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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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能力与表现评定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注重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细则由教育部门负责制定。

第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初级职称评定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初级职称评定。

第九条初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条初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自主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初级职称评定由学校内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初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初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章中级职称评定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在初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中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实践。

第十六条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中级职称评定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中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中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十年。

第四章高级职称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在中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高级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高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发展能力、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第二十二条高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教师发展和教研合作、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坚持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年均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身心健康。

第二条业务条件一、三级教师(一)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和课程论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学校考核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二级教师(一)熟练掌握任教学科的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或主持辅导社团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二)熟练掌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和课程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任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三)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四)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经学校考核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三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五)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活动任务),每学年均执教过校级公开课。

三、一级教师(一)具有较强的教育能力,能根据任教学科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设计教学活动,并将思想道德教育渗透于课内外活动中;(二)扎实掌握任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四)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最新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最新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最新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最新》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的最新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一举措意在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为教师们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职称评定机制。

根据新政策,小学职称评定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主要从教学成绩、教育科研、教师资格、师德师风等多方面进行评定。

特别是在教学成绩方面,将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而非仅仅着重于学术成绩。

这意味着教师们将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而非仅仅追求分数上的提高。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了小学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流程,明确了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以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同时,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们的教学研究和创新,政策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奖励措施,鼓励教师们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这一最新政策的出台,无疑将有力地推动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素质化。

相信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小学教师们将更加努力地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标准与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标准与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标准与要求一、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是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评审制度,可以激发教师的创新活力,鼓励教师的专业成长,推动学校的发展。

二、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使教师在专业发展中获得公平待遇。

2. 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审工作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保障每位教师的合法权益。

(2)科学合理原则:评审标准应符合教育教学实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3)激励导向原则:评审制度应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活动,激发教师的热情和创造力。

三、评审的基本条件和程序1. 基本条件教师在申请职称评审前需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取得相应的学历、工作年限和职称评审的资格要求。

2. 评审程序评审程序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学科能力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评审结果应当由专业评委进行评定,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四、评审的标准和要求1. 教学水平评审教师的教学水平是衡量教师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志。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课堂教学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2. 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是评价教师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教师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并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科研成果。

3. 教育教学成果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材的编写、教学成果的获奖和学生的成绩等。

这些成果反映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贡献和能力。

五、对评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的研究1. 问题当前的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存在评价标准不科学、评审程序不透明等问题,容易导致评审结果的主观性和不公正性。

2. 改进方向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是改进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关键。

同时,要加强对评审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职称评审的关系师德是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促进规范的总称。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1.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拥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功,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能力。

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意识和实践能力,能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科建设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专业研究,能够在实践中进行理论研究和创新。

二、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要求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2.教龄要求:担任小学教师职务满5年。

3.任教评价: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教师备课质量、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师生关系、教育教学效果等。

4.学科素养:评定教师学科素养的重点是教师的学科掌握程度和学科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教师需要提供相关教材编写、学科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5.教育教学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参与或主持的教育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明等。

6.教育科研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发表的学术论文、教育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7.学科竞赛、活动指导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指导学生获得的奖项、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等证明材料。

8.师德师风表现:教师要提供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亮点、先进事迹、荣誉证明等。

9.其他评价材料:教师可以提供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教学记录、学生评价等。

三、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程序1.提交申报材料:教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将相关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2.初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价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等。

4.随机巡查: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随机巡查,验证教师在申报材料中提到的教学实况。

6.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师生的监督和投诉。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小学职称评定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坚持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相结合的原则,重视教师的岗位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

第四条小学职称评定工作,应当注重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教育改革和学校建设方面的业绩。

第五条小学职称评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第二章职称评定条件第六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成果、教育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的表现。

第七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应当具体明确,突出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职称评定程序第八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程序分为申报、资格审查、考核、终审、公示和聘任等环节。

第九条申报阶段,教师须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简历、业绩材料等申请材料。

第十条资格审查阶段,教师须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第十一条考核阶段,教师将接受专家组的综合评定,包括笔试、面试、教学观摩等环节。

第十二条终审阶段,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将进行最终评定。

第十三条公示阶段,公示合格的教师将进行聘任手续,颁发聘书。

第四章职称评定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定管理制度,明确职称评定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培训,提高教师的职称评定意识和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职称评定材料的真实、完整和保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评定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评定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对职称评定工作的具体操作和细则,由学校根据本规章制定。

第二十条本规章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在河南省的教育领域,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系到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专业认可,也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方面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学历、资历方面(1)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0 年,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职称,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 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5 年,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 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职称,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 年,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

3、教师资格方面申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考核方面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教育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1)正高级教师: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

(2)高级教师: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

(3)一级教师: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4)二级教师: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正常。

2、教学质量(1)教学成绩显著,学生综合素质高。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的目的和原则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工作,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和有效。

二、评定的对象和条件1.评定的对象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

2.评定的条件包括:(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2)有连续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3)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贡献;(4)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三、评定的程序和方法1.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环节。

(1)申报:教师提交个人评定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等。

(2)初评:由学校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

(3)复评:对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进一步的评审,包括面试和现场教学等环节,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终评:学校提交评审结果和意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教师进行最终的评定和认定。

2.评定的方法包括: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可以通过观察教师的教学实施过程,听取学生和家长的评价,以及学校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评估等方式进行。

评估教师的教学经验可以通过教师的教龄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以通过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教材编写和科研项目等进行。

四、评定结果的公示和奖励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公示期过后,评定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的认定依据,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评定成功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职务和荣誉称号等。

五、评定结果的动态管理评定结果为临时性,具有一定的有效期。

教师应在获得职称后继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以维持和提高职称的持有资格。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对于教育教学质量和能力下降的教师,将取消其职称,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小学评职称的规章制度

小学评职称的规章制度

小学评职称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小学教师评职称工作,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二、评职称的基本要求1. 具备教师资格证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3. 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4. 有良好的学校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评职称的级别小学教师职称分为讲师、副教授和教授三个级别。

1. 讲师:小学工作满5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通过评审可晋升为讲师。

2. 副教授:小学工作满10年,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可晋升为副教授。

3. 教授:小学工作满15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研究成果,通过评审可晋升为教授。

四、评职称的申报和评审1. 教师申报职称应由本人提出,学校组织推荐,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2. 评审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和评定。

3. 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成果、教育研究、学校管理等方面。

4. 评审结果由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五、评职称的奖励和待遇1. 通过评审的教师将获得相应职称,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 职称晋升后,教师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学校管理,进行教育研究和课程设计等工作。

3. 教授级教师还将享受学校优秀教师待遇和特殊荣誉。

六、评职称的监督和考核1. 学校和教育部门将定期对教师职称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予以降级处理。

2. 教师职称的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真实有效。

七、评职称的改进和完善1. 学校和教育部门应持续改进评职称制度,不断提高评审标准和质量。

2. 对评审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应及时处理,确保评职称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小学教师评职称是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积极推进评职称工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细则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最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细则,这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重要调整和优化,旨在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

下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这一系列的细则。

首先,教育部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以培养学生为核心,从教学效果、师德师风、专业素养和业绩贡献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这就要求中小学教师要全面发展自己的能力,注重学生的学业成就、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培养,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发展全面和个性化。

其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教师职称评定的程序与要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建立健全评审机构,通过专家评审和评定委员会综合评议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

评审过程透明公正,评审标准科学合理。

教育部还规定了具体的评审材料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教师在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学科研究、教科研获奖等方面提供丰富的材料,并注重对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再次,最新细则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准入条件和职称晋升标准。

教师职称评审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学科专业和教育教学能力,要综合考虑教师的工龄、岗位级别、学位、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价,以真正体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业绩。

总结起来,最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细则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巨大突破和优化,明确了评审的核心指标和流程,为教师职业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更加科学和规范的指导。

这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
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激励了广大中小学教师不断进取和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一、教育背景和学历要求1.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的小学教师,可直接评定为高级职称。

二、教学工作经验要求1.小学教师需具备三年以上的小学教学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两年以上在被评定职称的学校任教。

2.具备带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获得教育成果奖励的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工作经验的要求。

三、教学能力要求1.小学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课堂教学能力,能准确传递知识,引导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2.善于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并能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灵活的教学调整。

3.具备良好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做好课堂纪律的维护和学生个性化的辅导工作。

4.积极参与学校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四、科研成果要求1.小学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进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或教育教学和创新研究。

2.具备发表科研论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经验者,将获得相应加分。

3.在学科竞赛或教育成果奖励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也将获得相应加分。

五、继续教育和培训要求1.小学教师应不断参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2.具备参加省、市级及以上的教师培训班或研修班的经历者将获得相应加分。

3.参与学校教研活动和师资力量的培训,也将对职称评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评定程序和标准1.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2.评定程序包括报名、资料审核、教学观摩、面试、答辩等环节。

3.评定标准按照教师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经专家组评审后给予评定结果。

七、职称晋升和评定周期1.初级职称的小学教师,需在岗三年以上,通过评定后方可晋升到中级职称。

2.中级职称的小学教师,需在岗五年以上,同时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通过评定后方可晋升到高级职称。

3.评定周期一般为3-5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工作表现,可进行适当调整。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转)资讯快递2009-12-19 23:28:11 阅读25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正高级教师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

突出;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的角色变得越发重要。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作为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教师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背景分析在全国各地中小学校中,教师数量庞大,级别和能力参差不齐。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应运而生。

评定标准的设立,将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职称挂钩,激励教师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人才。

二、教育教学能力评估教师职称评定的核心是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应包括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以及师资培训等方面。

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指标,全面客观地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使职称评定更加公正合理。

三、教育科研成果考核作为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应被充分考虑。

教育科研成果的评估可以通过论文发表、教材编写、教学研究项目等方式进行。

合理的评估标准能够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四、教师培训学习要求现代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教师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因此,在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应明确教师培训学习的要求。

例如,参加教育培训班、参与教学研讨等形式,使教师能够及时掌握教育实践中的最新知识和技能,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教师教育经验评定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对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应对能力和实际效果有着重要影响。

通过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可以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际能力。

因此,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应有明确的教育教学经验评估标准,以客观全面地衡量教师的工作经验和实际表现。

六、多元评价方法运用评价教师的标准应当符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运用不同的评估方式进行全面评价。

除了传统的考试和答辩外,还应充分利用学生评价、同行评教、教学观摩等方式,从不同角度全面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减少主观评判的偏差。

七、职称评定与薪酬激励教师职称权威、有力,不仅可以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还可以与薪酬激励相结合,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职称等级设定中学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一般设定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五个等级。

其中,三级和二级为初级职称,一级和高级为中级职称,正高级为高级职称。

二、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价主要基于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课堂管理能力和学生评价等;科研成果主要评价教师的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和教材编写等;社会服务则主要评估教师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师德师风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的考核。

三、职称评审程序职称评审一般遵循以下程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初审推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颁发职称证书。

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职称晋升条件教师晋升职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上一职称后的工作年限、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表现等。

此外,教师还需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晋升考试或答辩,通过后方可晋升。

五、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教师的薪酬待遇直接挂钩。

随着职称的晋升,教师的工资和津贴也会相应提高。

同时,职称晋升还意味着教师职业地位的提升和职业发展的空间扩大。

六、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职称与教师的职务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

如高级教师一般可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或年级组长等职务;正高级教师则可担任学校校长、副校长或教研室主任等重要职务。

七、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职称与教师的岗位等级也呈现一定的对应关系。

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通常可担任高级职称岗位,如高级教师岗位和正高级教师岗位;一级和二级教师则主要担任中级职称岗位,如一级教师岗位和二级教师岗位。

这种对应关系有助于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职业发展路径。

总结: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保障教师职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职称等级设定、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审程序、职称晋升条件、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以及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等方面的内容,可以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清晰的路径和保障,同时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小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承担着培养孩子的责任,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和未来。

为了保证小学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能力,现有一套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学历要求:拥有小学相关专业的学位,如小学教育、教育学等。

(二)教学年限要求:至少有三年的小学教学经验,并且表现良好。

第二部分:综合素质评定(一)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技巧、教育方法、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评定。

需要评估教师的授课质量、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学计划和教学设计等。

(二)专业知识:针对小学教育相关的学科知识,评估教师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三)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包括对学生的关心与照顾、对教学工作的热情与付出等方面的评定。

第三部分:业绩评定(一)教学业绩:评估教师在教学方面的成绩和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成果等。

(二)科研成果:评估教师在小学教育研究方面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等。

(三)学术影响力:评估教师在小学教育领域的学术影响力,包括是否参与学术交流会议、担任学术期刊的编委等。

第四部分:自我评定与发展(一)教师自评: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业绩进行评估和提升。

(二)教师培训: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进修,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教研活动: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与同行交流经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五部分:评定程序(一)申报:教师向学校提出职称评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初审:学校对教师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

(三)面试:学校组织面试,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汇总评议:学校根据申报材料、面试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五)公示:学校公示评定结果,并给予教师反馈。

(六)聘任:学校根据评定结果,决定是否聘任教师为一些职称,并进行聘任手续。

综上所述,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主要包括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评定、业绩评定、自我评定与发展以及评定程序五个部分。

2023中心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定考核细则

2023中心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定考核细则
教研片 4 32 2 1 0.5生个人获奖的,在同一次比赛中,最高得分为15分)
说明:
1、同一项目重复获奖、表彰的,计最高项分,不重复的可累计积分。
2、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序排列,出现并列分的,比较教学实绩得分。
3、入围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原始,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职务认定须申报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表彰:国家级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4分,镇级加3分;获“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称号的的按表彰级别的上一个级别计分;(不超过8分)
4、普通话:一甲5分,一乙3分,二甲1分,二乙0.5分;(不超过5分)
国家级 25 20 17
省级 15 12 10
市级 7 6 5
县级 5 4 3
教研片 4 3 2
镇级 3 2 1
5、论文获奖(含说课、博文、案例、叙事、电教六项等):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 6 5 4
市级 5 4 3
县级 2 1.5 1
6、交流材料:(不超过3分)
由各级教育部门事先指定发言的交流材料和在教育网站发表文章的,按同等级别的论文末等奖计算;只有教育部门目录的交流材料,按末等奖的一半计算;
4、入围人员材料须符合当年申报要求,材料缺项者,不得参加当年申报。
5、当年申报者,未被通过的,两年内不得申报。
二、考核:
任期内,学期教师绩效考核总分有两次倒数第一名的,不得参评。
三、教学实绩:
1、统测学科教师(语文、数学、外语):
自任现职以来,所授学科参加统一命题检测,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第一名8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2分。(说明:以统测次数计算。)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职称评定范围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三级教师。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第二章职称评定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全面履行教师职责。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第五条具体条件(一)小学高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3. 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指导其他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小学一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 业务能力: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小学二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 业务能力: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四)小学三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

3. 业务能力:具备初步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章职称评定程序第六条职称评定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学校审核、上级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自主申报教师根据本人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职称评定条件,自主向学校提交职称评定申请。

第八条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的职称评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格条件、工作年限、业务能力等。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2024年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

2024年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

2024年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学教师的评聘工作,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制订了2024年小学职称晋升评分细则。

本细则将从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科研成果、职业道德和评定年限等方面进行评分,详细规定了不同职称评分的具体要求。

一、教育教学能力评分(一)课堂教学能力评分1. 授课能力评分(满分30分)评分标准:教学思路清晰,授课方式灵活多样,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课堂教学内容实用、生动,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教学效果评分(满分30分)评分标准:学生学习效果显著,学习成绩明显提高,存在较少的失学、辍学、旷课等现象。

(二)学科研究能力评分1. 学科基础研究能力评分(满分20分)评分标准: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能够进行学科前沿研究,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

2.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满分20分)评分标准: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方向,能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能够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

二、教学科研成果评分(一)教学科研论文发表评分(满分25分)1. 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满分15分)评分标准:发表在教育教学领域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2. 一般期刊论文发表(满分10分)评分标准:发表在一般的教育教学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二)教育教学成果评分(满分25分)1. 教材编写(满分15分)评分标准:主编或参编小学教材,教材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2. 教学课件制作(满分10分)评分标准:制作的教学课件质量好、内容丰富,符合教学需求。

三、职业道德评分(一)师德师风评分(满分20分)1. 教育教学态度评分(满分10分)评分标准: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学生耐心细致,对待教学工作热情投入。

2. 职业操守评分(满分10分)评分标准:遵守教育教学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没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评定年限评分(一)评定年限评分(满分参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评分标准: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评定年限评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评审范围及对象二、评定评审条件1.岗位要求:符合岗位要求,并在该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2.学历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如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等。

3.职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中小学高级教师、校级骨干教师等。

4.教学成果要求:在教学工作中有明显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过程控制能力、学生成绩提升等。

5.科研成果要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材编写等。

三、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评审人员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评审小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包括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资深教师等,负责评审和审核申请材料。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5.申诉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再评审。

6.最终评定:经过评审小组再次评审和申诉处理后,确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发放职称证书。

四、评定评审标准五、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重要内容。

评定合格的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包括工资增长、职务晋升和培训机会等。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教职工可以行使申诉权利,通过申诉处理程序进行再评审。

六、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为了保证评定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应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对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的规范和指导,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评定评审程序和标准,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学生成长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晋升考核实施细

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晋升考核实施细

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晋升考核实施细一、考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2.评比相对量化;3.鼓励教师发展;4.利于工作推动。

二、参评条件1.必须满足当年上级部门颁发的职改文件所列条件;2.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03〕21号文的规定,从2004年起,凡2000年及以后在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任教两年及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一般要有一年及以上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学校支教经历,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3.无违反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的行为;因个人原因受处分,处分期间不能竞聘高一级职务。

三、晋升分类(一)破格晋升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档次的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高、中级教师职务。

(二)特殊晋升为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市和校级相关规定,在当年学校具有2个及以上小学高级岗位时,用不超过50%的名额依次解决下列满足当年评审条件的人员:1.2000年之前参加工作,2010年以后支教的教师;2.工龄(虚算)25年(含25年)及以上的中年教师,男教师年满50,女教师年满45的;3.已经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调入我校满2年,且年满40岁的教师;4.以上所列特殊人员,没能参加前3项优先解决的,可以和其他申报人员一起参加量化考核竞聘。

(三)正常晋升学校对符合破格晋升和特殊晋升以外的其他教师,按照正常晋升进行量化考核,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数,按照考核总分由高到低决定晋升人员。

四、量化考核参加晋升中、高级职务的申报教师必须参加下列各项指标的量化考核,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参评。

具体量化细则详见附件1。

五、操作程序1.在全体教师会上宣布当年中、高级晋升数和具体条件;2.教师自主申报,述职,召开全体教师会,民主投票,按得票高低,由当年高级晋升数加2个的教师名额差额准备相关材料并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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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

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
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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