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永字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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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永字八法”
马俊青
【摘要】“永字八法”是中国古人对书法的高度总结与概括,体现了中国古人的聪明与智慧,对我们理解书法和提高书法学习效率有着重要的启发性和极强的指导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永字八法”揭示了书法的整体思想观念;二、“永字八法”揭示了书法基本笔画的书写要领;三、“永字八法”揭示了书法基本笔画中的审美意义;四、“永字八法”揭示了提高书法学习效率的基本规律.
【期刊名称】《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7(016)003
【总页数】3页(P103-105)
【关键词】书法;永字八法;整体思想;书写要领;审美意义;基本规律
【作者】马俊青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书法系,山西晋中 03061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J292.1
作为书法中的“永字八法”历来为学书人所关注,然对“永字八法”的研究,似乎总是停留在表层上,难以深入。“永字八法”既然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和影响,决不可能只是为了提出一种观点或标新立异地设立一个说法。实际上“永字八法”是中国古人对学习书法、理解书法的高度总结与概括,凝聚了中国古人对书法研究的心血和智慧,蕴含着丰富而又深刻的思想,对于今人学习与理解书法有着
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人有一个习惯,在研究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的时候总是从细微入手,最后归结于整体,用至简之理来统率至繁之事。如中国国粹中医,并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调节其整体平衡。书法之理亦同样如此。我们常说书法的产生与发展与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么,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又有着怎样一些特点呢?经过反复总结可以得出如下几点:整体性很强,具有不可拆分的特点;想象非常丰富;善于把平凡的事情艺术化;特别注重形式的表达,等等。书法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这块沃土上土生土长起来的一门艺术形式,是中国人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的产物。“永字八法”、笔法在中国古代书法中可以代表整体书法,人们说到书法,往往用“永字八法”和笔法来代替,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书法中,“永字八法”和笔法可以作为书法的代名词。另外,在谈到笔法时,多数人都是以独立的笔画为单位来解说其书写规则、书写方法、书写要领等相关问题。如蔡邕的《九势》、卫铄的《笔阵图》、欧阳询的《八诀》《三十六法》、张怀瓘的《论用笔十法》等等。唯独“永字八法”将笔法的研究与探讨汇集于一个整体字中,这便是其与众不同之处。书法是以汉字的书写为载体,也就是说,在书法表现过程中我们是以表现整体的汉字为目标,而不是表现某一笔某一画的事情。笔法是为整体字服务的,不论哪一个笔画,即便写得再好、再美,如果不能适应于整体字美的要求,都是无用的。
中国汉字在自身的演变过程中,就整体发展趋势而言是趋简,由大篆发展到小篆,再由小篆发展到隶书,进而楷、行、草,无不如此。特别是隶变之后,中国汉字由象形文字发展到抽象文字。许多人认为,中国汉字的隶变,使中国汉字失去了艺术表现内涵,实际不然。汉字的抽象化并没有弱化汉字的艺术表现内涵,反而使汉字具有了更为广阔的表现空间。首先,汉字的象形素质没有改变,而是由表象隐化为内在。汉字的抽象化,使汉字更具有了哲学的意味,更具有了概括性、包容性和普
遍性。也就是说,早期象形的中国汉字,其象形更多的是针对某一事物,而抽象化之后,可以扩展到世间万物内在之理的层面上。因此,书法取法上也具有了自身的特点,取其理而非取其形。如汉代书法理论家蔡邕在《笔论》中所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叵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1]书法之道并不是将所有形象堆砌在一起,而是取法火的飘逸、水的流畅、虫食木叶的从容自然、长戈硬矢的坚挺硬朗、人坐卧起行的灵动自然等等。
正由于此,“永字八法”中运用了古人日常生活中最熟悉的事情来解说书法笔画的书写要领。如古代士人最基本的“六艺”技能“礼、乐、射、御、书、数”中,“永字八法”就有三法来自古人最熟悉的“御”,如“勒”、“策”、“掠”。“勒”指驾车时上下左右前后力的平衡把握,“策”、“掠”指策马赶车时鞭子的上扬与下抽,非有实践体验,难以体会其中之关窍。其他五法也是选用人们比较熟悉的事物来言说,如“啄”、“趯”指啄木鸟啄木与人用脚挑踢时的劲利与速度,“侧”、“努”、“磔”指事物侧斜、人搬抬物体用力、抽拉物体的险与挺等等,无不在揭示基本笔画的书写要领。在许多人眼里,书法只是为了表现笔法,将书法称为线条艺术,这种认识显然是有偏差的。我们既然将书法称为艺术,那么就必须用艺术的要求来审视面对书法。何谓艺术?艺术是通过塑造形象来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意识形态。如果书法丢掉了形象塑造这一重要内涵,也就不能称为艺术了。因此,“永字八法”所揭示的书写要领,实际上就是塑造书法形象最精彩、最动人、最能表现生命活力的重要手段。
不论是绘画还是书法,其美的构成不是单凭某一点、某一画来表现的,而是通过点点滴滴美的表现汇集而成。在书法理论发展初期,蔡邕的《九势》、卫铄的《笔阵图》都是在定义书法概念、描绘书法样子的同时,就开始了对书法笔画美的探讨。不论是蔡邕的“转笔,宜左右回顾,无使节目孤露。藏锋,点画出入之迹,欲左先
右,到回左亦尔”、“护尾,画点势尽,力收之”,[2]还是卫铄的“‘一’如千
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丶’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3],等等,都
是在试图揭示书法点画中美的表现形式和方法。在这一思想基础上,后人才总结出“永字八法”。“永字八法”不仅仅是书法审美思想的体现,同时也融会了绘画中的审美表现思想。如“永字八法”中对“点”冠之以“侧”的称法便是最好的例证。早期书论中曾有人将“点”比喻成“点如坠石”。这种比喻首先给人以先入为主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人们将其纳入到绘画审美之中,融会起来思考共同的问题。书法、绘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观赏性,也就是说是给人看的,给人看首先要能够吸引人。如何才能吸引人?这是书画必须思考的基本问题。书法虽然没有具体的形象可供展示,但与绘画之理是相通的。绘画在选材上经常选择天地自然之中最精彩、最动人的一瞬间,将其作为表现的对象。于是,在书法上也采用此手法,将“点”称之为“侧”。用形象思维来思考这个问题,比如,我们在参观旅游的过程中,发现山头上的一块巨石,不仅侧歪,而且还很不稳定。于是,凡人见之从远及近,再由近行远,无不在时时关注着这块巨石。书法也正是采用了绘画中引人注目的手法,使人第一眼看到书法后,就能紧紧抓住人的注意力,吸引住人,让人驻足继而进入书法之中。不仅侧“点”有如此之思想,其他笔画亦同样如此。如“横”的“勒”、“竖”的“努”、“勾”的“趯”、“提”的“策”、“撇”的“掠”、“小撇”的“啄”、“捺”的“磔”等等,都是在积极地表现书法形象体骨的稳健、手足的舒展,表现着艺术形象的生命活力和生命精彩,等等。于是,也就有了宋代姜夔对书法更为形象的比喻:“点者,字之眉目,全藉顾盼精神,有向有背,随字异形。横直画者,字之体骨,欲其坚正匀静,有起有止,所贵长短合宜,结束坚实。丿乀者,字之手足,伸缩异度,变化多端,要如鱼翼鸟翅,有翩翩自得之状。乚挑剔者,字之步履,欲其沈实。”[4]此论使书法形象美的塑造具有了更为具体的可
塑性和真实可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