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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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研究,并报县国资办审核备案,决定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属企业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合部(千岛湖镇梦姑路99号),联系电话:********
2.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职称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至报名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不开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实行百分制。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时,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八、报考的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3.本公告由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