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监理方案(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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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方案(精简版)

一、旁站监理的目的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二、旁站监理的范围

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均应实行旁站监理,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镇,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三、旁站监理的内容

1、施工全过程是否按照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试验全过程是否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有否出现异常情况。

6、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7、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8、如实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四、旁站监理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旁站管理规定》等。

2、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旁站监理方案。

五、旁站监理的工作要素

1、人员: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1.1 已取得监理员及以上资格或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1.2 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经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监理经历。

2、物:

2.1 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2.2 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3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4 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监理文件。

2.5 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3、环境:施工环境要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六、旁站监理的程序

1、按工程实际情况由监理工程师编制旁站监理方窠,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制定的旁站监理方窠,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3、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4、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及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5、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旁站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7、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七、旁站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1、施工前,旁站监理人员应熟悉旁站项目的图纸、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服务指南等文件资料,为现场旁站监理做好准备。

2、严格执行旁站监理方案,凡确定了的旁站监理项目,就得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3、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械准备情况、施工材料准备情况和上一工序验收情况,只有在施工准备情况完全符合要求时才允许施ZEo

4、根据气候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旁站部位要求的作业气侯条件或根据气侯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如大风、暴雨天气不宜浇筑混凝土等。

5、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偏差应立即进行处理,禁止不合格的材料用在工程上。

6、检查施工过程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施工单位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如混凝土浇筑的分层厚度、浇筑顺序、施工缝的留置是否符合要求。

7、对施工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使施工操作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8、在施工中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按规定留取试件。

9、如施工中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及施工单位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10、将所发生的情况及现场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旁站监理记录表》(表17-1)中,以便事后备查。

1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表》,总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经验,与施工单位一起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偏差。

12、当能即时判断施工操作过程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时,旁站监理人员可先口头指出,使其纠正;在口头指出仍不纠正时;可按《停工、复工令签发》办理。

13、当不能即时判断施工操作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时(如各种钢结构焊接、混

凝土浇灌),应要求施工方送检。

14、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八、旁站监理的工作质量标准

1、旁站方案要符合工程实际。

2、旁站监理人员可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难度,事先确定由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3、旁站过程要全过程跟班监督。

4、旁站监理记录表必须做到:

4.1 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并与监理日志相符合。

4.2 对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

4.3 记录表内容填写要完整,未经旁站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4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按旁站监理方窠确定的旁站监理项目填写,包括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施工项目及有关试验项目。

4.5 旁站监理开始和结束时间均应填写年月日时分。

4.6 记录表内施工过程情况应填写施工或试验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后,施工设备,试验仪器配备情况,使用材料是否经经验合格,施工单位质检员是否在岗,质检员,试验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是否按照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标准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有否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试验全过程是否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有否出现异常情况等。

4.7 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旁站人员、时间、旁站监理内容、对施工质量检查情况、评述意见等。

4.8 施工或试验过程中若出现质量、安全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应在“处理情况”栏如实填写有关处理情况。若一切正常,则应填写“无”。

4.9 其他栏目要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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