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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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计要求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1、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线、朝向、间距、绿地、层数和密度、布置方式、群组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运用者的须要等因素确定。

2、 宜支配确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3、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4、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状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当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 高的外墙位置。

无障碍设计要求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1 建筑入口;2 入口平台;3 候梯厅;4 公共走道。

2、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 的墙面宽度;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视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 的护门板;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015m ,并应以斜坡过渡。

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 ,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

4、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

信报箱1、 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2、 住宅设计应在方案设计阶段布置信报箱的位置。

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主要入口处。

3、 设有单元平安防护门的住宅,信报箱的投递口应设置在门禁以外。

当通往投递口的专用通道设置在室外时,通道净宽应不小于0.60m4、 信报箱的投取信口设置在公共通道位置时,通道的净宽应从信报箱的最外缘起算。

无障碍设计要点范文

无障碍设计要点范文

无障碍设计要点范文1.轮椅通行:为轮椅用户提供平滑、无障碍的通行路径。

通道的宽度应适应轮椅的宽度,通道两边的墙面或护栏不应有任何凸起的物体。

同时,通道上的斜坡或电梯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方便轮椅用户的上下楼。

2.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所应该有足够的空间容纳轮椅用户,包括通道宽度、厕所间隔、厕所门的设计等。

厕所的设施也需要适应不同的用户需求,如高度可调的马桶、扶手、易操作的门把手等。

3.特殊提示:根据视障人士需求,公共场所的楼层、门牌号、电梯号等应使用大字体或凸起或者刻录的图案,以方便他们辨识。

此外,对于听障人士,可以提供视觉提示,如灯光提示、文字提示等。

5.地面标记:地面标记对于视障人士十分重要。

应该在行人通行方向上通过不同色彩、纹理或凸起来标记行人通行路径,方便视障人士辨识道路。

此外,公共设施的接近区域也应该标记清晰,如电梯出口、斜坡入口等。

6.扶手、扶手:在室内和室外公共设施设计时,应该设有扶手或扶手,以方便需要支撑的人群使用。

扶手应该满足特殊需求的人能够自由触及、使用,并且在不同高度的使用者都能够顺利抓住。

7.光线和照明:公共场所的光线和照明应该充足,以方便视障人士行动、识别和辨认物品和路标。

可以通过增加照明设备、利用自然光等方式进行改善。

8.无障碍交通:无障碍设计不仅包括建筑物内部的通行设施,也包括外部交通设施。

如交通信号灯应设置倒计时功能,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合理规划行动;人行横道应有明显的标志,以及警示音、盲道等设施。

9.使用便捷的设施:公共设施的按钮、开关、把手、驱动器等控制系统应该使用易操作、易理解的设计,以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

例如,可以使用大尺寸按钮、颜色明显的标示、简单直观的图标等。

10.持续监测和改进:无障碍设计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地监测和评估设施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反馈意见和实际需求进行改进和调整。

总之,无障碍设计是提供便捷、安全和舒适的公共环境给予所有人应有的权益。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无障碍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无障碍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无障碍规范要求建筑无障碍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对于所有人,包括有身体残疾或其他行动限制的人士,提供无障碍的使用环境。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遵守建筑无障碍规范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建筑设计中的建筑无障碍规范要求,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一、坡道和楼梯在建筑设计中,坡道和楼梯是关键因素之一。

根据建筑无障碍规范要求,建筑物的主要入口和公共区域应提供无障碍通道,包括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坡道的坡度和斜度应符合规范,以便于轮椅和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楼梯应提供必要的扶手和防滑措施,确保人们的安全。

二、门的宽度和开启方式门的宽度是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根据建筑无障碍规范,主要进出口、公共通道和洗手间的门应达到最小的宽度标准,以方便轮椅用户通过。

此外,还应考虑到无障碍门的开启方式,如自动门、推拉门或杠杆门,以提供更便利的使用体验。

三、走道和通道走道和通道的宽度和高度也需要根据建筑无障碍规范进行合理设计。

宽敞的走道和通道不仅使行动不便的人士感到舒适,也便于应急疏散。

此外,地板或地面的材料和质地应选择合适的,以防止滑倒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洗手间和卫生间洗手间和卫生间是建筑物中最常用的区域之一,因此它们的无障碍设计尤为重要。

在建筑无障碍规范中,要求洗手间和卫生间的门宽度、空间布局、卫生设施等都符合特定标准。

此外,需要为残障人士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高度的扶手、坐便器和洗手洞。

五、灯光和信号系统建筑内的灯光和信号系统对于行动不便的人士来说也是重要的。

灯光的亮度和颜色应选择合适的,以便于人们辨别环境和对象。

信号系统,如紧急报警器、出口指示牌和楼层标识,应设置在明显可见的位置,以方便视觉障碍人士获取信息。

六、停车场和交通通道对于建筑物附近的停车场和交通通道,也有相关的无障碍规范要求。

停车位应设有专用残障人士停车位,并配备标志和标线。

交通通道应提供足够的宽度和便捷的通行条件,以适应轮椅和行动不便的人士。

总结:建筑无障碍规范要求在建筑设计中至关重要。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标准一般指建筑物及其环境装饰、布置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求,致力于为残疾人形成友好的环境。

1、外观设计
(1)外观设计要大方简约,色调鲜明,空间宽敞,保持其原有美感。

(2)楼梯、平台及活动地面以宽大可行走的安全楼梯及间隔阶平台取代,为行走
者提供安全和便利。

(3)走廊要宽阔,可以便利地推着轮椅,安装有扶手,并要有充足的空间,以方
便行走者休憩。

2、照明设施
(1)用发光比较均匀的照明系统巧妙地对空间进行装饰,并在走廊、厕所等地方
用上可调强弱的节能灯,可用于分辨物体空间亮度。

(2)室内装置必要的紧急出口灯,安装位置可易于识别。

3、厕所设施
(1)厕所要安装位于容易找到的位置,且要够宽阔,方便行走者进入,洗手盆、
马桶等设施也要安装在残疾人容易接触的位置;
(2)厕所内部要充足设置扶手,易于握手,并要在应急出口附近安装报警装置;(3)安装易操作的坐便位或活动便位,而且要安装一个宽阔的洗手盆及其它设施。

4、建筑物安全
(1)要避免弯曲或可危险元素,墙、柱、地板等表面易擦拭干净;
(2)保护弱点,比如门口,安装安全栏杆,保护残疾人不受伤害;
(3)安装易操作的扶手,确保残疾人容易上下楼梯。

5、通道秩序
(1)通道宽阔,路权连贯,车流通顺,布置整洁;
(2)尽量避免转角处拐弯,穿梭时能畅通地行走;
(3)排列整齐的击打水泥板,保护残疾人不受伤害。

总之,无障碍设计是从残疾人的角度出发,围绕安全、便利性制定出的一种建筑设计规范,它不仅让残疾人安全、平等的参与生活,而且能让大家都拥有舒适的居住环境。

无障碍设计要点

无障碍设计要点

无障碍设计要点无障碍设计要点无障碍设计要点一、道路1、居住区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道不宜大于2.5%。

在人行道路面有高差需要设台阶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并要求在一侧或两侧设扶手。

2、设有红绿灯的路口,人过街音响装置。

二、中高层建筑1、高层、中高层住宅的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的设计应方便乘轮椅者的出行,每50套住房宜设两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型。

三、公共服务设施:1、公共服务建筑的主要入口有地面高差时,必须要修建方便轮椅通行和进出的坡道,为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出行。

2、公共服务入口大厅及通道的地面要平整而不能光滑。

3、公共服务设施设轮椅残疾人使用的厕位或专用洗手间;设有电梯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适合乘轮椅和视觉残疾人使用;设有楼梯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适合拄拐杖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设有公共电话、查询、饮水器、服务台、自动售物等设施的高度,要适合乘轮椅者使用。

4、公共厕所的入口到室内要全方位的安排无障碍设施,如入口坡道,轮椅可回旋的通道,轮椅可进入的厕位及安全抓杆,小便器安全抓杆,洗手盆安全抓杆等。

三、公共绿地1、公共绿地的入口与通路及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平面应平缓防滑;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直经坡和扶手。

2、在休息坐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3、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4、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组团绿地内宜设置沙坑、爬梯之类的游戏设施,边上放上坐椅。

四、停车位1、距建筑入口及车库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

2、残疾人停车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3、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道,应使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入口。

4、停车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线和无障碍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宜设无障碍志牌。

附表二建筑节能要求规划设计方案应有建筑节能专篇。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1.1、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 2 )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宜没有高差;当有高差时,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应大于 10mm;( 3 )宜优先选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

1.2、缘石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20;( 2 )三面坡缘石坡道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 1:12。

1.3、缘石坡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宽度应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0m;( 3 )其他形式的缘石坡道的坡口宽度均不应小于 1.50m。

2.1、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2 )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 4mm 高;( 3 )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 (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4)盲道的颜色宜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照,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 5 )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

2.2、行进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 2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 250mm ~ 500mm ;( 3 )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 250mm~500mm 处设置;(4)行进盲道宜在距树池边缘 250mm ~ 500mm 处设置;如无树池,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 500mm,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 250mm ;盲道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 5 )行进盲道的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

2.3、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 300mm 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2 )提示盲道的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 3.2.3 的规定。

无障碍最新设计规范标准

无障碍最新设计规范标准

无障碍最新设计规范标准无障碍设计,又称为通用设计或包容性设计,旨在确保产品、环境和服务可以被所有人使用,无论他们是否有残疾。

以下是最新的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1. 无障碍设计原则:- 公平性:确保所有用户都能平等使用。

- 灵活性:设计应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

- 简单性:设计应易于理解和使用。

- 感知性:确保信息可以通过多种感官接收。

- 容错性:设计应允许错误并易于纠正。

2. 物理环境无障碍:- 无障碍通道:确保所有入口和出口都设有轮椅通道。

- 宽敞的门道:门道宽度应足够容纳轮椅和辅助设备。

- 无障碍卫生间: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辅助设施,如扶手和紧急呼叫按钮。

3. 信息和通信无障碍:- 可访问的网站:遵循WCAG(Web内容无障碍指南)标准,确保网站内容对视觉、听力和运动障碍用户可访问。

- 辅助技术兼容性:设计时应考虑与屏幕阅读器、语音识别软件等辅助技术兼容。

4. 视觉无障碍:- 颜色对比度:确保文本和背景之间有足够的颜色对比,以便色盲用户也能区分。

- 图像和图标:提供替代文本(alt text)描述图像内容。

5. 听觉无障碍:- 视频字幕:为所有视频内容提供字幕或字幕选项。

- 音频描述:为视觉内容提供音频描述,以便听力障碍用户理解。

6. 操作无障碍:- 键盘可访问性:确保所有功能都可以通过键盘操作。

- 简化的界面:提供简化的界面或模式,以减少操作复杂性。

7. 技术标准和指南:- 遵循国际标准,如ISO/IEC 24751-1:2008(信息无障碍)。

- 参考本地法规和政策,确保符合当地的无障碍要求。

8. 持续改进和反馈:- 定期审查和更新无障碍设计规范。

- 鼓励用户反馈,以识别和解决无障碍问题。

9. 培训和意识:- 对设计和开发团队进行无障碍设计培训。

- 提高组织内部对无障碍重要性的认识。

10. 法律和政策遵从:- 确保设计和产品符合相关的国际法律和政策,如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通过遵循这些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可以创建一个更加包容和可访问的环境,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服务和产品。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1.可达性:无障碍设施应该能够方便残障人士进入和离开,能够满足多种残障人士的需求。

对于轮椅用户来说,楼梯、台阶是无法克服的障碍,需要提供无障碍斜坡或者电梯等设施;对于视力障碍的人士来说,需要提供盲道以及合理的导向标识;对于听力障碍的人士来说,需要提供辅助听觉设备。

2.空间设计:无障碍设施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残障人士的移动能力以及轮椅等辅助器具的使用。

例如,在公共交通站点、商场、餐厅等场所,需要保证通道宽度足够,便于轮椅用户通过;电梯、洗手间等空间也需要考虑足够的转弯半径和通道宽度,以便于残障人士的使用。

3.设备设施的便利性:无障碍设施应该提供简单易用的设备和设施,以方便残障人士使用。

例如,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需要提供辅助器具和座位给残障人士使用;在公共洗手间,需要提供辅助杆、坐便器等设施。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设备的高度和位置是否适合残障人士的使用。

4.建筑材料的选择:无障碍设施的建筑材料应该能够符合残障人士的需求。

例如,在建造无障碍斜坡时,需要选择防滑和平整的材料,以方便轮椅用户上下坡;在地面设计中,需要选择不易碎、耐用的材料,以便残障人士的移动和使用。

5.细节设计: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细节,以提高使用的便利性。

例如,在轮椅通道中,需要注意地面的起伏和坑洼,以免造成轮椅用户的摔倒;在公共交通站点的候车区域,可以设置座位和等候标识牌,以方便残障人士的使用。

6.安全性: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到使用者的安全性。

例如,在无障碍斜坡和电梯等设施中,需要安装防护栏和手扶梯,以防止意外摔倒或其他伤害。

总之,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是为了确保残障人士能够通过和使用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通过充分考虑到残障人士的特殊需求,合理设计和改造公共空间和设施,能够使他们获得更好的出行体验和使用体验。

这不仅是对人权的尊重,也是建设一个包容和平等的社会的重要举措。

住宅无障碍设计要求

住宅无障碍设计要求

住宅无障碍要求设计要求
1、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
(3)候梯厅;
(4)公共走道;
(5)无障碍住房。

2、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2)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3)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
(4)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 0m的墙面宽度;
(5)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6)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

3、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

4、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设施

一、无障碍出入口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4、室内走道不小于1.
3、为方便乘轮椅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米
2、无障碍卫生间室内外高差不应大于20mm
坡道水平长度不大于9.
能保证一辆轮椅和一人正面通行时,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1、能保证一辆轮椅通过,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小于1M时;
卫生间设计要求
一、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要求 1、无障碍卫生间门宜外开,门的净宽度小于800mm, 2、无障碍卫生间室内外高差不应大于20mm 3、为方便乘轮椅者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米 4、为了便于各种身高的人使用,脸盆台面的高度可以设置在离地面60~100厘米的 范围之内 。 5、在卫生器具周围安装扶手,扶手的位置合适,连接牢固,直径应30mm~40mm, 内侧距墙不应小于40mm。
坡道通道设计要求
2、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
3、m,大、中型公建和高层、中高层住宅、公寓应加宽至2.0m。
一、无障m碍出,入口包建括以筑下几物种类别无: 障碍出入口的上方应设置雨棚。
4、室内走道不小于1.2M, 《建筑无障碍设计》GJBT—640
2、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
无障碍设施设计要求
目录
1 坡道通道设计要求 2 扶手高度设计要求 3 卫生间设计要求
研发依据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建筑无障碍设计》GJBT—640
坡道通道设计要求
一、无障碍出入口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平坡出入口,一般坡度不应大于5%,宜≯3.3%; 2、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 3、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受场地限制无法改造坡道) 二、无障碍出入口设计要求: 1、能保证一辆轮椅通过,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小于1M时; 能保证一辆轮椅和一人侧身通行,轮椅坡道净宽度不应时; 能保证一辆轮椅和一人正面通行时,轮椅坡道净宽度种类别:

(整理)无障碍设计要求

(整理)无障碍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计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建筑设计中的无障碍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无障碍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无障碍规范要求无障碍设计是指为残障人士提供适用、便捷和安全的环境,使其能够独立、自主地进入和使用各类建筑设施。

在建筑设计中,合理地满足无障碍规范要求对于保障社会各界人士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筑设计中的无障碍规范要求。

一、入口设计建筑的入口是用户进入建筑的第一步,因此应特别关注无障碍设计。

根据无障碍规范要求,建筑入口应至少设置一个无障碍通道,保证残障人士可以自由进出。

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斜坡的坡度应符合规范并提供扶手,以便轮椅使用者和行动不便的人士安全进出。

二、楼梯与扶手设计在建筑设计中,楼梯和扶手的设计也需要考虑无障碍规范要求。

除了设置标准的楼梯外,还应该设置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无障碍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且应保证表面平整、无障碍电梯的大小和按钮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三、卫生间设计卫生间是建筑中必备的设施之一,对于残障人士来说,卫生间的设计尤为重要。

无障碍规范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并确保入口的宽度适合轮椅通过。

卫生间内部的空间应足够宽敞,使轮椅能够方便转动,同时还应提供扶手、无障碍洗手台和抓杆等设施,以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

四、走道和通道设计建筑内的走道和通道的设计也需要考虑无障碍规范要求。

走道和通道的宽度应足够宽敞,以适应残障人士的通过。

走道的地面应平整,避免凹凸不平的地面状况,同时还应设置合适的照明设施,以确保环境明亮且安全。

五、指示标志和标识设计指示标志和标识在建筑设计中起到了引导和提示的作用。

按照无障碍规范要求,建筑内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指示标志和标识,以方便残障人士的导航和识别。

标志和标识的高度、颜色和字体大小等都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采用不反光、不反差的材料,以提高可读性。

六、紧急疏散设计在建筑设计中,紧急疏散的设施和通道的设置也需要满足无障碍规范要求。

紧急疏散通道应设有无障碍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保证适当的宽度和顺畅的通行。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是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人群出行而制定的,不仅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也能为其他人提供更加便利和安全的出行环境。

下面是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要求。

1. 通道宽度:无障碍通道的宽度应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通行人群流量较大的地方,宽度应略微增加,以确保通行的安全和舒适。

2. 无障碍斜坡:通道的起点和终点应设置无障碍斜坡,斜坡的坡度应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

无障碍斜坡应采用无滑防滑材料进行铺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方便行动不便的人群识别和使用。

3. 道路标线: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人群识别通道的位置和走向,应在无障碍通道上设置明显的道路标线,如颜色鲜明的路面涂料、凸起的标线等。

4. 照明设计:无障碍通道的照明要亮度适中,可以使用智能感应照明系统,根据光线的变化自动调整亮度。

照明设施的高度和位置也要考虑到行动不便的人群的需要。

5. 障碍物避让:无障碍通道上不应设置或堆放大型障碍物,如路障、车辆和建筑材料等,以免影响行动不便的人群的通行。

6. 高度标识:通道上的障碍物、设施和设备的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标明高度,以确保行动不便的人群可以安全通行。

7. 警示标志:无障碍通道上应设置警示标志,标明通道的位置、走向和注意事项,以提醒人们注意行动不便的人群。

8. 扶手和扶手高度: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人群的使用,无障碍通道上的扶手应设置在合适的高度,使用抓握方便的材料进行制作,同时扶手的强度也要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

9. 虚线标线:在无障碍通道与其他通道相交的地方,可以设置虚线标线来提示行人的行进方向,以避免发生碰撞或混乱。

总之,无障碍通道的设计规范是为了提供一个方便、安全和舒适的出行环境,以满足行动不便的人群的需求。

设计者需要考虑到他们的特殊需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无障碍通道的质量和效果。

建筑施工中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中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中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无障碍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满足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使用需求,采取一系列的设计措施,提供无障碍环境,确保所有人可以平等地使用建筑物和设施。

本文将介绍建筑施工中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一、坡道设计在建筑施工中,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人群,需要设置合适的坡道。

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坡道的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1. 坡道的倾斜度应适宜,不应大于1:12,即每行走12米,坡道高度不超过1米;2. 坡道的宽度应满足行动轮椅等辅助设备的需要,一般为1.2米至1.5米之间;3. 坡道应平稳,不得有明显的颠簸或过于陡峭的部分;4. 坡道两侧应有合适的护栏或扶手,以提供支撑和保护。

二、门槛设计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无障碍通行,门槛的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门槛的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1. 公共建筑的主入口门槛高度不得超过1.5厘米,方便行动不便人员的进出;2. 门槛的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的凹凸不平,防止跌倒和摔伤的风险;3. 必要时,应设置无障碍斜坡,方便行动轮椅等辅助设备的过门。

三、电梯设计在多层建筑中,电梯的设计对于行动不便的人群来说尤为重要。

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电梯的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1. 电梯的门宽应满足行动轮椅的通过需求,一般不少于0.9米;2. 电梯内部应有明确的按键标示和语音提示,方便视觉障碍人士使用;3. 电梯按钮应设置在合适的高度,方便行动不便人群操作;4. 电梯内部应设有应急报警按钮,以确保乘客安全。

四、卫生间设计建筑物中的卫生间设计也需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以方便行动不便人群的使用。

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卫生间的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1. 卫生间的进出口应满足行动轮椅等辅助设备的通过需求;2. 卫生间的空间应宽敞,方便行动轮椅的转动和操作;3. 洗手盆、马桶和各种设备的高度宜合理,方便视觉和行动障碍人士使用。

五、指示标识设计为了让行动不便人士更便捷地找到正确的路径,建筑物中的无障碍设计还需要设置合适的指示标识。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无障碍设计是指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和设施设置,为身体有残疾或行动不便的人士提供一个无障碍的环境,使他们能够自主、方便地进出、活动和使用建筑物、设施和服务。

为了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建筑物和其相关设施的使用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本文将介绍一些普遍适用的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1. 建筑物入口设计要求1.1 建筑物应设有无障碍通道,用于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进出。

1.2 通道应保持平坦,无障碍物,宽度应满足轮椅及其他辅助设备的通过要求。

1.3 通道入口处的门应宽度适宜,方便轮椅通过,并设有自动开关装置。

1.4 通道入口处应有垂直高差不大于2厘米的坡道或无障碍设施,以便轮椅等辅助设备的使用。

2. 建筑物内部设计要求2.1 建筑物内的走廊、门厅等公共空间应宽敞,不得有凸出的墙角或其他障碍物。

2.2 地板应平整、防滑,对于视力有障碍的人士来说,应有明显的地面标识,引导他们进行导向。

2.3 电梯应设有无障碍按钮和标识,以方便视力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2.4 楼梯应设有扶手,必要时应有无障碍电梯或斜坡供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2.5 建筑物内的卫生间应设有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厕位、无障碍洗手间和无障碍镜子。

3. 建筑物服务设施设计要求3.1 无障碍停车位应设在离建筑物入口最近的位置,并配有上下车辅助设施。

3.2 建筑物内部的服务台、工作台等应相对较低,以方便轮椅用户咨询和办理业务。

3.3 建筑物内的紧急疏散通道应满足行动不便人士的疏散需求,设有适当的无障碍设施。

3.4 建筑物内的公共交通设施应具备无障碍特点,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4. 建筑物外部环境设计要求4.1 前院、广场等建筑物外部空间应平坦,便于行动不便人士的进出和活动。

4.2 公共道路和人行道上应设有无障碍斑马线、无障碍斜坡等设施,方便人士横穿道路。

4.3 建筑物外部的照明设施应亮度适宜,确保行动不便人士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环境。

(完整版)无障碍设计规范

(完整版)无障碍设计规范

(完整版)⽆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规范1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障碍环境,提⾼⼈民社会⽣活质量,确保⾏动不便者能⽅便、安全使⽤城市道路和建筑物,⽤以进⾏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区,以及有残疾⼈⽣活与⼯作场所的⽆障碍设计。

1.0.3 供⼈们⾏⾛和使⽤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助⾏器者的通⾏与使⽤要求。

1.0.4 根据⽆障碍环境建设的⽤途和⽬的,⽆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缘⽯坡道curb ramp位于⼈⾏道⼝或⼈⾏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道路缘⽯带来的通⾏障碍,⽅便乘轮椅者进⼊⼈⾏道⾏驶的⼀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道上铺设⼀种固定形态的地⾯砖,使视残者产⽣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和辨别⽅向以及到达⽬的地的通道。

2.0.3 ⾏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继续⾏⾛的盲道。

2.0.4 提⽰盲道⽬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呈圆点形状,⽤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的盲道。

2.0.5 ⼈⾏通道passage在城市⼴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的道路。

2.0.6 ⽆障碍⼊⼝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

3城市道路⽆障碍实施范围3.1 道路与桥梁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城市道路与桥梁⽆障碍设计的范围3.2 ⼈⾏道路3.2.1 ⼈⾏道路的⽆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1 总则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

本规范未涉及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建筑类型或有无障碍需求的设计宜按本规范中相似类型的要求执行。

农村道路及公共服务设施宜按本规范执行。

1.0.3 铁路、航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水运交通相关设施的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定。

1.0.4 城市无障碍设计在执行本规范时尚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城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应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城市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入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directional indicator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的触觉和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warning indicator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无障碍出入口accessible entrance在坡度、宽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2.0.6 平坡出入口ramp entrance地面坡度不大于1:20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

无障碍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计要求

无障碍设计要求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 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 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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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线、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
布置方式、群组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2、宜安排一定比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

3、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
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4、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该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无障碍设计要求
1、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 建筑入口;
2 入口平台;
3 候梯厅;
4 公共走道。

2、住宅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
度;
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
装高0.35m的护门板;
6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0.015m,并应以斜坡过渡。

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七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50m。

4、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信报箱
1、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
2、住宅设计应在方案设计阶段布置信报箱的位置。

信报箱宜设置在住宅单元主要入口处。

3、设有单元安全防护门的住宅,信报箱的投递口应设置在门禁以外。

当通往投递口的专
用通道设置在室外时,通道净宽应不小于0.60m
4、信报箱的投取信口设置在公共通道位置时,通道的净宽应从信报箱的最外缘起算。

5、信报箱的设置不得降低住宅基本空间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标准。

6、信报箱设计应选用信报箱定型产品,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选用嵌墙式信报箱时
应设计洞口尺寸和安装、拆卸预埋件位置。

7、信报箱的设置宜利用共用部位的照明,但不得降低住宅公共照明标准。

8、选用智能信报箱时,应预留电源接口。

共用排气道
1、厨房宜设共用排气道,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共用排气道。

2、厨房、卫生间的共用排气道应采用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
标准。

排气道断面尺寸应根据层数确定,排气道接口部位应安装支管接口配件,厨房排气道接口直径应大于150mm,卫生间排气道接口直径应大于80mm。

3、厨房的共用排气道应与灶具位置相邻,共用排气道与排油烟机连接的进气口应朝向灶
具方向。

4、厨房的共用排气道与卫生间的共用排气道应分别设置。

5、竖向排气道屋顶风帽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相邻建筑砌筑体。

排气道的出口设置在上人
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周围4m之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皮0.6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楼梯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mm)
1、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0mm,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没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
小于1000mm。

2、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60,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75。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900。

楼梯水
平段栏杆长度大于500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0.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宽不应大于110.
3、楼梯平台净宽≮楼梯梯段净宽,且≮1200。

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
度不应低于2m。

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100。

4、楼梯为剪力梯时,平台净宽1300。

5、楼梯井宽大于1100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7.4 居住建筑
7.4.1 居住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住宅及公寓、宿舍建筑(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

7.4.2 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未设置电梯的低层和多层居住建筑,当设置无障碍住房及宿舍时,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2 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每居住单元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

7.4.3 居住建筑应按每100套住房设置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

7.4.4 无障碍住房及宿舍宜建于底层。

当无障碍住房及宿舍设在二层及以上且未设置电梯时,其公共楼梯应满足本规范第3.6节的有关规定。

7.4.5 宿舍建筑中,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宿舍,每100套宿舍各应设置不少于1套无障碍宿舍;当无障碍宿舍设置在二层以上且宿舍建筑设置电梯时,应设置不少于1部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应与无障碍宿舍以无障碍通道连接。

7.4.6 当无障碍宿舍内未设置厕所时,其所在楼层的公共厕所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3.9.1条的有关规定或设置无障碍厕所,并宜靠近无障碍宿舍设置。

6 采光计算
6.0.1 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对Ⅲ类光气候区的采光,窗地面积比和采光有效进深可按表6.0.1进行估算,其他光气候区的窗地面积比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K。

表6.0.1 窗地面积比和采光有效进深
注:1 窗地面积比计算条件:窗的总透射比τ取0.6;室内各表面材料反射比的加权平均值:Ⅰ~Ⅲ级取ρj=0.5;Ⅳ级取ρj=0.4;Ⅴ级取ρj=0.3;
2 顶部采光指平天窗采光,锯齿形天窗和矩形天窗可分别按平天窗的1.5倍和2倍窗
地面积比进行估
算。

6.0.2 采光设计时,应进行采光计算。

采光计算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1 侧面采光(图6.0.2-1)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典型条件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可按本标准附录C中表C.0.1取值。

1)
4.2 防火间距
4.2.1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4.2.2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2.3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
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4.2.4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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