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与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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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与基层治理

作者:姜爱

来源:《社会科学动态》2018年第04期

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理论成果不断丰富。然而,我们却发现,城市社区治理在实务层面却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实践困境:专家学者所研究的理论知识与实务层面的实际问题无法完全契合;基层社区的实践也未能给政府部门提供良好的政策建议反馈;传统的社区问题真实而又持久存在,却未找到指导实践的视角来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因此,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通过对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经验的归纳与总结,开发出一套从理论到理念再到实务的技术体系①。这套独特的实务技术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应用与推广,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专业化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历经4年,通过转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和传授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方法,培育出一大批本土化的专业社区社会工作者。

2017年11月21日至22日,由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二届“行动研究下的城市社区治理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出发,围绕“社会工作与基层治理”的主题,与会人员从资源链接的经验与问题、积分兑换的经验与问题、公益金众筹的经验与问题、政策财政经费使用的经验与问题四个方面展开了讨论。参与本次论坛并发言的嘉宾是来自全国各地的专业社区工作者,他们既是持证社工也是社区工作员,更是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研究者。可以说,本次会议不仅是对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聚焦,也是对行动者与研究者的重新定义。我们认为,一线社区工作者是城市社区治理实践领域的专家,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研究领域的探索者,还可以说是城市社区治理行动研究的主体。虽然学术界常言“无学者,不论坛”,但是这批优秀的社区实践者可为学术界的研究带来思想上的交流与碰撞。这正是本次论坛与传统的以专家学者为中心的论坛的区别,也是本次论坛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

一、行动研究的类型、概念与特点

有学者根据实践研究中不同的协作关系,将实践研究分为四种类型,即隔墙观察型、外来者型、协同型和实践者型。隔墙观察型的实践研究是指研究者根本没有跟实务界发生任何关系。外来者型的实践研究是指研究者从观察者和他人的社会位置进行研究,从而作出评估、总结经验、提炼理论。协同型的实践研究是指研究者对其他实践者或其他实践者的实践进行研究。实践者型的实践研究是指实践者对其自我,对自我所处之社会位置、情境、社会经济政治的环境结构,对自己在某一社会情境下的行动或实践,以及对自己行动和实践所产生的影响所进行的自主研究。②我们通过梳理学界已有的分类,在丰富本框架的同时,根据研究和行动视角的不同,对专家研究和行动研究在“过程—关系”两大维度下进行类型划分,深入探究行动研究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研究的主体视角的不同,我们主要将实践研究分为专家研究和行动研究(参见表1)。专家研究即从专家学者的角度出发,它强调的是对事物高度抽象和凝练的理论性把握,特别是针对社会现象或者社会事物提出概括性的要点或总结出一般性的结论并将其上升为理论。“‘行动’和‘研究’,在西方社会科学工作者那里,是两个用以说明由不同的人从事的不同性质的活动的概念。‘行动’主要指实践者、实际工作者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工作;‘研究’则主要指受过专门训练的专业工作者、学者专家对人的社会活动和社会科学的探索”③。在本文中,行动研究更加强调行动者主体,从行动者视角出发介入到社会活动领域中。行动研究主要存在三种取向,即“科学性”、“改进性”和“批判性”,“科学性”行动研究侧重于行动者用科学的方法对自己的行动所进行的研究;“改进性”行动研究强调行动者为解决自己实践中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批判性”行动研究即为行动者对自己的实践进行批判性思考,以“理论的批判”、“意识的启蒙”来引起和改进行动。④

在专家研究的视角中,做研究是将自身置身于问题或者环境之外,从专家学理性的角度出发,向社会事实发问,通过逻辑性的思维或者简单的实地考察来印证自身的所思所想,并以此剖析社会问题、揭示社会現象。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研究都是专家独立研究的过程,他们关注的焦点在于问题本身,可提供的也是前瞻性的建议。在专家研究的视角中,实践者是作为专家学者研究的客体而出现的。

在行动研究中,行动者被赋予了身份和类别的增量。行动者不仅包括专家学者,也包括前线的实践工作者。在这里,我们更加强调专家和实践者角色和作用的细分。专家在行动研究中,充当的是实践者的使能者,他们在理论知识、专业价值、理念转向、实务技术等方面为行动者赋权增能,引导行动者对自己所处的情境产生新的想法,并寻找到付诸实践的方法。在实践的同时,专家赋予行动者自我研究、自我创新的权力,通过技术手段的传播改变和提高行动者适应和对抗情境问题的能力。行动研究中的专家主体不再过多地关注于情境中的问题,而是将视野更多地转向研究如何为实践者赋权增能。实践者往往是在地的工作员,包括社工、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社区工作者、社区“两委”成员等,他们的职业身份使得他们在进行行动研究的实践中具有天然的优势。阿德勒等描述了人种志实地研究中三种类型的成员关系角色:边际成员、积极成员、完全成员。参与成员(边际成员和积极成员)与完全成员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是否具有本土性。完全成员拥有本土经验,并有利于数据收集。⑤我们认为,实践者是完全成员,他们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实践者需要通过不断接受专业化技术的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专业素质水平。即便是非高校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出身,专业化能力的不断加强也会帮助其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持有社区工作资格证书、参与能力培训可以让实践者不断地蜕变成自我研究领域的专家,从而应对情境中的问题,开发新的解决办法并更新可链接的社会资源。尽管在实践过程中仍会遇到各种问题,行动研究中的专家也会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来作为行动研究过程中的补充。城市社区治理强调实践性本身,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行动研究,即研究不是单纯为了收集资料,更重要的是,研究本身就是一种行动和实践,其结

果可以对社会政策提出建议,并且带来社会的改变和变革。⑥在行动研究中,“专家—实践者”这对关系体现了互为主体的特点。双方共同参与、共同把握整个研究过程,做自己的研究并解决自己的问题,即行动者们在行动过程中研究他们的社区,发现他们社区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使社区充满活力。

随着城市社区治理理念的不断更新,新的理论增长点不断产生。这使得社区工作者既欣喜于城市社区治理领域的快速发展,又对主流的实证研究产生些许疑虑:急速成长的背后隐藏着理论与实践的部分脱节。简单来讲,当社区工作者回归到实践时,他们所要面对的社区问题依旧存在,理论上的突破始终难以落地并给予他们实质性的帮助。因而如何修正被“割裂”的社区研究,需要科学选择研究的方法论,以重构社区工作者的知行合一。

二、社区公益金众筹的经验与问题

在一定地域内,解决社区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是城市社区治理中的重要议题。运用已有的技术手段,构建当地社区基金会,运用公益金去回应城市社区治理中的问题成为治理新的要义。城市社区治理背后的理念内化于社区工作者,因而实践过程中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治理技术的支持,社区基金会是社区工作者引导居民实现邻里互助和公共利益最大化最实际的路径选择。成都市成华区祥和里社区主任陈燕从分析传统社区工作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满足当代居民的需求入手,从实践的角度阐明了社区基金会的成立和发展过程。她认为,社区公益众筹是城市社区治理和民生保障的有益补充和有效路径。她展示了“社区公益金会众筹”项目串联“微社团”的具体过程。她强调,为聚集社区公益金,需要实现两只脚走路,一只脚是筹款,一只脚是行动,即成立社区公益众筹理事会以及社区公益行动理事会。与此同时,她总结了当下社区基金会所面临的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社区公益金众筹在运行当中还缺乏政策性的指导;二是微社团积分的运行需要更新管理方式,避免重复劳作;三是社团基金分化未能整合并形成目标统一的公益形式。黄冈市黄州区四海社区社工袁倩以企业改制社区为例,就解决“三留守”人员(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私人房屋违建问题等,从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方面作了探讨。她指出,社区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在不能做到面面俱到的情况下,为了确保众筹理事会的良好运行,需要充分团结社区内有限的人力资源。“高手在民间”,充分挖掘社区能人,培育社区领袖,发挥居民骨干力量,可以使社区居民意愿和民主协商议事规则得到充分结合。她认为,将传统服务项目经典化以带动和挖掘新生力量,确保社团持续发展,同时不断创新项目形式,可以引导居民更好地表达自我意愿,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天津市河西区西园西里社区主任王洋,从技术层面和理念层面对社区成立社团理事会的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对理事会公约的制定、理事会成立所秉承的理念以及所使用的实务技术都作了反思与总结。她认为,我们应该找准老旧社区工作的切入点,引导志愿者参与、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建立志愿服务回馈机制,使社区公益的各个环节形成一个循环链,让“活动+”扩展到社区公共问题的各个方面。此外,她还认为在现阶段社区理事会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社团理事会中各类社团如何进行专业化的提升;二是如何解决社区公益众筹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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