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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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厂区消防安全监管,减少吸烟的危害,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健康和谐、安全至上的企业环境,树立企业形象,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辖区域范围内。
三、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外来人员。
四、原则:“限定场所、部门负责、严格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管理规定:
1、为体现人性化管理,设定可吸烟区域:门卫(限室内)。除可吸烟区域外的所有区域均为禁烟区域。
2、遵守事项:(1)禁止三人以上同时一处吸烟;(2)吸烟完毕应清理吸烟场所;(3)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
六、处罚规定
各部门负责人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处罚细则如下:
1、在禁烟区吸烟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同一员工在一年内再次违规吸烟的,除2倍罚款以外,同时交由办公室处理。
2、员工有监督的权利,发现抽烟者,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书面等一切形式进行举报,经办公室核查确认后,对举报者将由财务部奖励500元/每人次。
3、在吸烟点内乱扔烟头、烟灰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罚款200元。
5、对因违反此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七、其他
1.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被访部门负责宣传落实本规定。
2.吸烟有害健康,公司鼓励不吸烟。提倡大家今早戒烟。
八、本管理规定发布之日起生效。
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15年9月5日
吸烟违纪处罚的通知
最近在厂区禁眼区域内吸烟的现象较为严重,为了大家的身心健康,也为了加强厂区内的消防安全监管,经公司办公室研究决定加重对吸烟违纪的处罚,对违纪者绝不姑息!现将违纪者处罚公布如下:
1、锅炉房1人在锅炉房吸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及罚款500元。
2、生产车间2人在锅炉房吸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及罚款500元。
3、生产车间1人在锅炉房吸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及罚款500元。
望公司其他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