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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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与李某是某大学同班同学且为好友。一日李某主动请张某星期天到电影院看电影。到了星期天,张某首先乘车至电影院门口等候李某。但李某突然改变主意,直到电影散场也没有来电影院。张某为此愤愤不平,提出与李某“断交”。问:李某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吗?

2、张某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现赵某被汽车撞伤,倒在地上。张某将张某扶进自己的汽车,闯过六个红灯,将赵某送到医院。后张某由于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被交通警察罚款200元。

问题分析:

(1)交通警察对张某罚款200元,体现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立场,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

(2)假如你为张某的行为辩护,那么应当站在什么样的法学立场上?

3、请运用法的形式特征分析如下案件:一对夫妻在自家的房子中观看黄碟,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什么?

(提示:这里关键要分析“在自家的房子中观看黄碟”是关系行为,还是个体行为)

4、在有关法系的问题上,学生甲与学生乙有一些不同的认识。甲认为:(1)法系就是指法律体

系;(2)法系的划分标准是单一的、绝对不变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不是法的正式渊源。

乙认为:(1)法系是比较法学的概念,它与法律体系不同;(2)法系的划分标准具有相对性,因此是没有意义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一样,都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在大陆法系,判例则不是法的正式渊源,判例也没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上述哪一种或哪些观点有道理?为什么?

5、某地来一外商投资,在宾馆住的时候,碰到小偷偷了钱包,外商报了案,

党委和政府知道了以后责令公安机关要限期抓到小偷,公安机关抓住小偷以后,党委和政府责令要严肃处理,严惩不贷,然后把钱包还给为外商,结果外商带着外资走了,没有在这投资,这个案例说明了什么问题?外商为什么走了?

6、以下关于权利义务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1)“诉讼当事人要求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权利是对世权。”

(2)“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这一义务属于对人义务和消极义务。”

(3)“在许多情况下,权利可以转让或放弃,义务不能随意转让或者放弃。”

7、根据我国1997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刑法》(又被称为新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可以处以一定的刑罚。但是,在1997年10月1日之前,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法律是1979年7月1日通过的《刑法》(又被称为旧刑法)。旧刑法并未设置侵占罪。某甲于1997年2月28日拾得他人遗忘的手提包,手提包内有巨款。在失主某乙向其讨要时,某甲却拒不归还。

问题讨论:法院是否可以对某甲追究侵占罪的法律责任?为什么?

8、王某与同村的张某因为琐事打架,王某不慎失手将张某打死。王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求情,并表示愿意赔偿张家40万,希望张家不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考虑到两家是世交,关系一直很好,王家又愿意赔偿,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张某的家人答应接受赔偿,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两家“私了”。问此事能否私了?为什么?

9、美国纽约上诉法院在1889年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帕尔默是其祖父所立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继承人,因担心祖父撤销遗会改变遗嘱,便用毒药害死了自己的祖父,帕尔默因此被判处监禁。从法律角度来看,帕尔默是否有合法权利获取祖父给他的遗产?在当时,如果继承人杀害了立足遗嘱人,他还能否根据遗嘱继承遗产,纽约州的遗嘱法对此未有规定。当时审理该案的法官从以往的判例中推出如下原则,即一个人不能从他的不当行为中获取利益。根据该原则,

法官认定帕尔默不能取得他祖父的遗产。试运用所学的法律推理的知识分析法官所采取的推理形式。

10、案情:1994年黄永彬与张学英相识,于1996年底公开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2001年2月,黄永彬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住院治疗期间,张学英不顾他人的嘲笑和挖苦,俨然以妻子身份陪侍在黄的病床前。2001年4月,黄立下公证遗嘱,将其去世后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和原住房售价的一半赠给张学英。黄去世后,由于其妻蒋伦芳拒绝执行该遗嘱,张学英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以原告与被告丈夫间的婚外情为由,认定被告丈夫的遗赠财产给原告的协议违背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关于“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法律原则(该原则在民法上被称之为“善良风俗”原则),宣告该遗赠协议无效。

结合上述案情,分析以下问题:

(1)该案中法院法律原则的适用出于何种考虑?是为了防止个案的不公正,还是为了弥补法律漏洞?

(2)你是否认为如果判决黄的遗嘱有效会产生极端不公正的结果?

(3)法官在适用法律原则时应慎重考虑哪些因素?

(提示:在分析时不要受法院判决结论的影响,法院的判决并不一定正确,你可以依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评价。)

11、一名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家各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定实处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请对两警察在法律推理方式的区别作出分析。

12、某基层人民法院在所辖区域内走访各重点企业,经过调查研究,选择其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俱佳的企业为该法院“重点保护单位”并加牌匾。

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分析说明该法院的做法是否合适及其理由。

13、吴某被犯罪分子杀害,由此导致了吴某的亲属之间发生了继承法律关系,在这里,“吴某被犯罪分子杀害”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请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说明上述判断是否正确及其理由。

14、韩先生某日持所购京剧票去北京某剧院观看“新新京剧团”排演的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不料该剧团在外地演出,因路途遥远未能及时返京,致使在京的演出不能如期举行。

该剧院被迫安排了一场交响乐,韩先生以剧院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剧院违约事实成立,判令剧院赔偿韩先生票款及路费等人民币250元。剧院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告“新新京剧团”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以下问题:

(1)上面哪些人、单位或机构之间的关系构成法律关系?

(2)这些法律关系指向的客体是哪些?

(3)这个案例中,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4)在上面的法律关系中,哪是第一性的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哪是第二性的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

(提示:学生在讨论这个案例时,首先确定法律关系主体,把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一一分解为“单向法律关系”,由此才能够分辨它们之间关系的性质,最后才能找到各个法律关系的客体)

15、在一个闭塞的小村庄,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薄弱。村长的法律意识也很薄弱,所以村长对村民动辄进行处罚,对村民拳打脚踢。村民都以为村长的做法是合理的、合法的。有一次,村长踢一位村民时,用力过猛,导致村民受伤,后来村长被法院抓走,并被法院因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有期徒刑。村民听说村长因为踢人而把人踢伤构成犯罪都恍然大悟。过去都不知道村长的这种做法是犯罪的。请以这个材料作为论述的对象,分析法有哪些规范作用。

16、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去医院,途中孕妇临产,情形危急,为了争取时间,于是司机将车开到了非机动车上调头,结果被交警拦住并被告知罚款,经过司机的解释,交警对司机不仅不处罚,还用警车为它开道,将孕妇及时送到了医院,请根据这个材料,对有关法律价值问题或法律推理问题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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