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汇总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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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分级

医疗事故责任分级

医疗事故责任分级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认定,看是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进而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那么医疗事故责任是怎么分级的呢?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责任分级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施行)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了参考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条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权利授予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部)。

2007年7月31日,卫生部以第32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对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指导性文件,它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医疗事故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对于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背景。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技术和管理不当,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事件。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对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定,为医疗事故的赔偿提供依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1. 伤残等级的划分。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将伤残分为轻伤、中伤、重伤和特重伤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伤残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和标准。

2. 评定标准的具体要求。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对每个等级的伤残都有详细的评定标准,包括对身体功能障碍的描述、对生活自理能力的影响、对工作能力的影响等方面的要求。

3. 评定程序和方法。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规定了伤残评定的程序和方法,包括评定的时间、地点、评定人员的资格要求、评定所需的资料和证据等。

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适用于所有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评定,包括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医疗机构外发生的医疗事故。

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生活自理能力减低、工作能力丧失等情况,都可以依据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四、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能够客观、科学地评定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为医疗事故的赔偿提供依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制定也能够规范医疗行为,促使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完善和发展。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体制的改革,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部分学习心得档范本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部分学习心得档范本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部分学习心得档范本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总则的一部分,涉及到了很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其中之一就是医疗损害部分。

医疗损害发生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及赔偿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学习这部分法律知识对于维护公民权益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部分,我对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下面就是我的学习心得。

一、医疗损害的定义和类型医疗损害是指在医务活动中,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后果,包括身体损害和财产损失。

在医疗损害中,身体损害是最主要的一种类型,主要包括个人健康受损、致残及死亡等。

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错误操作、疏忽以及医疗设备的质量问题都可能导致身体损害。

除此之外,还有财产损失,比如因医疗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

有些医疗损害是可以预见的,比如手术风险,而有些则是意外的,比如药物过敏反应。

总之,医疗损害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所产生的不良后果。

二、医疗损害的责任和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于医疗损害需要承担责任,并且进行赔偿。

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负有连带责任,而医务人员个人也应当承担自己的责任。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可以对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追责,例如扣减工资或者撤职处分;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为受害者提供赔偿,并对受害者进行调解或协商。

医疗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一般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比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均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在法律层面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主要体现在侵权行为赔偿方面。

三、医疗事故鉴定和赔偿程序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鉴定和赔偿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是对医疗事件的性质和责任进行评定的一种程序,通过鉴定可以确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为受害者提供依据。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

一般来说,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提供受害者的身份证明等。

医事法律知识点汇总

医事法律知识点汇总

医事法律知识点汇总当今社会,医疗行业发展迅速,与之相伴的是医事法律的日益重要。

医事法律是一门涵盖医疗法律、医疗道德伦理、医务管理等多学科内容的综合性法律学科。

在日常的医疗实践中,医生和医院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

下面将对一些医事法律知识点进行汇总和梳理,供读者参考。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职业规范、不按照医疗标准和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患者或他人身体伤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的发生给患者和医院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在医疗事故中,患者有权获得救治和赔偿,医院有责任进行调查和整改。

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患双方利益冲突而引发的争议和矛盾。

医疗纠纷的常见类型包括医疗质量争议、医疗费用纠纷和医患关系破裂等。

在医疗纠纷中,往往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例如仲裁、调解或诉讼等。

二、医患权益保护医患权益保护是医事法律的核心之一。

医生和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治疗决策权和隐私权等基本权益。

患者有权了解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案、风险和预后等信息,并可以自主决策是否接受治疗。

医生和医院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非法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患者也应当尊重医生的专业判断和建议。

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患者提供合理、科学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三、医疗广告与虚假宣传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宣传医疗服务而进行的宣传活动。

医疗广告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等不良信息,以免对患者造成误导和欺骗。

虚假宣传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宣传过程中故意夸大疗效、治愈率或使用患者的个案作为典型案例,以此误导患者的行为。

虚假宣传不仅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法律的违背。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真实有效的宣传。

四、医疗保险与医疗赔偿医疗保险是指个人或团体通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服务的保障。

关于医疗的法律知识

关于医疗的法律知识

关于医疗的法律知识医疗是人们生活中一个重要的方面,而医疗过程中的法律知识也是不可忽视的。

了解与医疗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我们保护自身权益,还能更好地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沟通和互动。

本文将就医疗的法律知识展开探讨与解析。

一、医疗行为的法律规范医疗行为是医务人员为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和护理等医疗服务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范。

首先是患者知情同意问题。

医务人员在进行任何医疗操作前,必须向患者充分解释医疗行为的目的、方法、风险和可能的后果等,并获取患者的明确同意。

其次是医疗错误的责任追究。

如果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出现失误或疏忽,导致患者受伤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医疗纠纷与解决途径由于医疗涉及人身健康和权益,常常容易引发纠纷。

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患者和医务人员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通过对话和沟通来解决分歧,通过调解达成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

患者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裁决和保护。

三、医疗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在医疗过程中,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隐私需要得到妥善保护。

医务人员有义务对患者的信息保密,并且仅在必要的情况下向他人透露。

患者也有权知情并控制其个人信息的使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与隐私。

四、医疗事故与医疗赔偿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错误或意外,导致患者受伤或丧失生命。

当医疗事故发生时,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赔偿的原则包括合理赔偿、举证责任倒置、追溯赔偿原则等。

医务人员应该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对损害进行赔偿。

结语医疗的法律知识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必须了解的一部分。

通过了解医疗行为的法律规范、医疗纠纷与解决途径、医疗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医疗事故与医疗赔偿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益,维护医疗安全和公平正义。

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

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

One's real value first lies in to what degree and what sense he set himself.(页眉可删)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一、医疗事故分级的法律依据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已于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该规定具体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损害后果造成的医疗事故等级。

由于是对各种各样的医疗损害后果的具体规定,因此,涉及医疗各个专业,技术性比较强,我们在本书的后部分加以列举,在此不再赘述。

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一、医疗事故鉴定概述1、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明确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委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及法律知识与技能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活动。

至少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与特定事件或案件相关联的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没有具体针对性的科学技术活动。

二是并不单纯是鉴别和判定活动,起码还包括委托活动,离开了委托的鉴定活动就是一般的科学活动,不具有鉴定意义。

活动的目的明确指向与医疗纠纷有法律上的关系的医疗技术问题。

不是纯法律问题,往往也不是纯医学问题,而是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

三是具有科学性和主观性双重属性,鉴定作为一项科学活动,运用科学知识与技能研究解决特定的科学技术问题,属于科学活动的范畴,但鉴定结论最终只是鉴定人主观世界对客观问题的反映,不仅与鉴定人的科学技术水平,认识自然的能力有关,还与鉴定人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有关,甚至与鉴定人的道德水准,价值观念有关,具有明显的主观属性。

2、医疗事故鉴定遵循什么原则?(1)鉴定法制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第三章和卫生部颁布的“办法”的规定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设置、建立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专家库及专家库人员的条件、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专家的方法、专家鉴定组人员的专业组成原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的回避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的收集与提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写明的主要内容、鉴定费支付办法等都必须符合上述行政法规与规章的要求。

医学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违反上述法定程序规则,都将导致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无效。

(2)鉴定公开原则。

鉴定公开原则应包括下列内容:有关的鉴定材料与资料应对双方当事人公开,当事人当事人知晓案件全部证据和有关资料的权利。

医学会与专家鉴定组的有关鉴定活动应向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当事人双方及代理人均可出席,社会公众可以旁听,媒体可以报道。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PPT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被警告、停止执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
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 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的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 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 不正当利益的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 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 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 定报告的
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 和放射性药品的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01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和技术操作规程, 亲自诊察患者,详 细了解会诊或手术
病人
02
充分尊重病人的 知情选择权
03
会诊病人如需手术, 应详细了解邀请医院 所能提供的手术室和 麻醉条件,并对对方 助手的水平和围手术 期处理病人的水平有
一个总体的了解
04
在病程记录中或申 请单上详细记录会 诊意见或手术经过, 并在记录处签字
1、医疗事2、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和分等的?
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 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 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 的一方承担责任。 对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其他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
02 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
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 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

什么是医疗鉴定

什么是医疗鉴定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什么是医疗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鉴定的特征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医疗事故鉴定同医疗过错鉴定之间是存在差异的。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这些技术包括: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3、损害事实与医疗过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二者同属于技术鉴定,归纳起来,二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1、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的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医疗过错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3、鉴定的决定权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请鉴定。

医学法律知识点

医学法律知识点

医学法律知识点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医学法律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医学法律主要涉及两个领域的交叉:医学和法律。

医学法律的目标是确保医务人员遵守道德和法律规定,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保护患者权益。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几个医学法律的知识点。

首先,医疗事故责任。

在医学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医疗事故时有发生。

医疗事故责任的界定对受害者和医务人员都非常重要。

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执行医疗服务时应当遵守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并按照诊疗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

如果医务人员因为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患者伤害或死亡,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患者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医疗事故的赔偿。

其次,医患权益。

医学法律关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医患权益。

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拥有一些特定的权益和义务。

例如,患者有权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诊断治疗方案。

医务人员有责任保持医疗保密并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此外,医务人员还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治疗方案、风险和预后等,以帮助患者做出知情决策。

然后,医学伦理。

医学伦理是医学法律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主题。

它关注医学实践中的道德和伦理原则,帮助医务人员在面对伦理困境时做出正确的决策。

例如,医务人员需要平衡患者的利益和医学研究的需要。

他们还需要遵守病人的自主权和隐私权,以及其他伦理原则,如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尊严。

最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

在医学法律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是一个重要问题。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至关重要。

因此,政府和监管机构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审批、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管。

同时,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药和使用医疗器械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医学法律是医学和法律领域的交叉学科,其目标是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患者的权益。

医学法律涵盖了医疗事故责任、医患权益、医学伦理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等多个方面。

对于医务人员和患者来说,了解和遵守医学法律是至关重要的。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中度残 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 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 16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
• 卫生部根据这一条的授权,又制定 了具体的分级标准,其中一级分为 甲、乙两等,二级分为甲、乙、丙、 丁四等,三级分为甲、乙、丙、丁、 戊五等,四级没有分等,因此,医 疗事故分为四级十二等。
民收增长。由于经济原因48.9%的群众,有病不能就诊,有29.6% 患者应住院而不住院,城乡低收人群比例达41%,医疗收费成为新的 “三座大山”之一。 4、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滑波。 5、患者医药知识、维权意识增强。 6、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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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形势严峻
群众维权意识觉醒——医院面 对挑战
医患纠纷触目惊心——比比皆 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 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 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 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 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 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 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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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患关系紧张 ——有钱没钱都得医、有错没错都 得赔 1.政府投入不足: 政府投入占社会社会卫生总支 出比例:中国17%(2003),美国 45.6%(2003),泰国56.3% (2000),墨西哥33%(2002)。
3 2.医改基本不成功
3、医疗费用上涨过快 近8年来平均每年门诊费用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超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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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活动中,患者主要有 • 在医疗活动哪中些,权患者利有?知道自己的
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 费用的知情权;有获得及时诊治的 治疗权;有治疗方案的选择权;有 隐私保护权;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有申诉权(《条例》第十一条等)

医疗事故认定办法

医疗事故认定办法

医疗事故认定办法一、医疗事故的定义和种类医疗事故是指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工作失误或违反医疗规范,给患者造成伤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可分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和医疗纠纷三类。

医疗差错是指医生因专业知识、技能等原因导致的错误诊断或治疗不当的情况;医疗意外是指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的意外伤害;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发生争议,最终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矛盾。

二、医疗事故认定的程序和标准1.医疗事故的认定程序:医疗事故的认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接收投诉和申请,调查取证,鉴定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和公示。

2.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医疗事故的认定应根据如下几个标准:是否存在医疗行为的错误或违规;是否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或伤害;是否存在医患双方之间的争议或纠纷。

三、医疗事故认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医疗事故认定的权威性是指认定机构和人员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事故认定工作。

认定机构可以是医院内设的事故认定委员会,也可以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独立认定团队。

认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且具备中立、公正的立场和态度,以确保医疗事故认定的公正性。

四、医疗事故认定的效力和法律责任医疗事故认定的效力是指认定结果对医患双方具有约束力和决定性的影响。

医疗事故认定结果对医院和医生来说,可作为相关法律程序的依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患者来说,认定结果也为其追究相关责任提供了依据,并有望获得赔偿。

五、医疗事故认定的保密性和公示医疗事故的认定结果应严格保密,保护医患双方的隐私权。

但对于涉及违法犯罪和严重违规行为的医疗事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公示和曝光,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警示作用。

六、医疗事故认定的改进和完善综上所述,医疗事故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患者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科学、公正的认定程序和标准,才能切实维护医疗秩序,提升医疗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医疗事故认定办法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

法律案例卫生法学知识点(3篇)

法律案例卫生法学知识点(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卫生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逐渐成为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法学研究的是卫生法律关系,包括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卫生民事法律关系、卫生刑事法律关系等。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卫生法学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某市一家医院因一例医疗事故引发纠纷。

患者张先生在该医院进行手术,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经治疗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2.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患者家属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

三、案例分析(一)医疗事故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确实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导致患者死亡,符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二)医院的法律责任1. 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患者家属的赔偿请求1. 患者家属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2.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四、卫生法学知识点分析(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1.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2. 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鉴定结论,依法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

(二)医疗损害赔偿1. 赔偿范围: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执业医师医学法律知识点

执业医师医学法律知识点

执业医师医学法律知识点执业医师在医疗服务中必须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护患者的权益和提升医疗质量。

本文将介绍执业医师在医学法律方面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执业医师的法律地位执业医师是指取得医学专业资格并获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

根据法律规定,执业医师具有法定职责和义务,享有一定的权益和特权。

执业医师在医疗行为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及其解决1.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学常规、技术操作规范,使患者受到了损害的行为。

对于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相关部门或专家组进行鉴定,确立医疗责任和赔偿责任。

2. 医疗损害赔偿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医疗损害赔偿的金额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和责任程度来确定。

三、患者知情同意患者知情同意是指在医疗行为中,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充分解释医疗方案、操作风险、疗效预期等相关信息,征得患者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

患者知情同意的内容应当包括治疗目的、方法、风险、可能的并发症、预后等方面。

四、医疗保密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在医疗行为中,医务人员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患者本人同意。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五、医疗广告法规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在宣传和发布医疗广告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广告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误导患者。

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虚假广告手段进行宣传,不得承诺治愈某些不可治愈的疾病。

六、处方药品管理执业医师在开具处方药品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执业医师应对患者病情、药物作用、用药方案进行科学评估,确保用药安全。

同时,执业医师应遵守药品管理的规定,不得滥用处方权,不得开具不必要或违规的处方药品。

医疗法律知识 PPT课件

医疗法律知识 PPT课件
• 第二,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医院有修改病历行为,
造成鉴定结果不真实的。
• 第三,医院在治疗中由于使用假药延误了患者治疗。 • 第四,有证据证明对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本身没有
合法资质。
• 第五,医院没有对患者和家属尽到告知义务。 • 据悉,这5种情况在近年来的医疗纠纷诉讼中占有
相当大的比例。
医方的义务
法院。法院审理时注重从医院未能尽到对患者安保护理义务, 同时患者家人也未尽到对患者的安全注意义务入手,评析了 诉辩双方各自的过错,耐心细致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 达成前述调解处理协议。
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免责
• 第一,虽然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过法院审
理,认为医院在处理该病例时有明显的处理不当或 者过失,按照民法通则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 任。
• 1、说明义务(A55) • 2、紧急救治义务/权利(A56) • 3、合理诊疗义务(A57) • 4、合法行为义务(A58-1)(合法行为证明义务) • 5、积极配合义务(A58-2) • 6、病历保管义务(A58-3/A61) • 7、产品质量担保义务(A59) • 8、保障患者复制病历义务(A61) • 9、保护隐私义务(A62) • 10、合理检查义务(A63)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
• 所谓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指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要由医疗 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诊疗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运用医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精选)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精选)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精选)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来自于教材《医疗法律法规》的第四章,主要内容包括医疗事故的认定、医疗损害的责任、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和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

2. 培养学生掌握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3.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医疗法律法规。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难点: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和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多媒体教学设备、教材《医疗法律法规》、课件。

学具:笔记本、笔。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通过一个真实的医疗事故案例,引发学生对医疗法律法规的兴趣,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2. 教材内容讲解:讲解教材第四章的内容,包括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3. 例题讲解: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和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

4. 随堂练习:让学生根据所学内容,回答相关问题,巩固所学知识。

5. 板书设计:板书教学重点和难点,方便学生理解和记忆。

6. 作业设计:题目1:请简述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

答案: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包括:事故的客观存在、事故的原因是医疗行为、事故的结果是患者的损害、事故的责任在医疗单位或者医务人员。

题目2:请简述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

答案: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包括:医疗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损害的程度和责任的程度确定。

七、课后反思及拓展延伸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应该能够掌握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医疗损害的责任规定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

在课后,学生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学习和了解医疗法律法规的知识。

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参加相关的实践活动,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素养。

护士法律知识学习资料

护士法律知识学习资料

护士法律知识学习资料在医疗领域,护士是患者最直接的接触者之一,承担着诊疗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护士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下面将介绍一些护士法律知识的学习资料,帮助护士们提高专业素养,保障自身权益。

一、《护士执业法规》《护士执业法规》作为护士执业的基本法律文件,包含了护士从业所需遵守的法规和规定。

护士们在学习过程中可以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

这些知识有助于护士们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医疗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是护士们在工作中不可避免会面临的问题之一。

了解《医疗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护士们更好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包括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法律责任和补偿等内容,这些知识对于护士们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三、《患者权益保护法》患者权益保护是医疗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护士需要了解《患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个人权益,提供专业化、高效率的护理服务,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体验。

四、《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是护士从业必备的规范之一,包含了护士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

护士们通过学习这些规范,可以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维护护士的社会形象,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护士执业考试大纲》护士执业考试是护士取得执业资格的重要环节。

学习《护士执业考试大纲》,可以帮助护士们系统地复习相关知识,提高通过考试的几率。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是护士执业的重要凭证,学习考试大纲有助于护士们顺利通过考核,进入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护士法律知识学习资料是护士们在工作中必备的素材。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护士们增强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提高了工作的专业水平,并有效保护了自身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护士们能够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知法守法,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内容 法律知识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内容 法律知识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内容法律知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一、医疗机构注册管理1.1 医疗机构注册的定义及范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注册是指依法进行注册登记,获取医疗机构法定的身份和经营许可的行为。

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各类医疗场所。

1.2 医疗机构注册的程序与要求医疗机构注册的程序主要包括:审批申请、提交材料、审核评估、颁发许可证和公示等环节。

医疗机构注册的要求包括:符合法定条件、具备营业场所、拥有合格的医疗设备、人员配置合理等。

1.3 医疗机构注册的监督与管理医疗机构注册后,需要进行定期的监督与管理。

主要包括:医疗质量监督、医疗技术监督、医疗安全监督、行政监督等。

监督与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经营和服务质量。

二、医疗行为法律规定2.1 医疗行为的基本原则医疗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人道主义原则、尊重患者自主权原则、知情允许原则、实施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原则等。

医疗行为的原则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质量的基石。

2.2 医疗行为的法律责任医疗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医疗事故责任、医疗纠纷责任等。

医疗事故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违反医疗规范、技术错误等原因导致患者伤害的责任。

医疗纠纷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与患者发生的争议和纠纷所产生的责任。

2.3 医疗人员的执业要求和行为规范医疗人员的执业要求和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医师执业资格要求、医师职业道德规范、医师诊疗技术参考标准等。

医疗人员的执业要求和行为规范能够保障医务人员的素质和医疗质量。

三、医疗机构管理制度3.1 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权限、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

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是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营和管理的基础。

3.2 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包括医疗质量保证、医疗质量监测、医疗质量评估等,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3.3 医疗机构的人员管理医疗机构的人员管理主要包括人员招聘、人员培训、人员考核等。

医疗法律知识

医疗法律知识

医疗法律知识医疗法律知识对于医务工作者和患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它涉及到医疗过程中的权益保障、责任追究、纠纷处理等方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一些与医疗法律知识相关的重要内容。

一、医疗纠纷处理在医疗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

当患者对医疗结果不满意或出现不良反应时,他们可能会寻求法律救济。

对于医务工作者而言,了解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1. 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当医疗纠纷出现时,首先需要进行调解。

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

当调解失败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较为复杂,需要各方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要求。

2.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是医疗纠纷解决的关键环节。

鉴定结果将直接决定医务工作者的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

医务工作者在面对医疗事故时,应主动配合鉴定工作,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事故鉴定中能提供充分的材料。

二、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医务工作者在提供医疗服务时,有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履行。

这些责任和义务旨在保护患者的权益,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1. 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医务工作者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

他们应以患者的利益为中心,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尊严和人权。

此外,医务工作者还应当主动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积极提供医疗保健建议和指导。

2. 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医务工作者应当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他们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保证医疗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此外,医务工作者还应提供充分的医疗信息和知情同意,确保患者对诊断和治疗方案的了解和选择。

三、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享有一系列的权益。

这些权益通过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 权益保障专章法律法规中专门设立了保护患者权益的专章,其中包括了多个方面的内容。

比如,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和医疗机构,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和诊疗方案,饮食、隐私和人身安全的保障等。

法律知识:医疗事故中陪护费赔偿标准

法律知识:医疗事故中陪护费赔偿标准

法律知识:医疗事故中陪护费赔偿标准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的确定按照《人身伤害解释》的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通常情况下,个人的收入水平总能够比社会平均的“护理劳务报酬”要高,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提供个人收入的证明。

由于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的。

同样存在“收入过高要给予限制”的规定,因此,在申报“工资收入”和“收入证明”时,应当事实其实,不要盲目追求“畸高” 的数额。

三、护理的期限按照《人身伤害解释》的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如果患者造成长期卧床,需要他人护理的,护理的期限仍然是要经过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程度后,再来确定护理的期限。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医疗司法鉴定的结论对于后期的赔偿数额和期限都是很重要的!四、护理的级别按照《人身伤害解释》的规定,患者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前面我们曾经讲到,通过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可确定,伤残级别和护理依赖度,在鉴定结论中会明确护理需要的期限和程度,法院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会根据相关情况确定护理的级别,这样就可以计算出相关的护理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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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汇总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知识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医疗事故的鉴定及标准知识汇总
□◆医疗事故分级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已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该规定具体规定了各种情况下的损害后果造成的医疗事故等级。

由于是对各种各样的医疗损害后果的具体规定,因此,涉及医疗各个专业,技术性比较强,我们在本书的后部分加以列举,在此不再赘述。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

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

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这样看来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定残”等等事项对日后其他纠纷的处理都是很重要的。

当然,如果地方性法规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同时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其实,有相关法律教育背景的律师就可以看出,该法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就是对第六款的解释,是不可抗力在医疗法律实践方面的明确和具体化!其法律实质就是“不可抗力的法定免责事由”。

那么什么是“不可抗力”呢?
1、不可抗力,依法免责
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律规定来自于民法的一般规定,在我国《民法通则》就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具体的讲,不可抗力事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征收、征用、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

不可抗力事的不可预见性和偶然性决定了人们不可能列举出它的全部外延,不能穷尽人类和自然界可能发生的种种偶然事。

所以,尽管世界各国都承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确切地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而且由于习惯和法律意识不同,各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理解也不同。

但是,作为一般原则“不可抗力”成为各国法定免责的法理通则!
在相关的法律解释中,没有具体到医疗事故纠纷中免责理由,但是,在相关的医疗法规中,就明确和具体化了法定“不可抗力”的事由!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具体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免责事项,无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免责范围及适用
我国《合同法》规定: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作为一般法理原则,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医患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也就是说,“不可抗力”作为法定免责事由是普遍适用的,当事人不可以人为设定排除!即使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事前约定中没有相关的约定,也是被默认适用的。

其适用范围具有宽泛性!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如果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了上述相关情形的,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免除部分或者全部法律责任的,也是很难定性为医疗事故的,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熟知该项法律规定,在鉴定前避免这些问题进入鉴定范围,维护其合法权益!
3、并发症的免责条
医疗纠纷法律实践中,经常见到医疗机构的手术操作的十分成功,但是,由于患者自身的原因出现了手术后并发症,最终由于并发症的原因导致患者出现了不良的后果。

医患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的情况。

那么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才具备法定免责的事由呢?
首先,医疗机构有对患者的风险预见义务:也就是说,医疗是否已经预见到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这里的预见是指患者的并发症是可以预见、或者完全应当预见到的。

其次,医疗机构有对患者及其家属的风险告知义务: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是否已将可能发生并发症的情形告之患者,并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许可或者授权。

前两项内容的实现可以通过手术前协议书、治疗风险告知书、病情告知书的形式来实现。

第三,医疗机构有对患者的风险避免义务: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诊疗措施以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

在患者手术后,按照诊疗常规医院都应当下手术后治疗医嘱、特护医嘱、特殊治疗方案等,这些都是积极避免治疗并发症的有效措施。

也是要求医疗免责的条之一。

第四,医院有对患者的医疗救治义务: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是否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以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

如果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救治过程中,同时做好了以上四项,在诊疗的整个过程中诊断明确、及时;治疗系统、得当;对并发症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出现并发症时积极对症处理,防止了损害后果的扩大,那么医疗机构可以主张不构成医疗事故、要求免除其法律责任。

当然,判定的标准还是由医疗专家做出具体的判断!
4、不可抗力与意外事
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是世界各国一致的法理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作为免责条。

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在医疗工作中非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没有预见到的意外事,造成患者不良的损害后果的,不能够在法律上主张免除其责任。

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在医疗事故鉴定的过程中积极寻求有利的鉴定结论。

从我们接待的咨询情况看,该部分希望患者及其家属高度重视,因为,在大量的咨询中涉及这样的问题,如果仅仅是由于患者及其家属不知道相关的规定,就盲目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如果进行诉讼的,医疗机构会主张“法定免责”。

这样以来,面临败诉几乎是必然的,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根本无从谈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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