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法治精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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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体现了与专制的对立,它指的是,民 主的法律化。总之,法治体现了法律是无 情的智慧。法治原则还体现了法律实施的 公允性。西方社会几千年发展的历史雄辩 地证明,实行法治原则完善民主与法律制 度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治原则在治理国家 和管理社会中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性。实行 法治原则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也 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一原则是人类文明 的智慧结晶。
律师的意义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 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 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简言之, 律师就是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 式去实现维护正义的目标。
作为法律评价体系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律 师的职责就是为形成这种最终评价提供必 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具体表现为依法最 大限度地维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陪审团制度保障公民自由的政治功能
陪审团制度通过二种方式捍卫公民自由 :一方面 陪审团制度通过人民分享司法审判权,以权力制 约权力,保障公民自由;另一方面美国认为陪审 团保障公民自由不仅通过权力制约权力来实现, 而且陪审团审理是公民的权利,通过权利制约权 力来实现。
陪审团制度真正使人民成了最终的审判者,也只 有人民成为自己的审判者,才能确保人民的民主、 自由。
西方的法治精神及其影响
【律师,陪审团,契约制】 BY: 文维娜 王亚洲
西方法治精神的特点
纵观洛克、孟德斯鸠及卢梭的法治观,我们不难 看出,他们的法治理论具有以下的特点 :
(1)针对封建社会的人治理论反对封建等级、封 建特权和封建专制主义;(2)他们提倡的自由观、 平等观、民主观和独立观鲜明地反映了资产阶级 的要求和它的阶级本质;(3)启蒙思想家把法治 做为法律制度运行的原则,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 以后,奠定了资产阶级的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基础; (4)他们的立法理论对18世纪末和整个19世纪 西方各国的立法活动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促进 了西方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迅猛发展。
契约制简介
所谓契约,它在英文中相对应的词是 contract,由拉丁语contractus发展而来, 其意就是共同交易,它强调的是交易双方 或多方的合意。
契约论的基本论点,把国家的产生说成是 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 立契约的结果,即国家是共同协议的产物。
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用契约关系解释社会和 国家起源的政治哲学理论。又称社会契约 论。
律师的作用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常实 施,维护社会公平和伸张正义。为需要的人们服 务。
随着法律关系的日趋复杂,资本主义国家律师的 业务范围日益广泛,如充当民事代理人,为刑事 被告人辩护,担任机关、团体、企业的法律顾问, 代当事人书立遗嘱、办理财产的转让、缔结契约、 设立公司以及处理银行信贷、社会保险和国际贸 易方面的法律事务等
源自文库
契约制的意义
社会契约思想在西方源远流长,影响深远。 它以自由、平等、人权为基石,影响着西 方宪政的产生、发展。
关键词: 社会契约 宪政 自由 法治
第一,它强调了人类联合、协作的必要性。 第二,拒斥了神治和人治,这反映出一种 理性精神。第三,潜含着民主气质。第四, 更好地保障社会成员的自然权利,隐含着 人权高于主权的理念。第五,为人人权利 平等的观念提供了逻辑前提。
律师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 现正义。
陪审团制度简介
陪审团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实的团体, 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目前于司法制度中 采用陪审团制度的有美国、英国和香港等 。
陪审团所认定的结果在英美法上称为verdict, 仅具事实认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决,法官 会据以参酌法律判断做出判决。
西方法治,无论是理念还是制度,都源于 人们对人生意义、价值的认知和关怀。古 典的法治理念和学说脱胎于希腊时期人文 思想的襁褓。而近代法治的生成又得力于 人文主义、人本主义或人道主义的张扬。 人文精神的理性追求奠定了近代法治主义 的思想基础;人文精神对人的深切关怀唤 起了人们的法律信仰;人文精神内在的自 由平等精神锁定了西方法治的价值取向。 法治就是对人的存在、价值、命运的思考、 关注和把握过程中的产物 。
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
律师(lawyer,solicitor,attorney )是指依法取 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 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在反封建斗争中,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J·洛克·伏 尔泰(1694~1778)和D·狄德罗(1713~1784)等 人,提出用辩论式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英国平 均主义派领袖J·李尔本(约1614~1657)在《人 民约法》一书中明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请 别人协助辩护。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相继规定 了律师制度。
陪审团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教育功能
陪审团制度正是一种生活教育 。生活教育通过各 种各样的生活实践,进行法制教育。这种教育比 课程化教育更生动,更具体,更深刻,而且与社 会生活密切联系,更容易为受教育者所接受。
陪审团人数虽然只有12人,但他们是从上千人中 遴选出来的,这个遴选过程本身就是法制教育的 过程;在审判过程中,普通公民常常受到法律家 分析问题的思路、方法及语言的影响;而且普通 公民参与审理和裁判,直接体验法律与生活关系、 法律思维。因此,陪审团审判不大会将法律变为 与生活脱节的神秘而抽象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