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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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27•【字号】陕建质发〔2017〕110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11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50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厅8月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88号),要求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64号)要求,省厅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省厅督导检查的步骤,自下而上分层次开展。

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由杨冠军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郑建钢任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9月18日至10月11日,由厅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与省安监局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督导组,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字号】沪建交[2013]1108号•【施行日期】2013.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沪建交〔2013〕1108号)各相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委安委办在8月至9月期间,组织对本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督查期间共检查了68个工地,主要检查市场管理、施工机械、防护设施、临时用电等内容,通过抽查工地,督查大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督查共开具了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40份、执法检查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12份;对其中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的9家总包单位、2家分包单位、6家监理单位以及1家建设单位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具体单位名单附后)。

同时,对涉嫌违规的项目经理9人、总监6人实施动态考核扣分。

督查评价:1)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全面贯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应的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工单位、监理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管理要求,严格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辨识和监控,提高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此次督查发现:个别施工企业未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控制力度,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力度存在缺陷;个别工地安全管理失控,安全生产不容乐观。

具体情况如下:(一)企业自查等基础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口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口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口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8.22•【字号】豫建建[2013]86号•【施行日期】2013.08.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口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豫建建〔2013〕8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7月份以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省厅印发的《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豫建〔2013〕101号)的部署安排,相继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根据《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口督查工作方案》(豫建〔2013〕106号)的要求,我厅组成18个督查组,于7月底前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集中开展了第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口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中所列的工作内容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28个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成员单位、18个县(区)、63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42个燃气站(点),市政公用设施、危旧房屋、公园和风景区、消防等其他领域30余处,基本实现了对口督查工作的全覆盖。

督查中发现安全隐患285处,违规项目8项,各督查组均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要求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并按时上报整改结果。

二、各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省厅部署集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动员会议,部署企业自查自纠和市、县抽查检查工作。

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查出并整改一大批安全隐患,停工一批工程项目,取缔一批生产经营单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3•【字号】成建委发[2009]438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成建委发[2009]438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成办函[2009]148号)的要求,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366号)的安排,市建委组成了六个以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为主的检查组,于6月15日至19日对全市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本情况从6月15日至6月19日,六个检查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全市73个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防汛、安全预案及“一师两员”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管理实际,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扣分处罚、约谈告诫等方式加大督察力度,较好的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大部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建手续。

对脚手架、起重机械及安全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行为能积极组织专家编写专项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得到实施,按要求对在建工地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上场地都进行了硬化处理;大部分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识得到很大提升,能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对专项施工方案和危险施工现场的巡查有一定的文字记录,能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下发整改等处理文件,跟踪隐患处理。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建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为确保年底前两个月受监工程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站于2006年11月8日~16日,由站领导带队组织四个检查组,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主题,开展了一次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共抽查XX市区建设工程90个(对其中25个工地的钢管扣件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9份,签发局部停产整改通知书3份,项目经理扣分14人,项目总监扣分9人,施工企业扣分2个。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内容开展,以“二检”(钢管扣件检测、塔机探伤检测)、“四查”(查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使用情况、查三类人员安全资格情况、查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情况、查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五防”(建设工地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机械伤害、防触电)为重点,对建设施工现场开展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被抽查的大部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过施工企业的专项整治有所改观。

但检查中也发现,不少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缺乏严格的长效管理,特别是现场“三类人员”配置数量不足、现场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到位率低下、安全专项方案与现场实际施工不符、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水平较低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四查”(查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使用情况、查三类人员安全资格情况、查监理人员安全监管情况、查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方面:1、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已经到位,但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率情况不理想,多数现场由总包单位代管,总包单位对其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2、部分现场“三类人员”的数量未按规定要求配置,部分“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证书不全。

3、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水平较低,日常安全检查深度不够,记录流于形式,落实整改过程未封闭。

工程检查通报

工程检查通报

工程检查通报工程检查通报范文一各参建单位:为认真落实济宁市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区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并于5月11日至5月14日,集中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

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范围是全区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老旧建筑、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

检查的重点是:结合全区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终身责任、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城市老旧建筑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

共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113 项,建筑面积153.8万㎡;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3项;城市老旧建筑184项,建筑面积36.6万㎡;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1项,建筑面积7490㎡;下达停工通知书20份,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05条。

至5月16日,已对工程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镇街建设工程项目由所在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总体受控,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状态。

绝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较好,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好,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建筑扬尘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工程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仍有个别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各项工作部署执行不彻底,没有完全落实到工程项目上。

工程检查通报(3篇)

工程检查通报(3篇)

工程检查通报(3篇)工程检查通报(精选3篇)工程检查通报篇1各施工、监理企业:根据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黄岩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我局组织建工、质监等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检查组,于9月14日-18日开展全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各方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桩基工程、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了101个在建工程,涉及施工企业41家,监理企业11家,建筑面积279万平方米,其中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工程)33个,主体施工阶段 19个,装饰施工阶段(包括竣工待验)49个,住宅工程30个,工业建筑47个,公共建筑24个。

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安全整改通知单81份,其中19个工程被责令停工整改,停工项目中未经竣工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被责令停用整改3个,加层未办理施工许可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被责令停工整改5个,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被责令停工整改4个,临时用电采用一级配电被责令停工整改2个,施工现场混乱及违反其他强制性条文被责令停工3个。

共发出计分单71份,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及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71人进行了记分管理,总记分总值达183.5分。

从检查情况看,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存在问题(一)基础施工阶段存在问题1、桩基施工阶段的安全资料有较大欠缺,安全日记缺失或不全,项目部周检和公司月检次数不足,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及时签订。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反映出施工企业对桩基施工阶段管理薄弱(特别是工业用房项目)。

2、工业园区多数项目在桩基施工阶段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无施工围墙),泥浆池周边及桩基完成后对桩孔的防护不到位。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8.07.09•【字号】汕府建[2008]106号•【施行日期】2008.07.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汕府建[2008]106号)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监理企业(含外来监理企业):为督促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汕府建通[2008] 79号)的要求,我局于2008年6月24至25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这次检查分2个组,由市、区安监站派员组成。

共检查了20家监理企业,并抽查了21项在建工程。

检查时采取检查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有关资料并对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分的方式,考核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和落实责任的主要工作等四个方面情况)。

对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13家监理企业和19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师)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了扣分处理。

二、主要存在问题总的来说,目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情况不容乐观,监理企业和执业人员安全监理意识比较淡薄,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监理人员素质不高,有的经常不到位,未能真正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

监理规划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未能清晰表述。

监理实施细则未能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支模、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等,未能有效进行审查把关。

对在建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情况通报

对在建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对在建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工程公司、直属项目部: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工作上水平,按照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夏季防汛、防雷及防暑降温等各项工作要求,于20**年5月29日至6月2日,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胡振刚、副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部长刘苏媛带领生产安全部、企业发展部、党委宣传部有关人员对河西片及兰州、白银等地的在建工程进行了综合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项目管理运行;工程技术质量;施工现场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以及夏季防汛、防雷、防暑降温工作等。

本次检查,共检查河西片及兰州、白银等地在建工程项目11个,建筑面积100268平方米,涉及一、三、九和钢结构等4个工程公司,一个直属项目部。

共排查出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34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项目管理运行平稳,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生产意识较以往有了提高,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特别是张掖项目部施工的河西学院综合教学1#实训楼工程,外脚手架隔离层采用安全网兜底防护;物料提升机操作一侧用大网孔安全网封闭,防止操作人员误操作的做法值得借鉴。

第三工程公司三北种业(张掖)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齐全,依托专业的管理公司,学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念,进入施工现场由门卫发放访客安全须知卡,并由专人引导。

项目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齐全,所有人员戴安全帽、安全眼镜和保护脚趾的安全鞋方能进入施工现场,工作超过相对工作面2米的地方要求佩戴全身型安全带或相等功能的防坠落装置;施工现场各类标识标牌清晰,各类脚手架、防护设施与设备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挂绿标签才能使用,挂红色标签的严禁使用;项目部定期(每周)进行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不安全行为条件、隐患整改结果、个人防护用品(PPE)佩戴率以及好的表现进行现场公示等,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方面的做法有很多值得学习推广,特提出通报表扬,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予以推广。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通用27篇)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篇1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金安办〔20xx〕41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xx〕87号)文件要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我局于12月15日至23日对金华大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本次督查分两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县(市、区)及3个开发区的20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台账资料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抽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到位。

但督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赶工期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顿,并限期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二、主要问题(一)起重机械情况督查组共抽查了12台塔机,4台人货梯,2台井架。

从抽查情况看,塔机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对最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也存在失效情况,如塔机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变幅小车滑轮处起升钢丝绳防脱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事故隐患。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问题集中在进料口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和司机下班后没有关机上锁。

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主要问题为司机无专人持证上岗、未粘帖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现场安全情况脚手架:内封闭欠缺较多,部分工程均未设置,架体开口处横向斜撑均未设置,架体上杂物均未及时清理,毛竹片铺设连续性较差,部分拉结点拆除后临时拉结点设置不及时,且数量欠缺较多,影响整体架体稳定性,边坡治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近期,为了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我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开展情况自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问题整改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了一些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不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意识不强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三、下一步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促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后,我们诚挚邀请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特此通报。

此致敬礼经过我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已经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我们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持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提升他们的安全生产素养。

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我们将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风险源的排查和整改,加强对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建筑工地大检查通报范文

建筑工地大检查通报范文

建筑工地大检查通报范文
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于近期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部分建筑工地存在施工许可证过期、不全、不规范的情况。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其次,部分工地存在施工现场尘土扬尘、噪音扰民等问题。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再次,部分工地存在违规使用劳动力、不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工作等问题。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

最后,部分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违规操作等问题。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已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严格监督落实。

同时,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希望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法规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推动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1.1 总则1、为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从而采取对策,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促进相互交流,主动掌握施工生产安全实际情况,向项目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制定本制度。

2、安全检查依据国家、地方及公司已经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相关管理文件等。

1.2 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方法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查设备、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2、安全检查的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目的、内容而定,主要有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

3、定期周安全检查。

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部组织于每周一8:00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建造部(包括施工员、物资、机电)、质检部、技术部、安全部、后勤保卫部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安全员参加,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评分表》及分包安全管理一体化相关检查考核表进行,检查范围覆盖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周一晚上7:30召开情况通报会议(与生产例会相结合),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对照安全检查记录表进行评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发现的屡教不改的违章作业现象和重大安全隐患开具《罚款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下达《在建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令》,并以书面形式留存,每周根据检查具体情况进行分包单位周安全考核。

4、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应由项目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深基坑、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消防、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及预防惯性事故(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进行单项检查。

此类检查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

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通报

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通报
(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场把关不严。部分工地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彩钢板活动房质量保证资料不全,安全网上无阻燃标示,金属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均未达到A级,开关箱及小规格份配电箱无“3C”认证证书。世贸大厦施工单位某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使用的“某品牌”密目式防护网合格证上无产品规格、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基本信息,无阻燃标示,也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及质量保证资料。
(二)加大执法行动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管和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对基本建设程序不符合规定、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施工现场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肢解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处理,对相关的施工、监理企业的一律列入重点监管。
(五)积极做好灾害性天气、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四季度,气候干燥,气温逐渐降低,并将进入了冬季施工阶段,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火灾事故和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大雪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停止施工、撤离人员,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分工地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行职责。现场安全管理台账资料中的签名均为代签,安监登记表中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对工程的施工进度不清楚、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人员不认识,个别企业在本次督查时甚至派人冒名顶替安全员。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未认真落实,部分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外脚手架连墙件的间距和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支模架立杆未对接、无扫地杆、水平系杆未纵横相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机械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未作保护接零,电梯井、楼层临边及楼梯、后浇带无防护措施。

十月份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十月份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八月份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好建筑施工安全月检工作,我局组织安全检查组于八月上旬起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了八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月检共对8个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
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共计2条,并已项目
责任班组立即进行整改,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施班
组安全意识较好,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安全生
产投入,安全防护工作能够落实整改到位,现场管理
人员能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严格管理,
保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表现较好的施工单位。

二、但是仍有个别施工班组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施工现
场管理混乱,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安
全隐患。

三、新进场转场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
存在不培训上岗作业现象;安全四级确认不到位,安
全教育落实不到位、及时特种作业人员有个别存在无
证上岗现象。

四、现场安全防护存在漏洞,安全网有破损,高处作业
人员,个别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
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不到位。

以上问题望
各班组对照自身情况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发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希望各施工班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力度,确保安全隐患能得到及时、彻底的清除,保证我工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014年8月31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冀建质安函〔2023〕475号•【施行日期】2023.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施工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基本情况10月9日至20日,我厅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抽查检测。

检查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和监督记录、实地抽查项目和起重设备、测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围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及建筑材料集中堆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临边洞口防护专项整治和重要时期施工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以及落实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情况及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等,共抽查在建项目61个,抽查检测塔式起重机72台、施工升降机54台,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9台。

抽查测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17名,测试成绩80分以下43人。

督导检查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建议依法进行处罚项目17个(含9台检测不合格建筑起重机械所涉及项目,见附件1),要求2个项目限期整改安全问题(见附件2),集中发现和整改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问题隐患。

总体来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职,积极落实《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多发易发安全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情况通报:全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情况通报:全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全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施工、监理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XX住建局建设项目品质提升年方案》和《XX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1X年5月24至27日组织开展了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全面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基本情况本次共检查了9个在建项目、2个砼搅拌站,发出7份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

从检查情况看,在建项目全部执行检验批质量验收标识制度,扬尘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工程实体安全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一)工程质量方面:本次检查突出了混凝土结构检验批质量验收标识的质量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问题有:部分工地混凝土结构构件观感质量差、标识不规范、检测项目不全、检测数据造假、内墙抹灰质量差、尺寸偏差过大等。

1、万泰.XX小镇:现浇砼构件尺寸偏差过大需打磨修整,楼梯滴水线不合格,内墙抹灰质量太差,等电位箱未安装,管道成品保护不到位;2、东海岸安置区:现浇砼构件特别是顶棚观感质量差,顶棚高低差过大;3、渔家小镇:检验批标识检查项目不全,检测数据存在造假现象;4、荻沟旧村改造二期工程:砼构件标识数量不足,偏差大,停工整改。

(二)安全生产方面:本次重点检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总体效果较好,进出口车辆冲洗设备100%配备,主干道路硬化,裸露道面铺设石子覆盖,裸露土地及土堆全部用密目网覆盖,对有突出问题的项目,检查组签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当即提出了整改要求,具体情况如下:1、万泰.XX小镇:楼梯间、外阳台未做安全防护,楼层垃圾为清理;2、万泰服务区:临边防护不到位;3、渔家小镇:裸露土地覆盖不到位;4、荻沟旧村改造二期:剪刀撑搭设高度不够,脚手架防护高度不够,密目网破损,围挡不到位;5、南城旧村改造一期工程: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够,车辆冲洗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密目网破损、封堵不严,个别未使用尼龙绳绑扎。

工程施工检查处罚通报

工程施工检查处罚通报

工程施工检查处罚通报各相关单位:近日,我单位组织对某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检查情况及处罚决定通报如下:一、检查情况1.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部分施工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现场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

3.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通道不畅,火灾隐患严重。

同时,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规定,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容易引发电气火灾。

4.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高处作业未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防护栏、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一旦发生坠落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5. 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缺失,未设立食堂,施工人员在外就餐,食品安全无法保障。

二、处罚决定1. 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整改期间,严禁擅自恢复施工。

2. 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 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罚款,罚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万元、1万元。

4. 对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施工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参加相关培训。

5. 将对施工现场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三、整改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管理有序。

2. 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施工单位要完善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4.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设置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5.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的管理,设立食堂,保障施工人员饮食安全。

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

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

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检查背景为全面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控制,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确保建设质量和期限要求。

本公司于2020年5月份启动了第二季度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涉及8个在建工地。

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场所安全和机械设备及用具安全三个方面进行检查,并重点发现和查处了一些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每个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组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比,发现1个工地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缺乏规范的安全标识和安全警示标语。

检查组要求该工地立即整改,并督促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审核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培训。

作业场所安全检查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规程》的要求对每个工地的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4个工地存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行为问题,如高处作业没有旁站和防护设施;工地缺少疏散通道;卸货过程没有装卸设备和保护措施等。

检查组要求该四个工地要及时整改,并督促所有工地采取有力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机械设备及用具安全检查组针对每个工地的机械设备和用具进行了分别检查,并要求检查当地的安全运行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发现,1个工地使用的吊篮超载,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1个工地存在登高作业不固定的危险因素;1个工地的起重机械设备有安全隐患。

检查组要求各工地用机械设备和用具的管理人员要始终牢记安全第一,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增强使用设备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坚决杜绝套用程序套视情况出现,最大程度的保障员工安全。

整改措施本次检查组共发现8个工地存在安全问题,要求每个工地书面整改意见,并责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隐患所在场所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同时,要求施工现场领导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人身安全。

结束语安全生产是施工工地长期的刚需,各工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安排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完善改进,努力把安全工作做好,保障员工安全健康。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通报(3篇)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通报(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2023年度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情况通报如下:一、施工安全情况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体稳定。

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 重大安全事故数量同比下降。

2023年,全国共发生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X起,同比下降Y%;较大事故X起,同比下降Z%;一般事故X起,同比下降A%。

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二、施工质量问题1. 施工质量总体稳定。

2023年,全国建筑施工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了B%,较上年提高了C个百分点。

2. 重大质量问题数量有所下降。

2023年,全国共发生重大质量问题X起,同比下降D%;较大质量问题X起,同比下降E%。

3. 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1. 部分地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3. 施工质量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地方质量监管机构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力,导致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1.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2. 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3. 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4. 加强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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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大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号文件精神, 于近期组织专班对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项在建工程,其中基础施工项、主体施工项、装饰施工项,检查中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份,停工通知份。

重点检查了工程坍塌、塔吊倾倒和高处坠落的预防情况;施工现场动火、用电、消防及预防中毒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深基坑、脚手架、防护设施、大型起重设备安全状况;开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强化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大多数现场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许多项目部充分利用现场条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特别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警示牌。

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系统)。

脚手架搭设与验收符进一步完善。

“三宝”、“四口”的防护得到加强。

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均进行检测验收,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基坑与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明确。

施工机
具如:平刨、圆盘电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机具安全使用与管理得到加强。

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逾期未整改,我们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

对下发书面整改的项目我们进行了重点复查。

针对项目中存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方案,如: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我们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防护不足。

少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部分项目阳台、作业层临边无防护,施工层的水平安全网滞后主体主体施工。

局部楼层临边与脚手架内立杆间距较大造成防护盲区。

2、现场模板搭设与方案不符。

部分项目在混凝土现浇板施工中模板支撑纵横向拉接不足,立杆底部五垫板。

部分立柱搭设不规范,立柱通过横杆传力。

3、少数现场监理安全监管力度较弱。

未有效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在整改过程中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部位签署与事实不相符的结论。

4、安全管理资料不能与工程进度做到同步、准确、齐全。

部分单位虽有责任制,但落实情况不好。

三、下一步工作:
1、强化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的管理与防护。


促项目部建立严格奖罚措施,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等轻视安全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脚手架、模板、施工用电等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严禁擅自改动。

3、对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引起重视,提高认识,积极整改到位。

对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坚持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设备的报装与验收程序。

禁止未经审批擅自安装,未经检测验收违规使用。

5、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参建各方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监督,及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分解落实情况。

6、强化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的监督管理。

7、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加大力度督促各项目部改善工作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全文明卫生状况。

我们将强化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对参建各方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监督,及对各级安全责任制的分解落实情况的督查,继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当前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良好,参建各方履责意识与能力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继续对建筑工程的安全
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以确保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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