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广播电视台专业人才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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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广播电视台编外用工考试方案
为满足洛阳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及事业发展需要,经洛阳广播电视台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式及待遇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式录用编制外台聘工作人员。与本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台聘人员待遇。
三、聘用人数及岗位
1、广播电视采编岗位20人:从事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的采访、编辑等工作。
2、广播电视技术岗位5人:从事后期制作、播出发射等工作。
四、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养,热爱新闻宣传事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字采编功底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学历认证报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知识,其中采编类为新闻采编与写作;技术类为节目制作、播出发射和计算机知识。考试由本台委托专家出题、印卷、改卷。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类专业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为自我介绍、回答评委问题等。
3、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合计后按从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类专业录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按各专业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学校档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事处)或临时工作单位鉴定等,通过走访、函调等形式,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八、研究聘用
1、根据考察情况,将考察人选提交洛阳广播电视台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三天期满无异议的,本台安排岗位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台聘员工劳动合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