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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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5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67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总监办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规定

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主管的业主、总监办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应按照《通知》,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总监办应按照《通知》,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各项目部的考核评价结果上报业主、总监办备案。

(五)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一)总监办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月审查安全生产费落实情况,对“平安工地”创建负责。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患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应予以处罚。按照《通知》规定内容,每半年对项目部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台账,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总监办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档案管理,对项目部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应存档,并将评价结果向业主、总监办备案。

(二)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按照《通知》,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总监办报备。

(三)总监办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按照《通知》规定内容,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总监办、业主报备。

四、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及要求

(一)总监办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管理,对该项目部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责任。

(二)总监办对该项目部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必须立

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价,直至达标。

(三)总监办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按照标准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程项目实施期间,考核期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不能评为示范等级;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

(五)项目部每月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清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存档,并向总监办和建设单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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