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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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 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 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 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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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 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 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 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 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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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医疗损害赔偿)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
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 师行医的,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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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 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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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55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 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的,应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 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 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师执业规则
5、拒绝受贿及不正当利益 • 第27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
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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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 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 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执业医师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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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 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 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 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 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 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 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 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
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
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
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2021/3/25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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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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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的规定
❖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 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 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 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 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2021/3/25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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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对象及程序: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统招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
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 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
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

《执业医师法》PPT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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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
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
4、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 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
6、拟聘用证明或在编人事证明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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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二年的
2009年的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 技能考试时间为2009年7月1日~7月15日。医学综 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 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为 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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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执业医师工作的管理
《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 内的医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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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助
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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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学历条件
执业 医师
本科起 点
格,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及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机构中从业的专业 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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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注册的规定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 行政处罚,不满2年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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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初次注册: 重新注册: 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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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册 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 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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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 置。
③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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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 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 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配套文件: 1999年7月卫生部: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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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对象、医师的 法律地位。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医师资格 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 执业规则、医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 奖励制度、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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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教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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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执业规则 ①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 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 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 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 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 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课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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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 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 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 2.重新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 新申请注册:①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重新申请注册的 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 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申 请执业注册。
• 不合格者,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接受培训和 继续医学教育;
• 暂停执业期 满,再次进行考核,仍不合格,注 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 县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医师培训计划,为 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对农村和少数 民族地区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 县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 医疗卫生机构,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 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一、《执业医师法》适用对象 • 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 三、医师执业注册 • 四、医师执业规则 • 五、关于考核和培训 • 六、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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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法》适用对象
• 范围:医疗、预防、保健(专业医务人员) • 执业类别(四类):
临床 中医(中医、民族医[藏、蒙、维]、中西医) 口腔 公共卫生 • 医师层次(二级) : 执业医师
•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 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 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 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中国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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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
盈江县人民医院 杨卫华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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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6.26 九届人大第三次常委会通过
1999.5.1 执行
《执业医师法》共分6章48条:
总则(7条)、考试和注册(13条)、
执业规则(10条)、考核和培训(5条)、
法律责任(7条)、附则(6条)。
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 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患者的病情需要 或者患者要求
征得患者 同意
医务管理 部门
被邀医疗机 构派出医生
向会诊医疗机构发 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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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业类别:
①临床 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 结合) ③口腔 ④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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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 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 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 出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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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 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 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应 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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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三、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
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 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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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
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新版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新版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对医疗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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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规范化发展
新版执业医师法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医疗行业的规 范化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新版执业医师法通过调整医师的执业范围和加强 医疗机构监管,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 高医疗服务效率。
医疗行业创新发展
新版执业医师法鼓励医疗行业的创新发展,支持 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科研和临床试验,推动医疗 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新版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目录
• 新版执业医师法概述 • 新版执业医师法的主要内容 • 新版执业医师法的实施与影响 • 新版执业医师法的争议与问题 • 新版执业医师法的未来展望
01
新版执业医师法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新版执业医师法是指对执业医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行为等进行规范 的法律法规。
特点
强调医疗质量和安全
新版执业医师法将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 管和医生的职业素养要求。
强化医疗诚信体系建设
新版执业医师法将进一步强化医疗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医生信用档 案,加强对医生的评价和监督。
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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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信息化
新版执业医师法将鼓励医疗机构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按照规定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专业
水平。
考核内容
包括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服 务态度等方面。
考核方式
包括日常考核、定期考核、专 项考核等。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师晋升、聘 任、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03
新版执业医师法的实施与影响 Nhomakorabea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医疗机构资质要求

执业医师法律法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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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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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患者戊到丁医院治疗胃病服用 了甲开的药后出现了呕吐、腹泻胃疼加剧的 症状,对甲的医术产生疑问。戊了解到甲当 医生的来龙去脉后,认为甲没有执业医师资 格,是非法行医,要求丙市卫生局处罚甲和 丁医院,丙市卫生局认为甲不是非法行医, 未予处罚。戊对丙市卫生局处理决定不服遂 向法院起诉。
6.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 工资报酬
7.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建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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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规则
医师的义务
1.守法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依法行医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 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敬业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爱护隐私
在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 被变更,新的变更事项未完成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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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P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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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行医资格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2.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执业满5年。 3.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
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钻研技能
5.宣教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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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规则
其他规则
1. 诊治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
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
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
及有关资料。
2.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 试。
3.军队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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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初次注册: 重新注册: 变更注册:
注销注册 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 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适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
变更注册的规定 变更内容: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主管部门: 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期间: 主管部门应在 30 日内,办理变更注册 手续或作出不予变更的决定。 救济:申请复议或起诉
重新注册 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已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 健业务的情形已消灭的。
个体行医的特别规定 1、资历: 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执业满5年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执业规则 ⑴权利 基本权利:医师的诊断、处方和治疗 与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 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医师协会职责: 行会管理、总结交流、组织培训、专 科医师资格认定、对外交流、维护医 师的合法权益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概述: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即医师 执业准入制度,是医师法的核心内容
内容 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统 一考试的办法。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实施医师资格考试 组织考试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办法、 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条件和程序 取得医师资格 (条件) → 申请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 → 受理(主管部门) → 审核(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注册(审核合格的) → 发证(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 书》)
不予注册的规定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执业活动中,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 行政处罚,不满2年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 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申报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1、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执 业医师指导→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 用期满1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执业助理医 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 作满2年的;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助理执 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中工作满5年的。
⑥服从调遣: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 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 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 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的调遣。 ⑦报告: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 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 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 门报告。
②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 置。 ③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④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 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 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 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⑤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 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立法概况 1951年: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 例、牙医师暂行条例 1979年: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名称和 职务晋升条例(试行) 1982年: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1988年:《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合国执业医师法 颁布时间及机关: 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9年5月1 日起施行。 配套文件: 1999年7月卫生部: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 ★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对象、医师的 法律地位。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医师资格 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 执业规则、医师职称职务评聘制度、 奖励制度、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法律责任。
医师工作管理法律制度 医师工作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 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医师协会 概念: 医师协会是由医师组成的对自身进行监督 管理的社团组织,是医师管理体制中医师 执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
小结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应具备的要件 学历→专业→资历→工作机构
取得医师资格的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概念 国以法律形式确定,取得医师资格 且准备从事医师业务的人员,只有经 过注册,在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即 取得执业许可后,方可从事医师执业 活动的法律制度。
⑵义务 守法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保护患者的隐私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宣教义务
⑶执业规则 ①诊治: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 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 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 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 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 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 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执业医师指 导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期 满1年 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经过多 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 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 推荐,→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 试。
第二讲 执业医师法
重点:
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违反执业医师法的刑事责任 难点:医师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制度
几个重要概念
执业医师法: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调整医师执业活 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执业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 预防或保健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务 服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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