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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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一湖四水规划方案

湖南省一湖四水规划方案

湖南省一湖四水规划方案>湖南省位于中国中部,三面环山,一面倚水,水资源丰富。

为了合理规划、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湖南省制定了一湖四水规划方案。

一湖:洞庭湖洞庭湖是湖南省最大的湖泊,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文化价值。

为了保护洞庭湖的水质和湿地资源,湖南省制定了以下措施:1. 加强水质监测和治理。

建立洞庭湖库区水污染监测网络,定期监测并及时发布水质信息。

推行洞庭湖流域农田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2. 控制湖泊面积。

对违法破坏湖泊生态环境的填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湖泊保护力度。

同时,加强湖滨带建设管理,保护湖岸线完整性。

3. 建设湖泊生态恢复区。

设立湿地保护区和鸟类保护区,保护湖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四水:湘江、资江、沅江、澧江湘江、资江、沅江和澧江是湖南省四大重要河流,其水资源对农业、工业和城市生活都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这四条河流,湖南省制定了以下方案:1. 实施水资源整合管理。

加强流域水资源的整体规划和管理,统筹考虑不同行业和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

2. 加强河道治理和水质保护。

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修复河岸,增加河流的水力稳定性。

加强水污染治理,控制工业废水、农田面源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

3. 加强洪水预防和防治工作。

完善洪水预警系统,加强河道、堤防的修筑和加固。

推行河道治理,增设洪水自然透水区,减小洪水对城市的影响。

4. 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种植湿地植物,建设湿地保护区,增加湿地面积。

结语湖南省一湖四水规划方案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湖泊和河流水资源,并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这将有助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希望湖南省能够全力实施这一规划,使得湖南的水资源能够更好地造福人民、惠及后代。

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处子站前言湘江是长江的重要一级支流、湖南的母亲河。

流域地处长江经济带与华南经济圈的辐射地带,区域内城镇密布、人口集中、经济发达、人文厚重、交通便利,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区。

由于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没有根本转变,近年来流域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可持续发展压力日益增大。

为探索流域科学发展路径,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山川秀美、区域协调的美好家园,打造“东方莱茵河”,支撑湖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要求和《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特制订本规划,作为指导流域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以及组织编制相关规划的主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湖南境内降雨汇入湘江的区域,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包括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娄底、邵阳、岳阳等9市67个县市区,面积8.5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湘江流域范围(9市67个县市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南岳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耒阳市常宁市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永州市:零陵区、冷水滩区、祁阳县、东安县、双牌县、道县、江永县、宁远县、蓝山县、新田县、江华县娄底市:娄星区、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邵阳市:邵东县、新邵县、邵阳县、新宁县岳阳市:湘阴县、汨罗市第一章规划背景湘江流域是湖南发展的核心区域和黄金地带,既拥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也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自然经济社会概况1.自然地理概况。

湘江在湖南境内干流全长670公里,拥有大小支流1300多条,年平均径流量722亿立方米。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湘政办发〔2021〕61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6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30日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关键五年。

生态环境保护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因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根据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规划基础“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积极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保惠民力度持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持续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一)发展现状。

解读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解读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中部地
两型 社会 区崛起
湘江流域
湘南承接 洞庭湖
生态经 济区 产业转移 示范区
解读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
二、总体规划解读
1
2 3 4 5
空间格局 主体功能区 水功能区划与保护 城镇体系 主要城市定位 滨水景观规划
6
解读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
1、空间格局
农产品主产区
加强水利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 包括长株潭城市群都市外围地区、湘中湘南丘岗地区、南岭罗霄山地农业带等。鼓励农业开发,限制 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重点生态功能区
实施严格保护;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科 学布局设施建设;合理发展适宜产业;引导人口有序转移。
城镇空间格局:“一核四极四轴”
一核:长株潭城市群 四极:衡阳、郴州、永州、娄底 四轴:京港澳、娄邵永、潭娄邵、衡永
农业空间格局:“一圈一区一带”
一圈:长株潭都市农业圈 一区:娄邵衡永丘岗节水农业区
一带:南岭-罗霄山山地农业带
生态空间格局:“三屏五库十一廊”
三屏:南岭、幕阜-罗霄山、雪峰山
五库:东江湖、水府庙、株树桥、欧阳海和
湘江流域城镇等级规模规划图
规模区间 (万人) ≥300 城 市 长沙 株洲 300-100 湘潭 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规 模(万人) 650 170 110 160 100 80 85 70 60 50 50
衡阳
郴州 娄底 永州 宁乡 浏阳 耒阳 醴陵 邵东 祁阳
100-50
50
50
解读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送审稿)湖南省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二○○九年十二月目录1总论 (1)1.1 规划背景 (1)1.2 规划编制必要性 (2)1.3 规划依据 (4)1.4 规划范围 (5)1.5 规划期限 (5)2湘江流域基本情况 (6)2.1 自然环境现状 (6)2.2 生态状况 (13)2.3 社会经济状况 (20)2.4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 (37)3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47)3.1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47)3.2 规划原则 (48)3.3 规划的目标 (49)4规划内容 (51)4.1 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规划 (51)4.2 污染治理规划 (53)4.3 生态修复治理规划 (55)4.4 温室气体减排控制规划 (57)5规划实施方案 (58)5.1 近期规划实施方案 (58)5.2 远期规划实施方案 (70)6经济分析 (74)6.1 投资估算 (74)6.2 资金筹措方案 (75)6.3 经济效益 (76)7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77)7.1 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的领导机制 (77)7.2 建立和完善法制化的监管机制 (77)7.3 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投入机制 (79)7.4 建立和完善自主化的创新机制 (79)7.5 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参与机制 (79)7.6 建立和完善政府的政绩考核机制 (80)7.7 建立统筹机制与协调机构 (80)7.8 大力推行低碳化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81)附表: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近期项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图:一、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及重点工业区分布图二、湘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图三、湘江流域主要梯级分布图四、湘江流域鱼类产卵场分布图总论规划背景湘江是长江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它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海洋山西麓的海洋坪,自西向东北蜿蜒而下,斜贯湖南省境,从湘阴县芦林潭入洞庭湖。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了保护湘江流域水资源,促进湘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布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分为以下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1. 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污染源减排计划,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加强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2. 加强水体监测:完善水体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和监测频次,及时发现水环境问题。

3. 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对于污染严重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完善城市排污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对农业化肥和农药的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5. 逐步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二、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1. 保护湘江流域生态功能区:制定湘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优先区,保护生态功能区。

2. 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展湘江流域湿地修复和保护工作,扩大湿地保护面积。

3. 保护水源地:加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保护,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系统。

4. 推进林业工程:加强湘江流域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制度与管理任务1.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于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和补偿。

2.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3. 完善污染排放许可制度:完善污染排放许可制度,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和控制。

4. 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对于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和处置。

四、科技创新任务1. 加强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投入,推进环境治理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

2. 加强科技推广:加强环保技术的推广和示范,促进环保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3. 建立创新体系:建立湘江流域环境治理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社会参与和宣传任务1.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2. 加强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的参与,共同推进湘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

湖南省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思路

湖南省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思路

5l
张乐红
陈字平 , , 湖南省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思路
防洪能 力不 强 。 4 1 座县 级 以上 城市 1 5 1个 防洪 保护
圈 中封 闭 的 只 占 4 5 %, 已建堤防达标率 8 2 %, 城 市 排 水 管 网系 统不 完 善 、 排涝 标 准低 , 遇 大雨 城 市 内涝 严重 , 洪涝 灾 害损 失大 。 济可 持续 发展 。 湘 江水 资源 总 量丰 富 , 流域 内水 资 源
2 3 1 2 k m, 已建有 大型 水库 1 1 座, 中型水 库 1 3 1 座, 总库 容 1 5 0亿 m , 防洪 库容 1 1 . 7亿 m。 ; 先 后 治 理 中
小河流 1 3 0条 , 逐 步恢 复河 道 生态 , 山洪灾 害 防治非
2 流域 治理存在的问题
育, 河长 5 k m 以 上 的 大小 河 流 2 1 5 6条 , 润 泽 着 三 湘 大地 。流 域 内共有 县 市 区 6 8个 , 7个 地 级 城 市与 态修 复强 力推 进 。 2 0 1 5年 湘江 1个 , 达标 率 为 8 5 . 9 %, H、 1 1 类水
3 6个 县 级城 市 , 覆盖长沙 、 湘潭 、 株洲 、 衡 阳 4市 全 质 占评价 河 长 的 比例 达 9 8 . 3 %。六是 水 土流 失 治理 部 区域 和郴 州 、 永州 、 娄 底 3市 大部 区域 , 流经岳 阳、 取 得 了较 大 成绩 , 确 定 了 以小流域综 合 治理为单 元 、 邵阳、 益 阳的县 市 区 , 是 湖南 发 展 的核心 区域 和 黄金 水 土保持 “ 长治 ” 工程 、 国债项 目、 生态 建设 、 退耕 还林
省 蓝 山县 , 全长 9 4 0 k m, 流域面积 9 . 4 6万 k m , 其 中

修改决定草案·一审修改第二稿对照表

修改决定草案·一审修改第二稿对照表
湘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湘江流域水污染 事故和枯水期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改为第二十六条 内容同左 改为第二十七条 内容同左
改为第二十八条 内容同左 改为第二十九条 内容同左
组织有关部门划定湘江流域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 制开采区,经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审核,报省人民 政府批准后公布。
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 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 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 环境治理等工作。”
2、《江西省湖泊保护条 例》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未按 照湖长的督促履行处理湖泊 违法行为的职责,或者未按照
府约谈该部门负责人和下一级河 (湖)长。
(湖)长,河(湖)长可以约 谈该部门负责人和下一级河 (湖)长,也可以提请本级人 民政府约谈该部门负责人和下 一级河(湖)长。
第十九条 湘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 目,应当制定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 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
第二十条 湘江流域用水单位应当加快实施节 水技术改造,加强节水管理,逐步淘汰落后、耗水 量高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改为第十八条 内容同左 改为第十九条 内容同左 改为第二十条 内容同左 改为第二十一条 内容同左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湘江保护纳入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对湘江保护实行统一领 导,组织制定湘江保护的综合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 调整经济结构,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建立并落实湘 江保护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 度,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湘江保 护职责。
湘江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 当将湘江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 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湘江保护综合规划和相关专 业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湘江保护具体方案,统 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湘江保护事务,对本行政区 域内湘江保护工作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湘江保护目 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2•【字号】湘政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2月22日《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湘江是长江五大支流之一,流域面积9.47万平方公里,其中我省境内8.52万平方公里,涵盖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娄底、邵阳、益阳、岳阳等市部分区域,约占全省行政区域面积的40%。

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是孕育湖湘文明的生命之河,湘江流域是我省人口最稠密、经济最发达的流域,也是资源和环境压力最大的流域。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湘江保护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对湘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保护、生态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以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为核心,以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强化湘江保护与治理,保障湘江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保护优先。

把加强湘江保护贯穿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因地制宜,保护优先,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建立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保障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湘江保护 实施方案

湘江保护 实施方案

湘江保护实施方案湘江是中国南方重要的水系之一,流经湖南、广西、湖北等省份,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湘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水质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修复。

为了解决湘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并实施湘江保护方案,必须从源头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产业转型等多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措施,以期实现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一、源头保护湘江的水质受到源头污染的影响较大,因此,首先要加强湘江上游的水源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水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农业、工业、畜牧业等活动的监管,严格控制化肥、农药、工业废水等对水源的污染,确保湘江的水质得到有效保护。

二、生态修复针对湘江流域生态系统的退化问题,需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重点保护湘江流域的湿地、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加强湘江支流的河道整治和湿地保护工作,恢复湘江流域的生态平衡,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

三、污染治理针对湘江流域存在的水质污染问题,必须加强污染治理工作。

加大对湘江流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湘江流域的水质状况。

四、产业转型湘江流域的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农业活动对湘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需要推动湘江流域的产业转型,加大对农业生产方式的改革和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生产向生态友好型转变,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社会参与湘江保护工作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加强对湘江流域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湘江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好湘江的生态环境。

总之,湘江保护实施方案需要从源头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产业转型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措施,以期实现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湘江的蓝天、碧水、绿岸能够永远保持清澈和美丽。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背景
湘江流域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和人口聚集区域之一。

然而,长期
以来,湘江流域的水环境遭受着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着区域
的可持续发展。

为提高湘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与环境协
调发展,湖南省政府于2012年启动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
方案。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水环境质量:将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指数达到控制目标,重点控制优良水质区和饮用水源地的水质。

2. 实现排污总量控制:减轻湘江流域的污染负荷,为水环境质
量改善提供基础。

3. 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推广高效灌
溉和节水技术,进行水土保持和治理。

4. 提高水治理能力:改善现有的排污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提高
水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实施措施
1. 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建立健全企业污染排放许可制度,推行
生产工序改进,提高污染物综合利用率,加强企业自主监管。

2.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实施城乡污水管网统一规划,推动村镇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普及,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加强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加强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Research 研究探讨339加强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的对策与建议李刚(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衡阳 421002)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6344(2018)10-0338-01摘要:湘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是湖南省最重要的水系。

在以往的经济发展中由于忽略环境保护的工作,湘江流域内的环境问题突出,环境治理的形势严峻。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于加强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湘江;污染治理;河流保护1 湘江流域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流域内水污染严重相关的环境统计数据显示,湘江流域中的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水质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湘江流域的水污染主要体现在水体中的重金属含量高以及河流排污超标两个方面。

其中铅、汞、砷、锌、镉、铬和铜是湘江流域中超标最为严重的重金属污染物。

河流排污超标导致湘江流域中二类和三类水质的占比长期居高不小,水中的氨氮、溶解氧、粪大肠杆菌和总磷的含量高。

造成水污染加剧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总的来说有两个大的方面。

一方面是受到湘江流域内持续城镇化的影响。

由于流域内城镇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大量的人口聚集在河流两岸自然地理条件优越的区域,这些人口每天都在产生着大量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未经处理就排放入河流中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

另一刚面是受到湘江流域内工业化的影响。

湘江流域内工业资源比较丰富,为流域内重工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重工业的发展迅速。

但是,在工业化的进程中由于缺少科学的发展规划,为了GDP的增长而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工业污染严重。

(二)流域内大气污染严重湘江流域内额重工业比重高,工业废气的排放量大,加上技术上的落后没能对废气进行有效的处理,导致了流域内大气污染的加剧。

在流域内,废气排放量呈现上升的势头,并且要比湖南省的平均水平高。

工业粉尘的排放量仍然比较大,经过了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其效果仍有待提升。

大气污染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如果不进行治理就会危及到湘江流域内各个城市和地区的城市环境质量。

长沙市河道治理重建湘江生态

长沙市河道治理重建湘江生态

长沙市河道治理重建湘江生态为了保护和恢复湘江的生态环境,长沙市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河道治理和重建工作。

通过这些努力,旨在改善长沙市湘江流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一、问题的背景长沙市位于湘江流域,河道的治理问题一直是该市面临的重要挑战。

多年来,湘江的河道淤积、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严重。

这不仅对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了直接影响,还对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面对这一情况,长沙市政府着手展开了一系列的河道治理和重建工作,以期实现湘江生态的恢复和保护。

二、治理措施1. 淤积清理和疏浚长期以来,由于湘江河道的淤积问题,河流流量不畅,容易发生洪水灾害。

因此,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对河道进行淤积清理和疏浚,以保证水流的通畅和防洪能力的提升。

长沙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对湘江的河道进行了细致的勘测和规划。

通过科学的方法,清理了河道中的淤泥和废弃物,使水流恢复正常。

这为河道的生态保护和水环境的改善奠定了基础。

2. 水质治理湘江的水体污染问题是一直以来的热点。

长沙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水质,包括严控工业废水排放、设立水质监测点、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等。

为了减少工业和生活废水对湘江水质的影响,长沙市政府注重加强污水处理工作。

对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采取了严格的标准和监管措施,确保水质得到有效监控和提升。

3. 生态恢复和保护为了保护湘江的生态系统,长沙市政府还大力推进湘江岸线的生态绿化和保护工作。

通过种植湿地植物和建设湿地公园,改善河道两岸的生态环境,增加湘江流域的生态多样性。

同时,政府组织了一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加强了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

通过教育和引导,长沙市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提高,减少了对湘江的人为破坏和污染。

三、成效与展望经过多年的努力,长沙市的河道治理和湘江生态重建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湘江河道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水域中的生态环境逐渐恢复。

并且,河道治理工作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好的水资源供应和环境条件,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出台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出台

搭 建 融 资 平 台、 强 化信 息 支持 、 环 保 产 业 发 展 优 惠
政 策等 , 充 分 调动 社 会 参 与 湘 江保 护 工作 。 以水 利
础 上 开展 水权 交 易试 点 , 充 分发 挥 市 场在 优 化 水 资
源配置 、 促 进 节约 用 水 、 支撑 经 济 社 会 方 面 的 重要
行 政 区域 交界 断 面水 质 交接 责任 和 补偿 机 制 , 提 高 上 游地 区修 复 和 改 善 湘 江 生 态 系统 的积 极 性 和 责
与” 的原 则 , 建 立政 府 、 企 业 多元 的 投 入 机 制 。 通 过
态保 护 等 方 面 的 宣传 , 形成文明、 节约 、 绿 色的 消 费
彻实施 , 以水资源管理 和水污染 防治为核 心 , 以 强 化 水 资
美环 境。通过 1 0年 左 右 的努 力 ,全 流域 用 水 总 破控 制 在 1 8 5亿 m 以 内 ,万 元 工 业 增 加 值 用 水 量 降 低 到 5 0m 以 下, 农 田灌溉水有效利用 系数提高到 0 . 5 3以 , 水 功 能 区
程” 正式确定了“ 路线 图” 。根 据 《 实 施 方 案》 , 湖 南 省 将 按 照 “ 保 护优先 、 统筹规划 、 综 合治理 、 合 理利用 ” 的原则 , 分 近 期、 中期 和 远 期实 施 湘 江 保 护 与治 理 。通 过 l 0年 左右 的努 力, 扪 ’ 造湘江流域 “ 山清 、 岸绿 、 河畅 、 水净 ” 的优美环境 。 《 实施方案》 提 出, 切 实加强《 湖南 省 湘 江保 护 条 例 》 贯
水质 达标 率 提 高到 9 2 % 以上 , 县 级 以 上 城 市 及 重 要 集 镇 集

(整理)226湘江流域总体规划编制大纲修改稿.

(整理)226湘江流域总体规划编制大纲修改稿.

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大纲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2月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大纲2012年2月开展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打造“东方莱茵河”,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根据湖南省“十二五”规划和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湘江流域发展现状及趋势,提出本规划编制大纲。

一、规划意图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是未来我省指导湘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空间规划,规划范围为一江两岸、城镇工矿区域,以及湘江的主要支流,包括长沙、湘潭、株洲、衡阳的全部、郴州、永州的大部分、及娄底、邵阳、岳阳的小部分,共67个县(市、区),土地面积85306平方公里。

规划基期年2011年,规划期为2012年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编制本规划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争取成为全国主体功能建设的试点区域。

加快全省经济增长核心区和产业发展轴线建设步伐,有利于湘江流域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在主体功能区建设方面争取更大支持。

2、落实“四化两型”战略,打造全国“两型”社会建设标志性工程。

充分利用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通过差别化的政策设计,对湘江“一江两岸”进行整体布局,打造全国“两型”发展标志工程,将为我省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开辟新的途径。

3、统筹流域各项建设和保护活动,开展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

针对湘江流域开发治理缺乏整体性的问题,在综合水利、生态、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专项规划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谋划湘江沿岸生态、水利、航运、旅游等发展,发挥流域的综合功能。

4、优化流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开发秩序和效益。

通过规划设计,将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城乡建设、园区布局等落实到具体区域空间,明确发展定位,规范开发秩序,形成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5、探索流域综合开发治理机制,为流域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吸取国内外大江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的经验教训,探索建立健全流域经济区、行政区、自然区互动机制,交通、产业、城市联动机制,以及经济、社会、生态平衡机制,努力为我国流域综合开发治理探索积极经验,提供制度借鉴。

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

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

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湘江作为湖南省的母亲河,承载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底蕴。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湘江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为了保护湘江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湖南省制定了湘江保护条例,并提出了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通过实施湘江保护条例,实现湘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水质,保障沿岸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2. 原则,依法保护、全民参与、科学治理、源头控制、综合治理、加强监管。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1. 水污染治理,加强湘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

2. 河道整治,对湘江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清淤疏浚,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修复湿地生态系统。

3. 生态保护,加强湘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工作,保护湘江流域的湿地、森林、水源地等重要生态系统。

4. 宣传教育,开展湘江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湘江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湘江保护的良好氛围。

5.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湘江保护的监测和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湘江保护条例的有效实施。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投入,增加湘江保护的财政投入,保障湘江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强化法制,完善湘江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3.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湘江保护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湘江保护工作的落实。

五、预期效果。

1. 湘江水质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 湘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

3. 沿岸居民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六、总结。

湘江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的治理和全面的保护,才能实现湘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让湘江成为我们后代子孙的美好家园。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湘江的保护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5•【字号】湘政发[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8〕14号)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郴州、永州、娄底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

开展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民生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

制定和实施整治方案,是保护湖南人民母亲河的重要行动,是巩固洞庭湖综合治理成果的重要措施,是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构建生态湖南、和谐湖南的重要标志。

湘江流域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作为政府工作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在监督管理、资金投入、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员、技术方案、资金来源,推进整治措施顺利实施,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湘江,确保全面完成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湘江纵贯我省南北,集生活饮用、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纳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

为了落实国家、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保障湘江流域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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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规划背景湘江是长江中游的重要支流之一,它发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海洋山西麓的海洋坪,自西向东北蜿蜒而下,斜贯湖南省境,从湘阴县芦林潭入洞庭湖。

湘江干流在湖南省内全长670km,沿途接纳了大小支流2157条,集雨面积8.51万km2,多年平均入湖水量624亿m3,是洞庭湖水系中流域面积最大、产水最多的河流。

湖南省也因有湘江而简称“湘”。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是湖南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湘江流域也是湖南省最发达的区域,流域面积占全省的40.3%,跨永州、郴州、衡阳、娄底、株洲、湘潭、长沙、岳阳8个地市,流域内城镇密集、人口众多、工业集中。

2008年末,流域内人口4069万人、GDP5738.88亿元、工业增加值1995.7亿元,分别占全省的59.5%、75.2%、76.4%。

湘江水域集饮用、灌溉、渔业、航运、工业用水、纳污等多功能于一体,是湘江流域居民生活及工农业生产的重要的保障。

目前,沿湘江共设有110余个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约2000万人以湘江水体作为直接饮用水源;沿湘江2000万亩耕地以湘江为直接灌溉水源;沿湘江自永州苹岛至岳阳城陵矶已全部成为航道,其中湘江苹岛至衡阳278km航段为IV级标准,衡阳至城陵矶439km航段为III级标准。

湘江流域的自然资源丰富,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为对象的资源产业(资源生产和资源初加工产业)成为湘江流域产业的主体和主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造就了湘江流域众多的资源型产业,并进而形成许多的资源型城镇。

目前,湘江流域云集了电力、治金、化工、煤碳、建材、纺织、食品、造纸等工业,这类工业的成长发展过程就是资源型城镇的形成过程,同样也是不断消耗自然资源并使景观生态不断受到侵袭和损害的过程。

因此,湘江流域的自然资源禀赋造成了流域的产业结构具有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及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基本特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流域陆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干扰与破坏,森林资源锐减,水土流失加剧、局部地质灾害频现;水生生态环境脆弱而退化、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水生生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湘江水体水质受到重金属、有机物和微生物等的复合污染,水体中汞、镉、氨氮、石油类、总氮以及粪大肠菌群在沿线均有超标,而在衡阳松柏河、株洲霞湾港等江段重金属更是超标严重,湘江流域的总体水环境质量在逐年下降。

同时,受全球气候变暖、三峡工程建设等综合因素影响,湘江水位近年枯水频率增多,湘江长沙站水位枯水位连创历史新低,沿江城市的供水、航运交通、工农业生产等均受到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多年来已做了大量的流域生态治理工作。

为彻底改善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湘江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健康安全,省委、省政府决心结合国务院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系统性的进行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并通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对资源型产业和资源型城镇进行改造和变革,还湘江流域青山绿水。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生活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具体行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

为有效开展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省委省政府组织编制《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规划编制必要性是落实“两型社会”建设重大举措,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十七大报告中“生态文明“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而确立的重大举措。

湘江流域集中了湖南省大部分人口,2008年,湘江流域总人口4069万人,约占全省人口的59.45%。

因此,湘江流域“两型社会”的建设,关系到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全局和总体。

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湘江流域“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编制好治理规划既是做好湘江流域治理工作的先导性工作,也是做好流域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是保护湘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是孕育湖湘文明的生命之河。

近年来,湘江流域内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湘江治理工作,尤其是自2008年6月省政府启动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之后,湘江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和历史遗留污染叠加,湘江环境污染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湘江水污染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在这种形势下,需要进一步摸清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找出关键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规划编制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的过程,本规划的编制,将为规划期内湘江流域治理工作提供目标、思路和措施,使湘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开发,从而促进湘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是促进湖南新型工业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湘江流域是湖南省城市化水平最高、经济社会文化最发达的区域。

湘江流域地区生产总值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6.42%(2008年值)。

湘江流域范围内分布的重点工业区有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长沙坪塘、七宝山等重点工矿区,这些工矿区排污是湘江干流主要工业污染源。

湘江流域规划将以重点工矿区整治为重点,着力于重点地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使各工业区主要污染物进一步削减,含重金属废水全面处理达标后进行深度处理,以去除重金属的污染,从而促进湘江流域工业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方向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需要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国际社会关注的气候变化,主要是指由于人为活动排放温室气体造成大气组成改变,引起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2007)表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已从工业革命前的280ppm(百万分之一单位)上升到2005年的379ppm,超过了近65万年以来的自然变化范围,近百年来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

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

在人为因素中,主要是由于化石燃料燃烧和毁林、土地利用变化等人类活动所排放温室气体导致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大幅增加,温室效应增强,从而引起全球气候变暖。

气候变化易导致灾害性气候事件频发,冰川和积雪融化加速,水资源分布失衡,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湖南省及湘江流域是一个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区。

气候变化会严重威胁和影响湖南省农业的发展,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也将严重影响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湘江流域现阶段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增长方式依然粗放,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较低,能源需求还将继续增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巨大压力和特殊困难。

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重要机遇。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1996.5.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0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1998年11月8日)《中国应对气候変化国家方案》(2007年6月)《中国应对气候変化科技专项行动》(200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2009年8月27日)《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2009年8月)《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9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湖南省水法实施办法(修正)》(1997.6.4)《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2)《湘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十一五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湖南水资源调度方案及系统建设规划》《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湘江干流航道发展规划》《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湘江生态经齐带总体规划》各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各地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湘江流域所涉及的8个地级市区域,即永州、郴州、衡阳、娄底、株洲、湘潭、长沙、岳阳8市所辖区域,河流包括湘江干流及其支流水系。

规划期限分近期、远期规划,2008年为现状水平年,2010年~2015年为近期规划,2015年~2025年为远期规划。

湘江流域基本情况自然环境现状地理位置湘江流域位于北纬24°31′~29°,东经110°30′~114°之间,地处长岭之南,南岭之北,东以幕阜山脉,罗霄山脉与鄱阳湖水系分界,西隔衡山山脉与资水毗邻,南自江华以湘、珠分水岭与广西相接,北边尾闾区滨临洞庭湖。

流域面积为94660km2,其中湖南为85383km2,占总面积的90.2%,广西占9.8%,湘水流域面积占全省的40.3%,涉及长沙、湘潭、株洲、衡阳的全部、郴州、永州的大部分娄底的小部分及邵阳、岳阳的小部分。

地质地貌1.1.1.1 地形地貌流域区内地形特点为西南高北东低,东安至洞庭湖入口河流落差95m,其中东安至永州萍岛为湘江上游段,属中低山地貌,两岸峰险山峻、谷深林密,山头标高500~1500m,河道顺直,一般为V型河谷,河谷宽110~140m,河床坡降0.90~0.45‰,两岸零星发育I至Ⅳ级堆积或侵蚀基座阶地;萍岛至衡阳为中游河段,两岸为低山~丘陵地貌,山头标高100~500m,河谷开阔,谷宽250~600m,河床坡降0.29~0.18‰,两岸阶地发育不对称。

衡阳至洞庭湖入口为下游河段,两岸地形为丘陵~平原河道蜿蜓曲折,河谷宽阔,谷宽500~1000m,河床坡降0.083~0.045‰,两岸阶地发育,地形平坦,呈典型的河流堆积地貌。

1.1.1.2 地质结构a)地层岩性湘江两岸分布的主要地层岩性为:元古界前震旦系冷家溪群、板溪群变质岩;泥盆、石炭、二迭、三迭、侏罗系的灰岩、砂页岩、煤层;白垩~下第三系红色岩层及第四系河流冲积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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