管理活动。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游船运营企业及其下属游船的安全运营。

3. 法律依据本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以《游船安全运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基础。

二、游船安全运营管理职责1. 游船运营企业的安全职责1.1 确保游船的设计安全与建造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1.2 组织制定游船的操作规程和紧急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1.3 配备专业的船长和船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1.4 定期进行游船的检修、保养和设备更新,确保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1.5 定期开展游船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1.6 组织开展游船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和船员的安全意识。

2. 游船船长的安全职责2.1 负责指挥和控制游船的航行操作,确保其安全稳定。

2.2 根据气象和水文情况,合理安排游船的航行计划,并及时调整。

2.3 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游船的安全运行。

2.4 做好船舶的日常巡航、检查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2.5 协助游船运营企业做好船舶的维修保养和设备更新工作。

3. 游船船员的安全职责3.1 遵守船舶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操作。

3.2 参加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航海和救生等技能能力。

3.3 熟悉游船布局和设备使用方法,能够独立操作相关设备。

3.4 维护游船的卫生与整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5 积极配合船长完成巡航、检查和记录工作。

三、游船安全运营管理措施1. 游船的规范操作1.1 游船运营企业要制定游船的操作规程,明确航行、停靠、应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

1.2 游船的船长和船员要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更改或违背规程。

1.3 游船的船长和船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紧要的交通方式,海运在当今全球经济体系中扮演了越来越紧要的角色,但是船舶安全问题也同样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

为此,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实施,对于保障海事安全、防备海事事故等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本文将从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定义、内容、建设及完善等方面入手,认真阐述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定义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船舶的安全、防备海事事故而订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组合,是一种全程性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它重要包括船舶安全管理运作、人员配备标准、船舶安全条例、SOLAS公约等规章制度。

通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可以适时发觉并矫正各种问题,为船舶从船前到船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供给了制度保障和技术引导。

第二部分: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一)船舶安全管理组织船舶安全管理组织是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

船舶安全管理组织应当由船东、船长以及船员三部分构成。

在该组织中,船东应当是船舶安全的重要监管者,船长应当是安全管理的中心人物,而船员则应当是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执行者。

船舶安全管理组织需要为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实在实施负责。

(二)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包含船员培训、安全文件编制、船舶维护和修理、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

其中,船员培训是特别紧要的一环,应当包括基础技能培训、安全意识培训、不安全物品处理培训等内容。

(三)船舶安全掌控船舶安全掌控应当包括防备掌控和应急掌控两个方面。

在防备掌控方面,需要对船舶的各个系统、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维护和修理,以保证船舶内部系统的正常运行。

而在应急掌控方面,则需要对各种不安全情况进行充分的预案编制,以确保在万一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出适当的判定,适时实行有效的避险和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船员及船只本身的安全。

(四)船舶安全管理技术船舶安全管理技术重要包括船舶安全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和修理等方面,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

游船航行安全管理规定(3篇)

游船航行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船航行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游船航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的各类游船,包括但不限于游艇、游船、观光船、游轮等。

第三条游船航行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游船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确保游船航行安全。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五条游船所有人应当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书。

第六条游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适航性能。

第七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游船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救生、通信等安全设备,并确保其完好。

第九条游船应当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船名、船籍港、船舶类型等标识。

第十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建立船舶档案,包括船舶基本情况、航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十一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游船航行前,船长应当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适航。

第三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游船航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四条游船航行应当选择安全航道,避开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游船航行应当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第十六条游船航行应当遵守航行规则,按照规定航速行驶。

第十七条游船航行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并确保救生设备完好。

第十八条游船航行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第十九条游船航行应当配备合格的船员,并确保船员在岗。

第二十条游船航行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规,防止污染水域。

第四章事故预防与处理第二十一条游船所有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游船航行过程中,如遇险情,船长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营运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务法》、《国际船舶安全管理规范(ISM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营运船舶及其船员,包括船舶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等方面。

3. 主管部门和责任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是公司的船舶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船舶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安全经理,负责逐级下达安全管理指令。

二、职责和义务1. 公司的职责和义务(1)制定并向船舶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管理指令,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2)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船员具备相关安全技能;(3)定期检查船舶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4)及时调查船舶事故和事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5)配备足够的船舶管理人员,确保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安全经理的职责和义务(1)组织、实施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负责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3)制定船舶的安全操作指南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4)协调船舶管理部门和船员,解决船舶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5)及时查处违反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船员的职责和义务(1)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船舶管理部门的安全方针;(2)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掌握相关的安全技能;(3)密切配合船舶管理部门的工作,如实上报船舶安全情况;(4)经过安全经理授权后,有权中止或终止任何可能造成危害的操作;(5)积极参与船舶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检查和整改(1)船舶管理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并向安全经理报告检查情况;(2)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整改;(3)安全经理对检查结果负责,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4)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情况、船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船舶的安全管理记录等。

游轮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游轮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游轮运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游轮运营管理工作,提高运营效率,保障游客安全和船舶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游轮运营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乘务部门、技术部门、市场部门等各个部门的运营管理。

第三条游轮运营管理制度属于游轮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相一致。

第四条游轮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学习本制度,自觉执行,确保游轮运营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游轮公司设乘务部、技术部、市场部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保障游轮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乘务部门负责游客服务工作,包括游客接待、餐饮服务、娱乐表演等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门负责船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船舶设备的检修、维护、更新等工作。

第八条市场部门负责游轮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宣传推广、销售策划、市场调研等工作。

第九条游轮公司设管理层和执行层,管理层负责决策和规划,执行层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

第十条游轮公司应当定期举行全员大会、部门例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工作信息、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游轮公司领导人员应当加强对公司管理工作的监督,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乘务部门应当加强游客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游客在船上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技术部门应当加强船舶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船舶设备运行正常,保障游轮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市场部门应当加强市场开发工作,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为游轮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游轮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游轮公司应当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游轮公司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游客和船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游轮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游轮运营的质量。

第十九条游轮公司应当对游轮设备、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公司整体质量水平。

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船舶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旅游船舶业务的各类船舶,包括游船、游艇、渡船等。

第三条旅游船舶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旅游船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旅游船舶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旅游船舶经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旅游船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船舶检验与登记1. 旅游船舶必须取得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验。

2. 船舶所有权人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船舶登记证书。

第八条船舶设施与设备1. 旅游船舶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救生、消防、通讯、导航等设施设备。

2. 船舶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船员管理1. 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船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

2. 船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条游客管理1. 严禁超载、超员、超航区航行。

2. 游客应遵守船舶秩序,服从船员管理。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旅游船舶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船舶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旅游船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游船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船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游船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游船运营单位、游船船员以及与游船安全运营管理有关的其他相关方。

第3条游船安全运营管理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核心,遵循逐级负责、全员参与、综合管理、科学监督的原则。

第4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5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加强游船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6条游船运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游船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7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工作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8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第9条游船运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船员,确保船员的健康状况和工作水平符合相关要求。

第10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11条游船运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游船安全管理工作。

第12条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安全培训师组成。

第13条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游船安全管理的全面指导和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14条安全监督员负责游船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15条安全培训师负责开展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游船安全培训和教育第16条游船运营单位应向船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第17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游船安全操作规程;2. 游船安全设备和装备的使用方法;3. 紧急情况下的救生和逃生方法;4.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知识。

第18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书面资料和视频教学;2. 模拟演练和实践操作;3. 安全讲座和座谈会;4. 安全考试和综合评估。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2、夜间;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4、督促、检查游船艇的安全及防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5、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船员的技术培训及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十、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人员按事故应急救助预案进行有效救助,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的正常运营管理,保障船舶的安全、环保和经济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运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者、管理者等。

第三条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应当以安全第一、环保为重点、合理经济运行为目标,统一规范船舶的运营行为。

第四条所有从事船舶运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和管理。

第五条船舶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划分责任,建立协作机制,确保船舶正常运营。

第二章船舶运行管理第六条船舶运行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包括航行、负荷运行、动力系统、船舶设备等方面。

第七条船舶的航行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航行路线、航速和航行安全要求,确保船舶航行的平稳和安全。

第八条船舶的负荷运行应当按照规定负荷率进行,不得超载或过载,保证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船舶的动力系统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动力系统运行正常,避免发生故障。

第十条船舶的设备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设备运行正常,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船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熟悉船舶的操作规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船舶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船舶维护管理应当定期检查船舶的结构、舱壁、舱顶、船体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船舶的防腐防污涂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船舶的外表面清洁整洁,减少外表面污染。

第十四条船舶的舱室和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舱室内空气清新,消除异味。

第十五条船舶应当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对船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船舶的消防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使用,提高船舶的防火能力。

第四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八条船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船员,确保船员素质和能力,提高船舶的安全性。

游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游船公司运营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游船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并对游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游船船长负责游船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游船的安全状况、船员操作、游客安全负责。

第六条游船驾驶员、救生员、服务员等从业人员应按照各自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游客安全。

第三章游船安全管理第七条游船应具备合法的船舶检验证书,并定期进行检验。

第八条游船应配备齐全的消防、救生、通讯等安全设备,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游船应按照规定配置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保证其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第十条游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确保游客能够清晰看到。

第十一条游船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1. 非正常营运和接待;2. 夜间;3. 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4. 风力、浪高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5. 乘客超出载客定额;6. 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2. 船舶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不得妨碍其他船舶正常进出;3.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游船及其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

船舶运营和管理制度一、船舶管理1. 船舶登记管理:船舶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船舶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船舶登记信息。

2. 船舶运营计划管理:船舶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船舶运营计划,包括航线规划、货物运输计划、船舶维护计划等。

3. 船舶状态监控: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状态进行监控,包括船舶位置、运行状态、装载情况等,及时了解船舶运营情况。

4. 船舶保险管理:船舶公司应购买船舶保险,保障船舶运营安全,保护船东和货主的利益。

二、船员管理1. 船员招聘与培训:船舶公司应根据船舶运营需求,定期对船员进行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船员具备适应船舶运营的能力和素质。

2. 船员考勤管理: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船员考勤制度,监督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情况,防止过劳和事故发生。

3. 船员健康管理:船舶公司应关注船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开展健康体检和心理辅导,促进船员的健康成长和工作生活平衡。

4. 船员安全意识培训:船舶公司应定期开展船员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船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自觉性,增强遇险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货物管理1. 货物装卸管理:船舶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货物装卸操作规程,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和运输,防止货物损坏和丢失。

2. 货物保障和解决投诉:船舶公司应为货主提供货物保障服务,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的完整和时效,及时解决货主投诉和纠纷。

3. 货物信息管理:船舶公司应建立货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货物跟踪和查询,提高货物运输的透明度和效率。

4. 货物保险管理:船舶公司应根据货物特性和价值,为货主提供货物运输保险,降低货主的风险和损失。

四、船舶维护1. 船舶检修和保养: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和设施的完好和安全,延长船舶使用寿命。

2.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船舶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船舶事故,保障船舶运营安全。

3. 船舶环境保护:船舶公司应积极参与船舶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减少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游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船公司安全管理,保障游船运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游船及其运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游船建造、改造、维修、保养、运营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船运营安全。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应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游船船长是游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船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九条船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船长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游船运营安全。

第十条乘客应遵守游船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规则,配合船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老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新规定、新技术和新方法。

第十四条公司应邀请专业机构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游船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游船结构、设备、系统是否完好;(二)游船动力系统、导航系统、通信系统是否正常;(三)游船消防、救生、应急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四)游船载重、载客是否符合规定;(五)游船证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六条船长应每日进行游船自查,确保游船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报告公司上级主管部门。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4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游船安全运营,保护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游船安全运营单位。

第三条游船安全运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第四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和职责。

第五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游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安全应急演练。

第六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

第七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章节二:安全运营责任第八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运营职责和职权。

第九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隐患消除。

第十二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章节三:游船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游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第十四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游船安全档案,记录游船的基本情况和安全检测结果。

第十五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游船进行安全检测和维修,确保游船的安全运营。

第十六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制定游船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游船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营。

第十八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加强游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章节四:游客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加强游客安全教育,告知游客基本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和警示标志,引导游客安全乘船。

第二十一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设立票务管理制度,确保游客合法乘船。

第二十二条游船安全运营单位应建立游客名单和联系方式记录制度,确保游客信息的及时掌握。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前言游船是旅游业中常见的交通工具,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游船的投入运营数量也越来越多。

游船运营安全是保障游客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制定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游船运营环境、游船管理体系、游船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方面。

游船运营环境1.游船适航环境:游船运行的区域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区域,且符合游船的适航要求(如水深、水流等)。

在游船运营过程中,需对游船航行的环境进行实时观察和评估。

2.游船适航条件:游船运营时,需符合国家有关游船适航的政策法规要求,包括船体有无损坏、设备是否齐全、通风是否良好等方面。

3.游船适航人员:游船的驾驶员需持有国家相关的船舶驾驶员执照,且具备一定的实际驾驶经验。

游船管理体系游船管理体系包含游船运营人员管理、游船设备管理、游船维修保养管理和游船安全检查管理等方面。

1.游船运营人员管理:游船的驾驶员、导游、服务员等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接受必要的培训。

2.游船设备管理:游船设备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购和安装,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良好的使用状态。

3.游船维修保养管理:游船的定期检修、保养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故障修理均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保障游船的良好运行状态。

4.游船安全检查管理:游船每次运营前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游船设备齐全、航线安全、游客人员数量合理等。

游船安全保障游船安全保障主要包括安全设施设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

1.安全设施设置:游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救生设备、消防设备、报警装置等。

2.安全组织管理:游船应设有安全管理岗位,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游船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监管。

3.安全培训:游船的驾驶员、导游、服务员等人员需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游船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游船运营安全,提供安全的游船航行环境,保护乘客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船长负责船舶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落实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2. 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船员负责执行船长指令,保障船舶的安全航行;3. 保安负责游船游客的安全,配合船员做好游船安全工作;4. 乘客应在游船航行期间服从船员的指挥安排,自觉遵守游船安全规定。

三、船舶日常管理1. 船舶必须每年定期进行检修,保障船舶的结构和设备的完好;2. 定期进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障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使用;3. 船舶必须配备专业的船员和保安,确保船舶的正常航行和游客的安全;4. 在游船经营过程中,严禁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改装船舶结构;5. 严格遵守游船运营和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船舶安全管理1. 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员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保障船上乘客和船员的安全;2. 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提高乘客和船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对能力;3.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保障船舶的稳定,避免发生船舶侧翻等危险情况;4. 游船应在航行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在航行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而影响游船的安全;5. 船舶在停泊港口时,应根据当地海事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停泊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规。

五、游船安全宣传1. 游船应在游船上设立安全宣传牌,向乘客传播有关游船安全的知识,包括应急逃生路线、适当的穿着等;2. 游船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应明确游船的安全措施,避免夸大游船的安全性;3. 游船应向乘客提供游船安全手册,让乘客了解游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措施。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船等处罚措施;2.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3. 对于错误的应急处置,应及时进行事后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船舶运营方案及制度

船舶运营方案及制度

船舶运营方案及制度一、引言船舶运营是指船舶所有权人通过船舶的管理和操作,使船舶达到安全、高效、经济运营的过程。

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船舶运营涉及到船舶的维护、保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良好的船舶运营方案和制度能够保障船舶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提高船舶的竞争力和运营效益。

因此,本文将从船舶运营方案和制度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建立完善的船舶运营方案及制度,加强船舶的运营管理,提高船舶的运营效益。

二、船舶运营方案1. 安全运营方案作为船舶运营的首要任务,安全运营方案应包括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船舶的安全技术装备、船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其中,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建立和落实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船舶的管理责任、管理程序、管理文件等,以保障船舶在航行中的安全性。

同时,船舶的安全技术装备也是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应根据船舶的类型和用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航行雷达、航行灯、火灾报警系统等。

此外,船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措施也是安全运营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应注重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和灾难应对能力培训,提高船舶的安全运营水平。

2. 经济运营方案经济运营方案是指通过合理的运营管理和控制成本,提高船舶的运营效益。

在经济运营方案中,要注重船舶的成本控制、运力利用和船舶的运价管理等方面。

在成本控制方面,要从船舶的燃料、维护、管理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船舶的运营成本。

在运力利用方面,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航线情况,合理安排船舶的运输计划,提高船舶的运输效率和利用率。

在船舶的运价管理方面,要根据市场行情和竞争态势,灵活调整运价策略,提高船舶的运营收入。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高船舶的经济运营效益,提高船舶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3. 环保运营方案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船舶运营也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环保要求。

因此,建立健全的环保运营方案是船舶运营的重要内容。

在环保运营方案中,应注重船舶的排放控制和环保技术装备,通过合理的装备和管理,降低船舶的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提高船舶的环保性能和形象。

游轮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游轮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游轮运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游轮运营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游轮运营活动的企业和游轮。

第三条游轮运营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旅客至上、服务优质、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游轮运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游轮运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游轮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游轮安全管理第六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制定游轮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对游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游轮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第八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船员,并对船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

船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旅客安全管理制度,对旅客进行安全教育和引导,确保旅客安全。

第十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关于航行安全、防污染、救生的规定,确保游轮航行安全。

第三章游轮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游轮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流程,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旅行环境和服务。

第十四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旅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旅客投诉,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环保和节能管理第十五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和节能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游轮运营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

第十六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环保和节能设施设备,提高游轮运营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十七条游轮运营企业应当加强游轮垃圾、废水和油污的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污染海洋环境。

水上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上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上旅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水上旅游的各类船舶,包括游艇、游船、帆船等。

第三条水上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水上旅游船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水上旅游船舶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上旅游船舶经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船舶应具备合法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书。

第八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等。

第九条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条船舶应配备合格的船员,船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船舶应按照规定进行航行,不得超载、超航区航行。

第十二条船舶应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四章游客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游客上船前,应进行安全告知,告知游客水上旅游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游客上船后,应配发救生衣,并确保游客正确穿戴。

第十五条游客在船上活动时,应遵守船舶规定,不得随意穿越船舱,不得擅自操作船舶设备。

第十六条船舶应设立游客休息区域,确保游客在船上休息时安全。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时,船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第十八条船舶应与当地海事部门、救援机构保持联系,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九条船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上旅游船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水上旅游船舶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游客安全,保证游船运营安全稳定,制定本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明1. 管理层:负责游船的安全运营管理,确保游船设备安全运行、人员安全、旅客安全。

2. 游客:遵守游船规定,自觉维护游船秩序,不得做出任何危害旅客安全的行为。

3. 员工:负责游船设备保养与维护,游客服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等。

第三章规章制度1. 游船安全规定游船的建造、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国家规定,严格按照制造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 游船运营规定(1)旅客乘坐游船前,应认真核对票务,严禁超载乘船。

(2)旅客应在游船安全、稳定时坐定,严禁翻越护栏,随意移动、嬉戏。

(3)禁止使用各种违禁物品。

如危险物品、易燃品等。

3. 游船应急预案(1)游船每天上船前应检查消防器材、生命救护设备,安排具备相关应急手段和应急专职人员。

(2)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 游船安全考核与培训(1)游船设备和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修整,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2)游船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接受安全培训。

第四章组织实施(1)游船应依据制度保证安全运营。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度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改进制度。

(3)对于游客或员工遵守制度的情况进行奖励,违规情况进行处罚。

第五章其他为了保证游船的安全稳定运营,规制明确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旅客合法良民,员工积极负责,如有违规行为,一律给予惩罚处理。

以上是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为保障旅客安全做出的一份努力,各部门除了遵守此制度外,还应严格按照相应职责做好工作,以保障国人的安全。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3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3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

(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船员职责(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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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游船经营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水上事故应急措施
(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
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
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

(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
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
(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船员职责
(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
(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四)经常检查蓄电池组、电解溶度和电压,电解液不足应及时补加充电。

(五)观察舱底有无渗透现象,及时处理。

五、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负责人对船上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一定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因个人违章操作出现后果由本人负
完全责任。

(二)码头明显处设立乘船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是租赁手划船时工作人员向
游客讲明不准超员,划船时不得打闹游泳,不准超出划船区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检查有无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时有人监护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级风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严格海事核定人数载客,配好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四)游船经营负责人要把好安全关,驾驶员、轮机员、救生员按分工各负其责,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五)不明区域没有安全保障前提下不得出船。

(六)杜绝酒后驾船,对乘船者特别是租赁手划船的游客酒后不予租赁。

(七)船上严禁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一)码头的设置,必须经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海事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经营。

(二)码头经营要在岸边明显处竖“员工守则”标牌。

(三)码头经营人员要积极配合景区管委、景区执法局的检查,并严格接照海
事部门的要求,做到“三证一牌一线”齐全在效。

“三证”即: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证书,“一牌”指船名牌,“一线”指船舶载重线。

(四)码头经营人要与管理部门建立层层责任书,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责任书做到每年签字一次。

(五)遵守码头“五定”原则,即:定船员、定游船、定制度、定客位(载重量)。

(六)遇有以下情况严禁游船出航。

1、水面达4级风以上;
2、水面视线不清天气;
3、汛期水流湍急时;
4、超员超载;
5、游船和安全设施存在故障或配备不足;
6、船员酒后上岗。

七、码头守则
(一)必须在码头和每一游船显著地位上标明载客额。

(二)乘客要遵守码头守则,维护乘船秩序,不得抢船;上船后要听从船员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遇洪水暴发、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开航有危险的时候,必须停止出航。

(四)破漏失修或驾船工具缺损的船只不准开航。

(五)严禁、病和醉酒的船员驾船。

(六)为了维护安全,乘客和船员都有责任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八、救生员岗位职责
(一)救生人员必须苦练基本功,熟练掌握水中救护要领,在游客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奋力抢救。

(二)坚守岗位,注意了望,发现有人溺水及时采取办法施救。

(三)身着泳装定期到泳区内进行巡查,发现有越过安全警界线的游客,应劝其返回到规定区域内。

(四)备好救生救生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可挪做它用。

(五)经常检查水域深度,水下有无障碍物,做出明显标志。

九、乘船须知
(一)游客先购票,持票排队乘船,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遇有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阻碍航行。

(二)一米二十以下儿童需有成年人带领,一米二十以上儿童须购成人票,精神病患者、醉酒者禁止乘坐。

(三)保护船上设施,不得损坏,不得动用救生、消防器材,损坏需赔偿。

(四)严禁在船上打闹、嬉戏,严禁在船上使用明火、吸烟。

十、手划船管理制度
(一)游客购票后,按工作人员指定船员下水划行,自行操纵。

(二)不得超员超载,严禁在船上打闹戏水。

(三)酗酒者,心脏及精神系统有严重疾病者严禁乘船。

(四)船只要在指定区域划行,不得在船上钓鱼、捕鱼。

(五)四级风天气不得出船。

(六)保持船只整洁、甲板无污迹,保证环境优雅。

(七)提醒游客在游玩中注意行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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