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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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青政字〔2017〕100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消费品工业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10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精神,全面振兴我市中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建成中医药强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水平进一步提升。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58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42人。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建设1个国家级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基地、2个省级以上中医(区域)诊疗中心、2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组、3所三甲中医医院和50个中医重点专(学)科(其中1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建成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
培养引进10名国医大师、15名全国名中医(国家优秀中医药临床研修人才)、100名省名中医、50名省基层名中医、150名全国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
建立1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0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10个中医药文化特色小镇(街区)、2至3个中医药产业园区,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中医药健康服务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指数提升1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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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1.06•【文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为推进《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贯彻落实,我局决定开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工作。
现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监测信息。
相关数据报送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方式登录网址:http://210.73.61.109/tcmkb/,进入“中医药战略规划纲要实施监测网络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填报。
二、填报步骤具体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请登录系统后到“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学习掌握,我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开展系统使用培训。
三、填报要求(一)系统将在每年相应填报时间段内对外开放。
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进行填报,2018年年报及以后的数据填报请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填报时间段进行填报。
请各单位在规定填报时段内及时填报。
(二)各单位请明确1名监测信息填报工作联系人,于11月12日前将联系人信息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电子邮箱:***************.cn)(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建立本单位数据填报工作审核流程,完善原始数据档案,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李天伟、尚利娟联系电话:************、59957736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胡艳敏联系电话:************附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11月6日。
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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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作者:来源:《中国医药导报》2016年第06期新华社电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明确了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纲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要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发展,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
二要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
三要全面做好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
四要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联合攻关,推动重大中药新药创制取得新进展。
五要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
六要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七要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
《纲要》提出,要健全中医药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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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武清政〔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清政〔2017〕3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8日武清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2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区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合理,镇街医院、卫生院至少能够提供10项、村卫生室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我区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通过中医药预防保健让百姓不生病、少生病,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居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中医药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切实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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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解读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这部国家级中医药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下面小编整理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全文解读。
一起看看吧。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解读一、《纲要》出台的背景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
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这是继2009年4月出台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意见后,国务院又一次就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战略规划颁布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把中医药列为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国务院希望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具体体现。
二、《纲要》有哪些亮点?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等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
2、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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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
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办函[2016]31号
【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3.09
【实施日期】2016.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
知
(国中医药办函[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解决,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的印发,是继2009年4月出台《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国务院又一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医药事业发展又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
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
《规划纲要》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绿色生态、开放包容、共享惠民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指导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是推进中医药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
《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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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解读日前,省政府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解读如下: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福建中医药源远流长,名医辈出,中药资源丰富,有据可查的药用动植物种类2400种以上,有太子参、建泽泻等20多种道地及具有优势特色中药材,拥有片仔癀、灵源万应茶饼、老范志神曲、八宝丹等一批享誉海内外的名药。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福建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突出成就,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
另一方面,我省中医药发展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中医药资源总量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继承创新不够,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中医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中医药人才较少,中医药产业发展不均衡、竞争力不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
为加快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要求,省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并于2017年7月19日经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的主体框架《实施方案》共分6个部分,主体框架如下:(一)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我省中医药发展优势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
强调要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实施中医固本工程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分阶段(到2020年、2030年两个阶段)提出了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总体目标。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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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解读
桑滨生
【期刊名称】《世界科学技术-中医药现代化》
【年(卷),期】2016(018)007
【摘要】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规划纲要》围绕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明确了未来15年中医药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保障措施和组织措施,在中医药发展任务和措施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划,是新时期推进中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总页数】5页(P1088-1092)
【作者】桑滨生
【作者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北京 10002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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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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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22•【文号】国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2月22日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
为明确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本形势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
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2014年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务院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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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2月22日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
为明确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本形势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
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2014年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
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健全;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制约和壁垒,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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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
为明确未来十五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本形势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
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2014年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
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中药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健全;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制约和壁垒,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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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结合贯彻《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法监发〔2017〕5号),全面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快速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完善符合中医药发展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坚持兴医兴药并举的方针,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双轮驱动,推进传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服务作用,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新业态,加快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转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坚持特色优势,坚定发展方向。
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保持中医药特色并发挥优势。
坚持创新突破,拓展发展领域。
积极将中医原创思维、中药资源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助推中医药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速度、规模与质量。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在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促进区域间中医药均衡发展,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产业目标。
中药材种植(养殖)业产值年均增长16%达200亿元。
中药工业及健康衍生品生产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4%达1800亿元,跃居全国第二。
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2d8bb5028ea81c758f578e4.png)
河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精神,全面振兴我省中医药事业,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
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各市均建有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00个中医药强县,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
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明显减轻。
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一批健康服务新业态。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明显提高。
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河北中医学院升格为中医药大学,聚集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
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占医药工业总产值30%以上,安国中药都中药材年交易额达500亿元,中医药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
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
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监督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水平高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文化有效弘扬,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大幅提高,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中医药文化品牌;中药工业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现代化中药名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跃居全国前列,实现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的奋斗目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1417542c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00.png)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1•【字号】渝府发〔2016〕38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3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为指导,从我市中医药发展实际出发,坚持中西医并重,以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为重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政策扶持为保障,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统筹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发展。
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保持和弘扬中医药学术特性和优势,大力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充分吸收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推进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现代化。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
结合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中医药协调发展,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偏远落后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坚持绿色持续发展。
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新业态,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化、特色化、专业化。
加大中医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促进中医药合理使用。
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推动中医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发展。
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效益。
进一步开放中医医疗市场,鼓励社会办中医,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办中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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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实施监测方案
为推动《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贯彻落实,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各省(区、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推进《规划纲要》落实的具体进展,掌握《规划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分工方案》(国中医药法监发〔2017〕5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法监发〔2016〕18号)安排部署,决定开展《规划纲要》实施监测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指标和数据来源
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的要求,制定《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监测指标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监测指标表》)。
监测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及国家相关统计制度报表。
二、监测指标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目的性。
监测指标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这一目标来设计,由反映发展目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
政策组成的典型指标构成,通过定期的指标监测和绩效分析,力争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反映中医药发展水平,体现发展目标。
(二)科学性。
监测指标体系结构的拟定、指标的取舍及权重等有科学依据,获取信息客观、可靠,能够真实反映中医药的发展水平和成绩成效。
(三)系统性。
监测指标体系涵盖监测数据所涉及到的众多方面,具备整体性、层次性,体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和文化“六位一体”总体布局。
(四)可操作性。
监测指标概念明确、定义清楚,方便数据采集与收集。
考虑现阶段能够获取的数据及将来可补充并进行统计的指标。
(五)时效性。
监测指标反映年度中医药发展的实际情况,并跟踪其变化情况,尤其是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及重大政策带来的影响,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指导工作。
(六)重点性。
监测指标在覆盖全面的前提下,注重区别主次、轻重,突出发展目标、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等重点内容,以及推动落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措施。
(七)可比性。
同一层次的指标具有相同的计量范围、计量口径和计量方法,指标取值根据实际可采用相对值,既反映实际,又便于评比,体现发展阶段和趋势。
(八)定性定量相结合。
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定量优先的原则。
通过指标监测统计各地、各相关部门半年、一年的发展水平。
三、主要内容
根据《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的要求,制定《监测指标表》。
由于监测体现发展目标的指标均来源于监测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中的相关核心指标,本表指标共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重点任务监测。
包括: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监测指标(70个)、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监测指标(21个)、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监测指标(15个)、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监测指标(14个)、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监测指标(32个)、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监测指标(12个)、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监测指标(17个),共181个指标。
第二部分:保障措施监测。
共51个指标。
四、任务分工与数据报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统筹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监测工作,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承担具体监测、分析任务。
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负责收集并填写《监测指标表》相关内容。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统计制度数据。
同时,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协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司办收集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的相关数据。
五、统计时段与上报时间
《监测指标表》中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填报的内容为年报,于7月16-20日提供相关数据,填报周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由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填报的内容应分别于
1、7月的16-20日报送相关数据,填报周期分别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和当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于1月21日-1月25日审核、汇总上一年度重点工作监测数据,并撰写形成《规划纲要重点工作实施进展年报》,1月31日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7月21日-7月25日审核、汇总上年度卫统监测数据,并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上半年监测数据,撰写形成《规划纲要实施进展综合年报》,7月31日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指定联系人负责工作协调和数据报送。
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报送、监测和分析等有关工作。
(二)规范上报数据,按时完成任务。
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监测表。
(三)利用监测结果,推进中医药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将监测分析报告提交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以便各级领导掌握《规划纲要》的落实情况。
附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监测指标表
附件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监测指标表
备注:*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下文皆同。
**注明具体地市名称,如省级统一价格项目,则在备注中注明。
【解释与说明】
(一)《监测指标表》指标填报“标准要求”共分为三类:
1.具体标准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国办发〔2015〕14号)对部分指标设置了“预期增长”要求,因此在《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此部分指标按照已发布的标准要求进行评估;
2.监测比较:对于无明确标准要求,并且可能量化考察的指标,采用不同报告期数据监测比较评估;
3.监测:对于无法量化的指标,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开展、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等,采
取动态监测评估。
(二)指标分组
1.全国:考察相关指标全国整体发展情况;
2.分省:考察相关指标各省发展情况。
对于来源于国家卫生统计系统及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数据,由信息所及监测中心提供分省数据;对于无常规统计来源的数据,由各省(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收集并提供。
(三)相关指标解释
中医类医院:包括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广基地分为省级和县级基地。
省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枢纽,也是各省(区、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
省级基地一般设在省级中医类医院,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基地所在省级中医类医院共同建设。
县级基地是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核心,也是各县(市、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龙头。
县级基地一般设在县级中医类医院,由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地所在县级中医类医院共同建设。
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指从当地卫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获得“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
中医综合服务区: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达到相关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指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标准,达到《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馆云平台:即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
按备案制申办的中医诊所:根据《中医药法》第十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相关规定举办(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的中医诊所。
中医全科医生数:包括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且执业范围为“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骨干培训、岗位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全科医生培训合格人数不再包括已注册为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