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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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0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实现培训项目闭环控制,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培训指南》GB/T19025-2001(ISO10015: 1999)以及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培训项目”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围绕集团公司及企业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目的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坚持围绕战略、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原则,注重结合实际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需求分析、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四个环节加强全过程控制,确保培训质量,逐步形成界面清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科学完整、整体平衡的培训项目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组织制定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培训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

(三)指导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编制培训计划。

(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五)对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资料进行电子备案。

(六)对承担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进行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确定需本企业组织协调的需求,并上报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和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需求,组织制定并下达本企业培训计划。

0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办法

0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 [2007] 18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不断完善人才评价体制和机制,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坚持“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过程管理、量化考核、突出业绩、注重能力”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体系,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保证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有效。

第四条量化评定标准,建立量化评审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管理,即“电子(网上)评审、电子档案、电子印章、电子注册(证书)”,并逐步推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远程视频答辩。

第五条按照国家职称评审改革取向,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方式多样化,即系统内评定与委托(归口)评审相结合、与社会通用专业参加国家考试相结合,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逐步试行“以考代评”。

第六条各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员工岗位说明书及有关制度,明确专业技术人员持证种类和职业资格要求,按规定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员工参加评定,并切实做好评定前的专业技术提高类培训。

第七条推行年度量化考核,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过程管理,以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促进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机制,有效推进企业快速、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年度评定工作开展(包括过程管理)情况纳入对各企业人才评价工作等有关考核中。

员工的专业技术资格应作为其上岗、申报“1 12人才”和国家级专家人才等重要条件之一,并与其待遇、薪酬、使用、转岗等密切结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九条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并完善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和各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人才评价中心,分别与各企业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第十条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

大唐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旗下各子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大唐集团将坚持“培养人才、注重实效、服务企业、面向市场”的培训方针。

第五条培训工作的宗旨是为员工提供健全的职业发展体系、全方位的学习与发展平台,为公司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六条大唐集团鼓励员工不断学习、自我提升,不断更新知识和技术,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专业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才智与动力。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培训业务部门应予以认真贯彻和执行。

第八条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大唐集团总部的审批。

第二章培训需求分析第九条大唐集团各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成长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员工的培训需求应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员工面谈、部门考核、岗位竞聘、职业规划等方式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需求分析包括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多个方面。

第十二条不同层级、不同专业的员工的培训需求、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均不同。

第十三条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应作为培训计划制定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定第十四条培训计划应当根据年度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应当包含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费用、培训目标等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应当与企业的业务发展战略相契合,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相适应。

第十七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当合理,科学,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培训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培训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培训组织实施应当以贯彻培训计划为主要任务。

第二十条培训组织实施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解析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解析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解析大唐江苏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目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根据《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集团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印发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10〕19号)(以下简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现将《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主要内容概述和几点创新之举解析如下:一、主要内容概述(一)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增加“坚持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的原则;体现出综合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做到“让上级、同级和下级说话”的逐级负责导向和“凭业绩说话”的结果导向。

(二)综合考核评价方式1.增加“多维度测评”⑴企业内部民主测评。

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参加的测评。

⑵上级领导测评。

由集团公司考核评价组组织,测评人员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师和职能部门负责人。

将多维度测评的结果,通过加权汇总的方式计算出得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评价结果。

2.增加“任期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民主测评最终得分,分别由前两个年度多维度测评得分和任期多维度测评得分按照30%、30%、40%的权重汇总确定。

(三)综合考核评价内容领导班子、领导正职、副职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权重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与领导人员绩效工资严格挂钩。

二、考核评价办法的创新之举(一)突出经营业绩的考核权重,要求领导人员“做成事”“做成事”就是要向领导人员强调结果导向。

结果导向就是质量导向、效率导向、利益导向、利润导向,是企业管理的捷径,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正题,在结果导向下的员工是企业的真正主体,结果导向下的企业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企业。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一)基础工作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帮助员工实现自我职业发展。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大唐公司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具体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和个人培训计划。

第五条年度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第六条个人培训计划应根据员工的具体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第七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需求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并将其纳入培训计划。

第三章培训机构第八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包括内部培训机构和外部培训机构。

第九条内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培训工作,外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外部培训工作。

第十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内外培训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员工培训工作。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培训计划管理、培训资源管理、培训成本管理等。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等。

第十三条培训资源管理主要包括培训师资、培训场地、培训设备等。

第十四条培训成本管理主要包括培训预算、培训费用、培训效益等。

第五章培训评估第十五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培训评估制度,定期对员工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培训评估主要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满意度评估、培训效益评估等。

第六章培训奖惩第十七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对培训成绩不佳的员工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措施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九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调岗等。

第七章培训保障第二十条大唐公司要为员工提供培训保障,包括薪酬保障、时间保障、条件保障等。

人资112人才选拔评价实施办法大唐国集团制20057920051009.doc

人资112人才选拔评价实施办法大唐国集团制20057920051009.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选拔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建设,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选拔评价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ll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选拔程序第一条集团公司“ll2人才”的选拔评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人下载个人申报软件。

2.申报人按有关要求,填报相关表格,组织申报材料,并向所在部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

3.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书面申报材料,同意申报后,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将书面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并通知申报人将申报材料通过软件报送企业人力资源部。

4.企业人力资源部审核申报材料,核实其事实准确,并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

5.企业人力资源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交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

6.基层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按照评委会组建原则,确定评委名单,分别组织召开c级“ll2 人才”评价会议,确定本企业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7.基层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对拟向分支机构、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推荐的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A、B级和生产技能类A、B级“ll2人才”,以及评价会议中确定的专业技术类C 级、生产技能类C级“ll2人才”,在本企业范围内公示5目无异议后,将上述“ll2人才”的申报材料报送分支机构、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

8.分支机构、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所属和所管理企业报送的“ll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选拔条件要求,并确认所属和所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类C级、生产技能类C级“ll2人才”名单。

9.分支机构、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按照评委会组建原则,确定评委名单,分别组织召开B级“ll2人才”评价会议,确定8级和拟推荐“l l2人才”名单。

10.分支机构、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拟向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推荐的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A级和生产技能类A级“ll2人才”,在分支机构、子公司管理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上述“112人才”的申报材料报送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并将专业技术类C 级、生产技能类C级“ll2人才”名单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备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遴选程序第二条“112人才”评价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人到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拷取或下载个人申报软件。

(二)申报人组织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并递交所在部门。

(三)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并同意申报后,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其是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规范,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送交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

(五)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依据量化积分标准,对满足相应申报类别、级别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

(六)企业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C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

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本企业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七)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本企业范围内公示5日。

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上一级人才评价中心。

(八)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

(九)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B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

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B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十)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B、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分、子公司管理范围内公示5日。

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

(十一)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各类各级“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并转送本部相关部门复核。

0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0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是指动态培养、遴选和建立由100名高级企业管理人才、100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000名高级生产技能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并作为培养国家、行业级专家人才的重要资源。

逐步以此模式,形成和完善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理念和机制。

第四条坚持"统一标准、分级分类、量化评价、动态管理、才尽其用",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建设。

第五条对"112人才"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采取不同形式对"112人才"进行考核和激励,并加强对其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各企业应建立相互配套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以保障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体系设计第七条 "112人才工程"中所称的"112人才"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内,分别在企业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技能三方面业绩突出、能力出众的高级人才。

第八条 "112人才"分为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和生产技能三类。

其中,企业管理类只设A级(即集团公司级)。

专业技术类和生产技能类设立A、B、C三级,分别指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112人才"。

第九条企业管理类人才指集团公司系统内具有较高管理能力的在职管理人员。

根据其所分管工作的不同,分为综合管理、经营管理、生产管理、工程管理、党群管理、多经管理六个专业。

大唐培训计划

大唐培训计划

大唐培训计划一、培训概述1.1 培训目标:通过本次培训,旨在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改进和完善员工的工作技能和服务品质,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1.2 培训对象:所有公司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和初级员工。

1.3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技能培训、团队协作培训、销售技巧培训、沟通技巧培训等。

1.4 培训周期:本次培训计划为期2个月。

二、培训内容2.1 岗位技能培训- 针对各个岗位的专业技能进行培训,包括销售技巧、客户服务、产品知识等。

- 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活动,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岗位技能。

2.2 团队协作培训- 提供团队协作培训课程,帮助员工理解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和技巧。

- 开展团队拓展活动,增强员工间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能力。

2.3 销售技巧培训- 从市场营销、销售心理学等方面入手,提升员工的销售技巧和能力。

- 设置销售案例分析课程,让员工学习成功案例,总结成功经验。

2.4 沟通技巧培训- 通过沟通技巧培训,让员工学会更好地与客户和同事沟通交流。

- 组织沟通技巧训练课程,提高员工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2.5 专业素养培训- 提供专业素养培训,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价值观。

- 举办专业素养讲座,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和对待工作。

三、培训方法3.1 理论教学- 采用专业的培训讲师,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教学。

- 利用PPT、视频等多媒体手段,形象生动地展示培训内容。

3.2 实践操作- 安排岗位技能实践操作课程,让员工在实际操作中巩固学习成果。

- 制定实践操作计划,让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反复练习和应用所学技能。

3.3 案例分析- 培训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让员工学会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

- 反复分析成功案例,让员工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学以致用的能力。

3.4 角色扮演- 利用角色扮演等形式,帮助员工模拟真实情境,提升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 通过角色扮演,让员工在模拟环境下体会和发挥所学技能。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一)基础工作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5.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

0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0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i丿11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 规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乂好乂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丄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LI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LI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大唐培训需求制度

大唐培训需求制度

【大唐培训需求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培训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培训的目的是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它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同时也能促进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训需求制度对于大唐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二、培训需求的分类1. 初入职培训需求初入职培训需求主要针对新员工,在入职后进行员工基本素质、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培训。

这些培训内容有助于新员工尽快融入工作环境,了解企业的价值观和业务流程,并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

2. 岗位技能培训需求岗位技能培训需求针对各个岗位的员工,通过培训提升员工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能力。

这些培训内容涵盖了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流程、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等,以帮助员工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

3. 管理能力培训需求管理能力培训需求主要针对各级管理者,旨在提高他们的领导力和管理技能。

这些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合作、冲突管理、目标设定与执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内容,以帮助管理者更好地指导和带领团队,实现企业目标。

三、培训需求制度的建立1. 培训需求评估企业应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的评估,了解员工在不同阶段的培训需求,并将其纳入企业的培训计划。

这可以通过定期员工调查、岗位薪酬评估、个人发展规划等方式进行评估。

2. 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评估结果,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预算等方面的信息,并明确责任人和培训目标。

3. 培训资源的整合根据培训计划,企业需要整合内外部的培训资源。

内部培训资源可以包括企业内部的培训讲师、岗位精英和专业人员等;外部培训资源可以是培训机构、专业讲师、行业专家等。

通过整合这些资源,企业可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满足员工的需求。

4. 培训评估和反馈企业应该建立培训的评估和反馈机制,通过岗位技能评估、学员反馈等方式收集培训效果的反馈信息。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方案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方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 3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一)基础工作-4 -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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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
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
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
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5.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

6.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教育培训项目的闭环管理情况。

7.教育培训场所及设施的配置情况。

8.网络培训系统的建设、开发、使用及管理情况。

9.专兼职培训师队伍、教材和题库的建设及管理情况。

10.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教育培训档案、教育培训资源的管理情况。

(二)目标和任务
1.上级部门布置的教育培训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率。

3.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达标率或全员培训率。

4.年度员工培训取证率。

5.员工上岗、转岗培训率。

6.干部任职资格培训率。

7.内部培训师年授课率。

8.员工技术考核通过率。

第十一条人才评价考核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工作协调情况。

3.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具的使用情况。

4.评审专家的推荐、管理情况。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6.相关档案、资料的建立及管理情况。

(二)职业技能鉴定
1.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执行情况。

2.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工作协调情况。

3.对考评员、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培养及工作的支持情况。

4.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5.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6.相关档案、资料的建立及管理情况。

(三)“112人才”评价选拔
1.“112人才”及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112人才”评价及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工作协调情况。

3.“112人才”评价工作完成情况。

4.“112人才”及其他人才的培养情况。

5.“112人才”及其他人才的使用、管理情况。

6.人才评价专家评委的管理情况。

7.人才档案及人才库建立情况。

(四)职业资格认证
1.持证上岗机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

2.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工作协调情况。

3.持证上岗规划、计划制定及完成情况。

4.员工持证上岗率。

5.资格证书、上岗证书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五)员工技能竞赛
1.技能竞赛工作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技能竞赛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以及工作协调情况。

3.技能竞赛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

4.相关档案、证书及资料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新机生产准备培训考核内容
(一)项目核准阶段
1.企业领导对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工作的重视情况。

2.生产准备费用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3.生产准备人员培训机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4.生产准备培训计划、方案、大纲以及培训标准的制定情况。

5.生产准备人员培训教材选编情况。

6.生产准备人员培训合同管理情况。

7.生产准备人员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二)项目建设阶段
1.机组单体试运前
(1)运行人员参加理论学习、仿真培训、实习等情况。

(2)点检人员参加理论学习、现场实习等情况。

(3)运行培训制度的建立情况。

(4)人员考核达标上岗情况。

2.机组单体试运时
(1)运行人员参与现场安装调试培训情况。

(2)点检人员参与设备试运验收情况。

3.机组分部试运前
运行人员参与主、辅设备保护定值审定情况。

4.机组整体试运前
机组长及以上人员参与调度部门培训以及取证情况。

5.机组首次并网前
生产岗位持证上岗率。

第十三条奖励加分
(一)完成上级单位单项任务情况。

(二)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奖励情况。

(三)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创新情况。

第四章考核对象与评分办法
第十四条各分、子公司和当年没有新建、扩建机组项目的直属企业或基层企业只考核教育培训、人才评价、奖励加分三部分工作。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50分、20分。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人才评价、奖励加分三部分的考核得分由企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逐项打分累计得出。

第十七条新机生产准备培训考核与被考核企业的工程进度同步,由企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对已完成工程阶段的考核项目进行逐项打分,累计得分与最后一个工程阶段所对应的权重之积为最后得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八条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形式。

每年11月初,各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所附评分表(见附件1、2)进行自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并将自查考核结果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上一级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各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普查、抽查或互查,并将考核结果以及分、子公司的自查结果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集团公司。

第二十条次年1月30日前,集团公司组织相应的审核和检查,并督促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将对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对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优秀企业(前10名)和落后企业(后10名)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各企业考核得分按权重折算后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指标考核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考核工作中。

第二十三条各企业要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对虚报、瞒报考核数据的,一经查实,该企业考核结果按零分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分、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的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评分表
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年度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企业(盖章):考核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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