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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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为了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提
高用药安全性和合理用药水平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针
对医生开具处方的全部环节进行规范,包括处方书写、审核、发药、记录等,以确保患者得到适宜的药物治疗。

1. 处方书写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包
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用药周期、用量等必要信息,以尽
量避免信息不全造成的错误用药。

2. 处方审核: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人员,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
行审核,确认处方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处方发药:设置专门窗口或柜台,由专业药师按照处方进行
发药,确保药物按照规定的用量和规格提供给患者。

4. 处方记录: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
情况和处方信息,方便随时查询和追溯。

5. 用药指导:医师在开具处方后,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以保障患者正确使用
药物。

6. 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储存、配送、库存管理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防止药物滥用和浪费。

7. 审计和监督: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医生和药师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
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通过实施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可以有效控制用药风险,提
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性,保障患者的权益。

处方使用管理制度

处方使用管理制度

处方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医师的处方行为。

三、处方开具1. 开具处方应当遵循“四点一线”原则,即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用药频率和开具日期。

2. 处方应根据患者病情、药物过敏史、用药史、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进行合理用药,避免滥用或不合理用药。

3. 处方应使用统一的处方格式,填写清晰、准确,不得使用患者信息作为广告宣传或其他目的。

4. 对于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处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使用。

四、处方审核1. 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准确。

2. 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较强的药物学、临床经验和审核能力。

3. 处方审核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用药史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处方进行退回或者补充说明。

五、处方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系统,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存档备查,并定期进行处方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 对于频繁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医疗机构应加强培训和指导,并进行监督管理。

严重情况下,可以暂停或取消其处方权。

3. 处方管理系统应与医疗信息系统相结合,实现处方电子化、网络化管理,提高处方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处方使用监管1.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处方使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虚假开具处方、不合理用药等,除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外,还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责任追究1. 对于因处方使用不当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医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医疗纠纷的处理。

2. 对于明知患者病情不需用药而开具处方的医师,医疗机构应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1. 医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医疗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处方合理用药水平。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一、处方管理制度的定义处方管理制度是在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内部建立的,用以负责监管医师、药师和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在开立处方、药品配药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行为规定的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维护医疗质量和药物安全的基础,是实施医疗保健服务和保障患者安全的必要条件。

二、处方管理制度的内容1. 处方管理规范:明确医师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责任,规定处方开具的要求、格式和内容,对各类处方的审查和管理进行规范。

2. 药品配方管理:规定药师在配药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包括谨慎审查处方、正确计算剂量、准确摆药等方面的规定,防止药物错误配方。

3. 药品管理规定:规定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处方管理制度评估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处方管理进行评估、监测和改善,保障医疗质量和服务效果。

5. 处方审查机制:建立处方审查工作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查,防止药品滥用、重复开方等现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6. 处方信息化管理:建立处方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1. 建立处方管理工作小组:由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制定处方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

2. 开展处方管理培训:对医师、药师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的培训,提高其对处方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执行力度。

3. 建立处方管理考核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药师配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药品管理的规范性等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倡导医师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建立处方错误纠正机制:对发现的处方错误和药品相关问题进行追查和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5. 加强处方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处方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处方信息的快速查询和汇总统计,便于管理部门监督和控制。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方定义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医疗机构医师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第三条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对、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处方开具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诊断明确、合理用药、安全有效的原则。

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并注明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

第五条处方审核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规、合理。

审核内容包括:(一)处方权:医师是否具有开具处方的资格;(二)处方格式:处方格式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三)处方内容: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等是否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四)药物相互作用:开具的药物是否存在相互作用,可能影响疗效或安全性;(五)特殊人群用药:是否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六)药物不良反应:是否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七)用药禁忌:是否违反药物使用的禁忌规定;(八)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六条处方调配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医师开具的处方,准确调配药物,并注明调配日期、签名等。

第七条处方核对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调配好的药物进行核对,确保药物品种、剂量、用法等与处方相符。

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将药物交付患者。

第八条处方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处方,确保处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处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条处方使用患者应当按照医师开具的处方使用药物,不得擅自更改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等。

患者对处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方是指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的用于患者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医用器材的文书。

第三条处方的开具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确保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四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特定场所开具处方,如医疗机构、诊所等;(二)在开具处方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了解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及用药史等相关信息;(三)根据患者需要及病情选用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明确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四)在处方上填写医生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执业证号、联系电话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及疗程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五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处方,不得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业范围、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具处方,不得超越自己的职业能力范围。

第七条开具处方的医生应当有医学执业资格证书,并应当在处方上注明其执业证书编号。

第八条开具处方的医生应当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索取、收受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财物。

第九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范处方管理制度,不得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涂改、伪造处方。

第十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的处方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纸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个人签章。

第三章处方保管和使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和处方管理制度,做好处方的收集、归档、保管和报送等工作。

第十二条医生或者其他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具处方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不得私自处理、转让处方。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2)一、总则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的部门和从业人员。

二、处方管理1. 处方的开立(1)医师开立处方应当符合诊断要求,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方法和用量。

(2)处方应当使用规定的格式,并加盖医师的签章。

(3)处方应当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禁止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词语。

2. 处方的审核(1)药剂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检查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如发现处方不合理或存在问题,药剂师应当与医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3)药剂师审核通过的处方应当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3. 处方的保管与归档(1)已执行的处方应当妥善保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

(2)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设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3)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三、处方调配1. 药房的管理(1)药房应当具备必要的场所、设备和人员,并做好防潮、防热、防尘等工作。

(2)药房应当按照药品分类和存放要求进行摆放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药品处方管理,确保处方开具、审核、收集、保存与销毁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防止失误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同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医师、护士、药剂师、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以及与处方相关的所有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法律部门、医院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药品管理人员共同制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实施。

四、具体内容1.处方开具管理(1)医师开具处方前,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使用规范的处方纸,并按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开具信息。

处方信息应准确、完整、清晰、详细。

(2)处方一经开具,即不得更改或篡改。

如遇到处方错误,医师应当及时补救或要求患者重新就诊。

(3)医师必须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过度使用、滥用、误用或副作用等情况,同时注意配伍禁忌和与患者用药史、过敏史、疾病史、身体情况等相关事项的协调。

(4)医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开具处方应符合公司设定的用药目录和用药标准、规格、剂数及使用周期等。

2.处方审核管理(1)护士、药剂师和库房管理人员等人员,需对收到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所收处方应当显示医师姓名、诊断名称、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剂型、规格和发药日期等。

(2)审核作业的录入人员,需对提供给药房的处方进行再审核,确保处方无误,保证发药准确。

3.处方收集管理(1)公司药房必须建立规范化的药品处方收集记录,所有处方均存档备查,且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清理和销毁。

(2)药品处方收集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供监管部门检查或进行调查使用。

4.处方销毁管理所有处方一律不得外借、复制和销毁,药房应当定期对过期的处方进行销毁。

销毁采用毁尸灰方式或交由专门公司进行处理。

五、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责任主体为处方开具人、审核人、收集人、销毁人,如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或医疗纠纷等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开具、使用、管理处方药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为了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开具1. 处方开具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2. 处方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等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商品名。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4.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5.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二、处方使用1.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2. 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保存期满后,经诊所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3. 处方药应当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患者不得擅自调整用药剂量或更换药品。

4. 处方药不得转让、赠与或出售给他人。

三、处方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加强对处方开具、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

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审核小组,对处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处方质量。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和纠正。

4.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用药安全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违反处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处方非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非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非处方管理制度一、处方管理制度1. 处方开具规范:处方应当由有资质的医师根据病情和诊断结果进行开具,必须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描述、药物名称、规格、用量、用法、频次等详细信息。

同时,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处方调剂管理:医院和药店在接受处方调剂时,必须核对患者信息和处方内容,严格按照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调剂,不得随意更改药物或剂量。

药剂师应当根据处方的规定,正确计算用药剂量和用药频次,避免用药误差。

3. 处方存档管理:医院和药店应当建立处方存档系统,对每一份接受调剂的处方进行记录和归档。

同时,处方存档应当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防止患者个人隐私泄露。

4. 处方审核管理:处方审核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药师应当对每一份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避免药物相互作用或不良反应。

5. 处方复核管理:处方复核是指第二位药师对已审核过的处方进行再次核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处方复核是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避免人为失误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6. 处方质量评估:医院和药店应当建立处方质量评估机制,对处方的开具、调剂、审核等环节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处方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二、非处方管理制度1. 非处方药销售管理:医院和药店在销售非处方药时,应当先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进行咨询,确保患者购买的药物适合其症状。

同时,药师应当对非处方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解释,避免患者误用或滥用。

2. 非处方药展示管理:医院和药店在展示非处方药时,应当按照规定对药品的陈列位置和方式进行管理,避免混淆和误用。

同时,应当注意非处方药的保质期和存储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非处方药咨询服务:医院和药店应当提供专业的非处方药咨询服务,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帮助患者正确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品。

药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知识,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开具和使用药品处方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并有效地管理药品的使用和流通。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细节。

一、规范处方开具1.1 准确诊断和合理用药:医生在开具处方前应进行全面系统的诊断,确保准确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以便开出合理的处方。

1.2 遵循规定的处方格式:处方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必要信息,并按规定格式填写,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3 遵循药品管理政策: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相关的药品管理政策,如限制使用、禁忌药品的规定,以保证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加强处方审核2.1 专业药师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师审核制度,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的适应症、剂量、用法、用量等方面的合理性。

2.2 处方审核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审核记录,记录药师审核的结果和意见。

这些记录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参考,改进处方管理制度,提高用药质量。

2.3 处方审核反馈:药师审核后,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医生,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医生应积极接受并改进处方,以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三、加强药品配送管理3.1 药品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采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药品,并对药品进行验收和入库管理。

3.2 药品配送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数量、配送时间等信息。

这些记录可以为药品的追溯和管理提供依据。

3.3 药品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确保药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同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过期药品,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四、加强处方管理的信息化建设4.1 电子处方系统的应用:医疗机构应推广和应用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章处方的调剂篇一第二十九条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第三十条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第三十一条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三十二条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三十三条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三十四条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条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三十六条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十七条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八条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第三十九条药师应当对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第四十条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第五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处方管理制度1. 引言处方管理是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和完善处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五医院制定了本处方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处方管理制度适用于第五医院所有相关医疗部门和医务人员。

3. 处方流程3.1 处方开具3.1.1 医生在门诊诊断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合理开具处方。

3.1.2 医生在开具处方前,需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并填写患者的主诉和病史。

3.1.3 医生应遵循相关药物使用指南,选择适当的药物,并在处方上明确注明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和用药频率。

3.1.4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注意避免使用过多的药物,尽量选择单剂量药物,避免重复用药。

3.2 处方审核3.2.1 医院设立处方审核科室,负责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

3.2.2 处方审核科室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核对处方上的患者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和剂量是否准确、合理。

3.2.3 处方审核科室对有问题或疑问的处方,应及时与开具医生进行沟通,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3 处方发药3.3.1 药房负责根据处方进行药品的发放。

3.3.2 药房在发药前,需认真核对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剂量和数量,并记录药品的发放情况。

4. 处方管理要求4.1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药物使用指南,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用药。

4.2 医生不得开具不合理的处方,包括超负荷用药、使用禁用药物等。

4.3 医生应加强对患者用药知识的宣教,提醒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4.4 处方审核科室应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处方审核,严格把关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5 药房负责认真核对处方,确保发放的药品与处方的一致性。

4.6 医院应建立处方管理的追溯制度,确保处方管理的全程可查。

5. 处方管理监督与评估5.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管理进行内部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处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药品滥用、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处方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规范医生开具处方的行为,减少滥用和误用药物的风险。

3. 加强药师审核和发药环节的监管,提高药物管理水平。

4. 建立健全的处方档案管理系统,方便医疗机构进行回溯和追责。

三、管理要求1. 医生开具处方要求:a. 医生在开具处方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确保准确诊断。

b.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并在处方上明确注明。

c. 医生应注重合理用药原则,避免滥用和误用药物,特别是抗生素和镇痛药等高风险药物。

d. 医生必须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日期,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药师审核和发药要求:a. 药师在发药前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b. 药师应仔细阅读处方上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确保无误。

c. 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咨询和指导,解答患者的疑问。

d. 药师必须在处方上签字并注明日期,确保药物的发放符合规定。

3. 处方档案管理要求:a.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处方档案管理系统,对每一张处方进行归档和保存,方便回溯和追责。

b. 处方档案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医生开具处方的时间、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等详细信息。

c.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处方审核制度,加强对医生开具处方的监督和管理。

2. 加强对药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审核和发药的专业能力。

3. 定期进行处方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合作,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加强对患者用药情况的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用药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中至关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它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规范处方书写1.1 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书写处方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内容,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 统一使用规范的药品名称和剂量单位医生在处方中应使用统一的药品名称和剂量单位,避免因用词不规范而引发药品混淆或误用的情况发生。

1.3 填写医生签名和日期医生在处方中应填写自己的签名和日期,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方便后续的质量管理和患者用药评估。

二、合理用药指导2.1 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用药指导医生在处方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特点进行合理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时间、用药间隔、饭前饭后等注意事项,以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2.2 防止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医生在处方中应注意避免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对于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应仔细评估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风险,并进行合理的用药选择。

2.3 提供用药咨询和监测服务医生在处方中应提供用药咨询和监测服务,包括告知患者药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以及定期监测患者的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三、药品质量保障3.1 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医疗机构应严格筛选和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可靠,避免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患者用药不安全。

3.2 药品采购和验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和验收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质量把关,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3 药品储存和保管的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保管制度,包括药品的分类储存、温湿度控制、有效期管理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处方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4.1 建立处方质量评估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质量评估体系,对处方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提高处方质量和医疗质量。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管理行为,提高处方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处方管理行为。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遵循法律法规、医疗行业规范和医疗机构自身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管理过程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公正公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处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并不断完善处方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处方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组织架构应符合医疗机构的规模和需求,包括药事管理委员会、处方审核专家委员会、药学部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明确各级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加强对处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适应处方管理需求的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和调整。

第三章医生处方管理第八条医生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定的处方管理制度要求开具处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医生应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及病历资料,并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选择适宜的药品并合理使用。

第十条医生应认真填写处方笺,包括药品名称、用量、剂型、规格、用法等内容,并签署姓名、职务、日期等。

第四章药师处方审核和准备第十一条药师应认真审核医生处方,并检查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信息,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药师应认真准备处方药品,包括药品的配制、计量、标注等工作,并记录配药情况。

第五章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药品的范围和权限,加强药品采购、配送、贮存和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药品信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六章处方审批和存储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审批制度,明确处方审核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并记录审核情况。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存储制度,对处方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记录存档情况。

第七章处方查询和复核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查询和复核制度,确保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处方包括哪些管理制度

处方包括哪些管理制度

处方包括哪些管理制度一、处方开具的基本规定1. 处方应当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亲自开具,必须在开方处签署完整的个人签名。

2. 处方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 处方应当注明疾病的诊断、治疗的目的和方法。

4. 处方中所开药物的名称、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5. 处方中应当注意患者的过敏史、药物敏感性等相关信息,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6. 处方应当规定开药的数量、频次和服用时间,避免因误用或滥用药物而引发不良反应。

二、处方审核的流程和要求1. 医院应当设立处方审核机构,由专职人员担任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处方审核培训。

2. 所有处方必须在开具后第一时间提交审核,审核人员应当对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 处方审核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避免不必要的治疗和用药。

4. 处方审核应当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告知开方医生,并说明审核的理由。

5. 处方审核机构应当对审核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为医院的药物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处方执行和管理的要求1. 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执行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流程。

2. 医院药房应当有专门的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和药物发放工作,对处方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

3. 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药物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进货和储存工作,确保药品品质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医院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库存量和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的混用和销售。

5. 医院应当建立药物溯源管理制度,对所有药品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四、处方管理的培训和考核1. 医院应当定期进行处方管理规范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处方开具和审核水平。

2. 医院应当定期对处方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的处方医生和审核人员。

3.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和不良习惯的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提高工作质量和标准化程度。

处方权管理制度(六篇)

处方权管理制度(六篇)

处方权管理制度一、医师处方权管理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院____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完成。

二、医师处方权获取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和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住院医师以上(包括住院医师)医师。

2、执业医师经过注册后,经医务科考核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后,授予处方权。

签名留样交医务科、药剂科等部门存档。

3、本院退休医师经医院决定反聘,继续从事医疗工作,处方权延续。

4、外院退休医师,应聘在我院工作,在变更注册后,授予处方权,签名留样于医务科、药剂科。

三、医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获取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和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住院医师以上(包括住院医师)医师。

2、执业医师经有关____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____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以医____文件形式下发授权通知。

四、取得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应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____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方权的限制:1、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2、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将取消其处方权。

①被责令暂停执业。

②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③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④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⑥因开具处方谋取私利的。

因以上情形被撤消处方权者,按情节规定____个月的考察期,期满后,科室考核合格,按处方权的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处方权。

3、本院医师外出进修、下乡超过半年的,处方权暂时停止,待其回院后医务科通知相关部门重新行使处方权。

处方权的停止:1、本院医师退休、调离、辞职,其处方权随其在本院医疗工作的停止而停止。

2、医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在工作中有严重错误,调离医疗岗位,其处方权随即停止。

处方权管理制度(二)一、医师处方权管理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完成。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1、凡医保使用的药品处方须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方可配发。

2、处方必须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医师签名。

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4、每张处方限三日量且不能超过五种药品,慢性病可开七日量,并实行处方限额管理。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6、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7、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

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处方管理制度全文

处方管理制度全文

处方管理制度全文一、处方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患者利益至上:处方管理制度的设计应着重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

2. 科学规范:处方管理制度应以临床指南、药物治疗指南、国家药品政策等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的处方管理政策和流程。

3. 严格审核:处方管理制度应建立严格的处方审核机制,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4. 审查制度:对经常使用的处方进行定期审查,发现不合理处方及时纠正并进行教育。

5. 药品管理:对医院使用的药品进行分类管理,监测药品的使用情况,强化基层药房的管理。

二、处方管理制度的内容1. 处方审核流程设计(1)处方审核应实行“三审制”,即初审、复审和终审,确保处方审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初审应由护士或药师进行,复审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负责,终审由主任医师或副院长进行。

(3)处方审核应重点关注患者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以及不良反应和药品相互作用等。

2. 处方管理流程规范(1)医生开具处方应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确保处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医生开具处方应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等。

(3)处方应明确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并附有医生的签名和盖章。

3. 药品采购和配置管理(1)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药品采购政策,选择质量可靠的药品供应商,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2)医院内部的药品配置应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原则进行,保证各类药品的储存和使用安全。

4. 不合理用药的排查和整治(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对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评估和处理。

(2)医疗机构应加强用药的宣教工作,提高患者对不合理用药的认识和意识。

5. 处方管理信息化建设(1)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处方管理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记录和查询,提高处方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管理信息化数据分析平台,定期对处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用药问题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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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定义
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院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开具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二.处方管理一般规定
1.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5)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6)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一组药按一种算)。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8)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
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处方权的获得
1.经注册在医院的执业医师到医务科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审批及医师签名留样卡》,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即具有相应药品处方权,留样卡须在医务科、药剂科存档备案。

2.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获取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

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医院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4.医师处方权获批准后,其在HIS系统中的处方行为将视为真实有效的。

四.处方的开具
1.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食药监管总局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不得用商品名。

但可以用由卫计委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4.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
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延长有效期的原则为:患者病情在延期内是稳定的,且延期取药不会对患者造成损害。

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规定特殊病种的不超过一个月量。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五.处方的调剂
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经聘用后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取得调剂资格。

2.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医院留样备查。

3.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4.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5.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6.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或重新开具处方。

7.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8.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六.处方的保存
1.已完成调配的处方根据《加强处方及防统方管理制度》由药房装订后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留3年。

2.处方的装订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外,其他处方逐日装订。

2)麻醉药品处方、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其它药品处方必须分别装订。

3)处方装订应加封面,记录处方的类别、张数、装订日期、装订人员签名等内容。

3、处方的保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有专门场所保存处方。

2)保存的处方应按时间先后次序放置,以便查询。

3)处方保存期满后应及时销毁,保证已完成调配的处方不再外流。

4、处方销毁管理要求:
1)处方的销毁应先行申请,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2)处方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

3)销毁过程应有2人以上在场,销毁后及时在《物品销毁记录》上记录并签名。

七. 处方点评
1.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处方点评结果将作为相关人员工作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院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再培训、约谈等措施处理。

对于开具严重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和科室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严重时可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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