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冷链管理制度

1.遵照执行《北京市冷链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冷链系统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凡发到我单位的冷链设备和器材,所有权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具有使用权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

3.冷链设备和器材只为免疫预防接种门诊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任意调换。

4.冷链设备由专人负责,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卡及设备维修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5.每台设备专室摆放符合要求,专物专用,必须设置温度计,温度应控制在各种疫苗所需范围内,每天上下班各测记温度一次,完整填写温度记录表,发现温度不正常时及时寻找原因,并快速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停电时要记录停电时间,并要保证疫苗存放在所需温度环境内。

6.冰箱内不得存放尿、便、血等检验品,严禁存放私人食品、药品等其它物品。

7.要保持冰箱内的清洁卫生,冰箱内结霜要定期清除,结霜厚不得超过5,清除结霜时疫苗应存放在适宜温度的冷藏设备内。

8.运输疫苗时,必须使用冷藏设备,包括有疫苗冷藏箱、冰包、冰瓶等;现场进行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存放疫苗,同时要记录运输温度和接种点温度,以便备查。

9.冷链设备负责人要对冷链设备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冷链设备运转状态,确保冷链系统良好运转。

10.冷链设备的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要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遵照并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规范》的有关管理规定。

2.每年应根据北京市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本地区各年龄组儿童数、新生儿出生率、不同制品的规格、每针次使用量及各疫苗的损耗系数,合理制定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3.进货渠道遵循“市→区→医院”的原则,专人负责运输、储存和管理。

4.建立建全生物制品领发登记,出入有账目,做到帐苗相符;每月做好生物制品使用量统计,汇总后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领发登记要记清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领取日期等,若出现异常反应则有据可查。

6.疫苗必须在适宜的温度下贮存和运输,避免阳光直射。

7.疫苗应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码放,并按照进库先后、效期长短,有计划地分发,严防冻结、受热、过期或造成失效浪费。

8.接种前必须严格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有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标签不清或无标签、安瓶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9.含有吸附剂的疫苗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10.安瓶开启后,未吸取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干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一小时未用完时,应将疫苗废弃。

11.预防用生物制品接种时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告知,推荐制品必须执行自费自愿的原则,家长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方可接种。

免疫接种服务管理制度

1.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儿童基础免疫,合理安排接种周期和门诊日接种量。

2.及时建卡、建证,及时预约接种通知,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3.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儿童免疫程序,于接种日前确定好应接种对象,并提前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

4.根据本次各疫苗应接种人数计算好疫苗用量,同时准备好一次性注射器,并做好其它接种器材的消毒和准备工作,包括药匙、水杯、碘酒、酒精等。

5.接种现场要准备好体检用品,包括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同时要备1:1000肾上腺素针剂及抗过敏药物,

6.接种室外标志醒目,室内应宽敞、明亮、清洁、保暖、通风,并设候诊和观察区。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与其它疫苗联合免疫,保持正确的时间间隔。

7.接种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核对接种对象、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包括既往病史、过敏史和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儿童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和卡上做好记录。常规疫苗与季节性疫苗分日接种,卡介苗转日、专室接种。

8.掌握各种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接种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检查接种卡、接种证、接种禁忌症,核对接种对象姓名、性别、年龄、疫苗名称、接种针次、接种剂量和接种部位。接种时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佩带上岗证

9.接种完成后,告诉儿童家长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同时接种对象要在现场观察15—30分钟后方可离去。

10.正确记录接种疫苗的年、月、日,批号、剂量及接种医生签名。

11.若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除应及时做好必要的处理外,同时要立即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指定专人每年将各种资料整理分析,编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收集的技术文件材料要及时、准确、完整,收集技术文件要有计划,有目的,有统一要求。

3.收集的技术文件材料在时间上要连续,内容上完整,数据资料要准确,不得擅自转移和销毁。

4.档案要按卷、册或盒等形式存柜存放,按分类、编目和编制的档案目录来管理。因工作需要更换管理人员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5.要根据档案不同价值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一般为永久和定期两种。

6.档案资料项目应包括文书资料、基本资料、专业总结分析、疫情资料、免疫接种资料、生物制品管理、冷链、简报、业务培训及杂文等与免疫规划有关的资料。

7.所有资料禁止使用复写纸、铅笔、圆珠笔,可以打印、钢笔、签字笔填写。

8.要用统计学和流行病学的方法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写出总结,提出科学依据以指导工作。

9.每年二月底前免疫预防工作人员要将上年的各种资料按时归档,装订成册,规定上报的资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到上级单位。

免疫服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免疫服务工作人员要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行医职业证书、免疫服务上岗证书。从事免疫服务工作时随时佩戴上岗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2.每年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选择培训方法,确保培训计划的实施。

3.免疫服务人员每年须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新上岗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取得免疫服务上岗证前不可独立从事免疫服务工作,无免疫服务上岗证的人员不可从事免疫服务工作,调离免疫预防工作岗位时免疫服务上岗证须及时上交、注销,上岗过期、遗失或损坏的,应立即申请补办。

4.预防免疫专业人员定期参加区疾控中心、卫生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注意更新知识,学习计划免疫基础理论,熟练基本技能操作,掌握工作程序,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质量。

5.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进行系统性、灵活性、参与性的培训,学用结合,提高人员的工作能力。

6.根据免疫预防工作目标要求,进行业务工作指导性培训。

7.对新上岗人员首先要进行免疫预防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培养专业素质,使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8.单位领导要重视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的应用和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任意更换,更换人员时要告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新接任免疫预防工作人员,前任人员在交接工作时必须要全面负责的、认真细致的、清楚彻底的进行交接,不得出现随意隐瞒或交接不到位现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