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理化检验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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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2)湿法消化注意事项
① 消化操作中应采用质量纯净的酸及氧化剂,注意消化容器 的洗涤和清洁。同时作试剂空白。消化容器应选择质地较好的硬 质玻璃,以减少碎裂及溶解成分产生的测定误差。
② 消化瓶应45˚斜放,防止消化液迸浅到瓶外;瓶内加玻璃珠 或瓷片,防止爆沸;瓶口不能对着人。加热时火力集中于消化液 部分,瓶内其余部分应保持较低的温度;在瓶口加一小漏斗,可 增加酸雾冷凝,减少挥发损失。
(三)采样的原则
第一,所采集的样品对总体应该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能反应全 部被检查食品的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 第二,采样过程中要确保原有的理化性质。防止成分的损失、 或样品污染。 1.采样必须注意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性和均匀性(掺 伪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除外)。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 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试样量的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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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物破坏方法的选择原则是: ①方便,使用试剂愈少愈好。 ②样品处理耗时短,有机物质破坏愈彻底愈好。
③破坏后的溶液容易处理,不影响以后的测定
步骤和测定结果。
常见的无机化处理方法有两种:一为干法灰化,一为 湿法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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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法灰化
是用高温灼烧的方式破坏样品中有机物的方法,
也称灼烧法。是破坏有机质的常规方法。此法就是将
体中抽取样品的过程;样品:就是从总体中抽取的一部分分析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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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样品可分为检样、原始样和平均样。 检样指从分析对象的各个部分采集的少量物质; 原始样是把许多份检样综合在一起;
平均样指原始样经处理后,再采取其中一部分供分析
检验用的样品称为平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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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样的意义
采样是进行食品卫生质量鉴定以及营养成分分析, 进行食品卫生与营养指导、监督、管理和科学研究的 重要依据和手段,是食品理化检验的最基础工作,是 食品检验分析中重要环节的第一步。 由于食品的种类繁多,成分十分复杂,而且组成很 不均匀,所以采样必须能代表全部被检的物料,否则

因此,在分析测定食品中痕量重金属时,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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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采用湿法消化。
(4)灰化法注意事项:
①尽可能保持低温,灰化温度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消化
完全。
②灰化时间不宜过长,过长会增加样品在炉中污染的
可能性。
③采取适当的措施加速灰化,并减少挥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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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湿法消化 利用强氧化剂加热消煮,破坏样品中有 机物的方法,是破坏样品中有机质的有效方法之一。 通常在适量的样品中加入强氧化剂加热消煮,使样 品中的有机物质氧化分解,生成CO2、H2O各种气体 等,将待测成分转化为无机状态而留于消化液中。根 据湿法消化法的具体操作不同,可分为:敞口消化法, 回流消化法,冷消化法,密封罐消化法和微波消解法。 在消化过程中应控制加热温度,防止样品发泡外溢。 根据需要可适当加入催化剂,以加快消化速度。可采 取回流手段防止易挥发性成分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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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法灰化的优缺点 主要优点是: ① 能灰化大量样品; 因灼烧后灰分少、体积小,故可加大称样量。 [在检测灵敏度相同的情况下,能够提高检出率]; ② 灰化操作简单,空白值最小; 需要设备少,不需要使用大量试剂,因而空白 值最小; ③ 有机物破坏彻底; ④ 操作者不需要时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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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
• ① 回收率偏低。 灰化时因高温挥发造成被测元素的损失。 此外,还会因与容器起化学反应,或吸附在未烧 尽的炭粒上,或形成化合物,以及坩埚物质的吸留 作用都能使被测元素遭受损失; • ② 所需时间长。
(二)使样品发生变化的因素
1.水分或挥发性成分的挥发和吸收。 2.空气氧化。
3.样品中酶的作用。
4.微生物的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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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样品保存的原则
1.防止污染:根据分析的目的物不同,清洁的标准亦不相同, 以不带入新的污染物质,不使食品成分增加或减少为依据。
2.防止腐败变质:采取低温冷藏,是防止腐败变质的常规方法, 以0~5℃为宜;尽量避免在样品中加入防腐剂;尽快进行分析前的 样品制备和处理。 3.稳定水分:保持食品样品中原有水分含量,防止蒸发损失和 干食品的吸湿,密闭加封可防止样品中水分的变化,若食品样品 含水量高,且分析项目多,可先测定其水分含量,而后烘干水分, 保存干燥样品,可通过水分含量而折算出鲜样品中待测物质的分 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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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湿法消化的优缺点 优点:①适用于各种不同的食品样品; ②快速; ③挥发损失或附着损失均较少。 缺点:①不能处理大量样品; ②有潜在的危险性,需要不断地监控; ③试剂用量大,在有些情况下导致空白值高。
④在消化过程中产生大量酸雾和刺激性气体,
危害工作人员的健康,因而消化工作必须在通风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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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样的方式 1.随机抽样:使总体中每个部分被抽取的机率都相等 的抽样方法。适用于对被测样品不大了解时以及检验食品 合格率及其它类似的情况。 2.系统抽样:已经了解样品随空间和时间变化规律, 按此规律进行采样的方法。如大型油脂贮池中油脂的分层 采样,随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采样,定期抽测货架陈列样 品。 3.指定代表性抽样:用于检测有某种特殊检测重点的
4.固定待测成分:加入适宜的溶剂或稳定剂。 样品保存的方法:净、密、冷、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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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处理
按照上述的采样要求采得的样品往往数量过多, 颗粒太大,因此必须进行粉碎、混匀和缩分。
样品制备的目的:保证样品十分均匀,分析时
取任何部分都具有代表性,样品的制备必须考虑到 在不破坏待测成分的条件下进行。必须先去除不可 食部分。
(一)溶剂提取法 利用样品各组分在某一溶剂 .. 中溶解度的不同,将它溶解分离的方法,称为溶剂 提取法。所用溶剂可以是水、有机溶剂,也可以是 酸、碱溶液或氧化剂、还原剂溶液。 (二)有机物破坏法 测定食品中金属或非金属的 无机成分时,将有机物质进行破坏,使之转化为无 机状态或生成气体逸出。消除有机物质对实验的干 扰。 破坏有机物质的操作,称为样品的无机化处理。 样品的无机化处理方法很多,根据被检食品基体的 性质和被测元素的种类和性质加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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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少的食品
为了得到具有代表性的均匀样品,必须根据水分含 量、物理性质和不破坏待测组分等要求采集试样。采集 的试样还须经过粉碎、过筛、磨均、溶于溶液等步骤, 进行样品制备。
水分多的新鲜食品 用研磨方 法混匀
水分少的食品
.
. 用粉碎方法 混匀
液体食品
将其溶于水或用适当 溶剂使其成为溶液, 以溶液作为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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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食品分析的样品量通常不足几十克。可在 现场进行样品的缩分。缩分干燥的颗粒状及粉末状 样品,最好使用圆锥四分法。圆锥四分法是把样品
充分混合后堆砌成圆锥体,再把圆锥体压成扁平的
圆形,中心划两条垂直交叉的直线,分成对称的四
等份:弃去对角的两个四分之一圆,再混合,反复
用四分法缩分,直到留下合适的数量作为“检验样
不同食品或相同食品的不同检验项目,它们所要求的采样方 法和样品数量均不相同。国家标准对操作方法和样品数量有规 定者,应按照规定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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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为分析而采用的取样方法,在食品分析 的一系列潜在误差源中占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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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样品的保存
.. 采得样品后应尽快进行检验,尽量减少保存时间,
以防止其中水分或挥发性物质的散失以及其它待测成 分的变化。 (一)样品保存的意义 样品的任何变化都能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产生影响。 由于食品本身的成分易变不稳定,容易发生自然变化, 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营养丰富,富含水分,易受微生物的 侵袭和环境影响,致使有关成分发生变化,造成检验失 误。 另外,采样操作经历了切割粉碎和混匀等过程,加 快了食品样品的变化速度。因此,必须防止食品样品的 任何变化,高度重视检验样品的保存。 13
③ 消化过程中若需要加入另一种氧化剂时,首先停止加热, 待消化液稍冷后,在沿瓶壁缓慢加入,以免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 喷溅,造成样品损失。 ④ 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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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试验 系指扣除不加样品外,采用完全相
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和用量,进行平行操作所得
的结果。用于扣除样品中试剂本底和计算检验方
法的检出限。
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三
个干净的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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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罐头、瓶装食品或其它小包装 食品,应根据批号随机取样,取 样件数,250g以上的包装不得少 于6个,250g以下的包装不得少 于10个。
6. 鱼、肉、果蔬等 组成不均匀的样品 对各个部分分别采 样经过捣碎混合成 为平均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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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掺伪食品和食品中毒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
即使以后的样品处理及检验计算结果如何严格、准确、
亦将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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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量和采样位点的设定
简单地加大采样量和增加采样位点,可以提高采样
的代表性和精度,但从经济的角度出发,采样量越少
越好。从分析方法要求的试样量出发,采样量不得太
低,但过多则是浪费。控制采样量和采样位点时,首
先考虑采样对象的均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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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量的样品置于坩埚中加热,使其中的有机物脱水
.
炭化分解氧化,最后再在高温炉中灼烧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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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灰化温度
视样品和待测成分而异,一般为500~550º C 左右,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否则会因温度过高 而造成某些成分的散失,或因温度太低而灰化不 完全,导致分析结果误差。
(2)灰化时间 对于一般样品,并不规定时间,以灰化完全 为度,要求灼烧至灰分为白色或浅灰色并达到恒 量为度,一般为4~6h。
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不少于0.5kg。
2.采样容器根据检验项目,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稀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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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粮食、固体、颗粒状样品 应自每批食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 部位分别采取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 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最后取有代 表性的样品。
4.液体、半流体样品
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样。
样品处理的目的有三个: 1.使被测成分转化为便于测定的状态; 2.消除共存成分在测定过程中的影响和干扰; 3.浓缩富集被测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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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处理时按照食品的类型、性质、分析项目,采取 不同的措施和方法,常用的方法有:
浸泡法 (1)溶剂提取法 萃取法 盐析法 (2)有机物破坏法 干法消化 湿法消化 常压蒸馏 (3)蒸馏法 减压蒸馏 分馏 水蒸气蒸馏 纸色谱 (4)色层分离法 柱色谱 薄层色谱 (5)磺化法与皂化法 (6)沉淀分离法 (7)掩蔽法 (8)浓缩法 常压浓缩 减压浓缩 21 具体应用时,应根据需要选择几种方法配合使用,以达目的。
10 样品采样。如对大批罐头中的个别变形罐头采样:对有沉
(五)采样方法
1.不定比例采样:在大批物料堆垛或车皮中,分别从上、中、 下层的中央或四周或四边各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然后使其混合 缩分。
2.定比例采样:按产品的批量定出抽样的百分比,如抽取 0.1%、0.2%、0.05%等。 3.定时采样:在生产过程中每隔一定时间抽取一定量的样品进 行检验。 4.两级采样:首先由生产单位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再由 国家质检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进行抽样检验。
8.检查后的样品保存:一般样品在检验结束后,应
保留一个月,以备需要时复检。易变质食品不予保留, 保存时应加封并尽量保持原状。检验取样一般皆指取 可食部分,以所检验的样品计算。 9.感官不合格产品不必进行理化检验,直接判为不 合格产品。 样品应按不同检验目的要求妥善包装、运输、保存,
送实验室后,应尽快进行检验。
食品理化检验的基本程序
1.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2.样品的制备和预处理 3.检验测定
4.分析数据处理 5.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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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一、样品的采集
(一)概念 食品理化检验的首项工作就是从大量的分析对象中 抽取一部分分析材料供分析化验用,(取之于总体又可 显示整体质量的那一部分食品),这些分析材料即样品。 这项工作称为样品的采集。又叫采样。(采样:就是从总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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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样筛——用来筛分体积大小不同的固体颗粒的
筛子。
分子筛——具有均一微孔结构而能将不同大小分
子分离的固体吸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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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样品的处理
食品的组成是复杂的,在分析过程中各成分之间常常产 生干扰;或者被测物质含量甚微,难以检出,因此在测定前 需进行样品处理,以消除干扰成分或进行分离、浓缩。 样品处理过程中,既要排除干扰因素,又不能损失被测 物质,而且使被测物质达到浓缩,以满足分析化验的要求, 保证测定获得理想的结果,因此,样品处理在食品理化检验 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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